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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八荒之心,拥天倪之线,举手可摘月,仰视俯视间,又可扫视六合,有睥睨天下之势,是为迷雪岭所在,又称“彩虹雪松峰”,相传为铸刀宗师即修罗红场的创始人宁武子,铸造“封魔绝刀”所在之地。
在峰顶上,又有一个如神台玄坛的一样的所在,约莫十丈宽,是为方形。
那上面终日雪尘纷飞,犹如一个小小的雪尘龙卷风,由于地势险要特殊,日当正午时,那些纷飞的雪尘仿佛有七种颜色,是为迷雪岭名称的由来。
从迷雪岭上走下,通过一条两旁生长着参天古雪松的林间小路,顺着雪坡上凌乱交错黑色的鞋印走着,可到达迷雪领脚下。那里有当今阿尔泰大陆最后的一块武学圣地,是为修罗红场。
世人皆知,修罗红场又名“无法地带”,因为红场里不世的武学高手甚多,即使是国土浩浩然然,曾经的实力不可一世,拥有数十万铁骑的中央王城,也无敢将其吞入管辖范围。
随着机械术在阿尔泰的迅速兴起,这块武学圣地现如今成了,传统武学与机械术师抗衡的最后阵地。
由于中央王城的统治者极力排斥机械术,所以当机械术崛起之后,这块最后的武学圣地反倒得到过他们金钱上的鼎力支持。
作为中央王城的永乐大将军,对此是持着模棱两可的态度,虽不表态反对,但心里也不得不暗自惊叹:这个只会吃喝玩乐,夜夜歌舞的王终究还是做了件正确的事,保住了因机械术而即将销声匿迹的传统武学。不过他心里最关心的,便是许多年前那个叫嬴荒的冷血人。
此刻,艳阳当空照,一身黑色束装的嬴荒独自一人在伫立迷雪岭上,就站在那个神台上的纷飞的雪尘中。
十年之后他应经成长一个高于七尺的男儿,一身的英气。
他的右手掌上,依然包扎着那一块如手绢大小的米黄色的丝带,这块布上还有一些洗不去的血迹。
待他无意间将双手挽于腰后时,可以看见手心里小小的蝴蝶结依然那么明显。
呼呼的刺骨狂风把他雪白的披肩短发吹得有些纷乱,迎风飘扬,遮了他半脸,只是他仍一动不动,只凝目睥视天下万千风景。
过了许久,他双肩上已堆积了一层薄薄的雪尘,只见他仰天长啸:“如果天要亡我,我必逆天而行!”若是十年以前,他断然不会这么说,也不敢这么说,只因他在修罗红场已习得了一身好本事。
只是说到这里,他便又情不自禁地感慨:“没想到在流荒的岁月里,我已沉寂了十年,只是不管大风大浪,也无法褪去我一身的坚强!等在三天后的比试大赛上我拿到了‘封魔绝刀’……”
他所说的流荒岁月,便是十年前离开北荒之后一直到现在的年月。
那十年前在苏心家昏倒之后的事,是在苏心给嬴荒的一本《冷血人备忘录》中所看到。
在十年之前,苏父因喝了自己的血液而在打趴了龙四之后,也紧接着暴毙而亡。苏心的母亲使出看家本领,力战剩下的三煞,最后虽说他们三人也是战力耗竭,但苏母已然无力再战,千古名刃寒月刀也已折断,最后被那龙一一刀刺死于苏心面前,那龙一杀了“天女猎手”又把刀锋指向眼神迷离的苏心。
当时苏心突然丧失了双亲,早已无心活下去,只瘫坐在地上,原本水灵萌动的双眼看不见一丝生气,空洞茫然,脸色如死灰般,只等着那龙一杀了自己。后因花无期的出现,这才及时把苏心从龙一刀下救出,并且“顺手”把那还未缓过劲的龙四杀死了。
在那时,机械术师已算是传统武学家的“天敌”,所以花无期的出现让本就疲惫的白龙三煞落荒而逃。正当花无期想要带着苏心和嬴荒离开时,中央王城的永乐大将军独自一人出现在苏心家门口前,拦住了去路。
这位永乐将军虽大腹便便,脖子粗短,但手脚功夫却异常迅捷,是传统武学家中的佼佼者,对阵作为机械术师的花无期自然是不虚。
几番轮战下来,花无期的“五系王珠”最后战至只剩下一颗“金系王珠”,却仍是那永乐将军占据着上风。
“金系王珠”是为“保命珠”,是大多数机械术师在战败之后,无计可施之时才会用到。
这“金系王珠”被甩出后,会瞬间产生的耀眼金光,犹如小小的太阳,可以趁敌不备致盲敌眼,使其暂时丧失视力,无法追踪。
在甩出“金系王珠”后,花无期带着苏心和嬴荒,一路跌跌撞撞地逃离了永乐将军的追踪,再经过了十多日的逃亡,终于来到“无法地带“的修罗红场门前。
自从来到修罗红场后,嬴荒慢慢的了解到——这迷雪岭脚下的修罗红场,占地足足有五千亩多地之大。整个场地被九重高达十多米的红墙的圈起来,每一堵高墙之间相隔两米,从空中俯瞰下去,那九堵高墙首尾相连又呈椭圆的螺纹状。红场内部的大部分楼阁建筑都是朱色,故曰修罗红场。
修罗红场主是花无期的挚交好友,姓楚名歌,本是楚城王室之子,一个风度翩翩,走路都衣襟带风的男子。但看他的脸色,却像是一个无数次在大风大浪里走过来的人,稳重又庄严。曾经,他被楚城王室逐离时说过:如果神真的存在,那从今天开始,他再也没有权利遗弃我,从这一刻开始,我要成为最接近神的人,或者我称为神!
他有一把碰水不湿,火烧不着的折扇,名为绝情扇——相传是他和楚城王室断绝关系的证明。只是每每天气变冷的时候,他就会一手握着绝情扇,一手扶持着妻子,一起去到迷雪岭上,眺望着荆南楚城的所在的方向,搂抱着娇妻自嘲:“天气突然的冷了,的确像极了人心呵!”
他的妻子因为早产楚离之后,身体就一直有些虚弱。但却听闻她呵呵笑道:“只要抬头看天,便知这个世界有多大,我想真的不需要用任何语言去描述,所以要把眼光看得远些!你这些年,不都是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么?”
然后他笑笑道:“我现在才知道,虽然本不该把女人分出等级。不过我觉得,一般的女人是半边天,好的女人是一片天,而合适自己的女人,则会把她爱的男人当做天,却又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内心!你这个女人呢,恰恰是把我当做天的那种。”
她笑笑不语,把脸贴紧在楚歌的胸口。
说到这些,只因他十五岁时,留恋风花场所的一名叫以梦的即他现在的妻子。在来年刚入冬时节,荆南楚城才下第一场雪的时候,这名女子便为他诞下一女,后起名为楚离,又小名阿离。
楚城王室知晓此事后为了保存颜面,当下即把他逐出了王室族籍,并让他不得再踏入楚城一步。
花无期在声名鹊起之前,曾一度在修罗红场学习传统武学。
那年的冬天,楚歌携着年纪比自己大四岁的娇妻,还有刚出生的女儿也还刚来到修罗红场不久。后在修武时认识了花无期,二人这才知彼此都是落难的王子,遂成为挚交好友。
不过如今,在迷雪岭上呆着嬴荒,大概也猜到了——这两位挚交好友正在高耸却庄严的大厅内叙旧。——在修罗红场的十年之期,也快到了。
果然,在那大厅之内,只见楚歌端着茶杯啜了一口后道:“无期,你都——怎么还没想结婚么?我看你这婚姻大事,你要等的那朵花,怕是真的要‘无期’了。”他说完便看了一眼坐在花无期旁边的苏心,只见她一副郁郁寡欢,无精打采的样子。
那惊世绝美的容颜添上如此多愁的色彩,若是嬴荒看见了,定然心疼不已。
只是她的容颜,却是和十年前一样,除多了几分憔悴之外,没有别的变化,瘦瘦的小脸,温润的小唇,修长的美腿,婀娜曼妙的身姿,依然还是那个发型,而且每年来修罗红场都是穿着十年前那套米黄色的连衣纱裙,裙角缺的那块布也没补上。
花无期惊诧地看了一眼楚歌,又看了看苏心。他明白自己和苏心之间的“十年之约”还有一个月才到期,于是摸着食指上的蝾螈状戒指,轻轻将其转动着,自嘲:“如果真要‘无期’,那也真的没办法,遇不到更合适的也就算了!”说完又抬头看着苏心。
苏心明白花无期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假装不知道地对花无期“呵呵”一笑。
十年前,花无期携着嬴荒和苏心来到修罗红场,他们只在这里呆了半年时间,留下嬴荒离开了红场后,花无期便对苏心发起了猛烈追求。
只是一阵“狂轰烂炸”之后,苏心却莫名其妙的和他约定了一个“十年之期”,即十年之内不能再对她发起任何追求的行动,也不允许过问她的感情。
花无期当时就答应了,他顾于颜面,也一直没敢和楚歌提及此事。这便是每年来到修罗红场时,楚歌都会问到自己挚交好友花无期什么时候才结婚的事。
楚歌本来还在想着“惊喜”会发生,可是一看苏心牵强笑笑的摸样,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摆摆手道:“算了算了,你们两个每年来到我这里,都是这样子,真无趣!”
花无期故作左右看看,试图掩饰脸上的不安,像是找什么似的,道:“对了楚歌,我的调皮侄女阿离呢?”
楚歌无奈叹息一声,道:“她呀,怕是又去迷雪岭上找嬴荒那小子了,都十七岁的姑娘家了,还是那么贪玩!我真是拿她没办法!”
果然如此,真是知女莫若父。
“咯吱”,一声,只见她右脚刚从修罗红场山后的大门门缝里跨出。细眼看去,她虽然只有十七岁,体态轻盈,仍有些稚气,可已长得亭亭玉立。头上盘了一个小小的发髻,一缕飘香的发尾垂放左肩小酥胸前。她有着一张枣核般小脸蛋,细眉长长,双眸黝黑水灵,肌肤如冰如雪,又皙白如玉般无瑕,披着一件雪白的裘皮衣,顺着直通迷雪岭峰顶的小道,一路左蹦右跳着上去。
不一会儿又见她停下来,俯身嗅了嗅小道边上的花,喃喃:“啊,这雪莲花还是那么香……可惜嬴荒那家伙,每次我送花给他都不要,浪费我一番心意!我上次一次迷雪岭容易么?哼……”说完又用修长的手指玩弄着左肩前那一缕燕尾发丝,继续往迷雪岭上走去。
由于她是个下雪天的早产婴儿,才刚出生父母又被逐离楚城,长途奔波,因此便落下畏寒的病根,所以每次上迷雪岭都要披着一件毛茸茸的裘皮衣,而且不能在迷雪峰顶呆太久,否则回去又得挨楚歌骂。
楚歌对比自己小十六岁的女儿也百般无奈,她虽比嬴荒小了些,可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几乎每次只要嬴荒上迷雪岭,她在红场里找不到他的时候,定然会上迷雪岭找他。
而此刻,嬴荒正平躺在迷雪峰顶的地面,闭着眼心里在想道:“关于我之所以变成冷血人的原因……还有苏心……”
想到苏心,他睁开眼又翻了个身侧躺着,眺望着远方,喃喃道:“今天如果她来到的话,我一定要改口叫她苏心或苏心姐——只是这十年,光阴似箭,把曾经和现在的距离越拉越远,我总感觉我和苏心之间,怎么每年见面都越来越生疏,但这种生疏却是尴尬的感觉,记得五年前那第一次……”
他又起来抱住膝盖坐着,却换了在心里默念:“十年之前我在苏心家的那段时间,我做不了自己人生的主宰,那么从今天开始,我会做自己的主人。除了太阳每天的眷顾,我想要的必须靠自己,也绝不会以祈求的方式得到……”突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明快的脚步声,便顿了脑里的思绪。
“三郎!!!”体态轻盈的楚离宛如偷跑下凡的贪玩小仙女,快步跑上几级台阶,靴子的根部踩得台阶“哒哒”的响,到了神台,从身后轻轻一拍他肩膀——她知道嬴荒的听觉很灵敏。只见她坐在了他边上,好奇道:“三郎,在想什么呢?”她的声音,犹如那山间里清泉滴落在岩石洞时发出的那般。
嬴荒无奈地扭头看着她,叹了口气道:“阿离,拜托你,不要老叫我三郎了,很难听!”
楚离瞪大了水灵灵的双眸看着他,薄唇一抿,道:“不然叫什么?”她不等嬴荒给出答案,就又抓住了嬴荒的手挽着,多年来已经习惯了如此。她靠在了他肩膀上低声:“谁叫你刚来红场的时候,要一口气打死了三只冰狼!大家都这么叫你的!难不成要我叫你嬴荒哥哥么?”
嬴荒心里表示不满:难道打一口气能打死三只狼便是你叫我三郎的理由?嘴上埋怨:“难道叫我哥哥还委屈你了么?你可是比我小呢!说到‘三郎’这个你给我起的外号,我都还没说你呢!要不是你这个修罗场主的女儿当众率先喊我做‘三郎’,这红场里哪里会有人喊我做三郎!”
楚离突然正襟危坐着,纤细的食指尖放在嘴角,苦思冥想了一会儿——感觉自己亏了什么一般,道:“可是叫你嬴荒哥哥,那不是降低我身份么?我可是楚城王室之后咧!”说完又靠回了他的肩膀上。
嬴荒嘲讽道:“少来,你那楚城王室身份,有等于没有!现在的楚城,自从那场因我们北荒人而起的战争之后,虽还没灭亡,可实力早就不如从前了。”
楚离挑眉、抿唇道:“我才不管呢,那也不是该我操心的事。我爸妈也都常说,阳光一路随行,快乐常伴左右,我们都会很好!所以,我只要做我快乐的阿离就行!”
嬴荒把她从自己肩膀轻轻推开,站起来极目眺望着,羡慕道:“楚离楚离,你们一家离开了楚城,离开一切苦楚。你从小快快乐乐,什么都不用想,多好!羡煞旁人哟!”
楚离站起来后跳到嬴荒面前,抬手敲一下他前额道:“笨蛋三郎,你也可以不想的嘛,自寻烦恼!”
嬴荒看着那天真无邪的她,从那双大眼睛里面,竟找不到一丝的忧虑,怔了一会儿才道:“像你们这样的女孩子的想法呢,我想应该这样形容,比如像生病了,你们会认为只要睡一觉就什么事都没了。”
楚离屈膝弯腰,伸手抓了一把地上的雪尘,放在面前用那小嘴轻轻一吹便散了,道:“可是,人们不都是这样想的么?就像我吹掉的雪尘,不一样被随风飘散了吗?”
嬴荒轻轻笑道:“是,而你也是那其中一个。可是有些失去了的东西就不一样,因为任何的东西都禁不住岁月的流沙,更没有怎样的拥有会是永恒的。”
楚离虽然听着一愣一愣的,又摇头又叹气,最后却是失望低声道:“唉,跟你们这些从小读书的北荒文化人,真难交流!——嘴里明明说着这些,可是做起来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回事。真烦哟!”
嬴荒英气的脸微微一凛,也知道楚离说的是什么事——楚离比自己小了几岁,十年来在修罗红场的流荒岁月里,她一路陪伴自己成长,如果跟她说什么自己只拿她当妹妹看之类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别说。嬴荒也知道,楚离作为修罗红场场主的女儿,楚歌是绝对不会让她在三天后跟着自己离开。
只见他眼神闪烁地低声道:“阿离,我迟早要离开修罗红场的。”
楚离抓起他的右手,低头看着他的掌心,看着那个绑了十年的蝴蝶结,茫然道:“是因为这个么?”
嬴荒忙不迭把手缩回来藏于身后,支支吾吾:“也……也不全是!”
“也不全是,那就是说还是是。”楚离沮丧地转过身背对着他,又低着头,像是自言自语:“嬴荒,你可知道我喜欢你?!”
嬴荒一怔,即刻装疯卖傻笑着道:“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从小就喜欢的嘛……”这“嘛”字还没被他说出口,其实他早该料到的——楚离的变化就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回头指着他,更是“步步紧逼”着道:“嬴荒,你少在这和我装傻!我爸十六岁有我,你以为我楚离是傻子吗?十年下来,是根木头都会动情,我是在跟你说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你别懂了却装不懂!”
虽然她比嬴荒矮了半个头,但那凌厉的眼神,仿佛两把“问天”的小刺刀,让他有些生怕。
嬴荒咧咧嘴看她一眼,然后低着头暗自惊叹:“你这气场也太强大了——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楚离见他不说话,又瞪眼竖眉:“哼,最讨厌你这种人的,眼看着我长大了,还像小时候一样对我,分明就是‘居心叵测’……”
“阿离,你又在耍什么脾气呢?”突然,一把雄厚混沉的声音从雪坡下传上来,掐断了楚离的话。说话之人正是拿着绝情扇的楚歌——修罗红场的主人,神一样的男人。只见他步伐矫健如踏风,缓缓走上那个宛如小雪暴中心的方形神台。
“呜呜……”楚离一边“拖拖踏踏”地走向自己的父亲楚歌,一边挤着没有泪水的眼角,假装嚎啕大哭:“爸,这死三郎,他欺负我!”
“好女儿,不哭不哭!”楚歌抱着自己女儿,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哭笑不得地看了一眼已经“呆若木鸡”的嬴荒,质疑道:“阿离,你刚说嬴荒他欺负你了?”
“爸,我就知道,你这问题分明就是告诉我,你不相信我!”楚离拍打着楚歌的左肩,又瞅了一眼楚歌,撅嘴嘟囔:“爸,你吃里扒外!”
楚歌和旁边的嬴荒一听,险些没稳住“阵脚”。
楚歌哭笑不得道:“好好好,是爸吃里……扒外,爸吃里扒外行了吧?”这第一个“吃里扒外”的词,即使是修罗红场的主人楚歌,一个神一样男人都没办法一口气说完,于是不得不停顿了一下。
嬴荒在一旁感到“汗颜”的同时倒也暗自舒了一口气,只是不得不惊叹:为什么我嬴荒认识的两个女子,都是这么——奇葩?
“哼!”楚离甩头对嬴荒哼了一声,然后挽着楚歌的手,撅着嘴,委屈道:“爸,咱们回去!”
“好,小心!”楚歌刚和楚离走下神台,才出没几步远,似乎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停下来回头道:“嬴荒,你也跟着回去!”说完就又继续往山脚下走去。
看着自己前面那个时不时又左蹦右跳,时不时又回头对自己吐舌作鬼脸的楚离,嬴荒也只能“束手无策”,只是他还在心里忖道:“不知道苏心来了吗?三天后,我就要从这里出去了。十年时间,她、还会像以前一样吗?还是……”
这时候已是最后的黄昏时间,迷雪岭上的明暗交界线已经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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