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简怡还是没告诉我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当然我也没再继续纠结。
简怡跟我坐了一下,随后一个电话把她拉了回去,似乎是公司有急事需要她过去。她在一个知名的培训机构当讲师,月收入不菲,也很辛苦,偶然跟我们一起聚餐时,吃着吃着都能睡着。
我当然不想耽误她工作,示意她赶紧回去。她有点不舍地走了,叮嘱我晚上给她电话,有空她会过来。
看着她开着起亚K7走后,我在江边又坐了一会,准备回去问房东拿钥匙。
不料房东却不在家,打他电话,说是回湘阴乡下有事去了,明天下午才能回来。
我没想过再去联系许静,问她有没有钥匙,对我而言,互不打扰,便是我们最好的归宿。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去哪。来长沙快六年,我基本上没什么朋友。除了许静,简怡和薛宏外,我想不起长沙还有什么可以联系的人。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突然驻足于一家“子不语”的酒吧,走了进去。
我并不常来酒吧,甚至于有点反感。我喜欢安静的地方,宁愿去图书馆也不会去酒吧。只是我现在什么书也看不进,而这个“子不语”的名字吸引了我,我确实不太想说话,而且我也很想喝一杯。
进去后,并没有意料中的喧哗。里面放着王若琳翻唱的“LaVieEnRose”,曼声浅唱,很符合酒吧清幽而又不失雅致的格调。
我点了杯“DryMartini”,静静地坐在一隅,一边聆听着曼妙的歌声,一边打量起这个酒吧。
说是酒吧,其实称做音乐吧更为恰当。中间是个小型的舞台,上面摆着电吉他、贝斯、架子鼓等乐队设备,应该是有驻唱的,不过显然现在还不是酒吧生意好的时段,所以上面空无一人。
我就静静地坐着,听着歌,有时望着窗外,突然觉得世界安静了起来。又点了杯“DryMartini”,琴酒配苦艾的味道让我着迷。
过了不知多久,外面天色渐暗,这时一声低沉而嘶哑的男声唱道:“HeyJude,don'tmakeitbad.”这首“HeyJude”是许静最爱的一首歌,突然的歌声让我心头一酸。
“你好!请问一下,我可以坐这里吗?”一个甜美而略带沙哑的声音问道。
我抬头望了望,看见她,突然呆住了。
很多年后,我回忆起这个画面,还是觉得不真实。怎么说,我觉得世上如果有仙女的话,毫无疑问,眼前的这个女子就是仙女。尽管这个仙女抚平了我因许静离开带来的创伤,却一度将我带进了更大的伤痛中,那种伤痛,是撕心裂肺刻骨铭心的痛。当然,你如果问我后不后悔,我可以告诉你:哪怕再让我痛的死去活来,我依然期待与她相遇。
她穿着一身白色长裙,手里拿着一本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指了指其他地方,微微笑道:“不好意思,没有别的位置了。我只看会儿书,不会打扰你的。”说完也不等我回答,轻轻地坐在了我对面。从包里拿出一副眼镜戴上,摊开书本,看了起来。
你如果看过苏菲·玛索的《心动的感觉》,就一定会有跟我一样的想法:她戴上眼镜看书的模样,像极了苏菲·玛索。当然,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那一刻就对她产生了“心动的感觉”。不过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拒绝这样一个女子坐在你对面。我自然也不例外,虽说我当时厌烦任何人,可我对她却没有丝毫的厌烦。
这就是我与她的第一次相遇。后来她曾认真地问过我,我们的相遇算不算偶然。我想,应该不算。如果我带了钥匙,我可能现在已经在家埋头大睡;如果我今天没来到“子不语”,也就不会遇到她--因为“子不语”我后来再也没去过;如果不是刚好没有座位,她也不会坐在我面前.当然这么多如果,我只想说,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我百无聊赖地饮着“DryMartini”,一曲“HeyJude”唱罢,我的心情异常低落。
我招呼服务员,又点了一杯。那女子一直在静静地看书,偶然喝了口咖啡,她点的是美式咖啡,就是原味的那种不加糖不加牛奶,异常得浓苦。等到我喝到她出现的第四杯实际上是我喝的第七杯“DryMartini”时,她有点惊讶,合上书本,取下眼镜,微笑地对我说:“想聊聊么?”
后来我曾问她,为什么是她主动跟我“搭讪”,她不置可否地也是对我一笑:“因为我是看出来你是不敢开口。”
我承认很多时候她对我的评价都是正确的,甚至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但是这一次,她错了。我并不是不敢开口,而是不想开口。
“不想。”我干脆地回答了她。
她惊了一下,没有说话。也没继续看书,而是带着一种,我形容不太出那种感觉,像是好奇又像是关心的神情静静看着我。
我也不管她的目光。继续喝我的酒。当我感觉她的目光似乎一直停留在我身上时,我有点受不住了:“怪力乱神,子所不语。”我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对于那些稀奇古怪充满暴力乱七八糟的神经病,不要跟他多说话。”当然我这是曲解。
她笑了笑,似乎被我说乐了:“还可以你这样理解的?你真有才。”
我一听“有才”两个字,心里又被触动了一下,淡淡地说:“有才的都是疯子。你想跟疯子聊天?”
“我不介意。”
“疯子只跟同类交流。你是女疯子?”
“那你当我是女疯子好了。”
“苏菲·玛索可不是女疯子。”
那女子又惊了一下,显是听出我把她比作苏菲·玛索,没有继续我们的“疯子”话题,莞尔一笑:“你也喜欢苏菲·玛索?”
“L'amourdemavie。”
“‘我的挚爱’。那她是你的女神咯?”
“可惜我晚生了二十年。”
“那要是你早生二十年呢?”
“跑到巴黎,不顾一切地找她,跟她说‘我爱你’。”
“她的保镖会一脚把你踢飞。”
“爬起来。继续跟她表白。”
“你就不能实际一点?”
“买下她的经纪公司,让她跟我签约,然后娶她。”
“你就不能浪漫一点?”
“买下全巴黎的红玫瑰,铺在埃菲尔铁塔,卢浮宫,香榭大道.所有巴黎显眼的地方,而且都是‘我爱你’的形状,为她戴上梵克雅宝十克拉的钻石,给她订制Cymbeline的婚纱,我们坐着水晶马车去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由梵蒂冈的大主教为我们宣誓.”
“.你果然是个疯子。”
“我可没说我有才。”
“为什么有才的都是疯子?”
“通常情况下,女生喜欢有才的,女人喜欢有财的。男人如果没有从有才变为有财,就会被由女生长成的女人而遗弃。所以导致精神失常,从而变为疯子。”
“你就是被女人抛弃了?”
“我没说我是疯子。”
“你不是说你有才吗?”
“那是你说的。”
“好吧,是我说的。可你也不能否认。”
“不否认不代表我就认可。”
“怎么说?”
“赞同与否是出于某种行为的态度,认可与否是对种行为的主观情愿。两者并不冲突。”
“强词夺理,你这是狡辩。”
“狡辩是辩论的一种,也是哲学。”
“.总而言之,你就是个疯子。”
“辩论讲究据理力争。你只是由判断得出来的观点,并不成立。”
“事实胜于雄辩。”
“事实上.”我突然发觉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扯了半天,心情也有点放松,笑了笑说:“你说对了,我是个疯子。”
“疯子都像你这么坦然的吗?”
“疯也是分境界的。简单说,一般的疯,是真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另类的疯,是假疯,别人认为他疯言胡语自己却很清醒;还有一种疯,是彻底的无可救药的深入到骨髓的疯,你以为他说的是疯话其实他很正经,你以为他很正常实际上是一派胡言。”
“那你是哪一种‘疯’?”
“你说呢?”
“我看你疯得很彻底,估计是无可救药那一类型的。”
“那你错了。我其实只是第一阶段,是真疯,而且发的是酒疯。”
“发酒疯的人说话会这么有条理?”
“那是因为我条理惯了。连喝醉酒了都不改本性。”
“那你本性是什么?”
“人之初,性本善。”
“性本善,会对着一位不认识的女士发酒疯?”
“你又错了。首先,并非我故意接近你;其次,我也无意与你搭讪。准确一点说,是你先坐在我这里,然后主动跟我说话。迫于无奈,我才跟你交谈。”
“好像说的多委屈一样。那是我搭讪你咯?”
“你也可以换一种说法。”
“什么说法?”
“勾搭。”
“.我有勾搭你吗?”
“没有。”
“那你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被你勾搭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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