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国家的收入
国家从所有公民那里取得收入。为了保证自己部分财产的安全,或者为了愉快地享用这部分财产,公民拿出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交给国家。
对于国家的需求,绝对不能根据想当然地猜度,就去从人民的实际需求中敛取钱财,只有兼顾国家和公民两方面的需求,才能稳定国家的收入。
不同寻常的计划的迷人魅力,极度地羡慕虚荣,对天马行空的想法没办法从精神上进行抵抗,权贵们的痴迷和缺点等,这些原因都会导致对需求的想当然猜度。在君主手下管理事务的人整日郁郁寡欢,他们时常认为,自己的灵魂是如此渺小,国家的需求就是自己的需求。
臣民应该缴纳多少、应该保留多少,规定起来必须更加明智、更加小心才行,其他一切事情都无法与之相比。
要根据人民应该拿出多少来确定国家的收入,而不能根据人民能够拿出多少。就算是以他们能够拿出多少为依据,最起码也应该根据他们长期以来的支付能力。
第二节绝对不能说重税是一件好事
在一些君主国家里,那些免除赋税的小国也穷得很,几乎跟周围处于赋税重压之下的地方没什么区别,对此我们很清楚。那些处于大国包围中的小邦经常受到包围它的大国的阻碍,所以这些小邦完全没有自己的产业、手工业和制造业,这就是它们穷得厉害的原因。
为了自己的利益,那些包围小邦的大国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不仅如此,它们还拥有自己的产业、手工业和制造业。不管小邦的税收多么低,它必然会一穷二白。
然而,有些人却认为,必须加重人民的负担才能使人民变得勤劳,这一结论是这些人根据这种小国的贫困得出的。事实上,最好没有负担才是正确的结论。那些地方居住的居民都是从城市郊区来的贫民,由于他们被沉重的劳动压得十分郁闷,所以他们游手好闲,唯一的幸运之事就是懒散。
人民的雄心是由劳动激发起来的,消沉的情绪由懒散来抚慰。所有人因为国家富有而变得壮志凌云,因为国家贫穷而变得沮丧消沉。
对人类,大自然向来是公平的,人类付出劳动,大自然就赐予人类报酬,人类之所以变得勤劳,正是因为他们获得的报酬与他们付出的劳动成正比。然而,倘若人类的报酬被一个蛮横的政权夺走,那么人类就会重新讨厌劳动,他们唯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无所事事。
第三节那些培养苦役奴的国家的税收
有些时候,征服之后才建立了奴隶制。如此一来,奴隶负责耕作土地,其收获理应与主人一起享用。要想让生来劳动的人与生来享福的人和谐相处,必须共同享用得失才行。
第四节培养苦役奴的共和国
如果一个民族被某个共和国变成为其耕作的奴隶,那么这个共和国的公民就不能增加奴隶的税收。这种做法在斯巴达是不被允许的,斯巴达人认为,要想让希洛特人做得更好一些,就必须让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再受到更沉重的奴役;要想让他们变成良好的公民,奴隶主就必须保持以前的收益并感到满足,斯巴达人相信这一点[582]。
第五节培养苦役奴的君主国
在一个君主国里,如果贵族让那些被征服的人民为自己耕种土地,就更不应该增加人民的税收[583]。另外,有种情况是不错的,那就是君主满足于自己已拥有的领地,满足于有人为自己打仗。君主只有在货币税由贵族做担保[584]并垫付的情况下才能向贵族的奴隶征收。要想不让奴隶因贫穷而死亡或是逃进森林,必须采取这种措施,否则贵族和那些为君主征税的人就会接二连三地到来,对奴隶进行接连不断的压榨。
第六节培养苦役奴的专制国
专制主义国家更加需要使用上述措施。贵族对奴隶和土地的保存一点儿也不热情,因为他们随时可能失去土地和奴隶。
彼得一世征收货币税,这是模仿德意志的做法。他为此而制定的规章制度非常好,直到现在俄罗斯还在使用。贵族地主向沙皇缴纳的税收是首先向农民征收的。贵族地主缴纳的税收并不因农民人丁的减少而减少,也不会因农民人丁的增加而增加。于是,贵族地主就有了自己的利益,不用再去剥削农民了。
第七节那些没有培养苦役奴的国家的税收
假如在一个国家里所有人都是公民,那么任何人都会像君主拥有他的帝国一样拥有自己的家园。这种国家征收税务的方式有许多种,可以按人数征收,可以按土地征收,也可以按商品来征收,抑或按其中两项征收,抑或按全部三项来征收。
在采用按人征收税收时,则不能准确地按照财产比例征收,那样做是不公平的。雅典公民有四个等级[585]。如果一个公民包括固体或液体在内的财产收入达到五百计量单位,那么他就要缴纳一塔伦杜姆;如果他的财产收入达到三百计量单位,就要缴纳半塔伦杜姆;如果收入达到两百计量单位,他就要缴纳六分之一塔伦杜姆,也就是十米那。如果某个公民属于第四等级,那么他就可以免缴税收。这种税额与财产不成比例,不过却与需要成比例,非常公平,尽管它不是按比例征收的。在人们看来,所有人需要的财产都是一样的,只拥有必需财物不应该缴税。如果拥有有用财物,则应该对这些有用财物缴税,不过所缴税收的税率要比多余财物所缴税的税率低。要想抑制多余财物,就应该采用高税率征税。
按土地的等级造册后则可以征收土地税,不过却有两个比较难办的事情:一是掌握土地的等级差别;二是找一个不会有意破坏土地等级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存在人与物两种不公正的现象。总的来说,只要不征收过分的税收,百姓拥有比较丰富的必需品,那也就没人去计较这少许的不公正了。但是假如征收的税收极为过分,百姓手中的必需品仅仅能填饱肚子,那么,就必然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哪怕比例失调极为细微。
如果有极少数的公民不缴纳税收,公众的福利会因为他们的富有而增加,就并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有极少数的公民缴纳过分的税收,公众就会受到他们的败落的危害。假如国家的财富与个人财富保持着适宜的比例,那么,国家的财富会迅速随个人的富有而增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是由时机决定的。先让百姓处于贫穷状态,以促使国家的富有吗?或者是在促进国家的富裕之前,先等臣民们富起来?应该让国家先得到利益还是后得到利益?国家是想从富有开始还是想以富足结束?
由于国家没有正式要求人民缴纳商品税,所以人民最不易察觉到这种税。即使缴纳了这种税,人民也不会意识到,因为对这种税的安排相当高明。让销售商品的缴纳商品税是此税征收的关键。其实,商品的价格里已经包含了税金,缴纳商品税的实际上是购买商品的人,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销售商品的人并没有纳税,销售商品的人很清楚这一点。销售奴隶的时候要纳税,听人说,尼罗把这个税的二十五分之一给取消了[586],事实并非如此,他只是命令让销售奴隶的人纳税,不再让购买奴隶的人纳税了。这种税其实一直存在,虽然从表面上看,它好像被这条规定取消了。
在欧洲,对酒类征收严重的税收的国家有两个,一个国家向每一个酒类的消费者征税,根本不予区分,另一个国家则只对制造酒类的人征税。在前一个国家里,人民认为酒税是一种苛刻的捐税,被逼着缴税,颇感无奈。更甚的是,总是时不时地搜查公民的住宅,以便让他们缴纳这种税,这样一来,就严重地侵犯了自由。在后一个国家中,不缴纳税收,公民都觉得很自由,没有人觉察到征收这沉重的酒税。
由于制定征收酒税的人没有找到最好的行政管理手段,所以他们非常可怜。
第八节怎样让错觉保持下去
商品和税金必须保持某种关系,才能让纳税人分不清哪些是税金、哪些是商品的价钱,所以就不能对那价值较低的商品征收太高的税收。在一些地方,征收的商品税居然是商品价值的十七倍,君主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消除臣民的错觉,这样他们就不会知道自己受到的统治有多么不合理,也不会知道自己正遭受着多么严苛的奴役。
而且,假如税额与商品的价值远远脱节,那么商品只能由君主自己销售了,除了君主这里,民众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到商品。这种做法肯定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如此一来,出售商品的人为了获得暴利就会偷税,从理性上讲,没收商品是与情理最契合的处罚方式,但是这样也无法阻止他们偷税,何况这种商品往往是那种价值很低的商品。所以就必须加重处罚才行,其严重程度几乎与对极重大罪的惩罚一样。如此一来,有些人并不是坏蛋,却被当成坏蛋惩罚了,因为所有量刑比例都消失了。这才是世界上跟宽和政府精神最背离的事情。
我想补充一句,人民从包税人手上漏税的机会越多,人民越穷,而包税人则越来越富有。必须采用非常手段压制包税人,才能阻止偷税漏税,不过要是这样做,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第九节一种相当低劣的税
在这里我顺带提一下,在一些国家中,对民事契约的各种条款也收税。如果想让自己免受包税人的欺骗,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才行,因为谁也说不明白这些事情是正确还是不正确。所以,包税人有随意处理纳税人财产的权力,因为他是君主法规的解释人。事实证明,征收契约文书税可能会更好一些。
第十节政体的性质决定税收的多少
在专制政体下,征收的赋税是比较轻的,要不然,在那里种地就是自己找罪受,任谁也不会愿意的。何况,在一个政体中,如果一个臣民只是付出,而得不到一丝补偿,那么如此沉重的赋税,臣民该用什么去缴纳呢?
在君主拥有极大的权力,而人民又极为弱小的情况下,一切事情都应该一清二楚。为了让收税人不能随意增减税收,必须让赋税不难征收,税必须清晰明了才行。征收赋税只有三种方式:一是按人头征税;二是收取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三是征收商品的百分之几的税,除此之外就不能再征税了。
专制政体下,商人的人身安全应该受到保障,人们要把尊重他们当成一种习惯。要不然,一旦他们与君主的官员发生冲突,就会处于极为怯懦之中。
第十一节对税务犯罪的惩治
对税务犯罪的惩治,欧洲要比亚洲严格,这种情况极为特殊,不合乎正常情理。在亚洲,无论船只还是车辆都不会被没收,而在欧洲,不但要没收商品,甚至还会没收船只和车辆。这是因为,在亚洲的专制政体下,法官自身就是压迫者,而在欧洲,法官保护着商人,他们不会受到压迫。要是帕夏想没收一个商人的商品,这个商人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如果某人受到的压迫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么他就会自我克制,被逼之下,只能表现得柔和一些。在土耳其,商人只交进口税,交完此税,就可以在全国畅通无阻。即使有人不据实报关,也不会没收其商品,更不会增加税收。在中国,如果货包不是商人的,那就不用打开接受检查[587]。在莫卧儿,走私商品只要缴纳多一倍的税收就可以了,商品不会被没收。鞑靼王公在亚洲各城市驻守时,几乎不征收出入境商品的任何税收[588]。日本企图禁止与外国的所有来往,所以便把走私商品定为死罪,在那里,走私行为[589]其实就是违反了国家安全法,而不是违反了商业法。
第十二节自由与税收多少的关系
关于税收存在着一条普遍的规律:臣民享有的自由越多,缴纳的税收就越多;受到的奴役越大,缴纳的税收则越少。这是一条永恒的规律,不论过去还是将来都会一直存在,无论是哪个国家,如英国、荷兰,以及任何即将失去自由的国家,甚至包括土耳其,都存在着这样一条源自大自然的规律。由于瑞士压根儿不征税,所以只有那里好像与这条规律相背离,瑞士之所以这样只是因为它具有自己的独特原因,而这些原因也正好证明了我所讲的有着一定的道理。瑞士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山陵国家,土地不太肥沃,生活必需品极为昂贵,瑞士人对大自然付出很多,一个人的付出就相当于一个土耳其人对苏丹的付出的四倍。
因为统治者民族始终统治着臣属民族,比如雅典、罗马这样的民族,所以他们根本不纳税。从他们享有自由的程度来讲,他们是帝王,并非人民,所以,他们也根本不需要纳税。
不过,普遍规律还在产生着效应。在政治宽和的国家中,自由可以作为过于沉重的赋税的一种补偿。在专制国家[590]中,则可以用交纳比较轻的赋税来对自由进行弥补。
我们看到,在欧洲的一些君主国家中,由于政府的性质,一些省份[591]的情况会比别的省份好一些,可是在一些人看来,既然那里的政府好,就理应缴纳更多的赋税,所以他们总是认为这些省份缴纳的税收有点儿少了,有些人竟然想把这种带来福利并美名远扬的政府取消掉。事实上,取消它还不如享用它更好一些。
第十三节什么政体适合增税
在很多共和国中,人民认为赋税都是缴给自己的,所以都很愿意纳税。出于政体性质的缘故,人民都有缴税的能力,所以增加赋税的情况适合大多数共和国。
在君主政体下,财富会因政体的宽和而增长,君主对法律相当尊重,所以就像是为了奖励君主一样,可以增加赋税。
在专制政体下,奴役已经达到了极限,不能再加重了,所以不能增加赋税。
第十四节政体关系着赋税的性质
从性质上来讲,奴役决定了要按人丁计税,自由决定了按商品计税,这是因为这种税与人身没有太大的直接的关系。
在专制政体下,由于其性质,君主只向民团[592]和朝臣分发土地,而不发放饷银,所以这里征收的赋税就比较少。君主如果发放饷银,那么按人丁征税则是最合理的赋税项目。这种政体是一种不公正的、极为残暴的政体,充满着弊端,无法为纳税人划分正规的等级,如此一来,这里的税额确定只有根据最贫困之人的支付能力,所以说,这里只能征收极低的赋税。
在宽和政体下,商品税是最合理的赋税项目。这里的商品税是由商人预先垫付的,这就相当于把这笔钱借给了买主,事实上还是买主缴纳了商品税。因此,这里的商人有着双重身份,他们不仅是国家的总债务人,而且是一切个人的总债权人。商人向国家缴纳了赋税,这个税终有一天买主会支付给他,这个商品税只是他先替买主缴付了而已。由此来看,在宽和政体下,自由精神充足,财产比较安全,商人就很愿意向国家预缴大笔税金,也就是说把这笔税金借给将来的买主。英国的商人只要购买一桶葡萄酒,就等于借出了五十到六十英镑给国家。而土耳其统治下的国家中,这种事情是任何商人都不敢做出来的。就算有人有这样的胆子,可是他的那笔资金不仅来路不明,而且极为不可靠,没有一点儿信用,这样一来他又怎能做得成呢?
第十五节滥用自由
如果自由具有极大的益处,它就会被有些人滥用。宽和政体有着卓越的政绩,所以宽和就会被有些人丢弃。征收的赋税过多,就会有人希望征收更多的赋税。这件礼物是自由献出来的,但是,有的人却忘恩负义,去追求没有任何奉献的奴役。
赋税因自由而走向过重,而奴役则因这过重的赋税而产生,如此一来,赋税也就减少了。
在亚洲,帝王每年都会颁布敕令,将帝国某个省份的赋税免除了[593]。只要某个行为能体现他们的旨意,就等于在向人民布施恩惠。然而,在欧洲,君王的敕令始终只关注君王的需求,而绝口不提人民的需要,所以敕令还没颁布,就让人担忧发愁。
在这些亚洲国家中,大臣们基于政体原因,更基于气候原因,都懒惰得令人发指,如此一来,人民就不会时常受到不断增多的要求的压迫,这对他们而言则变成了一件好事。这是因为,没有新的计划,就不会增加支出,就算有时会出现新的计划,这计划也是即将完成的,而不是刚刚开始的。统治者不愿经常折磨自己,于是就不再折磨人民。然而,在欧洲,我们一直都知道要做一些事,却始终不知道要做什么事,所以在财政方面,我们根本没有什么规章制度。
现在在我们这里,所谓的良相只是一些善于玩弄心计和诡计多端的人,而不是那些善于管理国家收支的大臣了。
第十六节穆斯林的征战
由于被穆斯林征服的国家[594]都有着极为沉重的赋税,所以他们才能在征战中接连取得胜利,而丝毫没费多大力气。人民宁愿接受单一的税制,这样容易缴也容易收,也不愿任凭贪得无厌的皇帝们变着法子去百般压榨,无休无止。人民宁愿向一个野蛮民族屈服,也不愿在一个已经腐败的政体下忍受自由的所有缺陷,何况这里的自由早就消失殆尽了,现实中的奴役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恐惧。
第十七节增加兵员
欧洲流行了某种新的疾病,也感染了君主们,他们就绞尽脑汁,使劲儿地增加兵员。假如病情一再恶化,就肯定会传染。如果一个国家增加了兵员,那么别的国家也会效仿,突然增加兵员。如此一来,大家都占不到便宜,只能全部倒霉。犹如臣民们已经走向灭亡一样,所有君主都让他所能得到的一切军队做好充分的准备,等待敌人。所谓的和平就是这样一种大家都竭尽全力彼此制衡的状态。因此,欧洲变得一穷二白,所有人都无法维持生计,就算是富得堪与欧洲三大最富国家相比的人也不能。就算我们拥有全球的财富和商贸也无济于事,日子过得仍然相当困难,过不了多久,因为增加了大量的兵员,我们就会像鞑靼人一样[595],除了士兵将一无所有。
大国的君主差不多一直在浪费金钱,他们并不只愿购买弱小国家的军队,还要倾其所有去周边收买同盟。
这样一来,赋税必然会被无限地增加,而且以后还没有补救的办法。他们索性连本钱都拿了出来,而不再是根据收入的多少来决定开支了。这些并不是危言耸听,在和平时期,有些国家就拼上了老本,他们毁灭自己的手段非同一般,极为别致,就算是最放荡的败家子也无法想象这些手段特别的程度。
第十八节免除赋税
每个君主政体国家都应该采用东方各大帝国免除受灾省份赋税的规定。在一些国家中,由于君主不愿改变原来的税收,他们虽然采用了这条规定,但免除赋税所导致的空缺只能由全国上下出钱填补,所以赋税的免除反倒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一些村子纳税出现了困难,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就增加那些境况好一些的村子的赋税,这样一来,不但没有让困难的村子恢复元气,还让情况好的村子陷入萎靡。人民于是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纳税,就必然会被增加赋税;如果不纳税,就必然会受到欺诈,人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在一个治理良好的国家中,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必然会在第一项开支中预设一笔款项。对于个人也是如此,为了应对意外情况,就不能把土地的收益全部消费殆尽,否则就会因无力应对突发事件而破产。
为了不让全村的居民联合起来弄虚作假,就要采用让他们联保的办法,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有人认为这个办法很有道理[596]。然而,我们不能只凭猜测就去制定不公正的且对国家财力有损害的办法,不是吗?
第十九节对君主和人民最适合的是包税还是直接征税
亲自管理直接收入不但省钱,而且有条理,是一个当家人治理家庭的有效办法。
让包税人征税,他们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攫取利益,从而使国家日渐贫穷;如果君主能直接征税,就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或是人民的需要,来决定加速征税还是延缓征税,而且还能省下那笔包税人的巨额收益。如果君主直接征税,就不会有人暴富,人民也就再也不用因此而伤心难过了。如果君主下调征税,税金会因为过程减少而直接进入君主的手中,迅速地被用于民生。让那些贪婪的包税人征税,他们就会强制君主制定很多恶劣的法规,这些法规看上去似乎对眼前有益,事实上为将来埋下了极大的祸根,如果君主直接征税,人民就不会再受这些恶法之苦了。
包税人虽然不是立法者,但他们能以各种理由逼君主制定法律,他们在君主面前其实就是独裁的霸王,因为富有的人向来主宰着他人之命运。
让包税人去征收一些新的赋税,在刚开始的时候是有利的,我承认这一点。包税人受利益的驱使,往往会想办法去偷税漏税,这些办法是稽征人员万万想不到的,于是就不得不想办法和窍门去防止偷税漏税。如果征税办法被包税人确定下来,那么国王直接征税就不再困难了。英国现在正是借鉴了包税人的办法来管理消费税和邮政税的。
共和国家的收入差不多都是直接征税得来的,而罗马政府的缺陷之一正是采用了与此截然相反的做法[597]。一些专制国家也实行直接征税的办法,最好的证明就是中国和波斯[598],那里的人民享受着无穷无尽的福利。而在一些国家,君主则把海港和商业城市包给了包税人,这些国家才是最不幸的。包税人的危害在每一个君主国的历史上都数不胜数。
尼禄有一个极为宽大的计划,想把所有赋税都免除掉,因为他非常痛恨包税人的榨取行为,不过这个计划却不能实行。他下了四道诏令[599]:一、公布制裁包税人的法律,这些法律在过去是隐秘的、不能公开的;二、对于本年度出于粗心大意而没能征收的赋税,包税人不能追究索要;三、设置对包税人征收与手续不符的税收进行裁决的裁判官;四、商人不用缴纳任何与船只有关的税金。在尼禄皇帝执政期间,这段日子是非常美好的。他丝毫没想到直接征税的办法。
第二十节包税人
包税人是一种盈利性的职业,很容易发家致富,如果因此而变成一种光荣的职业,那么,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在专制政体国家中,征税通常是省督的一项职责,所以在那里这或许是一件好事。但是在共和政体下就不是好事了,因为罗马共和国正是因此种做法而毁灭的。在君主政体下,这是与君主政体精神极为背离的,所以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在其他政体国家中,荣耀不再受人关注,没有人再能有效地采用缓慢而自然的办法去出类拔萃了,政体的原则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所以他们都非常痛恨包税人。
这种非常不光彩的致富事件在过去发生过很多,五十年战争这场灾难就是因为这种事情而发生的。然而,尽管这种财富很卑劣、很可恶,但还是有不少人对之称赞有加。
任何职业都有它的追求目标,钱财则是收税人的追求,而且对钱财进行嘉奖也是使用钱财。显耀和荣宠则是贵族的追求,在他们的眼中和心中,只有显耀和荣宠才是真正的财富,除此之外,任何东西都不是财富。尊敬和崇拜是那些日日夜夜勤奋工作为帝国谋福利的大臣和官员的追求。
(https://www.biquya.cc/id93852/308751.html)
1秒记住追书网网:www.biquya.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uy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