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黯然回眸 > 第一部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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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方玉,对白云而言,至今仍是她的一块心病;而对志泉,也有过一段时间的心结。

  方玉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城镇家庭。因为家里穷,她只念完初中就辍学了。后来因父亲治病欠了几万元债务,就将她许配给城郊一个富裕农户做了儿媳妇,用接收的几万元彩礼偿还了债务。

  方玉心高气傲,从不把这个身材矮小、形容猥琐的丈夫放在眼里,自认为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不愿呆在家乡让人看笑话。所以结婚不久,就带着丈夫来这里开了一家餐馆。

  丈夫既勤奋,又对方玉百依百顺。连睡觉也要先征得方玉同意才敢进房;否则只能独自睡在房外的小床上。

  方玉既厌恶他性格中没有男人的阳刚;又不学无术,精神生活贫乏。每天但见他忙忙碌碌,事无巨细必亲力亲为,从不读书看报,电视也很少看。晚上上床,除了要做那点事外,就一直呼噜起伏到天亮。

  他读过初中,在农村来说,也算是文化人。可是文墨不通到可笑程度:连写个借条、收据也要先打草稿,等方玉看过后再誊正。说出话来更是粗俗不堪,最常用的口头禅就是:娘卖x的,又搞错了。为此,不知被方玉骂过多少次,还经常罚跪搓板,但顽固的劣根性终不能改。

  方玉见朽木不可雕,也懒得再花工夫。心想,就作一个劳力使吧,总比请外人贴心。

  可是方玉正当妙龄,又有楚楚动人的风韵,浪漫的情怀常使她渴望得到理想中的情爱。既厌恶与丈夫同床,又不甘寂寞,便免不了与别的男人有些明铺暗盖的勾当。

  先是借机外出,与人暗渡陈仓;渐渐地胆大妄为,有时把别的男人带回店过夜,丈夫还乖乖地为其让房。

  越是这样,方玉越是嫌他败胃口,留在身边让人笑话。后来干脆借故与他办了离婚手续,打发她回了老家,自己独立支撑起门户。

  今年志泉他们来时,正赶上方玉的门店在装修。

  先是陈其同方玉打过几次麻将,一次陈其赢了请吃饭,就把志泉和向森林一起叫去,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交往。

  方玉几乎是见了志泉就有好感,第二天就主动邀请他们三人去玩。打完麻将,又特地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招待他们。一来二去,他们已相当熟稔了,在一起玩的时间也多了。

  为此,白云劝过志泉几次,说这样招摇过市的女人还是少接触为好。志泉只认为这是女人的通病,并不以为然,有时还怪她多心。

  凭女人的直觉,白云知道方玉不怀好意;却苦不能言。怕干预多了,志泉怪她气量狭小,反而引出不测后果。

  现在她还把握不住自己在志泉心中的份量,只得忍气吞声,将怨气闷在心里,面子上还得装成没事人一样。

  有时与方玉见面,还会表现出女人间那种惯常的亲密和热情。其实两人在内心已将对方视为情敌。只是志泉浑然不觉。

  这天,店里装修完毕,新店重新开业,方玉特地置办了几桌酒席,请附近的同行、所在地的头面人物、和一些吃地面饭的哥们。志泉他们也如贵宾礼遇受到邀请。

  临开席前,面对满座宾朋,方玉好似突发奇想,将一杯亲自泡好的茶捧到志泉面前,要求他给新开业的门店写一副对联。并立即让人把早准备好的笔墨纸砚拿来备用。

  志泉没有料到她突然兵临城下将他的军,有些气恼地挥袖离席。冷不防方玉双手将一杯斟满的酒高举过头,站在人群中高声说:“怪我莽撞,事先没有通气,我认罚!”说着将一杯足有二两的白酒一口吞下。

  先是众人嘬嘬乍舌地看着她,但见她一杯酒下肚,脸上立即漾开两团红晕,笑容可掬点头向志泉示意。如是众人的眼光又一下投向志泉,看他如何动作。

  众目睽睽之下,志泉感到进退两难,又见方玉投过求助的眼神,向森林他们也在一旁劝说,要强的个性也容不得他再推辞。

  略一思索,即泼墨挥毫,片刻功夫,一副对联已跃然纸上。上联是:客流如云,不分东西南北,皆结善缘。下联是:财运绵长,无论金银珠玉,尽收囊中。横批是:吉时吉地吉人。

  写毕,只见方玉一脸得意之色,如炫耀家珍,夸张地呵气风干纸上的墨迹,又让人举起向众人展示。

  满座宾客多是不学无术的俗人,见志泉临场一挥而就,写出的对联又通俗易懂,也滥竽充数地交口赞誉。把个方玉高兴得如同丈夫中了状元一般,心花怒放,满脸红光。

  虽然她文化程度不高,但特别看重文化人。

  她看过很多言情小说,沉迷于那种风花雪月的浪漫情调、卿卿我我的爱情生活,尤其欣赏有品味的男人。她的择偶标准也别出一格:越是对自己唯唯诺诺,越觉得倒味口;倒希望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来征服自己。

  她喜欢那种被男人征服的感觉,认为只有哪个男人能让她驯服,她才是一个真正幸福的女人!而男性魅力的最佳境界,就是把女人的梦想变为现实!

  但她过去接触过的男人,如过眼云烟,随聚随散,了无痕迹。反而在一时欢娱后,增添无边的落寞,一种灵魂无着落的困惑时刻攫住她的心。她多么渴望有一天能遇到她理想中的梦中情人!

  自从遇到志泉后,似乎感到理想即将变为现实。她就把所有用到男人身上的心思,一股脑儿倾注在他身上。

  虽然明知白云伴在他身边,仍毫无顾忌地走近他。她喜欢挑战,若能击败先期而至的情敌,更能刺激神经。她甚至很自信的认为,得到他只是时间问题,她有足够的信心和耐心等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而且她还不像玩弄其他男人那样,要求速战速决——要钓大鱼,就必须放长线,让它在水中久久的游弋,最后才将它拉上岸。——正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才更具吸引力!

  在今天的宴会上,她并非要刁难志泉,让他难堪;而是想借机宣扬她要追求的目标,如鹤立鸡群般炫人耳目!

  她也想测试一下他心中的文墨和临场发挥能力——像现在进入职场前的目测和面试一样。如果他的才能得到一致认可,那么她的虚荣心就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更会如一只疯狂的猎犬,不追逐到猎物至死不休!

  所以今天她是冒了大不韪——万一志泉把她看成轻薄女人,愤然离去,要想转环,将要花多么大的周折!回想起来真有些后怕。但她也暗自欣赏自己的眼光和临场应变能力——志泉的不俗和自负,以及她转危为安的本领。

  有一次,她和陈其闲谈时,有意提到志泉,说他好像思想压力很大,从未见他有特别高兴的时候。陈其无意间透露说,因单位解体前后,他几次经营失误,欠了十几万元的债务,到这里办厂又不顺利,所以如此。

  要是别的男人,方玉会因此而瞧不起他;但对于志泉而言,她反认为在情理之中——长期当干部滋生的优越感,加上浓重的书生气,哪能一下子适应生意场中的尔虞我诈!但凭他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才能,如能给他一个施展拳脚的舞台,定能出人头地!所以在仰慕中更增加了理解和同情,并力图帮他解开心结。

  一段时间后,方玉对志泉的攻势已由暗恋转为公开。她毫不掩饰地表示喜欢他,想和他生活在一起。并向他承诺:只要愿意和她在一起,马上帮他还清全部债务,并将这个店交由他来打理。如果不愿伺候客人,日常事务不用他操心,只要他筹划管理。或者转行干其他事业。

  这些优惠条件,也确曾让志泉有过一时的犹豫。他太迫切想理清债务;但现在凭个人能力,近乎无望。当他冷静思索后,又立即否定了这条出路。

  论相貌,白云不及方玉;论经济条件,两人更不可比。但白云是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跟随他,从开始就作好了共患难的准备。她从不计较物质生活享受,追求的是一份人间真情。

  而方玉则是以一个富婆的身份,居高临下地向他施舍。虽然她对自己仰慕有加,但她追求的是锦上添花的效果,一旦不能如愿,很可能弃之如敝履。

  再说方玉的品行远不及白云纯洁,这正是一个男人选择女人的重要标准。何况他天生的傲骨,何曾想到要去石榴裙下觅食?

  虽然志泉心中已有定盘星,但无论怎样说,方玉表露的也是一片痴情,也不能让她难堪,更不能伤害她的自尊心。何况爱人没有罪过;被爱的感觉总是好的,又何必去为难爱着自己的女人。

  因此,表面上他们还是正常交往,只是方玉逐渐感觉出一些异样。

  按她的想象,在向志泉表白自己的心迹后,他们之间的感情应该迅速升温。起码可以由普通朋友关系蜕变为情人关系,有一些卿卿我我的浪漫情调,她喜欢陶醉在这种氛围中。其实她并不希望立即与志泉同床共枕,那样反而显得低俗。

  要找性伴侣,对她来说,俯拾即是。过去,在她身边总是蜂围蝶绕,那些男人要么是觊觎她的钱,要么是好她的色,虽然百般投其所好,却没有一个让她赏心悦目。她渴望享受恋爱的浪漫,希望志泉能给她补上这一课。

  但是要让一个男人背负着沉重的精神压力去抒发浪漫情怀,那是不现实的,所以首先想到与他减压。

  现在志泉不但没有与她拉近距离,反而比过去少了许多随意和诙谐。

  过去他一进店就会高喊:“扈三娘,今天矮脚虎不在,豹子头林冲来了!”

  她不喜欢别人提起她的过去,更别说喊她过去的绰号,认为是过去男人留给她的奇耻大辱;唯独志泉是例外。而且喜欢他这样喊,觉得这样才没有将她当外人。

  每当她听到喊声,不论身在何处,就会迅速跑出来,一盆火似的迎上去,在他身上拍一下,露出一脸娇笑。

  可是现在见面,他总是方老板前,方老板后的称呼,使人听着特别蹩扭,少了许多亲切感。

  有时想留他吃饭,也总是这事那事地推托。更有甚者,过去他来玩,很少带白云一起;现在每次来,差不多都有白云陪伴着。有时打麻将,也让白云一连几小时陪坐在身边。

  在常人看来,这些不显山不露水的变化,她却感到玄机暗藏——是志泉依附了白云;还是白云控制了志泉?

  但无论问题出在谁的身上,都是她太低估了白云的能量——要想得到志泉,必先除掉白云——“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女人的爱往往来得比男人更炽烈、更无畏。一旦遇到心仪的男人,会不惜代价,不择手段去争取。哪怕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也无所畏惧。

  想到这些,她不但没有灰心丧气,反而激发了更强烈的占有欲。她不但要将志泉拥为己有,还要完全击溃竞争对手,不留后患。

  这天,来了两位志泉家乡的朋友,是一对夫妻。他们租的房子已无法安排住宿,正在为难,恰好方玉过来玩碰上了,就主动提出安排到她店里住。玩了一会,方玉临走时又向志泉建议:最好让客人住他们的房,他和白云去她店里住,这样显得客气些。

  志泉本不在意,经方玉提醒,也觉得如此更好,并夸奖她想得周到。

  方玉又特地备了一桌酒,说是为志泉的朋友接风,也请他们全部人过去作陪。晚饭后又让志泉陪客人打麻将,自己却里外张罗。一直玩到晚上十二点,送客人过去休息后,志泉和白云才回店就寝。

  到深夜一点多,突然店里一阵骚动,志泉和白云在睡梦中惊醒,忙披衣起床,想出去看个究竟。就见几个警察直接闯进他们的住房,不容分说,就给志泉和白云带上手铐,推推搡搡地将他们押上警车——罪名是卖淫嫖娼。

  离店前,只见方玉披头散发,泪眼婆娑地拉着警察的手求情,但这帮警察理也不理,甩开方玉,开着警车朝县城方向急驰而去。

  这一夜,他们被关在公安局拘留室内。虽然男女分开,其实两间房中间只隔着一道窗户。可以对视,只是有看守监管着,不许说话。

  白云倒是无所畏惧,只是担心志泉承受不了这种打击。过去常为座上客,现在忽成阶下囚,他又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特别看重名节。要是有人不明底细地将这件事传开,几十年的清名就会毁于一旦!

  她总觉得是她牵连了志泉,才使他遭受不白之冤。因而更有一层不可言表的担心:以后他会怎么看这件事,怎么看待她?她不时用探询的目光观察着他,想从他脸上读到有关信息。也想以目光传情,给他安慰。

  志泉却心无旁骛,埋着头凝思默想。

  先是想到他们被抓有些蹊跷。他知道方玉店里有卖淫女长住,时常招揽嫖客过夜。但方玉与当地派出所所长关系很好,经常给所长送些礼物,还不时请所里人吃喝。所以明知店里有鬼,从无人问津,她才有恃无恐放心去做。

  今天怎么突然有警察进店抓人?而且今天抓人的警察都不是当地派出所的,并不熟悉店里的情况,怎么就直奔他们的房间?更令人不解的是,他们进店并没有任何其他行动,连那些长期住店的卖淫女也安然无恙,怎么偏偏就抓了他们,是不是有人在暗中使坏?

  后来又想,既然他们今天是有备而来,就不会善罢甘休。即使抓错了人,也总会找出你的种种不是,使你三缄其口。

  这种地方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弄得不好,就是拳脚相向,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结果呢?如果按时下的惯例,嫖客只要认交罚款就可以放人,钱又从哪里来?

  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才有人将他们带到审讯室。里面坐着三个警察,在做完例行的笔录后,其中一个兜头就向志泉发问:“有人告你嫖娼,你承不承认?”

  志泉辩解说:“我们两人都是单身,已同居多时,怎么是嫖娼?”

  “不是嫖娼,怎么自己有房不住而住在旅馆?而且你们年龄相差二十几岁,能说是正常关系?”

  “难道男女同住旅馆就是卖淫嫖娼?又有哪条法律规定年龄差距大就不能成为夫妻?”

  志泉还要继续分辩,只见其中一个警察已一脸不耐烦,挥着一条皮鞭,站起来吼道:“别跟他们费口舌,不揍他狗日的,不会认账!”说着将手中的皮鞭重重摔在桌子上,口中咆哮着,就要上来行凶。

  白云生怕志泉挨打,惊呼道:“我们承认还不行吗!”

  那位站起来的警察一脸狞笑,“光你承认有屁用,要嫖客签名划押才算数!”

  志泉明知再说也无益,只会讨来一顿暴打,最后还是被逼就范。

  既然到了这种地方,就成了他们发泄的对象,人格、尊严已被他们碾成齑粉……

  他还来不及往下想,另一个做笔录的警察用手重重地敲击着桌子催促说:“你到底承不承认?要承认就在这里签名按手印,罚款五千;不承认就送大牢里去。”

  他的威胁意味着什么?——凡犯人送进大牢,必先受牢头一顿暴打,打得你死去活来,然后任由牢头摆布。这就是现在监狱中已被默认、不成文的规矩。还美其名曰以毒攻毒。

  志泉知道,与这些趾高气扬的警察抗争是不明智的,只会招至更大的侮辱——他们从来就没有将抓来的人当人看待。中国几千年的文明、那些三令五申的法律条文,对他们来说,只是可笑的符咒、安抚人心的把戏!

  审讯前后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

  临了,其中一位警察指着白云威胁说:“放出去后,你尽快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不然我们看见一次抓一次!”

  他们又被送回关押的地方。押送的人叮嘱看守:“他们什么时候交钱,什么时候放人。”于是他们一天的工作宣告结束,又可去享受他们的快乐人生。

  五千元钱!这相当他们现有的全部资金。交出去就等于交出生存的权利!经济上无法承受的压力,人格上受到的侮辱,使志泉怒火中烧,无法平静。他想到过向法庭起诉,很快又自我否决了。

  他并非胆怯。虽然看似一介书生,性格内向,外表沉静,却有常人不及的胆略,敢于直面人生。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对功名利禄一无所求,有什么值得畏惧!只要不使用暴力,不侮辱人格,他敢同各个层次的当权者及一切邪恶势力进行斗争。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他刚结束特定学习班的学习,又被下放到基层供销社劳动改造,但仍没有逃脱继续接受批斗的命运。

  到基层不久,进驻工作组就组织全公社财贸系统的干部职工,在作了几天精心的准备后,对他进行了一次批斗。并要他作好记录,向群众作答复。

  可是他手里拿着笔,材料纸摆在桌子上,没有记一个字。却时而点燃一支烟,勾着头,装出听得很认真的样子。

  批斗会结束后,工作组组织一批骨干与他面对面交锋,要他谈接受批斗后的感受,并要他交出会议记录。

  他却一脸诚肯地答复:“我觉得他们批判稿写得太肤浅,没有什么好记。我建议以后再组织批斗,要准备充分一点,免得耽误了大家的时间,也没有触及我的灵魂。”

  工作组组长李大成气急败坏地在骨干培训班上咆哮:“他这是在向我们挑战,你们却如此无能,让台下的人看台上人的笑话!”接着赌咒发誓要锉磨他的桀骜不驯,打掉他骨子里的傲气。

  会上他再次进行部署:准备一个星期,再次召开批判会。并表示自己要亲自写批判稿,在批判会上发言。

  可是十天半月过去了,批判会并没有如期进行。

  这件事反映到公社,党委书记雷大炮(真名叫雷鸣。)暴跳如雷:“这还了得,要是打不下他的威风,我这个公社书记就不当了!”

  经他布置安排,在公社组织了一次万人批斗大会。那天,全公社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停止办公、商店停业、社员停产,全部参加批斗会。把临时开辟的、占地十多亩的广场塞得水泄不通。

  志泉和另一个陪斗的职工刚站到临时筑起的土台上,台下就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吼叫声:

  “打倒林志泉!”

  “把林志泉批倒批臭!”

  “把林志泉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随之而来的就是纷纷抛上台的石子、土块、塑料瓶、果皮等杂物。

  志泉避让不及,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块正好砸在他胸口,他惊叫一声,顺势倒下。口里高呼着:“要文斗,不要武斗!”倒在地下不肯起来。

  会议主持人不得不让民兵出面制止。批斗会就在台下疯狂的口号声,和台上高音喇叭剌耳的喧嚣声中进行着。

  批斗会结束,雷鸣本以为志泉被大会的气势震慑,从此俯首贴耳,乖乖接受改造。不料走进自己的办公室,见志泉已站在那里等他。重重地甩下一句话:“我要告你!”扭身就走。

  之后的一个多月,他再没有上班。他的投诉信发到各级组织部门,以及《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等报刋杂志,并表明决心:如得不到公正处理,他会一直上访到中央。

  这期间,他也向雷鸣写过一封公开信,用大字报形式,张贴在公社门前的墙上。公开信的大致内容如下:

  我承认曾犯过错误,但决不是犯罪。你竟然用解决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在太缺乏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

  你还公然宣称,要以公社书记的头衔为赌注,打下我的威风,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须知,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不是你的赌资;这样赌法,你会输得很惨!

  我也在这里下一份赌注:不灭一灭你的淫威,就不会停止上访!

  当时全社会力求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气氛,各级领导不得不极力调和各种社会矛盾。为了防止矛盾扩大化,省、地委组织部督促当地组织部门迅速做出处理。组织部长亲自出面做他的工作,向他公开通报县委常委扩大会对雷鸣的处理意见:在常委扩大会上作检查,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责令其亲自向林志泉赔礼道歉。

  这位大字不识几箩筐的公社书记,就因其率直敢言,被人毁誉参半地称为“大炮”,也因为他在充当打手时的无知无畏而得到上司的尝识,现在正是权力炙手可热的时候。

  要他向一个下放到他治下进行改造的狂妄份子赔礼道歉,简直是与虎谋皮!但上级的命令他也不敢公然对抗,就派出两个民兵,像传呼犯人那样,吆喝志泉到公社,说书记要找他谈话。

  志泉平生篾视权贵,没有崇拜过任何权威,更看不起这类得势小人。何况现在已是胜券在握,岂肯吃他这一套。一挥手要两个民兵滚蛋。

  两个民兵见“请”他不动,就走上前要出手动粗。

  志泉怒吼一声:“你们回去转告雷鸣,他不出面请我,谁也别再来!”

  两个民兵似乎被他狂妄的气势震慑住了,只好灰溜溜回公社销差。

  雷鸣上任以来第一次吃到“夹糖饼”——上面是他仕途的父母,只能虔诚叩拜,不敢忤逆;下面是桀骜不驯的刁民,弄得不好,很可能阴沟里翻船。

  权衡利弊,他最后选择了妥协——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提了一蓝水果,亲自上门赔礼道歉。

  但今时已不同于往昔——过去年轻气盛,又没有负累,而且还有大把可供消耗的岁月;即使跌倒了,还可重新开始。

  现在他想问题的方法只能更注重实效和后果——虽然他认定,按现行法律,他的行为没有过失,完全可以据理力争。

  但现实生活中,这种事太多了。在那些执法部门中,看得稀松平常。即使遇到公正的法官,要想在法律上取得支持,也必须进行旷日持久、马拉松式的争斗。

  你一个异乡人,既没有关系,又没有金钱铺路,他们甚至懒得与你立案。待告状的人拖疲了、拖垮了,也就不了了之。而他现在没有时间和财力与他们打消耗战。

  回到拘留室后,志泉一直在考虑下一步作何打算。五千元罚款肯定不能交,能不能找到其他出路?

  他也曾听人说过,万一交不出罚款的人,会弄去服苦役,用那些常人承受不了的劳役折磨你几个月,累不死你,也要揭你几层皮,然后让你走人。

  他现在宁可走这条路。定下心来,倒显得平静了,只等着厄运再次降临。

  白云此时想得最多的不是罚款。虽然她也感到前景的艰难,但即使身无分文,仍可想法生存下去。就是自己去打工,也可勉强养活志泉。

  但若志泉因此而让她离开,那就怎么也无法接受!刚开始的恋情,在她心里充满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她已感到须臾离不开志泉;甚至设想,失去他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她总认为,这次遭遇是她害了志泉,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谁又给她承担责任的机会?

  志泉签字划押后,警察就说她可以走了,可是她却随他一起返回了拘留室。

  她恨不能替代志泉独自去蹲禁闭,怎忍心让他独自去面对!只要志泉能挽留她,她愿意为他做一切!并在心里暗暗发誓:在今后的岁月中要尽最大的努力给他以补偿。

  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还没到吃中午饭时,就有看守来通知他们可以出去了。

  他们不相信有这种运气,但看看周围,隔开的两间房里,只有他们两人。看守见他们还愣着,不耐烦地挥挥手作驱赶状,“有人替你们交了钱,快走吧!”

  出乎意料的变化,弄得他们一头雾水——这冥冥之中的操盘手究竟是谁?怎么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出现这么多戏剧性的变化?

  他们走出公安局大院,就信马由缰地在街巷中踯躅,后来又朝一处偏僻的河滩走去。——这里离他们住地还有十多公里,志泉现在不想立即回去,他需要静下心来整理一下纷繁的思绪。

  白云一直心怀惴惴地紧随其后,像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等待法官的最后宣判。见他带着来到这偏僻的地方,也不知何意;心想,该不是最后摊牌吧!

  志泉在一片草地上坐下来,后背靠在一棵树干上,头仰着,目光呆滞地望着远方。只示意让白云挨他坐下,也不与她搭话,旁若无人地沉浸在无边的思虑中。

  这次的经历,又将他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人生旅程:不堪忍受的痛苦和屈辱,又一次敲击他已经紧绷绷的神经!做梦也没有想到,在处于穷途末路时,还要经历牢狱之灾!

  但是当他再次回顾这十几个小时内发生的变故,不由疑窦丛生。

  其一,像这类小案件,一般由辖地派出所派员执行。为什么要避开当地派出所,由公安局派警察来抓人?

  其二,公安部门对卖淫女一般是抓而不究。只要他们供出嫖客,嫖客认了罚,她们就完成了一次循环。有的公安部门还以此作为一条生财之道:建立卖淫女网络,让那些卖淫女在骗取嫖客钱财后,又暗中向他们举报,还可拿到公安部门的分成奖。而这次既然把白云当作卖淫女,又为什么那么凶狠地勒令她离开此地?

  其三,谁肯拿五千元钱赎他们出狱?要说是陈其、向森林他们,非但他们拿不出,即使有钱,也会先交到他们手上,再由他们去认罚。

  难道有人背后导演一幕“捉放曹”!那他的目的是什么?......

  所有这些疑问必须寻求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要明了真相,必须回到事发地去调查研究。

  想到这里,他“嚯”地站起来,拉起白云的手说:“走,我们回去!”

  一直坐在旁边的白云,心里正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地等待他的“宣判”,听到这一声喊,如一个得救的溺水者,眼泪涮涮地涌了出来。她伸手拉住志泉,快步朝住地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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