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黑玫瑰骑士 > 六、烈焰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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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德吉雅镇,穆塔法?巴尔维的烈焰酒馆不是最好的,却是最火爆的。

  比起隔着一条街的德吉雅驿站,烈焰酒馆没有官府制订的条条框框的约束,在这里只要有钱,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甚至于殴斗杀人——在酒馆的背后,是一块不大的空地,刚好能容纳下十个人战斗。每当发生不愉快的冲突时,巴尔维雇佣的人总会适时地出现,将两伙冲突的人赶到这块空地上解决问题。久而久之,这已经成为了来这儿喝酒的人们的习惯,一旦有了冲突的苗头,总会有人先站起来,走到外场去。和所有的法外之地一样,进入了那个场子,生死就全看个人的技术了。

  今日烈焰酒馆生意依然火爆。在德吉雅,商队从来都是络绎不绝。有商队就有佣兵队,有佣兵队,就缺少不了酒、女人和鲜血。

  乌萨和弗雷克?弗兰坐在酒馆大厅一个角落的位置,一边喝着酒,一边饶有趣味地看着佣兵们的服饰,猜测他们的出身。

  乌萨是一个很喜欢看徽章的人。在他幼年时,学的最好的一门课就是大陆各家族的历史和标识。恰好的是,弗兰也是一个热衷于各种徽章的人。在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便已经就这个话题谈得热火朝天。一路上更是从卡哈兰德的贵族,讨论到瓦鞑的响马。乌萨惊叹于弗兰对大陆佣兵团历史的了解。每当他对弗兰说出这种惊叹时,弗兰总是微笑着,恭敬地说:“这不过是我三十年的经验罢了。”

  正因为如此,尽管乌萨不太喜欢弗兰,却也无法真正地讨厌他。

  酒馆最角落的位置正好是观察的好位置。在这里有一个小高台,正好可以看到酒馆大厅的全貌。所有来往的佣兵,几乎可以说是尽收眼底。这里的价格也要比大厅的一般位置高出一点。

  “那是达利家的双塔标志,那是那多来的回头弓标志……”弗雷喝了一口酒,饶有兴致地说道:“那多来,据说在瓦鞑的佣兵中,他们是最诚实守信的?”他有点抱歉地望着乌萨,希望他不要生气。

  “瓦鞑人不守信用的名声天下传,”乌萨有点苦涩地微笑:“而那多来算是最受信用的,只要没有比雇主出更高价的,他就能忠于雇主。”

  “也不能遇上比雇主出的价要付出更高的事?”

  “是啊。哈哈哈!”乌萨大笑着,将手中的碗举起:“为了信用,干一杯!”

  与他碰杯后,弗兰抹去花白胡子上的酒,蓝色的眼睛里透着狡黠,盯着乌萨。乌萨被他盯得很不自在:“怎么,你又想提那个要求了?”弗兰点点头。

  虽然那次弗兰向他的提议组建佣兵团被他拒绝,但在乌萨的心里,组织一个佣兵团确实是他的愿望。这样就可以实现他离家出走时对父亲所做的承诺:“我终有一日会带着自己的部队回来见你。”

  可是他有什么条件来建立一个佣兵团呢?虽然可以从兄长那儿得到他所想要的补给,但是求助于兄长就和求助于父亲,向父亲服软没有任何的区别;光靠他自己显然是做不到的。在塞弗村不到两年的佣兵生涯里,他拢共也不过赚了两个金币而已。这点钱莫说组织一个佣兵团,就是买一副一般的铠甲也不止两个金币。现在他身上所穿的这副由博尔济特家族的铁匠打造的锁甲,至少也值二十个金币。更不用说他手上的弓箭和刀,这一套下来,足够塞弗村的小护商队幸苦上几辈子的。

  眼前这个脸上写满兴奋与期待的老佣兵仿佛并不在乎也不关心这些。乌萨正想开口叙述这些已经被他陈述过几百次的困难时,弗兰忽然正色道:“如果您愿意,我可以用我三十年的积蓄来帮助您。”

  三十年的积蓄?乌萨不禁哑然失笑。尽管他相信弗兰这么多年的佣兵生活会积攒下一些金钱,但是就算是每年能攒上一个金币,三十年也不过三十个金币。这点钱也就够组织个十个人,购置几套不那么好的皮甲和武器。这些东西又能做什么用呢?佣兵团又不是光有人就可以的。

  弗兰似乎看出了乌萨的想法。他抿了一口酒,道:“我的积蓄并不多,也就是三十个金币左右。不过,作为一个佣兵来说,经验是无价的。”他顿了顿,指着远处的一个佣兵道:“您看到他了么?那个留着络腮胡,身着贝安方服装的人。”乌萨点点头,表示他看见了。弗兰舔舔嘴唇,继续道:“他叫穆萨提?塔里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连半个银币都没有的落魄骑兵。然而当三年后我再见到他时,他已经是一个拥有十来个手下的佣兵了,在贝安方和罗德交界处一带小有名气,您说他靠得是什么呢?是勇气,是经验,是人脉。”

  “我并不缺少以上的东西,而您也不缺,事实上,您的人脉比起我来要更靠得住,因为您有塞弗村那群村民。或许您现在是被那个老顽固给赶出来了,不过他又能活多久呢?”弗兰阴险地笑着:“到时候,您不仅可以利用以前积累的名声获得一支罗德人的佣兵队,甚至可能……”顺着话音,他的手在桌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四方形。

  “拥有自己的领地。”乌萨看着弗兰的手势,压低了声音。他并非没有考虑过这种事。但是做一个只有不足百人的小村子,而且还很有可能不会被更大的领主承认的小领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得不到保护不说,更有可能被那些大领主们以“篡逆”的罪名讨伐。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过这个讨厌的老头的一席话却让乌萨对他又有了新的看法,也许这个老头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讨厌。

  “你要我像他一样么?”乌萨指着一个刚进入酒馆的人说。弗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身穿黄白色衣服的高个子缓缓地走进了酒馆。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浑身包裹在宽大的褐色斗篷下的瘦小的人。他们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刚走进来时,酒吧仿佛被寂静传染,人们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在望着他们。他们的穿着实在是不适合来到这种地方,这种专门为佣兵而建的酒馆。

  还没等巴尔维去迎接这对奇怪的客人,他的妹妹便满脸堆笑地迎了上去。她的眼睛似火一般地盯着那个高大的,脸仿佛若最完美的雕塑的男人,在接近他的时候,她刻意地挺了挺胸,想把自己为傲的双峰展示给那个男人。

  “欢迎您光临我们这个小酒馆,我能为您做点什么么?”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魅惑。但这种如火一般地语调如同撞在了冰川之上,得到的是一个冷冰冰的答复:“我们要一个单独的安静的座位。”

  尽管热情撞到了冰山,但她却没有生气。在这样完美的外表面前,很少有像她这样的女孩会生气的。她伸出手去,想去搀扶那个裹在斗篷下的人,却被男人手搭剑柄的挡住。

  “带我们去就是了。”

  她尴尬地笑笑,引着这对人走到了楼上一个单独的隔间。

  酒馆大厅的人都安静地盯着隔间,想看看酒馆老板的妹妹出来时是一副怎样的表情。很快,她出现了,脸上泛着幸福的红晕,仿佛刚才的尴尬不存在一样。

  在下楼时,她注意到了大厅里面的男女的脸色。男人们抱着期待的神情,想看看接下来的故事;女人们则是带着嫉妒的样子,期待着她的出丑。她面无表情地走过人群,到吧台前拿起一个空罐子,往地下狠狠一摔,喝道:“看什么看,喝酒去!”

  酒馆又恢复了热闹。

  “荷根是看不起平民的。”弗兰把一粒坚果仁扔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乌萨点头表示赞同。他感兴趣的不是荷根,而是荷根身后那个藏在斗篷里的人。他们的雇主,至始至终都没有露过面的雇主。

  “想必您听过特里家族的故事吧?”弗兰的语气充满着不屑。没等乌萨回应,他继续说道:“您听到的可能只是皮毛。特里家被袭击乃至减封,可不是那么单纯的事情。”

  乌萨来了兴趣,他挺直了身子,微微前倾。弗兰得意地微笑,低声清了清嗓子:“第一次罗德战争是五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卡哈兰德还很强盛,还占据着罗多比斯山脉以北的地区,包括富庶的鲁加平原。而特里家的封地则是在鲁加平原和罗多比斯山脉的交界处,咽喉要地。特里家族十分善战,但十分不关心领民。在他们看来,只要能保证领民不饿死和能按时缴税就行了。当然,还有打仗的时候能够端着武器上阵。”弗兰喝了一口酒,继续道:“在第一次罗德战争时,特里家的族长是约尔?特里,也就是荷根的爷爷。比起他的先辈来,他更擅长山地伏击战。罗德的百人队就是被他用引诱伏击战术给打残了的。然后百人队的残兵们进入了他的领地,那个叫诺林的村子。

  这个村子有八十户人,分内外两寨。内寨尽是卡哈兰德人,有三十多户,由一个叫特瑞尔的骑士作为守护,外寨都是罗德人,听命于内寨。特里本以为将其分开可以起到互相监视的作用,可惜他很久没有深入过民众,并不晓得内外两寨早已经通婚,可以说融为了一体。所以当他指挥士兵把罗德人团团围住,把警戒放给内寨的卡哈兰德人时,他已经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后背留给了敌人。“

  乌萨疑惑地打断了他:“一个久经战阵的人,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弗兰嘴角扬起轻蔑的笑容:“他太自负了。也太过于相信出身的不同会产生无法逾越的鸿沟。然而他忘记了人们更容易相信平日里相处的人而非高高在上的领主。况且,当时有特瑞尔在他身边,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群领民连特瑞尔也不会放过。我想,当弩箭插入他的后背时,他还在幻想着庆功的美酒吧。”

  乌萨依然疑惑:“在书上记载,袭击他的人个个手持十字弓。这种数量的武器可不是一个小村寨能负担得起的。”

  “当然不能。这些武器是罗德人给他们的。还附送了一个教官,日夜操习。事实上特瑞尔早就不想在特里家手下做事,他在袭击发生前一年便于罗德人搭上了线,罗德人许给他领主的地位,他的回报就是寻找机会,除掉罗德人的心腹之患,为筹备中的罗德战争争取一个较重的砝码。不得不说,当时做出这个决定的德尔维内里是罗德人少有的具有谋略头脑的将领。比起二十年后的第二次罗德战争中那个只知道硬打的木头脑袋好太多。

  罗德人不仅仅给他们提供了武器,还提供了一个老兵作为他们的教官,那个老兵的名字也算是一个传奇:盖乌斯?班达克。在这个人的教导下,诺林村的人学会了如何使用十字弓,并且能够用十字弓射击三十步以外的目标,做到十击八中。至于之后的事情,我想书本上都有了记载。”

  弗兰说完了长长地一段话,感到口干舌燥。他端起酒壶,一下子便灌了大半壶下去。乌萨眉头紧皱,想着下一个问题:“那么特里家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是因为什么呢?”

  弗兰再次发出轻蔑地笑容:“约尔那种极其自负的性格,得罪的不仅仅是领民,还有其他的领主。当他还活着的时候,因为能力自然没有人可以动他;但是他已经死了,那么剩下的就是清算了。反正死人是不会跳起来抗议的,活人嘛,则是一群孤儿寡母,他们的姻亲也就是一些毫无实力的小领主,说出来的话又有谁会听呢?”

  听完这个故事的乌萨默默地摇头。父亲曾经的一句话又在耳边回响:“民众是领主的根基,能力是领主的刀剑,而人脉,则是领主的铠甲。一个不与民众亲近,不与其他领主结盟的领主,能力再高强,也终究是一个待宰的野马。”

  忽然大厅里传来一阵骚动。乌萨和弗兰向下望去,只见荷根立在大厅的中央,高大的身躯掩护着瘦小的斗篷人,一只手抓着一个穿着绣有两条缠绕毒蛇纹饰衣服的佣兵。那个佣兵的表情十分痛苦,仿佛手就要被捏断。

  只听一声尖尖的女声喝道:“要解决冲突,就去外面的冲突场!”那是酒馆老板的妹妹的声音。众人发出一阵起哄。酒后的斗殴是最好的助兴节目,如果能见点血是最好的。

  荷根回头望了望斗篷下的人,斗篷人轻轻地点头。荷根便抓着那个冒犯他的人,拖进了冲突场。人们尾随其后。

  刚进冲突场,五个与被荷根拖住的人穿相同衣服的佣兵也跳了出来,他们手中都拿着武器,想要解决掉这个令他们的同伴受辱的人。荷根望着他们,脸上露出轻蔑又冷酷的笑容。他左手继续捏住那个可怜的佣兵,右手紧握挂在左胯处的剑柄,猛地抽出。只见寒光一闪,那个佣兵的手断了。

  佣兵的惨叫很快被观众们的叫好声淹没。荷根扔掉佣兵的断肢,双手持剑,向另外五个佣兵攻去。他的动作十分轻盈,完全不像一个有他那样身高的人能做出来的动作。很快,五个人便倒在了血泊之中。

  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喝彩。男人的欢呼,女人的尖叫混在一起,为今天的胜利者欢唱。在热烈的声音中,荷根的嘴角浮现了一阵转瞬即逝的微笑。他恭敬地护着斗篷人,在人群中分开了一条道路,缓缓地走了出去。

  乌萨望着场中已经死去的佣兵,心下不禁泛起一阵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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