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大秀女 > 5、好女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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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彪的温驯并不是经过冷静后的一次认错。从十三岁离家那天起,他就已经学会对任何事情都不做深思熟虑了,因为他的前方只能是茫茫荒野无尽空无。经过一次又一次失败,他凭着开阔的眼界投到洞庭湖匪首李天晓司立的门下。虽然对大口喝酒大碗吃肉的日子并不厌倦,但对沙头镇的思念在年头岁尾特别强烈。尤其是抢了女人之后,尤其是抢来的女人被李司令糟蹋之后。那时,看着太阳落山,火烧云布满天际,他胸口有一团火烧云在拼命燎舔,弄得他疯狗一样狂躁不安。他不能听窝子里的人讲李司令,有任务路过临资口大街的时候,他不能去看百货店里的镜子,它们就像一把尖刀剜着他的心割着他的肉。后来又一天,也是鬼使神差,他穿一身抢来的灰呢制服,勾引了临资口镇渡口码头百年老面馆皇甫志高掌柜的女儿,他勾引的办法,就是向正在街头晾晒衣服的女子送去一架梳妆台。他学李司令霸占女人心的招法,为的是医治心里的伤痛,可不曾想他没有玩女人的命,那女子偏是个头脑偏执的傻瓜蛋,害起了相思病,天天魂不守舍。后来,皇甫掌柜的警告他:要是不把闺女肚子里的孩子接走,就把他的身份公布出去,国民政府会管这个事的。何彪更在乎的不是这个,是李司令对部下有严格的规定,谁要背着他玩女人被他知道,他就杀了谁。

  

  那天秀秀平静地说要把面馆掌柜女儿的孩子接过来,何彪终于明白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好女人的标准就是她从不给男人施加压力,他的秀秀就从没有给他施加压力,不管回不回来,不管他回来了拿不拿东西,不管她心里掂不惦记李司令,她从没想离开这个家,遇上何彪,本就到了大霉,可她从无怨言······就是这样的醒悟,使一缕善良的光辉溜进了他的脑壳:让这样一个女人替自己养一个野种,实在太不公平。

  

  秀秀没觉得不公平,是她花掉了李天晓三十块银元。虽然何彪已经将攀高枝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但她清楚再她的心底那个真正的高枝是谁。

  

  买了地之后迎来了第一个播种季节,因为昔日的大小姐实在不懂田间的事儿,秀秀请来了懒汉二叔,在二叔的口授下进行*做,期间,秀秀丰盈的奶水,仍然把周地主家的来福媳妇诱惑出来,秀秀毫不记仇的让她的黄毛孩子吃得饱撑撑的。

  

  秀秀的雄心,别人不曾发现,却没有逃过地主周少云的眼睛。他五十多岁,继承父业在村里当家做主已经四十多年,他就从没见过一个这么能干的女人。她好像总有使不完的劲,好像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而是一个富人家的老妈子。

  

  一块心病在周少云心里埋了一春一夏一秋一冬,终于在秀秀生出一个又白又胖的丫头片子时,赶着马车,拉了三匹大布,两斗苞米,在媒人的引领下进了何彪的家门。。

  

  秀秀解下裹卷在肚皮上厚厚的布袋,是个月光如水的晚上。这个晚上后半夜一点,何彪把一个带着奶腥味儿的孩子递进了她的怀抱。他轻手轻脚,坚决不让点灯,因为不让点灯,那个冬夜的月光透进窗户,就显得格外的明亮。对于月光的记忆,主要源于孩子进家后一直不哭带来的惊吓,秀秀担心孩子被何彪捂死,何彪告诉她他给孩子灌了迷魂药,过了夜就好。果然如此,鸡叫三遍后,一声脆铃铃的哭声就震破了天际。三个小时后,周少云一行人马又满脸喜庆地推开了院门。

  

  从门缝里看见周少云和身后的布匹谷物,何彪两口子都吓得脸色煞白,一夜的惊吓和忙绿,还没来得急造出一个血淋淋的现场,秀秀甚至差一点就窜出堂屋迎出屋门,当她反应过来,急忙褪掉脚上的鞋,找条布片把头抱上,刚钻到被窝,周地主的媒人就推开堂屋风门了。

  

  来人当然没进坐月子女人的屋,只在堂屋站了一会儿。媒人说,彪子兄弟,你今儿个交好运了,周家要和你们结干亲了,是男的,周东家就认干孙子,是女的,周东家就认干女儿,这是认亲礼。

  

  何彪根本不相信这年月还有什么好运,见他不置可否,周地主压低声音说,没别的意思,你祖上出过一个有德行的女人,眼下这个女人现世了,她就是你老婆,她很了不起,跟你家结干亲,是看好这个根。

  

  何彪还是一言不发。这时,只听屋里的女人喊道:谢谢周东家高看,是个丫头片子,干孙女儿——周少云一行人走后,秀秀看着白白胖胖的孩子,是这孩子给她带来好运。在秀秀眼里,这好运不是三匹大布两斗谷物,而是她在这个早上赢得的重视。然而何彪却不高兴了,他扯开门帘,语气凌厉地说,别叫俺再听到人说你攀高枝儿,俺何彪最讨厌女人攀高枝儿。

  

  是他攀又不是咱攀。秀秀说,她非常清楚何彪的意思,但她坚决不顺着他的意思,自叹道,这年头哪个富人不怕土匪!何彪无语以对。

  

  秀秀自此对非亲生的立权格外有感情。在她看来,是立权用她那黑幽幽水灵灵的小眼睛划开了她的现在和过去。她厌倦了后山野人时的时光。

  

  然而,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秀秀把一腔心血都倾注到家里和孩子身上,她又不得不用一日三餐高粱米饭来让另两个小伙子为她效劳,他们是何彪二叔的两个儿子,也就是何彪的两个堂兄弟,一个叫何振东一个叫何振西。他们像他的爹一样,都不怎么勤快,二十好几了还打着光棍,可正因为打着光棍,他们才愿意被一个年轻嫂子支使。

  

  这一天,何彪终于在后半夜回来了,没有听到他栓马匹的声音,但他走进院门还是撞着了什么,进门后他轻手轻脚。自称有了立权,他就习惯轻手轻脚。和以往一样,他不用点灯,脱光衣裳往地上一扔就钻进被窝,秀秀主动往炕边挪了挪,躲过孩子,并伸手搂住他的背,顺着后背去摸他光滑的脖子。她的主动,显然让何彪无比喜悦,一股粗鲁的激情迅速把她席卷了。她配合他,向她彻底打开,她把奶头送到他的嘴里,让他吸允得浑身酥软,在他一会儿高山一会儿大海波涛万丈时,她甚至迎来了身体里从未有过的快活和舒服,而那些快活和舒服从无数个地方向一个地方挤压,她不由自主地抬起双腿夹住了何彪的腰,身体紧紧地迎合着往上贴,嘴里不得不发出一种“嗷嗷嗷”的声音。可她的声音刚刚着地,只听得何彪在一种野兽般的挺进和狂叫中,夹杂了重重的鼻音,狠狠地叫了声:“嫂子,好舒服!”

  

  秀秀彻底傻了眼,嫂子?何彪怎么会叫嫂子?一阵从头到脚的颤栗之后,秀秀挣脱着爬起来,而这时,那个叫她嫂子的何彪已经跳到地上,抓起衣裳冲出门外。第二天,当帮她干活的两个堂兄弟只剩下一个,她知道自己造了什么样的孽。

  

  其实,那个叫振东的家伙早就有偷嫂子的意思了。当有一天嫂子的奶头和胸脯毫不忌讳暴露在他面前,一场有计划的行动就揭开了帷幕。他开始模仿何彪的一切。

  

  次日,就在秀秀不得不到院外搂草煮饭的时候,她看见振西滚球似的从村边滚过来,大喊道:振东跳井了,就是村口那口老井。

  

  蒙在鼓里的人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可那年月,没人愿意为一个不想干活的混混分心。何彪二婶抱着死尸在井沿大哭时,大家伙好言相劝,说人懒到这种地步,活着也还不如死了好,没什么好心疼的。说生死是天命,剩一个儿子,就容易说媳妇啦!只有秀秀沉沉地站在一边,冷冷地看着振东水淋淋的身体,在心里说道:你不死,俺也不会告诉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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