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脚下的岳家村,只是一个朴素、平静的小村子,村民虽然不多,但是到了赶集的日子,市集上还是很热闹的。
今天恰巧就是这样一个热闹的日子。
市集上唯一的小酒肆已经坐满了人,人们坐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聊着天,无非是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只偶尔从某个桌子上爆发出一阵意义不明的大笑。
眼看快近中午,门帘一挑,进来一个红衣姑娘。众人只觉眼前一亮,仿佛面前有一团火焰飞舞着,顿时止住了话音。
只见那个姑娘一身白底红边的劲装,不知用什么材料织成,紧紧包裹出少女特有的玲珑曲线。腰间斜扎着一条宽皮带,上面用金线镶着边,末端拧成个精致的挂穗,自然地垂在身侧。
她的上身套着一件红色的短靠,在胸前有一个金黄的下弦月图案,月尖向上,短靠肩窝处各缝着一个扣帕,刚好在下弦月的两个尖儿上。身披一件和短靠同样颜色的红披风,却并没有像一般的披风一样拉上肩膀,在脖项前挽扣,而是从臂侧拉到前面,直接扣在短靠的扣帕上,后氅很随意地顺着肩、臂滑下,这样一来,几乎整个肩膀都露在外面,可那位姑娘却毫不在意。
一头乌黑的长发却仅用一根银簪将鬓角至头顶的部分盘起来,而这样做的目的似乎也只是为了防止头发滑到额前碍事罢了。
她的脸上蒙着一张红纱,鼻子以下都被遮住,只能看到一双清亮有神的眼睛,闪烁着火焰般耀眼的光芒。
这一身装束没有丝毫的珠光宝气,可简单中显得干净利落,倒另有一番江湖儿女的豪气。
她手里提着一个狭长的布包,比剑长,比棍短,看上去沉甸甸的。
伙计一见,急忙上前招呼:“姑娘,您里边请!”
红衣姑娘扫了一眼酒肆,见每张桌子上都坐了人,便轻轻道:“没有位子了?”
“有!有!就是……得拼张桌子了。”伙计边说着,边注意着姑娘的反应。
姑娘略一沉吟,反正自己也只是歇歇脚,喝口茶,拼桌子倒也无妨。想到这儿,便微微点点头,跟着伙计走到窗下的一张桌子前。
走到桌前,姑娘便是一怔。
这张桌子确实已经坐了一个人,可是,来这酒肆的,有喝酒的,有吃饭的,有聊天的,却没有一个像这位一样——睡觉的!
姑娘微微一笑,要了壶云雾茶,两碟小菜,坐在这人对面,好奇地打量着他。
那人看上去也很年轻,可是明明已经开春的天气,却把整个身子都裹在一件银狐皮滚边的白缎大氅里,让人怀疑现在是不是还在腊月里。他似乎还没察觉到对面坐了人,枕着胳膊睡得正香。
真是懒虫!姑娘心里笑道,来喝酒吃饭居然也能睡着!
当下也不再理会这瞌睡虫,自顾自地品着香茗小食,听旁边的酒客闲聊。
“哎,听说了吗,西边的庄子里这几天闹鬼。”
“可不是嘛!就是前天夜里,我路过的时候,亲眼看见一个白影在里面晃来晃去的,吓死我了。”
“你看见了?那是不是那位小姐的……啊?”
“别提了,我吓得什么似的,逃命都来不及,还敢确定是哪位吗?”
“呵呵,你又没干亏心事,怕啥?要真是那位小姐,人家冤有头债有主,怎么也不会找你头上!”
“话说回来,三年前那场火烧得可是真邪呀!”
“说的是呐,整整烧了七天,那火都是金色的!”说着,那人四下看了看,凑到同伴的耳边,小声地嘀咕着。
“听说,第七天夜里,那么大的火,忽地就灭了,然后从里面……走出来一位火神娘娘!这准是火神爷看不过去了,正是他老人家的节,偏偏有人不干好事,所以就派了娘娘下来收拾他们。”
“怪不得,听说就是那年二月,镇江府就走了大水,府衙都烧成炭灰了!”
“镇江?那不就是……”
正说着,进来一个贼眉鼠眼的小子,两人互相使了个眼色,齐齐地噤了声,只是埋头吃饭。
不仅是这两个人,酒肆里的所有人一见他来,不管正说什么话题的全都住了口,低下头喝酒吃饭。
酒肆里顿时只剩下杯碗筷子轻碰的声音。
那个睡觉的裹着白狐氅的青年似乎不习惯突然而来的寂静,磨蹭着换了个头枕的方向,却在扭头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红衣姑娘手旁的布包。
那小子一进来,也不理会伙计的招呼,径直走到这张靠窗子的桌子前,撇了撇嘴,一拍桌子:“就这儿了!”
伙计立即显出难色,这不明摆着要赶人走吗?哪有做生意赶客人的?可是,这位……又真惹不起……只得为难的看着坐在桌前的两个人,支吾道:“要不……劳您二位的驾……这顿算小店请的,您看怎么样?”
姑娘本不想在这里惹出什么多余的事情,可一抬头,看见来人的脸,姑娘的脸色“刷”地沉了下来。
这张脸,就算已经过了三年没见,自己却怎么也忘不了,三年前,带兵来抄岳家庄,总是跟在杨沂中后面煽风点火的——冯忠!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那场大火里逃出生天的,但是自己真的庆幸可以活下来。
作为“银瓶”的自己已经在那场大火中死了,现在的自己活下来,因为这不仅是云哥哥的心愿,也是可以为爹爹和云哥哥、张大哥报仇的唯一选择。
本来这次回岳家庄,是因为听说庄子里闹鬼,所以想回来探个究竟,没想到居然碰上了这家伙!他现在居然还留在岳家村?一定是秦桧留下来做探子,监视村民的。
一想起三年前的情景,姑娘不禁握紧了手边的布包,一股杀气渐渐扩散出来。下一刻,就要出手结果了冯忠的性命。
就在这时,一直伏在桌子上的青年发出了几声轻咳,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到了姑娘的耳朵里,几乎同时,她隐约感觉到身后还有几股暗藏的杀气,刚刚自己过于冲动,只想手刃眼前这奸贼的走狗,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此地竟还有高手存在!
当下收敛心神,感激地看了对面的人一眼,不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这刹那间却救了这酒肆里的客人。
若是自己真动起手来,虽然未必会输,可这在场的客人却未必能够一一保全。
原以为自己这三年已经练熟了凝神静气的功夫,没想到,真碰到仇家还是难以自控。看来今天是不能在此动手了,只是白白便宜了冯忠这小子!
想通了,姑娘便不多逗留,也不再看冯忠一眼,丢下一块碎银,阻止了伙计再说话,转身走出了酒肆向西去,临出门扫了一眼身后的角落,暗自记下了那桌上四个人的样貌特征。
待姑娘走出门,伙计的心才算放到肚子里,他心想,好家伙!这姑娘刚刚好吓人呐!让个桌子罢了,怎么却像要杀人似的?害得自己连大气也不敢出!相比之下,这个睡了一上午觉的公子看上去可是和气多了。
冯忠还不知道自己刚从鬼门关绕了回来,尤自鼻孔朝天,几个手指头轮流敲着桌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伙计一看,刚要上前,却见那青年已经缓缓地起了身,他这一抬头伙计才发现,原来他也是一个眉目俊秀的人,而且目光清澈如碧水,丝毫没有豪门公子不可一世的气派。只是看上去面色有些苍白,似是大病未愈,又一副好像没睡醒的样子,叫人怀疑他随时又会倒下去继续酣睡。
那人也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五个铜钱放在桌上,抬腿就要走。伙计一见急忙拦住,道:“客官,小的已经说了不要您的银子了,更何况您不过要了杯清水,哪用得了这么多?这银子……小的不能要。”说着就要把银子还回去。
那人没接银子,却还是往外走,只在走过伙计身边的时候,像是自言自语,又恰巧可以让伙计听见,“你还是那么老实啊。”
伙计一怔,这个人怎么好像和我很熟呢?我认识他吗?
不理会伙计呆在原地发愣,那青年径直出了酒肆,站在街口,把白大氅裹紧了些,轻轻呼了一口气,也向村西走去。
※※※
红衣姑娘一路向西,远远地望见一座废弃的庄院。那就是岳家庄了,自己曾经生活了七年的地方,如今只剩下残垣断壁,一片焦土。想到昔日在那里快乐的时光,不禁一阵伤感。随着庄院的轮廓渐渐清晰,心中有些不知名的东西不安地悸动起来,挑拨着在自己灵魂深处沉眠的火焰。她的呼吸渐渐急促,一直坚定的步伐此时也有些紊乱。
就在这时,她发现岳家庄的废墟前伫立着一个雪白的身影,虽然那人背对着自己,看不到面目,可自己怎么看那件白色的大氅上的银狐滚边怎么觉得眼熟——不会吧?那个瞌睡虫!
刚刚明明是自己先出来的,这家伙是什么时候跑到前面来的?姑娘怀疑自己看错了,刚想走近些确认,那人却似乎察觉到了身后有人,也不回头,转身沿着庄子斜旁的小路向山上走去。
这一下,却更激起了姑娘的好奇,什么人这么鬼鬼祟祟的?她猛然想起岳家庄闹鬼的传说,再和今天村民的谈话联系起来,莫非这个白衣人和那个“鬼”有关?就算他不是,此人别的地方不去,偏偏在岳家庄的焦土残垣前驻足,多多少少也一定和岳家有关,只不过是亲是仇就不好说了,一定要弄个明白,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姑娘打定主意,便紧走了几步。谁知刚走到庄前,就听着身后响起一阵急促地脚步声。
四个人?姑娘心里默数着来人的数目,当下不由得一阵冷笑,刚才没和他们计较,他们倒自己找上门来了。
就这一转念的功夫,再抬头想找那白衣人,哪里还有半点踪影?心下登时一阵气馁,连带刚才没有发出的怨气就要一齐发泄在这群人身上。
来的这几个青衣人正是红衣姑娘刚才在酒肆里感觉到的杀气的来源。
这些青衣人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在了火山口上,仍旧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为首一人前跨一步,沉声道:“姑娘好面生啊。”边说边用眼神指了一下岳家庄的方向,“和这家人有旧?”
姑娘凝视着面前焦黑的大门,冰冷的语调中听不出丝毫的情感。
“没有。”语音一扬,“这样的回答,你信么?”
“哼。”那人一声冷哼,“果然是岳家的余孽!”说完冲着旁边的人一使眼色,四个人齐刷刷地亮出宝剑,摆出了自以为最有威慑力的架式,“请姑娘跟我们走一趟吧。”
打就打,哪来这么多废话!这家伙该不会认为凭他一句话自己就会束手就擒吧?看这么没水准的开场也知道不是什么大人物。
姑娘这下心里的火更大了,早知道只是这种货色,刚才在酒肆里就解决掉了,哪还有现在的麻烦?
这姑娘心里有气,手上当然更不留情。当下也不说话,抬起手中的布包就向为首那人劈头砸去。
那人一看,是个狭长的布包,虽然不知道裹的是什么,但是,一个姑娘家手里拿的也不会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所以想也不想,挥手就用剑去格。
只听“啪嚓”一声,长剑登时断裂,那个布包实实地砸在那人的肩膀,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那人“啊呀”一声惨叫,疼得脸都白了,只有跌趴在地上不断打滚的份儿。
剩下三个人见状勃然大怒,怪叫着提剑冲了上来。
姑娘索性一把扯下包裹的幔布,露出了一对通体泛着耀眼银白色光芒的锥枪!
倒在地上的人一看到这对枪,脸色变得更加惨白,想要出声制止自己的手下,却已经来不及了,姑娘手中的双枪已如一对出水蛟龙般飞舞起来。
戳、挑、撩、滑,这些本都是枪法中的基本动作,在随便什么枪法里都是初级得不能再初级的基本功。换句话说,你不练枪就罢了,只要练过枪法,师父最先教的一定就是这些动作。
今天这位姑娘的枪法怎么看都只是这些基本动作的组合体,分开看每个动作都很简单,只是中间稍稍加以变化,比如这里胳膊放低一点,那里上步大一点。但就是这细微的变化却将所有的简单动作完美地连贯起来,抛弃了所有华而不实的修饰,在朴素中将人的每一分力量都发挥到了极致。
枪本是最难练的兵器中的一种,而这姑娘使的又是难中之难的双枪!可话说回来,练的时候固然不易,但用起来的威力却着实惊人。这些不加修饰的动作只达到了一个目的,而这恰恰也是所有武功的最终目的——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力量,最大程度的杀伤敌人!
进如猛虎下山势不可挡,退似苍龙潜海游刃有余;攻则玉石俱焚,守便滴水不漏!
冲上来的人只觉得自己的剑好像是纸造的一样,根本使不上一点力气。面对着如此快速直接而又不留余地的攻击,即使是三对一也显不出任何优势。
躺在地上的那位不知是不是伤势太重的缘故,脸色越来越差。不知怎地,眼前这个红衣姑娘的身影竟渐渐和记忆中三年前的那个人重叠起来。
同样是在岳家庄前,同样是一席红斗篷,同样是一对银锥枪,同样是简单直接的打法……
不可能!
那个女孩已经死了!
三年前的那天她就已经投入熊熊的大火中了!
可她真的死了吗?
在那个废墟中,谁也没有找到她的尸首,有人说是已经烧成灰烬了,可是……和她一起的那对锥枪也不见了,那是岳云的“炎魂”啊,难道也烧成灰烬了?
而眼前这个红衣女子所用的,的确是“炎魂”,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看错的,绝对不会错!
可“炎魂”不是和银瓶一起消失在大火中了吗?既然“炎魂”在这里,那么银瓶呢?这个红衣女子又是谁?“炎魂”怎么会在她手里?
一个不好的感觉渐渐浮出了水面,这个女子,难道就是……
那边,自己的手下已经渐渐落了下风,不容再犹豫,他强打精神,大喊了一声:“住手!”
他的手下倒是很听话,头儿一发令,立刻就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或者说终于有人抛过来一根救命稻草,可以名正言顺的结束这场越来越没希望的打斗了。
他们是停下来了,可那个红衣女子却不理这一套,你说停就停?别做梦了!她向前一探身,左手枪横扫过一人的右膝弯,右手枪挑飞了另一人的长剑,然后飞起右脚,由右下至左上,正踢在最后一人的下巴上,那人便如期仰面朝天朝斜后飞了出去,像个面口袋一样“啪”地摔在地上,顿时身边腾起厚厚一层尘土。
那个首领气得“哇哇”大叫:“你!我已经叫了住手,你……你怎么还打?”
姑娘白了他一眼,好像看到一个白痴一样,“谁规定——你叫住手我就要住手?”
“可我的手下已经住手了!”那个首领也顾不上自己的肩膀了,支起半个身子指着姑娘大喊。
“要不是因为他们已经住手,你以为现在他们还有命吗?”言外之意,我已经手下留情了。
那人一时语塞,看了看同样倒在一旁的几个人,虽然个个都疼得呲牙咧嘴,但确实没有性命之忧,凭自己这几个人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刚才要是继续打下去也不会比现在的结果更好。
“留你们的命回去报信,免得弄脏了这里的地,快滚!”
四个人挣扎着爬起来,互相搀扶着,全没了开始的气势,为首的咬牙道:“请姑娘留个名,我等也好交差。”
姑娘抬首望向天际,碧空万里中,片片白云悠然飘过。那个一直跟在云哥哥身后的小女孩已经不在了,从那天起我就发誓,要变得比任何人都强,强到足以保护所有重要的人!我再也不要经历那种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了!
姑娘的眼中闪着坚毅的光芒,犹如火焰般耀眼。
“好好记住我的名字,我叫——”
“夏——雪——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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