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绝色女神医 > 第十二章 少爷文轩

?锦衣少年黑葡萄般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嘴角扯出一抹坏坏的笑。

  

  阿丑没料到自己活了二十年,居然败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但是话已经说出口,也不好食言。更何况周围的人都在瞧着。

  

  只得恶狠狠的问道:“一句话,去不去?”

  

  “去,当然去。”

  

  “喂!走这边。”

  

  将走错方向的锦衣少年一把拉回来,阿丑付了茶钱,带着人朝着离这里最近的城门走去。

  

  “本少爷叫文轩,你呢?”

  

  打量着身旁的阿丑,见“他”身材瘦弱高挑,长发未束,只是用一根布带随意的绑着。面容却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平凡得没有一点特色,是那种混入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长相。但皮肤白皙,不似风吹日晒干重活儿的人。

  

  唯一耐看的,大概只有那双眼睛。

  

  一双瞳仁,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灵动明丽,似女子的眼睛般明洁。

  

  只是在看到那个明显的喉结后,文轩便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儿平凡、普通,促使他理所应当的使出了杀手锏。对待娘亲和大哥的惯用手段——装哭!

  

  果然,这人虽然气恼,却仍是答应为他带路。

  

  “你是外乡人吧!”

  

  见阿丑不理他,文轩继续发挥缠功,“你家在哪儿?你在建州有亲戚吗?看你的样子也二十出头了吧!你娶亲了吗?”

  

  耳边呱噪的声音突然消失,阿丑转过头,就见拉着她胳膊的少年眼馋的看着路边摆放的各色小吃。

  

  嘴角,有疑似口水的透明液体流出。

  

  “咕咕咕···”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嘴巴上急忙否认,另一只手却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捂着饿得瘪平的肚子。

  

  阿丑无奈的抬头做望天状。

  

  她这二十年加起来,估计都没今日叹气的次数多。算了,就当做做善事,偶尔发点善心吧!

  

  “喝了半天的茶水,我也饿了。先去吃点东西再走吧!”

  

  拉着文轩进了最近的酒楼,阿丑将一锭银子扔给小二,让他尽管捡好吃的上。

  

  “你不饿?”

  

  “·····饿。”

  

  “那你怎么不吃?”

  

  “本少爷才不吃嗟来之食。”

  

  而且,眼前的饭菜,没一样是他喜欢吃的。

  

  “那你就继续饿着吧!”

  

  本以为阿丑至少会劝上两句,然后他便借机给自己找台阶。却不料阿丑居然直接拿起盘子里的一个鸡腿,开始慢条梳理的啃着。

  

  时不时的还咂巴两下,发出一两句感叹:“味道真不错,好吃。”

  

  “咕噜···”

  

  吞了一把口水,一大早跑出来连口水都没喝的文轩看着桌子上热腾腾香喷喷的烧鸡腿、紫苏鸭、红烧鱼·········

  

  这些东西哪一样不是他平日里吃腻的?

  

  换做平时拿上来他看都不看,闻两下就没胃口。

  

  可是今日不一样。

  

  为了准备这次离家出走,他可是从昨个夜里就紧张的吃不下饭。

  

  可出门从不带银子的他,哪里知道居家旅行,尤其是离家出走的必备法宝,便是赤裸裸、白花花,平日里他最瞧不起的银子。

  

  见阿丑正往窗外看得出神,文轩自觉机不可失,快速的伸出了爪子抄起一个鸡腿就开始啃。

  

  两人合力消灭了一只鸡、半只鸭,还有几个小菜之后,文轩招手便让小二上茶。

  

  品着上好的雨前龙井,整个人舒服的摊在椅子里。完全忘记了他现在是在离家出走的路上。

  

  虽然,他连城门都还没走出去。

  

  但他现在只想感叹一句,啊!这才是人生啊!

  

  吩咐小二将没动的饭菜打包,阿丑看着吃饱喝足的文轩。

  

  眼前的少年衣着华丽,身上那块衣料正是出自扬州的烟云锦。仅这一件衣服,就够普通人家一年的生计。而刚才的用餐,从头到尾他的举止都挑不出一丝毛病。

  

  这种深入到骨子里的优雅作风,她太过于熟悉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在建州城里,符合这种出身的,只有诸葛家。

  

  诸葛家的大少爷,她虽然没见过。但他少年成名,算起来,现在至少也二十有五了。那眼前这个自称文轩的少年,如果没猜错,应该就是诸葛家的二公子,诸葛文轩了。

  

  “你要这些剩菜剩饭做什么?”

  

  “难道····”

  

  脑子里只是一想到下顿要吃这些剩菜剩饭,文轩就厌恶的抖了抖身子。

  

  他才不要!

  

  没有错过他眼中的抵触和厌恶,阿丑状似无意的问道:“你为什么要出城?”

  

  “因为···因为家里人逼我娶个我不喜欢的母老虎。我不愿意,就自个儿跑出来了。”

  

  “厉害吧!”

  

  看着文轩得意的小脸上写着“快来夸我!快来夸我!”

  

  阿丑好笑的住了嘴,知道眼前这小子看着虽单纯,可说话却是半真半假。滑头得很!

  

  这不,才认识不到半天,就已经开始骗吃骗喝了。

  

  不过,他口中的那个母老虎,应该是烟云山庄的大小姐,上官凝雪了。

  

  出身与书香门第的上官凝雪,自小诗词歌赋便样样精通。十三岁的时候,以一曲“流水”,被江湖人奉为“绝世才女”。有幸听她弹琴的人曾感叹:“人生在世,若能听上官小姐抚琴一曲,也算无憾了。”

  

  当今武林,论出身、论家世,能与风头最盛的江湖第一美女白芊芊相媲美的,大概也只有这位上官小姐了。

  

  听说上官凝雪年幼的时候,还曾与诸葛文清定过娃娃亲。怎么现在成亲的对象又变成了诸葛文轩?

  

  “站在这里别动,我马上回来。”

  

  出了酒楼,阿丑让文轩在那里等着。自己拎着打包的饭菜朝着小巷深处走去。

  

  “你在干什么?”

  

  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听话’为何物的文轩,见阿丑的越走越远,在好奇心驱使下也跟着追上去。

  

  “他们···”

  

  眼前的···还能算是人吗?

  

  瘦骨嶙峋的骨架外裹着几块散发着恶臭的破布,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裸露在外的皮肤因为生了暗疮,有的已经开始溃烂。一张脸上,早已分不清哪儿是眉毛,哪儿是头发,只是纠结着杂乱在一起。

  

  空气中飘散的恶臭,让文轩不自觉的捂着鼻子站在那里。一时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阿丑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神情泰然自若的走进去,蹲下身,将拎在手里的饭菜分给那些人。

  

  “你不是问我,要这些剩菜剩饭做什么吗?有没有想过,在你对着山珍海味挑剔饭菜不好的时候,还有很多人在饿着肚子,等着别人餐桌上的残羹剩饭。”

  

  阿丑特有的清冷嗓音还在耳边回转,站在巷口的文轩一时间哑口无言,百种念头齐齐涌上心头。

  

  明明只是隔着一条巷子,却仿佛将一个世界生生的隔断,分隔成两个极端。

  

  平日里见惯的繁华热闹,现在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

  

  将人送到城门口,阿丑将身上的碎银都给了文轩,“这是五十两,加上刚才的饭钱一共五十三两银子,下次若是能遇着,记得还我。”

  

  说这话,完全是为了照顾这位小朋友别扭的自尊心。

  

  “出了城往南走一百里,有个小镇。不过依我看,以你的脚力,怕明个儿也走不到。”

  

  “最后奉劝你一句,江湖远比你想象的要险恶,你那招也只能在家里使使。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也不管文轩有没有听进去,反正她能做的都做了。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怎么还你啊!”

  

  “没必要。”

  

  下次会不会遇见,还是个未知数。

  

  更何况,她早就没有名字了。

  

  朝着身后的少年潇洒的挥了挥手,不消片刻,阿丑纤细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里。而身后文轩微弱的声音,则被茫茫人海掩盖,抛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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