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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程明宇做了他该做的事情。一个钱字。这样的索取虽然不是什么心安理得的事情,可是毕竟是如愿以偿了。方小雅平静地接受了一切,也把一切逝去的岁月给划上了完美的句号。总算现在的日子平静如水了,哪怕是暂时这样也是很好的。她头一次体会到这种静谧是那么怡然自得。想想过去那些事情虽说不是惊涛骇浪般,却也是波澜壮阔。好了,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该来临的也会姗姗而致。至于是不是由此经过了由平凡到不平凡,由平庸到不平庸,那也是不需要去考虑的事情。也没有任何的实质意义可以言说呀。等待下去吧。一场梦魇或是一个梦幻泡影。
这一天的傍晚,方小雅靠在窗台看外面的世界。小区里的桃花也快含苞了,小草也快舞动腰姿了,春意渐浓,看着的人仿佛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春意而盎然起来了。林静打来了电话,方小雅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接听。因为已经陌生了,一台舞台剧的终结就意味着剧里主角将各奔东西,不需要再有什么瓜葛了。可是不应该陌生的,也许还可以有更美妙的用处。还是要去掌控什么的,因为还有最后的结局还等待着咧。电话又响了。由一个声响都另一个声响,中间是短暂的安静。可是那安静也还是盛满了刀光剑影的暴戾。方小雅还是接听了电话,免得再有什么骚扰了。“喂——,你好,林静。”
“小雅姐,这几天,你还好吗?”
“不好也不坏。”
“我以为你会忘了我,所以就给你打电话了,小雅姐,你不会介意吧?”
“我也以为你会不大记得我了,呵呵。”
“我是一定不会忘记你的。”
忘记原是很简单的事情,现在却来讨论一番了。多有意思的一个小骗局,讨论了,还以为是在探讨什么人生的秘密似的。忘记,就是觉得再也没有想要记住的意义,于是就不再记忆了。方小雅说,“你的记性肯定比我要好。“
“不是这样的,小雅姐,我记得你,是因为我想感谢你,感谢你的帮助,所以要记得你。”
“感谢,没有这个必要的。”
“一定要感谢的——”
“哦——,你现在怎么样了呢?”方小雅懒洋洋地说着,“你想要的都如愿以偿了吧。”
“都还好。这一切都是你的恩惠,我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的安排,我还会在那个让人讨厌的地方。小雅姐,我会一直记得你的好,记得你告诉我的话。”
“你的声音还是那么甜美,比我见到的博物馆编钟的声音还要甜美。”方小雅有些讥讽的意味说着,“我们各不相欠的,你不用感谢我,再说那几天还多亏了你配合,我应该谢谢你才是。”
“小雅姐,昨天他还提到你了,说让我多联系你。不要因为一些误会而破坏我们好姐妹的感情,到现在他一直都认为我们的感情很好,所以,我——”林静停顿了一会儿,说,“这两天,才把家里布置好,所以邀请你过来坐坐,你看可以吗?你知道的,我也不想让他误认为我们会有什么芥蒂。”
这也倒是实情,差一点点给忘了。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的,小心着,伪装着——除非是不希望程明宇再次回来。可是已经费了很多心思了。不能掉以轻心的,一旦程明宇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对谁都没有好结果,毕竟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故事。方小雅笑了笑,说,“人与人的关系,总是那么的微妙,有的时候甚至不可抗拒。这个事情,我知道了,希望你可以做到天衣无缝。”
“那你等会儿过来吗?”
“当然要过来啦,不然你的独角戏就不好进行了。”
“嗯,我把地址和门牌号发到你手机上。等你早一点过来,我做些好吃的等着你。”
矫情的小骗子,使用小小的伎俩。方小雅挂了电话,真想狠狠地咒骂她一顿。世界真大,荒唐很多,看姐怎么收拾——她一边念叨一边整理衣饰,然后戴着墨镜出门了。走到外面,突然感觉很好,宛如是正从一种有着一切不稳定因素的境况流亡出来,感觉进入了另一种奇特的安闲自如的境况,她想着,也许是的,就是经历了一场烽火连天的战争,然后是偃旗息鼓马放南山后的休养生息。感觉好才是真的好,多奇妙的事情。她微笑着。
夕阳很美,有着玫瑰一般的颜色,可也晃得人睁不开眼睛。方小雅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林静住的小区。路过情侣路,两边的垂杨柳已经枝柔叶绿了,犹如一顶顶少女手中的伞,清晰,疏离,娉婷,与一湖碧水相映,确实意境深幽。她一直都认为只有这条路彩色这个城市最温情的一条马路。
走进一个小区,然后到了公寓,林静笑盈盈地开门迎接了方小雅。“等你很久了,小雅姐。”
方小雅已经很惊讶于林静的变化了,盘了头发,一绺发丝垂在鬓角,多了妩媚和女性的韵味。才几天的时间,她已脱胎换骨了。方小雅打趣地说,“小妮子,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水嫩嫩的邻家小妹妹了。”
“因为我知道有一个人在等我了,所以我快乐,慢慢得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林静羞赧地说着。
“呵呵,你的人生意境越来越丰富了。”
方小雅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很舒适的感觉。林静忙着倒茶水,“没有,我可是没有什么人生意境,就是觉得现在很快乐而已。”
在现实里,人和物质都是那么不好捉摸的。有时也是真伪难辨的。林静这会儿的模样是什么呢?那张脸好像是很容易更换的一样。不过也不需要去探究的吧。有什么好探究的呢。那天晚上在巷子里,惨淡的灯光,是霓虹的影子,一半压抑,一半泼辣。现实在迷幻里飘摇,朦胧的而黯淡的光圈,她就是站在那光圈的下面。刚好遇见,也就刚好产生了一个开端。如此而已。没有什么过多的奥秘在里面。“你已经超过我的想象了,林静。”方小雅有点嘲讽的意味说着,“嗯,我也要像你这样了。我知道这个世界终有一个人会等我,尽管不知道他是谁,为此,我每天都要快乐。”
“就是要快乐才好。小雅姐,我们都要快乐才好,你说是吗?我现在才体会到的。”
“你以前不快乐吗?”
“不快乐,很不快乐。”
方小雅饶有兴趣地问着。“为什么不快乐,是因为在那个地方上班的缘故吗?”
“是的,在那里上班,就是地狱。”
地狱,多少女孩子生活在那里,可是也有很多女孩子没有把那里当做是地狱咧。方小雅没有说话。林静在慢慢地刀削一个苹果,长长的果皮在旋转着下坠,有点部位好像快断裂了,可是又没有断裂。
“小雅姐,在那里上班,我只知道我还活着,恬不知耻地活着,就是一个木偶,哪里会快乐呢。你不要取笑我,也不要看不起我就可以了。要不是太贫穷了,谁会愿意——”
苹果削好了,由红艳艳的光泽到白溜溜的样子。剥掉了外衣,没有了伪装。林静递给方小雅,方小雅接住了。“在现实里,我们都做了很多恬不知耻的事情。要是不这样认为,那事情就是另一个说法了。”方小雅想着自己的过往,也是有所落寞的自嘲。羞愤又能怎么样呢。
“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了生存嘛。”
一个思想,通往心间的一个大烟囱,时不时地把心里的什么东西往外面喷涌。在幽暗里,方小雅似乎是看到了一片幻异的景象,荒芜的岩石,有喷涌的火山气体,黑黪黪的上窜,那旁边还有很多温泉。沸腾的热水。“可以把灯打开吧?”
“好的,小雅姐。”林静开了客厅里的灯,然后说,“你知道,上帝在创造世界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不知道,我也不认识上帝啦!”
林静嫣然一笑,说,“上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光。于是世界就有了光。”
“喔——,这是很有趣的事情。”
“你看,现在就是这样,突然有了光。”
奇妙的光线从水晶灯里发出,把客厅照耀的如同梦幻的宫殿。虽然是客厅间布置的很简约,没有多少雕梁画栋,但是有了奇异的光芒,这里的淡雅就别具一格了。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安乐窝呢,可以抵御外面的风雨,可以抵御天下的动荡。方小雅笑着,尽量笑得好看一点点,按着心里想象的样子笑着,像一个高傲的女神那样笑着。“有了光就好多了,可以看到美妙的景色。”
“是呀,看着黑暗,心里总是不舒服。”
“我在家里的时候,只要没有很多阳光照在房间里,就会开灯。这样就可以不孤单了,可以不害怕了。”
“你也有害怕呀,小雅姐,我以为你没有呢。你过得那么好,又没有我这样的烦劳,怎么会害怕呢。”
“谁都有很多害怕,害怕失去拥有的东西,害怕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糟糕,害怕不可预知的未来越来越把握不了,害怕——”方小雅突然想到了过去的某些事情,两次恋爱的经历,一次是因为年幼无知而失去,一次是所谓的恋爱,没有爱只有性。为什么要去撩拨这些阴暗的陈旧记忆呢。不去撩拨也就没有敞开了。心里有了空隙吧,捕风捉影似的欺骗吧。“害怕完蛋,害怕什么都完蛋。”
“害怕完蛋,哈哈,就是这么一回事,最真实的一回事。从前我就是这样想的,还以为就是我自己是这样。”
“那现在你才发现有很多人是在给你做伴了吧。”
“是,是这样。”
“你就不是孤单的了。”
“也是一个安慰,小雅姐,对于生活的认识,就是盲人摸象,现在可是有了更好的认识了。”
“嗯,很美妙的见解。”
林静去忙理晚餐了,翛然自在地在客厅和厨房之间穿梭,此时她就是一只漂亮的花蝴蝶了。尽管曾经的风雨摧折了她的羽翼,已经是予尾翛翛的模样。餐桌上很快摆好了晚饭,一碗银耳汤,两个素菜,还有一盘红艳艳的虾。林静打开了红酒,往高脚杯里斟酒,“我们喝酒吧,有了酒,就可以让很多东西遗忘。”
“不是遗忘,是抛开。”
“抛开就好,暂时遗忘。把过去最好都抛到九重云霄。”
“愿望很美妙。”方小雅举起了酒杯。
“愿望很美妙。也感谢你给我了一个美妙的愿望。小雅姐,如果那天没有你,我现在一定还是从前的样子。每天悲伤,每天迷惘,每天只知道还活着。谢谢你改变了我的人生,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敬你一杯酒!”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方小雅和林静碰了杯,在一声清脆的声响后,继续说,“我也迷惘过,但是一个人不能够长时间的迷惘,更不可以由这一个迷惘到下个一迷惘,是吧,这也是一个人生的常识。”
“你说得是。好的,我也会铭记的。”
“不是要你记得什么的,只不过是我随便说说的,一点儿经验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你说得很好啊,我就要记着了。”
林静的脸色里先前的平静已经变换了一种有着吃惊似的兴奋的神采。那脸就像是一面镜子,可以时时反映出那心里的任何情绪。也许是因为那颗心太空虚了,因此才会什么都反映出来。方小雅说着,“接下来你会怎么办呢?”
“我想维持这样的局面。”林静呷了一口酒,“这房子是租的,至少现在可以维持一些时间。我也不奢望很多东西,只要他对我好,我就不要求什么了。”
“有一样东西你可是不要忘记了。”方小雅也不想说得太明白了,一个初衷,一个原始的初衷,人生必须要有的东西。虽然人与人是那么的不同,可是那一样东西对谁都是一样的。现在可是为什么又要这样坦诚地提醒林静什么呢?现在可以预料事情还会有另一个结果,那就是如果什么时候,程明宇厌倦了林静——也许那厌倦会来得很快。现在是不是在干一件推波助澜的事情呢?方小雅突然想笑了,是期许某个胜利会带来的笑容。那一个闪念,玩弄什么于股掌之间。就当是一个小小的秘密吧——一个刺激,给以程明宇的刺激。可是以后的事情谁又可以确切知道呢。
“是钱吗?”
“对,就是你认为它很重要的时候就很重要,认为不重要的时候就不重要的东西。”
“我知道的。”
“做什么事情,我们都得尽心尽力才有希望,你说是吗?现在,你已经选择了你的路,至于你要怎样走,我就不知道要怎么说了。我呢,只提醒你一点点,在你的男人面前,你不光要做到千娇百媚,更重要的是不要太奢望多了,也不要企图去掌握他的心。因为你和他只是一种消费与消遣的关系。”
“我知道了,小雅姐。”
“这也是我的善意。”方小雅想着,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善意,告诫了林静要遵守一个游戏的规则。那就是尽可能的得到要想的东西,而不是无穷无尽的贪婪。
林静低垂着眼眸,炫彩的眼影有斑斓的光点,似红、似绿、似黄,不过流露出的是感恩,是熟悉,是愉快。在晚餐的时间里,两个人喝了酒,愉快地交谈着,是因为酒的缘故吧,让两个人的话多了,心似乎也是暖呼呼的。这样的情景,分明不是陌生的了,而是多了好几分信任似的。林静都是愉悦的,方小雅也是愉悦的,为了一点点心灵的共识。
吃过晚饭,林静让方小雅参观两个房间的摆设,一个主卧,一个侧卧。主卧有华丽的家具和吊顶灯,淡黄的落地窗帘,方小雅并不想观看。侧卧就比较简单了,一张梳妆台,一张床,墙壁镶嵌了一幅风景画,一张书桌和一台台式电脑。此时的林静多像一个家庭主妇,津津乐道于眼前的家的组成部分。
林静忙家务去了,打扫卫生。方小雅坐到书桌前玩电脑,听着抒情的歌曲。书桌的一角摆放了一沓书本,多是女性时尚杂志,其中还有几本笔记本,随手拿起一本翻翻,原来是林静写的日记和摘抄的词句。她大致浏览一下。
一一年五月十日阴
门口的苦楝树在一夜之间好像长出了很多果实,远远望去,会让我感觉到特别的揪心。今天,妈妈好像快不行了,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中午我去喂妈妈喝汤,她那羸弱的身体无法动弹了,连嘴巴都张不开了。也许是上帝要带她去天国了。从我辍学照顾躺在病榻上的妈妈已经一年多了,这些苦难的的时间里,我每天都期望的奇迹根本就没有发生,也许这个世间从来不会有那么多奇迹发生。
下午,李大爷和几个婆婆来看望妈妈了。他们都是基督教会的,妈妈以前也会去教会。几年前,村子里突然兴起了基督教,很多人就由佛教而改信耶稣基督了。他们的书里描绘了世界末日——“世界末日的景象,妖魔鬼怪象洪水一样出现,瘟疫,战争,地震,雪灾,干旱。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地都要震动。祈求主的救赎吧。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李大爷在妈妈的床前做了祈祷,可是妈妈似乎没有听到。李大爷摇摇头,说,“主啊,请你赐予我们福音吧!??????”李大爷这会儿就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者,象一个苦口婆心的老夫子,在对淘气的孩子讲事理,这会儿,他是一个使者,一个主派遣到人间的使者,他不再是早年杀猪只消一刀就能解决猪生命的屠夫,不再是从前扔雷管炸鱼的渔夫,仿佛那先前的身份被神给幻化了,带着神圣的光辉,倏的一声变成了现在的使者。
《创世纪》里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妈妈或许也不知道吧。妈妈说:耶稣出生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座小城伯利恒,生在马槽中,长在木匠家,终身贫困、劳苦,未受过任何正规教育,三十三岁为人类的罪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耶稣向世人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着我,没有人能到天父那里去。耶稣在世活出完美的生命,没有犯罪,他是公义的典范。他承担了我们的罪,替我们受刑罚。
暮色里,小山村里飘扬起了一道道炊烟。弟弟也放学回家了,他还小,还不知道悲伤和悲剧。我的父亲是一个沉默的男人,为了给妈妈看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现在,再也没有办法了,就从这以后,世间的事情好像都与他没有关系,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喝酒,什么也不在乎了。我也希望父亲可以把他的爱传递给子女。
这个夜晚很漫长一样,不知道要怎么过了。在潮湿的厨房里,父亲摘小白菜,弟弟坐在灶台前。黑暗降临了,厨房里的自然的光已经不足于让人的眼睛看清物体。节俭对于贫穷的家庭来说就是这样。弟弟去开了灯,昏暗的灯泡发出惨淡的微光。这样的衬托更加剧了厨房里令人窒息的死寂,本来谁也没有说话,现在因为有了突然的微光,我可以看清父亲的脸了。漫长的时间里,父亲洗好了菜,我点燃柴火,呛人的烟很快就填满了整个空间。
“少放些柴。”父亲说了一句就开始挥动锅铲在叮叮当当的声音中炒菜。柴火燎烤得人的脸火辣辣的难受,我把身体偏到一边,躲避燎人的火光。灶膛里剥落的泥块被烧成坚硬的砖块,用火钳夹出放到柴灰中。记得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讲过,人类的诞生是女娲娘娘用泥土捏造的。我想,当初女娲娘娘造的人形是否也放在火里烧烤过。
这个夜晚,我去教堂。在村子里走过几道湾,依稀听见钢琴声,悠扬地在夜空飘荡。教堂的窗户透着灯光,说是教堂,其实那就是一间村里早年存放集体物资的仓库,后来集体集散了,这儿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放了。废弃的房子慢慢的破败,屋顶的小瓦有很多已经挡不了风雨了。再后来,基督教的人共同出了一些钱修缮了这间仓库。这教堂,一到晚上就成了村里最热闹的地方,本村里的人和邻村里的人就象赶集一样来到这里,特别是在做礼拜的日子。
走近教堂,就感受到了整齐的歌声和琴的旋律宣扬出欢快的宗教气氛。有很多人在教堂外围观,这些纯朴的山村乡民,有好奇的,有看热闹的,有在犹豫是不是要走进去的。在主的面前忏悔了就算是完成了加入教会的仪式。宗教,正好给很多没有精神生活的山村人提供了精神的乐园。歌声里,在称颂圣母,称颂耶稣。母与子一齐,受到崇拜和荣耀。
做完了祈祷,回家后怎么也睡不着。房间的那个窗子仿佛是一格会发着微弱光的幕。我想着,那窗子的外面,会不会有一星小小的火花从那遥远的地方从那天堂穿越过来。
一一年十月八号晴
清晨的薄雾在花草细小的叶杆上凝聚成晶莹的露珠,它们在晨光里做最后的眷恋的停留。我拎着行囊站在大门口瞭望着这村庄的景与物。那清幽的池塘,那换成彩装的山,那美丽的田野。有一簇簇的红叶,似燃烧着的火苗——它们无序的分布在田野与山丘之间,或是与杂草或是与灌木为伍。
秋中的红叶树,闪烁着引人注目的红,比起红云比起霞光更纯粹更艳丽。昨天还没有那么红呢,也许是昨夜的露昨夜的风使用了什么魔法的手段而点化了它们。其中有一棵红叶树,矗立在门口那不远处池塘的一角,周围的空旷使之分外的醒目而突出。它独立的,骄傲的,炫耀的独霸一方,土地的褐黄,池塘的碧绿,山丘的金黄,共同的作着它的背景铺垫,它灵动了,它鲜活了,自然的所有色彩都簇拥在了它的光环下——它保持着它独特的与众不同的姿态。要怎么去赞美去形容啊,似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帜,不对,这个形容缺少了灵动的美感。应该这样说,似一个举着伞的翩翩少女。是这样,这是具有灵魂具有飘缈美感的美,它本身不是一个影子,不是虚无的,而是一个拥有成熟的身姿,饱含着自然的魅力和欣欣向荣的张扬。
这恰到好处的惟妙惟肖的完美无暇的秋的美丽天使,它在风中静思,在晨光中倾诉,在蓝天下欢笑。它会吸引着多少人的目光啊,又让多少人驻留观望啊,它把多少人的思想引导到大自然的曼妙中啊。我喜欢这棵树,它引导我思考:我应该也如它那样生存着。一花一草一世界,万物都有思想都有无限的神赋予的灵性。大自然是无限的,我这有限的思想描述不了无限的大自然。我知道,我是自然的一部分,和那棵树一样。
我在渐渐地成长,也在渐渐地思考:我在这个世界该怎样生存着,该怎样生活着。
眷恋这里的景物,可是不得不不离开,就像那眷恋草叶的露珠,也是不得不离开。离开家园,一个诗人说的好,人们一次次的离开家是为了一次次的回家。我沿着通往村外的路走着。遇到在采摘棉花的人,我都有礼貌的打个招呼。清凉的空气沁人心扉,我的心情舒畅而愉悦。在路过妈妈的坟头时,我没有走过去,那里有很多的野菊花。现在已经不需要什么悲伤了,因为妈妈去了她要去的天国。
离开了我的小山村,离开了我那在半坡上的小庭院,走了,往外面的世界走。站在村头,我回望,远望那起伏的山丘,黄灿灿的一片,那都是小草的装扮。在湛蓝的天空下,清幽而唯美。有牧羊人躺在那金黄的世界,羊三五成群地在游走觅食。山丘之间,有大片高低不一的田野,褐色的土地里还有闪烁着洁白光泽的棉花丛。山丘与田块之间最低的地方,有很多天然形成的池塘,清澈的水在光的底端透出碧绿,倒是凋零的荷叶,七零八落的杂乱,暗淡干枯,稍微影响着自然的美感。房屋,田地,羊群,狗,小鸟,池塘,共同点缀这片山丘地带,那么的和谐。我常常这样认为,大自然处处都闪耀着奇妙的令人遐想的微光。这个大自然的没有经过修饰的田园景象,我的家乡。
蜿蜒的乡村小道上,我的身影在脚下蔓延,出发了,前面是我要去的地方。拎着行李的手很疲软,可是我需要独自担当。到了城里,我茫然四顾,没有任何的依靠。虽然来过这个市区,和妈妈一起来过,可是这里还是很陌生,很害怕,很担忧。必须先找一个工作,这个念头是唯一的念头了,只有工作了才可以重新开始。找一家酒楼,暂时的容身之所,也是最好的地方。
一二年六月三号阴
在餐厅工作已经大半年了,很单调的生活,我好像是适应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大的悲欢,就是安安静静地生活着,关于妈妈离世的噩梦也越来越远了,悲伤慢慢地被淡忘。今天下了晚班,我一个人出去走走,路过一家花店,我进去看了看,满屋的鲜花。很多花我并不知道名字,我想如果要着里工作,那每天的心情一定会很快乐。这里没有招聘广告,我不得不询问老板,一位很和善的阿姨,她说是要招人,管吃管住,工资六百。我不能在这里工作的,因为工资没有酒店的高。家里需要我去支撑。
路过一家衣店,门口玻璃橱窗有一个内衣广告——一套黑色的蕾丝内衣,塑料模特里的灯光照射出来,将内衣的花纹都清晰的呈现,很美。我看了很久,真的希望可以穿上这样的内衣。在这个城市久了,如今也完全换了一种眼光在观望这个世界。世界不一样了,观看的角度当然发生了变化。此前关注的是高楼大厦和车流,现在要看的却是能够引起内心感受的东西。
很多店铺显眼的位置有招聘广告,可都不是想去的。KTV的广告所说的工资待遇还是很令人向往,可是我才十七岁,也不想去这种地方工作的。有的同事去了这样的地方上班,有的同事去了外地找到了好的工作,可是我还不能走,不能去离家太远的地方。
我的花季雨季,总要比别的女孩子苦涩多一点点。因为我没有更多的来自家的庇护,因为我也不是神,我说不要黑暗,世界就应该出现一道光明。
林静从洗手间洗了澡出来,薄如蝉羽的睡衣把的身体掩映的婀娜多姿,多像刚出水的芙蓉。上帝在创造她的时候,究竟想了什么?在她那个贫寒的地方,她却可以亭亭玉立的生长。方小雅用审美的眼光去瞄着她,这个女孩子诞生在这个世界太不合时宜了,她应该生活在伊甸园,在人类还没有偷吃苹果之前。她的家境和遭遇——怎么会是这样呢?那谋划的故事要怎么修改啦?有些乱了,也许不管怎么样,只要林静不动什么感情就是最好的事情了。关了电脑里的音乐,方小雅说,“如果我是一个画家就好了,这样就可以用笔描绘你的身体。”她想了想,风趣地说,“你应该生活在童话的世界里。”
“我也想生活在童话里,可是——”林静歪着头,一脸傻傻的微笑,“谁能够逃脱现实呢。生活有时候就是一场强——奸。”
“我们的想法都是那么贴近了。”
“因为现实都是一样的嘛。”
“童话与现实,我们夹在中间行走。也是夹在安全与冒险中间行走。”方小雅望了望林静脚上的拖鞋,卡通的玉兔,两只耳朵塌下来着,宛如是倾听着那脚趾的什么声响。今晚怎么老是想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语呢,喔,是不是刚才看到了林静的日记而有所感想呢。那日记本又摆放好了,夹在杂志中间。私密的事情,私密的记录,一个女孩子的心语。
“小马过河——是不是要这样?”
“我想说的就是这样。”生活就是一个不可自拔的过程,只要走上了这条路,就得必须经历的旅途。方小雅想着,这条路再也没有什么暧昧的字眼可以形容它,它是崎岖而未知的,有着无数的艰难困苦。小马过河,就是这个意思,必须摸索着,一个迷途,一个无称谓的盲流,也是一个手忙脚乱的困局。“生活是什么呀,就是一种无畏的经历,就是一种不怕牺牲的探索。”
“所以我们都想生活在童话的世界里,是不是?”
方小雅没有说什么,也是不知道要怎么说的,童话世界,那是迷惑人的玩意儿,是热情和谎言编织的玩意儿,本身不是什么残酷的事情,可是比残酷更加的凶猛——一旦童话的世界破灭了,那来势汹汹的东西就成了鬼魅魍魉。
林静靠着门框。“小雅姐,你真的不怪我吗?”
“怪你什么?”
“就是程明宇,你不怪我这样做吗?”
“我没有怪你的。还很感谢你。”
“嗯,这样我就没有愧疚了,小雅姐,你不知道我原是很矛盾的,也不知道怎么面对你。现在我才放心了。”
“你可不要把这当成是你的童话啦,知道吗?你现在走的路可是和童话大相径庭的。”方小雅只有不断地提醒林静这个了,不要动心。因为还有一个最终的结局还摆在那里,如果程明宇因为什么而离开了林静,也许那事情就变了。一个刺激。如果程明宇可以再次回来。那时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更多的东西。现在就是在等待,耐心地等待那个如果可以真的出现。这阴暗的事情。阴暗的人生。要怎么说呢。
“我明白的。”
“明白就好,千万不要动心的。”
林静的电话响了,她去接了电话。“喂,林风,你现在越来越不像话了,我打电话你都不接。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忘记了吗?什么——你很忙,没有时间聊天。你要是敢挂电话,我不饶你。今天,你忘了吗?是你十九岁生日,今天一过,你就是二十岁了。我想给你煮一碗面。晚点我就回去,到家里等我。啊,你又来要——你天天都在干什么啦。好吧,你先过来,记住,晚上我会在家等你的,哪里都不许去,这可以了吗?”林静挂了电话,然后去房间换了衣服。“我这个弟弟真是让人头疼,今天过生日都不知道。小雅姐,我先出去一会。我弟弟在楼下等我。”
“哦,你还有个弟弟?”方小雅问着,因为日记里有这个人物的存在,所以有点觉得蹊跷而已。
“是,有个弟弟。小我一岁多。”
“你的弟弟知道你在这里吗?”
“我说了在这里的。”
“你弟弟是不是知道你现在做的事情,还有以前——”方小雅问着,可是又不便言明。
“嗯,知道。我也不想什么事情都瞒着他的。”
“你们的关系——是不是不好?”
“不好,常常吵架,已经很久了。”林静有点儿沉闷了,想了想才又说,“这几天,我才决定搬出来住的,是因为在家里,他每天都在骂我,简直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其实我也不想搬出来的。”
“还这样呀?你弟弟知道你的很多事情是吗?”
“知道一点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小雅姐,人在人间迷惘,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我自己,反正是做了很多愚蠢的事情。”
“迷迷糊糊就做了错事。呵呵,不过你也算是一个奇葩。”方小雅笑着补充一句。
“我也不想这样啊,没有多少选择的。”
日记里的东西,看来还可以去了解一点点。不为别的,就是因为这时对林静有了某些所谓的友情。或许还没有到有友情的份儿呢。方小雅说着,“生活奉献给我们的东西,常常是我们不愿意去接受的。你说的也对,没有什么选择的。”
“我有时候就在想,好像是那河流里漂流的一只死去的鱼。可是也逃避不了啊,能怎么样呢——”
“不要说得这么悲。”
“不是说得悲,而是事实很悲催。”
林静半仰着头,发髻就磕碰在门上,那里缭绕着很多的悲催的云雾似的。陈腐的事情,陈腐的发现,有什么好处呢,一个人应该醉心于眼前的快乐,应该醉心于自己的梦想,醉心于描绘的前景。方小雅低着头,可不愿意和林静面面相觑的。林静出去了。方小雅又翻看了日记本。不仅仅是因为好奇,而是这里面记录了一个小女孩成长过程中的心灵变化,倒是很真切很凄凉。
她的工作:换过几个工作,酒店、咖啡厅、发廊。
她的暗恋:在咖啡厅喜欢一个同事。
她的第一个夜:是在发廊里和陌生的人。那一夜过后,世界上再也没有我这朵单卷叶的含羞草了。生命从此就好像是那黑暗的河流里漂流的一只死去的鱼。
她的弟弟:折断了翅膀的一个天使,飘荡在凄风苦雨里。
这个小妮子怎么会把日记本摆放在桌面上。本应该收藏起来,万一被什么人看到了,会是多么难堪。特别是程明宇,如果看到了一定会雷霆震怒的。也许这也是有点儿盼望发生的事情。方小雅又有点儿想咒骂自己了,为什么要这么卑劣的想问题呢?也许程明宇离开了林静也不会再次回来呢,那时候或许就是空欢喜一场了。什么都是在变的,而不是静止不变的,能够怎么把握?书桌抽屉可以拉开,没有锁上,钥匙还在上面。里面还有一本日记本,是近期一年的。喔,她猜想,这好像是林静故意放在这里似的,好让她认为的这个好朋友可以看到点什么。
一二年十月星期六
已经一个月了。我失去了我的信仰,失去了我的灵魂。在这个男人寻欢和作乐的地方,我孤独地生存着,感情一片混沌,关于生的热忱在这里消耗殆尽,希望在黎明前破裂,失望在迎面而来。恐惧的鞭子在鞭挞着我的肉体,我不断地脱衣服和穿衣服,迎接一个个丑陋的面孔。然而我还要继续下去,麻木地继续下去,因为,我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贫穷;是谁给了我卑微;是谁给了我欺骗。
我的青春,在布满荆棘的路上一路跌跌撞撞,而我无力去改变什么。人生变幻无常,我只有时常这样安慰自己。再想回到过去,也没有多少意义了,因为从第一天我选择到这种地方去上班,从第一个男人离开我的身体起,我就被钉在这恬不知耻的耻辱架上了,承受着无穷无尽的生的折磨和摧残。
今天弟弟要放假回家了。他已经上高二了,想到他,我就有了很多欣慰。妈妈临终前说过,照顾好弟弟。如今,他是我唯一的寄托和希望。可是今天他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市内找我,在广场里见到我后,他说不想读书了,要我和他一起回去。我没有答应,在他的眼睛里,我分明感觉到了他的忧郁和失望。
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的弟弟好像是知道了我现在所做的事情,或者是猜测到了什么。我告诉他不要乱想什么,我很好。弟弟半信半疑地走了,在走时,深切地说:姐姐,在我的生命力只有你最重要,不要为我而委屈了自己,要不然我会很内疚的。
这是多么懂事的一个天使。往后,我会更加小心的,不会让他再有什么怀疑。
方小雅又浏览了一些,关于她的那个弟弟的形象有了一点点印象。她走到窗边,看能不能见到她的弟弟。找了几个窗户,在大厅那个窗户望下去,正好看到了林静和一个男孩子在草坪里站着。五楼,距离有点远,路灯也不太明亮,所以看到的是模模糊糊的。那个男孩子的轮廓高高瘦瘦的,脸庞看不太清楚,但也依稀能够分辨出五官。林静递给了他一些东西,原来是钱。还在供养这个混蛋,她骂道:这个吸血鬼,林风,应该生活到原始丛林里去。那里没有骗子,没有弑亲者,没有利欲熏心。人类的历史,都是血和泪写成的,一部分人给另外一部分人制造灾难,制造战争和离别,制造创伤和苦痛。而那原始的丛林里没有这一切,他,林风——一个刽子手,在那里,就再不会制造什么灾难,给忠厚的人的灾难。是不是也是骂给自己听的啦?方小雅有些不好意思地想着什么。夜色很浓了,也很静,什么都不要去想了吧,安静,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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