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的女友在美国 > 第四章 再见

?我说完这句,俩个人都有意识的没再继续扯了下去,我笑了笑,说:“呵呵,我开玩笑的。你不要介意。和你聊天很开心。我叫羊南。”

  

  “杨澜?”

  

  “当然不是。山羊之羊,南方之南。”

  

  她“哦”的一声,没再说话。

  

  我说:“尊贵的女士,出于礼节,你不觉得应该告诉我你的芳名吗?”

  

  “哪一国的礼节?”她黛眉一挑,轻轻笑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千年来悠久的礼节:礼尚往来。”

  

  “不过这下你要失望了。”那女子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抿嘴笑道,“我的国籍并不是中国。所以,古老的中国礼仪,我可以不用遵守。”

  

  我正想扯上国际通用的礼仪时,忽然一阵“Moonriver,widerthanamile.”的铃声传来,我们不约而同的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各自诧异地相互一笑,我扬了扬手机,是简怡的电话,刚一接通,就听见那边汽车鸣笛的声音。

  

  “羊南,你在哪儿?钥匙拿到了吗?”简怡急促的声音传来。

  

  “你在开车?”

  

  “是啊。我在去你那的路上,桥上堵死了。你还没回答,你在哪里啊?”

  

  “我在酒吧。你不用过来了。我还有事,晚点给你电话。”我想到她还在一旁,不好多说,便挂了电话。

  

  我冲她笑了笑,正准备继续开口。电话又响了起来。还是简怡。

  

  “你个瓜娃子,日你个仙人板板!敢挂老娘的电话,不想活了?”简怡是成都人,一急起来就爱蹦出几句四川方言。

  

  “简大小姐,我真的有事,我等一下回你电话.那我挂了?”我生怕她又打来,询问着说。

  

  那女子见我打完电话,站起身来,望着我说,始终带着微微的轻笑:“很开心今天跟你聊了这么久。我要走了。”朝我伸出手来。

  

  我稍愣了一下,做了个“吻手礼”的姿势,笑道:“是不是应该这样?”

  

  她不回反笑道:“你觉得呢?”

  

  我心想不知她是哪国人,反正是外国人,通常这样应该不是握手。于是我轻轻托起她柔若无骨的小手,略微有些冰冷,放在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她似乎是脸红了一下,拿起那本《漫长的告别》,又说:“酒精就像爱情,第一个吻神奇,第二个吻亲密,第三个吻就像是例行公事.希望你不要把饮酒当作例行公事.”

  

  “我不会去脱姑娘的衣服。”上下两句合起来是《漫长的告别》里面特里·伦诺克斯说的一段话。

  

  她明显惊愕了一下,笑了笑:“我该怎么称呼你,疯子先生,还是羊南先生?”看来刚才那番疯子的言论已经给她很深的印象。

  

  “都可以。你也可以叫我,南疯。”

  

  她笑了笑,顿了顿,没有立刻就走,似乎等我继续说下去,我却没有作声。

  

  “你不觉得我们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吗?我可是个很好的听众。”她笑着说。

  

  我愣了愣,是啊,眼看她就要走了,我居然没想找她问电话号码,正想开口,她又说:“南疯先生,这可不是绅士的作风哦。作为绅士,应该主动向女士开口询问,而不是等她来提醒。所以作为女孩子的矜持,我决定:不告诉你。”说完咯咯一笑,朝我扬了扬手,冉冉走了。

  

  我讪讪一笑,重新坐了下来,跟她聊天,打电话给简怡,经过我反复劝解,再三肯定我没事,最终打消了她过来的念头。

  

  我喝完酒,结了账,快步走了出去,回头望了望身后“子不语”的招牌,感到像是做了个梦,有点怅然若失。

  

  那名女子,暂且称她为苏菲吧。我以为跟苏菲不会再有交集。毕竟,世界之大,茫茫人海,我们只是在长沙的某个酒吧聊了一下天,这只是我们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没有电话,也不知姓名(当然,知道作用也不大)的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能再度相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此后的几天,我脑袋里总是浮现着《卡萨布兰卡》里的一段经典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而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酒馆。

  

  是的,我很想再见到她。尽管我并没有再去“子不语”--一是我并不宽裕,甚至可说穷困潦倒,身上余钱不多,那种小资的生活我消费不起;二是我心里总有莫名的感觉:我觉得她也不会再度出现在那个酒吧里。事实上,这一点,我跟她很有默契。她的确也没再去过。后来我曾问她,有没有去“子不语”找过我,她说没有。就跟那个“酒精爱情论”一样,“子不语”是我们的“神奇之地”,我和她都没有试图在那里变得更“亲密”。

  

  不过,我还是很快又见到了她。

  

  那是我跟许静分手的第七天。这七天里,我基本上做着同样的事情:看书-吃饭-看书-睡觉-看书。除了简怡来过两趟死拽着我出去吃了两顿饭之外,我基本上都是宅在家里。以泡面为食。

  

  这一天我为什么会出去呢?如果你纠结这个问题,那我很遗憾,因为我也不知道。或许还是我之前说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上天注定我们会再度相见。

  

  我大概是闷了一个星期,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开始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突然想起好久没去图书馆了,我喜欢那里的书香味。

  

  我来到省图书馆,一进去便发现了她。她穿着依然白色的连衣裙,其实,白色是种看似简单却很难驾驭的颜色,大多数人穿起来平平无奇,只有极少数,能够穿出白色的清丽脱俗。毫无疑问,苏菲就是这种人。

  

  她戴着眼镜,书名我看不清,左手托着下巴,右肩的长发垂了下来。我又想到了苏菲·玛索。

  

  她旁边并没有空位。我选了本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的《维罗妮卡决定去死》,找了个刚好可以看到她她又不太容易看到我的位置坐了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没上前跟她打招呼,我想了很久,包括之后的很多年都在想这个问题,尽管后来我的很多问题都被她归结成一个问题。而现在,我给自己的答案是:图书馆是安静的地方,我怕吵到别人。当然,这理由很扯淡,打个招呼不见得一定要开口说话,拍个肩膀,一个眼神也能表达: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一边看,偶尔抬起头望望她坐的地方,确认她在又继续看书。当然,我不知道如果我抬头看见她不在,我是这么淡定的继续看着,还是会起身去追寻她。不过,我马上知道答案了。

  

  “就在卢布尔雅那的这个美丽的夜晚,玻利维亚乐手正在广场上演奏,一个青年在她窗前走过,而维罗妮卡决定去死。令她开心的是她的眼镜尚能看,耳朵尚能听。更令她开心的是她不需要看着同样的事情发生三十、四十乃至五十年,那样,人生不但了无新意,更会变成一场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悲剧。”

  

  我正读到这里,习惯性地抬起头来一看,发现座位上已经没有她的身影。我倏的一下站起身来,却差点跟人撞了满怀。原来苏菲就站在我后面,双手抱着一本书,这下我看清了书名:《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保罗·柯艾略的另一部名作。似乎也是被我吓了一跳,脸上的神情很奇怪,夹杂着惊慌的微笑。

  

  我也吃了一惊,居然没发现我身后站了个人。示意她坐在我旁边。轻轻说道:“你怎么在这里?”

  

  “那我应该在哪里?”

  

  我用嘴努了努之前她坐的那个位置。

  

  她没再说话。而是拿出一本红色的笔记本,翻到最后,用钢笔写道:“你来了多久?”

  

  她的字一如其人,清秀隽雅。我微微一笑,接过她递来的钢笔,没有回答,而是问她:“你站了多久?”

  

  如果说你要我评价自己有什么值得夸耀的优点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写上一个,当然仅仅也只有这一个:字写得还不赖。

  

  显然苏菲也认同这个观点。

  

  “你的字写得真好!”

  

  “献丑献丑.貌似偏题了。”

  

  “那是我先问你的。你应该先回答。”

  

  “一个小时。”

  

  “十分钟。”

  

  “真的?为什么我一点都没感觉出有人在我后面站了十分钟?”

  

  “我对你的迟钝表示遗憾。”

  

  “那我迟钝得打个招呼吧。你好,苏菲!”

  

  “我不认为你是在跟我打招呼。”

  

  “你可以选择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很聪明,也可以说,狡猾。”

  

  “谢谢你的称赞。我只想接受前半部分。”

  

  “呵呵。你好,狡猾的南疯先生。”

  

  “你好,不知名的女士。”

  

  “你怎么不问我的名字?”

  

  “我问了,你没告诉我。”

  

  “你可以继续问啊。”

  

  “我觉得,出于对一个美丽的女士的尊重,死缠烂打并不礼貌。”

  

  “如果这个女士不美丽,就可以死缠烂打?”

  

  “如果这个女士不美丽,相信没有人会死缠烂打。”

  

  写到这里,苏菲忽然扬起头,开心地笑了笑,轻轻地附在我耳边说道:“我不想写了。写得手好累。我们出去聊。”

  

  “好”我也笑了笑,跟着她一起出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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