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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做饭?”他意外得不动声色,这种事,难道她就会了吗?这个从小娇惯长大的千金小姐,出生十六年来根本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这六年来……止不住地有点心疼,她到底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学会洗衣做饭,学会低头认错,他不在她身边,她学会这些,究竟又是好是坏?
“当然。”她小声而肯定地说,寄人篱下,这些事情当然应该会做,不过六年之前刚来刘家的时候仿佛真的是不会的,她自学了好久才学会,虽说那个时候年纪小,可是寻常人家十六七岁的女孩也该多多少少会分担点家务了,难道自己之前很笨,还是失忆了以后给忘了?刘恬故作轻松地笑道,“不过只是一般水平,你就将就一下。”
叶堇默被她的笑看得一滞,依旧漂亮无双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如月牙,一对浅浅的酒窝稚气未脱,可眉目里已有一种实实切切存在的真实感,不再是从前那样美好得遥远,如今更是无比明媚动人,对了,她已经二十三岁了,而他也已经二十五,六年了啊,不,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已经十八年了。
十八年,足够将一个人融入血肉。恍然如梦。
“好,我很期待。”
他礼仪翩翩,然后转身出了厨房,去客厅里等着,却不开电视,而是走到窗边的书架旁拿了本书靠着窗看。
他家里的书可真多,放了一个豪华版的书房还不够,还到处都是书架,刘恬看着他看书的样子这样想,忽然意识到还是应该好好去做饭,连忙撤回了目光乒乒乓乓地干起来。
油,油在哪里?这瓶迷你得跟矿泉水瓶似的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油?还有这只高级吸油烟机哪个才是开关?都是英文他看不懂啊。碗呢?确定这些不是什么价值不菲的某窑瓷器?
手忙脚乱,半猜半蒙地搞定一切,厨房里已一派狼藉,本想先草草收拾一下的,不过看了一下,额,草草……可能是不够的,还是先叫叶堇默来吃饭,吃完了再好好收拾吧。至于味道怎么样,不管他能不能接受,反正她是没尝过。
把几盘卖相还算不错味道有待考证的菜端上餐桌,再盛好了两碗饭。唔,看来这台全是英文的电饭煲的使用方式她是猜对了,饭还是煮得不错的,简直就是电视里电饭煲广告的广告词,颗颗饱满,晶莹剔透。
一切全部摆好,她笑盈盈地叫还在一心看书的叶堇默:“可以过来吃饭了。”
叶堇默合上书,随手放回书架上,迈步走过来,面上不喜不悲,刘恬很殷勤地帮他抽开了椅子,还笑着送上筷子,他沉着一下,从她手里接下。
“快尝尝好不好吃。”刘恬脱了围裙搭在椅子的靠背上,坐下来期待地看着他。
他不回答,却在她往自己面前推的一盘土豆牛肉里夹了一块,手指修长,举着筷子,优雅地放进嘴里,不发出一点声音地咀嚼,只是这样就如同一副静谧的画面。
他吃得很慢,眉眼里没什么奇怪的变化,半晌,吞咽下去,这才开口说话:“还不错。”
刘恬一颗不安的心总算是放下了,也举筷去尝尝自己的作品,放进嘴里嚼了嚼,额……牛肉太老,土豆还半生不熟,咖喱调得根本还有块状,吃是吃不死人,可是根本没有把她全部的实力发挥出来嘛。她咬着筷子妄图推脱地说:“呃……那个,这次发挥不太好,你们家的东西我不太会用,待会儿晚上一定会好一点的。”
他抬眸看了她一眼,不讲话,继续静默地吃饭,从平淡的表情看不出来有多嫌弃她做的菜,刘恬望着他漠然的样子,却从心里慢慢升出一种自责的情绪,他明明不是那种随便不讲究的人,却愿意为了她默默忍受,他不多言辞,可却会用另一种简单而实际的方式体谅包容她。她深深地被感动了,还有……
她爱他。从三年前也许就已经是爱,只是,那个时候在那一瞬间被长久的噩梦吓住了,才选择逃。现在三年过去,她想,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她肯定不会离开他了,不管发生什么,为了如此时这样美好的时刻,哪怕换了要她为他去死,她也愿意。
一餐饭吃下来,刘恬心不在焉若有所思,倒是叶堇默将一碗饭吃完,比她吃的还要快,然后放下筷子留下一句“我吃好了”,就又上楼去了。她留下来像往常在刘家做的那样收拾碗筷,再将厨房里的一塌糊涂弄好,又去给月饼喂食。为了实现“晚上一定会好一点的”这句话的诺言,又在厨房里研究了半天才回房去。
不过到了晚饭时刻,却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实现承诺,不是盐找不到了,就是进口醋和酱油分不清了,总之,尚在和厨房的磨合期,主人都不说什么了,就由她去慢慢熟能生巧吧。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终于坐吃冰箱空,刘恬算了算日子,已经过了五天了,整整五天她除了早上出去遛一次月饼就没走出过这间房子,叶堇默除了她来的第一天整天待在家里,到是每天不知去哪里都早出晚归。但她白天一个人呆在这里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闷,可能是因为房子足够大她可以角角落落地去观察,可能是因为月饼在,又有可能……是因为一整天都在盼望着他回来,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和他像对夫妻,相敬如宾,也是平淡幸福。
他的态度也有在好转,有时会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发呆,有时也会对她讨好的玩笑或故意的傻事牵动一下嘴角,这些她其实都知道。刘华强的事倒反而没有问过,这一点她是很相信叶堇默的,而且也不太好意思去烦他。有几次到了很晚假装出来喝水都会看到他还在书房电脑前忙,疲惫的样子让她心疼自责,肯定是为自己拜托他的事情才这样,他们明明是等价交换,可自己其实却过得很好。
有开门声,是他回来了。刘恬立刻停止了想法走向门口,的确是和妻子等丈夫的心态是一样的。叶堇默今天的样子好像不太好,脸色有些异样,眉头虽不曾紧锁,可也有一抹难掩的忧色。刘恬迎着,接过他的外套,想问,可还是放弃了。
餐桌上他吃的比往常更少了,刘恬咬着筷子,说:“冰箱里已经没东西了,你给我点钱,我明天要出去买。”
“书架上有钱,你自己拿。”他放下筷子,精致的碗里还剩了半碗,说,“我吃好了。”
继而就起身离开,屋子里有暖气,他已经脱下外套里面只剩一件薄薄的衬衫,背影看上去说不出的单薄而坚毅。是有什么事,让他难为成这样?难道是刘华强的事?不,还是别多想了。刘恬也起身收拾,还是想想明天该买点什么东西吧,应该再买点水果,这个季节的话橙子好像不错。
第二天一早,叶堇默吃了刘恬给他做的早餐出门,她乖乖送他到门口说了再见。遛完月饼回来,就打算去书架上拿点钱到超市里买东西。他也真是,钱多也不该乱放。
书架,书架的哪里呢?他的目光落在了上次叶堇默随便放回的书上,好奇地拿过来看看,是本精装版的林徽因《人间四月天》。他也看这么文艺的书?
其中一页夹了张书签,露出一个白色的角,她顺着翻开来,原来这并不是书签,而是一张照片的反面。纯白色反面右下角有一个醒目的字:
宓。
字迹漂亮,潇洒绝伦,仅从笔画的硬挺又柔和,就能够看得出来写字的人寄托了极深的感情,有爱,有痛,她忽然对这张照片的正面有了极其大的好奇心,会是谁?让叶堇默这么个喜怒不惊的人有着这样纠缠的感情,难道……
是他三年前说的那个,死了的朋友?是他的,女朋友吗?
心有些疼,颤着指尖把照片翻过来,阳光正从窗外无所阻拦地洒进来,照片本就随着岁月泛黄,又被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暖金色,温暖而朦胧,像是故意不让她看清,而她的手几乎在看见这张照片上的人之后摔了书。
是个女生,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十六七岁的模样,长发及腰,笑得明媚美好,眼里是满满的幸福与纯净,好像是朵从未遇到过任何伤害,被人保护得完好谨慎的太阳花,穿件如仙的白裙子。背景像是在一个公园,郁郁葱葱的绿色植物取出一副极妙的景,光线,角度都恰到好处,把专属于少女的美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两个浅浅的酒窝稚气未褪,五官精致,眼眸弯弯。正是那页印着的诗句“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最好写照,而且,她的脸,虽已有年纪的差距,可是,分明看得出来,这就是自己的模样!
怎么可能?这居然会是从前的自己?不,不可能,怎么会这样?纵使长相一模一样,可气质已完全不同,那种无忧无虑的笑自己现在怎么还可能拥有?即便是失忆之前,隔了六年,这也不可能是自己啊,一个人的差别怎么可能这么大?如果自己真是她,一个这样被人好好保护着的人,怎么会一直没有人来找自己?
所以,这不会是自己,或许真的只是叶堇默所说的,一个和自己很像的人,所以他才会在第一次见自己的时候问她是谁,那么他曾经对自己的好,是不是都只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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