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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你是爱,
是暖,
是希望,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富人区一座单栋别墅门口,一个拖着大小行李箱的二十多岁女孩子正在按响庭院门的门铃,穿着打扮与周围与周围建筑景致格格不入,有晨跑或遛狗经过的富人区住户对她频频注目,哪里来的女孩子,穿得太寒碜了,不是这里的住户吧,是来投奔亲戚的吗?可是这一家的主人很久都没来过了,一直都只有一个保姆在家,难道是保姆的亲戚来蹭住?八卦是人的本性,有钱人也改不了,有些人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停下来看她。
越是心里不安,表面上就越要故作镇静,刘恬还在一下一下不放弃地按门铃,是她来太晚了吗?可是路上堵,她只不过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五分钟。
看她的人都已经散去了,半个小时过去吗,她看了看手表,七点半,还要不要再等下去?他是不是真的在怪自己不守时间?
这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狗吠声,有钱人家早上遛遛狗很正常,只是从这声狗吠听来,那只狗应该是兴奋到了极点,而且听着还那么耳熟,她转头看了一眼,一看,眼泪就几乎要笑着流下来。
是月饼朝她狂奔而来,挣脱了绳子如同脱缰的野马般飞跑,金黄的皮毛虽不像金毛那样飘逸,可是同样的洒脱矫健,优雅而活泼。它长大了,三年之后的它居然已经长得这么好,那么漂亮,可自己当然还是能够一眼认出它来,月饼,她的小月饼,现在的它已经好看得她都不敢相认。
月饼扑入她的怀中,冲击力极大快要把她顶翻,亲热地又舔脸又狂甩尾巴,尾巴壮实有力,她一面躲着月饼的过分亲热,一面激动地叫唤着它的名字。
哭了很久一会儿才停了眼泪,她总算冷静下来,蹲着抚摸月饼手感如草皮的金色皮毛,慢慢看到了已走到他面前的狗主人,顺着黑色皮鞋往上看,是熟悉的冷漠,叶堇默。
他一边拾起月饼拖在地上的遛狗绳,一边平静地说:“以后早上遛狗的事情就是你的,今天你迟到了五分钟,以后注意。”
刘恬傻傻地抬头看着他,他站在东方,晨曦的光正好从远处一座山峦上洒向整片大地,而他无疑是世间最闪耀的,墨玉般的头发流转着光,不知是不是因为在看自己而微侧的头下颌线完美无瑕。早上的雾气还重,温度还没有完全冷下来,他出门只穿了件单衣再套一件薄款羽绒服,裸露出一大片雪白的颈,那条从不离身的琥珀项链垂在单衣外,莹莹透出蜜色的光泽。
然后,他把遛狗绳递给她,刘恬傻傻接下,叶堇默起步走进庭院,只留给她一个背影,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可还是吸引了她全部的目光。
刘恬反应过来,连忙站起来拿上行李跟进去,起身太急头晕了一晕,望着叶堇默的身影忽然觉得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是三年前也有过似曾相识的场景吗?可她记得明明没有,而且这种尤其熟悉的感觉肯定已不止三年,仿佛是隔了很远很远,快要上辈子的事了。
唉,叶堇默,自己可能真的是和你上辈子就有宿命吧。
拖着行李箱牵着月饼进入屋子,奇怪的是周姨并不在,于是顺便为了缓和一下过分沉默的气氛,她声音尽量轻松地问向那个正要上楼的侧影:“诶,周姨呢?”
那个侧影停在了楼梯口,缓慢优雅地转身,看着她一言不发,并且向她走过来,高贵绝伦,刘恬的心又是一惊,手里将绳子和拉杆握得更紧。他,是向自己走过来了吗?
越来越近,近到咫尺,他还是看着她,专注而又淡薄,她感到自己的心仿佛就要整个乍然停止跳动。再接着,他却只是弯下身,解开了牵月饼的绳子,修长的手拍了它一下,月饼就乖乖愉快地回自己的后花园撒欢。原来,也只不过是咫尺天涯。
叶堇默缓缓直起身,淡淡地瞥了呆愣状态的她一眼,若无其事地边离开边回答:“周姨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你的房间在楼上转弯第二间,请自便。”
本来就只是为了和他说话才随便找的个话题,答案是什么根本就不重要,何况她此刻的心情哪里还能理解什么语言,因着是他对自己说的话而在大脑里重复了一遍,真正反应过来周姨生病了已经是在他又一次走开以后。算了,不去问他了,他那种人,和一个……陌生人讲话只会觉得厌烦的,就当自己真的是冷心冷肺惯了,不懂得关心人。
叶堇默已经上楼,过了一会儿后有关门声传来,极轻微她却觉得是突然一座巨大的山横亘在了她和他之间。隔着落地窗可以看到月饼在花园里独自玩得开心,只是听不见一点声音,偌大的房子,阳光也只是看得见摸不着的,真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真孤单啊。
之前,他也是这样一个人,守着一间空得吓人的房子的吗?还带着对她的恨。
她的东西不多,理了一个多小时就全部理好了,接下来的时间如叶堇默所说,自便地欣赏了一下房间,又自便地到花园里和月饼玩了一会儿。周姨给她收拾的这间房间很好,绝对超过一般小康家庭的水平,和刘家的阁楼相比则更是堪说豪华,不过,并没有什么可比性吧,两个都不是她的。躺在温暖干净的大床上侧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快十一点半了,叶堇默没什么指令,以她现在奇怪的身份,应不应该自觉自便地去做一下饭?
轻手轻脚地走出去,书房的门紧闭着,经过的时候却还是不由自主地低了低头,下楼走到厨房里,东西样样齐全整齐,周姨果然是个细心勤劳的人。刘恬打开了双合门的硕大冰箱,里边还有周姨买好的各种食物,蔬菜,肉类,蛋奶类,分类清楚明了。她在的时候肯定将叶堇默照料得很好,应该说他那样出生的人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除了有一个自己,是他人生当中最大的败笔。刘恬,你真是到哪儿都是祸害。
切开一颗洋葱,辣得眼泪直流,越是用手揉就越会染上洋葱分子而泪流不止,她只好停了下来到边上去暂时缓和一下,早知道就不选用洋葱了,还好这里没有人,否则被人看见了还以为她是怎么了呢。
“你在干嘛?”
一道声音忽的从她身后响起,刘恬惊愣地回过头,果然,是这间房子里除了她以外唯一的人,叶堇默,吓得她差点掉到身后尺寸豪华的洗碗池里去。他干嘛无声无息地突然出现在别人身后,还毫无征兆地开口讲话啊,故意吓她吗?不过他走路的声音居然比她还要轻得不被人发现,哦,对了,隐蔽的能力也是武警必备的素质。
不过,他刚刚声音里的语气,似乎是……有一点担忧在意吗?
心里微微的有点甜,可又变成无奈。
“我……我只是在切洋葱。”她低下头说,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良久,又加上一句,“对不起。”
这回又是在对不起什么?叶堇默垂头看她,在有暖气的房子里脱了外套围着围裙,穿着的是件半旧但很干净的紫色针织衫,及腰长发随便松松垮垮地扎起来,此刻低着头耳边垂下几缕发丝。即便是从前,他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这个样子,真实而温软,像只乖顺的小动物。这一幕,美好纯净得竟让他想要就这样下去,岁月静好似的,如果她可以永远这样乖顺温软,留在自己身边该多好?他那么多年以来的愿望,为了能这样,他真的愿意用一切去换。
其实无论她做了什么,自己都不会舍得怪她的,只是,即便她做不到像自己爱她一样爱自己,也该有一点点喜欢,一点点就够了,他就会万分知足,涌泉相报,可终究还是连一点点的喜欢都没有吧,否则怎么会狠心舍弃他?像丢掉一件没用的东西。如果不是自己经历过武警严苛磨人的训练,而且那些人好像也并不是要置他于死地,换了六年前的他也许早就没命了。右臂上的那条疤,他没有去掉,就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愚蠢。叶堇默,你爱上的是个没有心的人,所以自己掏心掏肺,人家却从不在意,都是你活该。
但是现在呢?一听到她有事就不管不顾上海武警支队的事务赶过来,还千方百计留她在自己身边,又算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知心里有一种让他非得这么做不可的力量,爱会痛,不爱,会更痛。
本来下楼看见她一个人肩膀微微地抽动像是在哭,还以为,还以为是为了他呢,原来,又是自作多情了,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头一回道了句废话:“你……是在做饭?”
垂在他胸口高度的头点了一点:“嗯,周姨不是不在嘛,总不可能是你来做这种事。”
三年前他为自己做的那碗面,也只能永远用来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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