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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小镇,冷月冰光。
没有人知道这里的黄沙翻滚了多少年,也没有人知道这边陲小镇已屹立多少个春秋,见证过多少血泪悲欢。传奇像是被埋进黄沙深处,十二年的平静已令镇上的百姓生出江南水乡般的安详,也许唯一没变的就是那杆标旗,旗上已显斑驳的酒字。
无论你如何的讨厌酒,若来到这小镇你一定会爱上它就像爱上一个你曾百般推辞的姑娘,因为你会在某一刻竟发现她变得那般漂亮迷人如同天上的仙子。而在这小镇你若还没找到知己,那酒便是你能以最快的方式获得温情的来源,这也是小镇唯一的酒店,店名通俗却自有韵味——客顺。
客顺酒店的王掌柜像绝大多数掌柜一样长得饱满和气,一双眼睛在那张看似无时不笑的脸上让人觉得只是灵活而不是精明。迎来送往中无论是经验还是消息他都是得到最多的,所以你若是来小镇打听消息,那他绝对是不二人选。
此刻就有一位年轻人正向他走来,王掌柜立刻将心收紧,以他的眼光,从年轻人刚踏入酒店就能猜出这个年轻人不但身份尊贵而且武艺超群,不必说那一身价值不菲的绸缎,单从他走路的神态就能看出,只有出身名门的公子才能散发出那么自然的威严和信心。而他也见过不少江湖高手,那种坚决果断的致命本领就藏在年轻人那份让人如临春风的潇洒下。
奇怪的是这个年轻人配一把极其古怪的剑,说它古怪不如说它丑陋,因为剑身杂乱弯曲像是没经锻造甚至像是随意捡来的一长片废铁,只是剑刃寒光四射,让它倍增神秘。王掌柜自然也猜出他一定是来和他打听消息,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打听消息没有什么再值得向他走来。
年轻人的语气很柔,如同天山融化的冰雪缓流所发出的悦耳音调,显得实在客气,礼貌性的寒暄后年轻人问起十二年前的一桩旧事。王掌柜很镇静,但他的心跳却正加速。
“十二年前的确发生过这件事,不过,不好意思,经历过那件事的人早都离开小镇,我也只能说个大概。”
年轻人很满意。
“那年秋天霜降的特别迟,天气很暖和,我还没接管这个店,多靠给镇上势力最大的马爷打长工来维持生计。马爷出手一向大方,可奇怪的是一天我被马爷叫去吩咐以后不用我了,然后给了我三百两银子,你知道三百两在今天看来也相当可观。那时我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就问马爷,马爷的表情很凝重,他一向是个随和的人,虽然他的手段有时让人颤抖,但对我们这些做苦力的从没发过火,他只是摆摆手让我离去。那天许多下人都收到一笔不小的辞退费。我被辞退五天后的一个晚上接近子夜,马爷的庄子失火了,火烧的特别大,那天的风很是无情,我在睡梦中听到嘈杂呼喊声便马上披衣出去看,大火虽然让人吃惊,但更叫人难忘的是火海中的厮杀,小镇以前不知经历过多少厮杀,但没一次有那么惨烈,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他们不是为了利益厮杀简直是为了厮杀而厮杀。”
“那么你看到和马爷厮杀的是什么样的人吗?”
“也不是很清楚,我只能猜出他们都很高贵,我能看出那些人的穿着都很考究,告诉你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原来在小镇上的厮杀都不祸及平民,不仅不值得,更因为原来的厮杀是为了打名号,反而越有人在场越好。可那天马爷的人结果了一个看热闹的,我们便都惊慌地跑回家,似乎马爷不想让人知道那天的事。第二天当人们惊悸的来到马家庄时它已荡然无存,只有未燃尽的残骸还在幽幽地冒烟。奇怪的是当时我们没看到一具尸体,但有人在其中找到未被烧毁的明珠和玉佩,那都是极珍贵的上品。”
“恩,多谢掌柜,”年轻人话锋一转,问道:“不知贵店最出名的是哪种酒?”
王掌柜好像轻松了许多,爽快地答道:“竹叶青,自然是山西的竹叶青”
“很好,这是二百两,给我来杯竹叶青。”
“客官,你是说用这二百两买一杯竹叶青,那么一杯指的是?”
“诺,就这一杯。”年轻人拿起柜台上的一个小杯。
“客官,你真会说笑,二百两就算把本店所有竹叶青买下都绰绰有余。”
“世上的东西评岂非都有定价,在我看来能在这边陲小镇喝一口竹叶青已值二百两,何况一杯。”
王掌柜自然知道这二百两是为了答谢他提供的消息,但这年轻人实在聪明,竟有种隐居老者的风范。
昔日的马家庄也许笙歌不断,也许平静安宁,当它烟消云散却被更持久的保存。没人在这片土地建起新的居处,也没人在这开起新的店铺,它独自荒凉着,在风吹来时隐隐呜咽像敏感的神经牵扯往昔记忆。
马月双眼紧盯那片废墟,在黄沙的问候中它已没从前那么露骨,但马月依稀看到灯火如昼,听到笑语连连。十二年前的上半夜是人间难遇的温馨,下半夜确是一世罕见的凄惨。父亲带着他从繁华扬州一路游山玩水来到这边陲小镇,身边还有十八位衣着光鲜的护卫。但仅一天他便在火光中被拖上马车。
重回扬州后没人能解开他的疑惑,母亲在他回来当夜哄他入睡后便自刎而逝。一切来的太快,他也很自然地成了家里的主人。父亲曾是扬州最有影响力的商人,所辖字号不下十个,奇怪的是此后十几年来从未有人以任何手段欺负过他,哪怕是父亲生前在生意上的对手。更奇怪的是另一件事。
在他九岁生日那天晚上,马月在众仆们的祝福里准备开心睡觉时,猛的门外传来当啷一声,他赶紧开门去看,在室内的烛光辉映下,院中横躺着一个极其古怪的东西,他不假思索地走向前,说来奇怪有些人在经历了一些可怕的事后会变得十分脆弱胆小,而有些人却变得无所畏惧,他正是后一种。在略微犹豫之后马月用脚踢了那东西一下,原来是一长片废铁,真是无趣。
这绝不是仆人掉下的,因为这东西附近没人,而他在听到声音后就出来了,想到这他不禁联想到那长铁是否是老天赐给他的礼物,但他很快就否定了,无论怎么看它也不像个礼物,但他还是很有兴趣的将它抱回室内,这着实费了他很大的力气,而此刻在另一个屋檐上正有人暗中欣笑。
自那一天后,每当子夜来临,仆人们都入睡后就有一个蒙面黑衣人来敲马月的门,第一次开门他大吃一惊,黑衣人极其快速地捂住他的嘴,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小孩子用听觉辨别出眼前这个家伙不大可能是坏人便点了点头,被黑衣人牵着飞檐走壁对马月来说比看斗蟋蟀有意思的多。
很快便到了一处旷野,在微弱的月光下马月看到两堆东西,不过看不清是两堆什么,当黑衣人用火石将一堆东西点着后,随着火光变得越来越亮他才知道那堆燃烧的就是一堆柴,而另一堆着实吓了他一跳,那竟然是只虎,当下他就腿软跌倒了,黑衣人看了笑的特别大声,说道:“只不过是只死老虎,不仅不要怕,而且该高兴。”
听着黑衣人的话马月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当他抱着一根烤虎腿大饱肉瘾时他高兴极了,便越发觉得这个黑衣人有意思,就问到:“叔叔,你叫什么?”
“哈哈,你听过武松没?”
“啊,你就是打虎的武松,不对,武松是很久以前的人,你是武松的后代?”
黑衣人的笑声更大,中间充满愉快,仿佛可以感染每个人。
“我自然不是武松,但我也记不起自己以前叫什么名字,通常我白天很忙,只在晚上出来活动,有时候人们叫我夜郎。”
“夜郎,好听”
“哈哈,小鬼,你又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梅子,树叶的叶,梅花的梅,儿子的子,怎么样,好听吧?”
“难听之极”黑衣人大摇其头。
“我听仆人说这名字的意思是,我是我父亲和我母亲的儿子,我父亲叫叶星,母亲叫关梅。”说到这他有些闷闷不乐。
黑衣人也有些震颤,但又很快笑着说:“你爸妈全是傻蛋,难道不给你取这个名字你就不是他们生的吗?”
小梅子听到前面本来有些气愤,但听完后面的就也笑了,然后就追问道:“夜郎叔叔,你和武松哪个武功高?”
黑衣人顿时语噎,做出颇踌躇的样子说道:“我可能比武松高一点点。”
“为什么?”
“因为武松心里没底只喝了十几碗酒便去打虎,要是我起码得喝一百碗。”
“哦,看来确实夜郎叔叔更厉害,要是你喜欢喝酒以后尽管来我家喝,我家有女儿红,虽然我没喝过,但仆人常说是最好的女儿红。”
“哈哈,女儿红好是好,不过我最爱喝的可不是女儿红。”
“哦,那比女儿红好的酒是什么?”小梅子天真地问到。
“也不是说比女儿红好,就是爱喝不爱喝,我最爱喝的是竹叶青,山西的竹叶青。”
“哦,那我问问仆人有没有这个什么竹青叶,没有的话我就叫他们去买。”
“笨蛋,是竹叶青,不过不用问也不用买,记住,你别和任何人提起见过叔叔,叔叔若没事会天天这个时候去找你,另外你想不想学武功?”黑衣人郑重地问到。
“当然想学”小梅子立刻答道。
“不过学武是很苦的。”
“如果学会了我可以像你那样飞檐走壁?可以打虎吗?”
黑衣人再次大笑,“哈哈,学会武功,这都是小事。”
“哦,那我能吃苦。”
“那你有兵器吗?”
“什么兵器?”
“就是刀或剑。”
“没有,不过我有一长片废铁。”
“很好,那废铁就是件好兵器。明天叔叔找你的时候,你带上那片废铁,另外叔叔给你取个名字,你觉得马月好不好听?”
“马月,马儿和月亮有关系吗?”
“哈哈,自然没有,你要不喜欢就算了”
“呵呵,那叔叔以后就叫我马月吧。”
寒来暑往,日子好像鸟儿的鸣叫在不觉中过去,八年足够使一个顽童变成机智勇猛的少年,也足够使一个豪爽的英雄变得沉稳内敛。但始终无法改变昨日留下的悲欢与苦闷,它像讨厌的蠕虫在记忆深处反复蠕动,只是没有机会也没有勇气将它挑出来一鼓作气地踩碎。
当生命在死亡面前不可更改地凋落衰败,当子规又啼起挽歌,也许压抑的往事在一手创下的青春面前显得微不足道,不再值得隐藏。
二十四年前玉子前凌轩带着四个青年和一个少女退隐江湖时满怀欣喜之情,他终于可以摆脱世俗的名利,无情的刀剑和烦扰的纠缠,虽然他仍有一种毕生的遗憾。
那时他看见余生的清闲是那么接近,就如踩过一条小溪般容易。他会将他平生所学尽数传给那五个年轻人,这是他在江湖中积累的诺言,但只给他们五年时间,五年后他会选择孤身终老,菊花为伴月下眠。
似乎越出众的人越难摆脱宿命,情感曾无比痛楚地折磨着凌轩,但在他退隐一年后他又在弟子们身上看到相似的画面。大弟子马啸云对最小的五弟子关梅自一开始就生出感情,这点他也知道而且最初他很开心,因为五个弟子人品都很好,无论关梅选择谁都不会让她后悔。
不过毕竟在爱情方面无人可以做到博爱,越叫人爱怜的反而越专一,一年后他才发现关梅对二弟子叶星一往情深,只是有些孤傲的她从未表现出来。知道此事还源于凌轩的一场重病。
那病实在奇怪,世上只有一种药能治,而这种药只长在山壁,五个弟子遍寻深山终于在一处险要山壁找到,虽然各自武功不差,但那山壁实在很陡,若去摘那几株药草终究有丧命的危险,五个弟子自然都争着去。无奈二弟子叶星的话让每个人都无法再和他争。
叶星自认为是五人中天赋最差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凌轩有次对他说他能成为商界异才却在武功上面表示没什么大的成就。所以他认为师父将武功传给他是一种浪费,也因此一定要为师父摘下那几株药草,谁若和他争他就和谁拼命。
结果药草摘到了,叶星却摔成重伤养了半年,半年内关梅都悉心照料,除了练剑就是陪他,当有天叶星愤怒地说自己是最无用的人时,她紧紧得抱住他说无论他怎样她都愿意跟随他,当时大弟子马啸云和三弟子陆鹤都在身边。四弟子陈宇霖不是不关心二师哥,因为他知道他会好起来所以就去抓猴子去了,一来他喜欢和猴子玩,二来若碰到灵性通的会带去给二师哥解闷,所有人都喜欢让他,虽然他比关梅大,其实大家都将他看做是最小的,不过悟性最高的也是他。
五年后当五个弟子像往常一样到凌轩房中请安受教时只见到一张纸,纸上写道:
杯歌刀剑散无主
落花飞雪皆怀苦
旧梦遗恨虽无数
小桥流水清风舞
此后月暗星淡,关梅随叶星南下扬州不问江湖专事生意,陆鹤随马啸云出关入塞掌握一方,陈宇霖四处游玩不佩刀剑。分别时各自不忍除了陈宇霖尽皆饱含眼泪,之前马啸云单独与叶星有一夜长谈,期间把酒无数,相约七年后再会,那时二人中便只有一个可以活下来,这相会只为第三人。
分别时陈宇霖说要再陪猴子一会儿让他们先走,四个都笑他傻,当四个身影渐小无踪时他放声大哭。
七年后小镇重逢,叶星对大师哥的变化心痛不已,七年让一个壮汉变得极端枯瘦,看着小梅子马啸云格外开心,但他的血正从心里一滴一滴沉闷而剧烈地往外涌。陆鹤也显得很开心,不过他明白这一切都被一根命运的线牵着无法改变,前一天马啸云已把七年前的相约告诉三师弟并命令他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冲进去,也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切忌少涉无辜,最重要的是保护好小梅子。
屋内共三十八人,马啸云很高兴叶星带了十八个护卫,表明对大师哥很尊敬,所以他也留下十八个护卫。
子夜,小梅子刚入睡,肃杀之气弥漫,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刀剑相击声传来陆鹤便下令放火,刀剑声更响,护卫们从屋内打到屋外,五年时间马啸云因相思刻骨烈酒侵身,已不及当年武功的一半,而叶星自和关梅落脚扬州再没碰过刀剑,虽然他一直将师父给的那把剑挂在堂中,是以再见时二人武功相近,但在二人将师父所教尽数使光后叶星还是被马啸云刺了一剑,剑入心脏。那是极普通的一剑,那剑极易闪避,叶星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大师哥,对不起。”
马啸云本打算一个时辰内不分胜负便自刎,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叶星会这样,怔在当地一动不动。叶星倒下时他才回过神来,看着师弟恬淡的表情,往昔所有记忆重新浮现,想说什么但说不出来,等叶星呼吸停止时他竟笑了,抽出师弟身上的剑越看越笑,猛地一剑刺下,剑入心脏,室外护卫还在厮杀。
陆鹤本想早点就进去却又不想看到两位师哥厮杀所以一直在外等,直到屋顶被烧得塌下来也不见师哥出来便赶快带人去看,其时三十六位护卫只剩下马爷这边的两个。等人把两位师哥的尸体救出来泪水立刻涌满陆鹤的眼眶,前日他才见到大师哥那久违的豪爽的笑。
此后陆鹤将小梅子送回家中并告诉师妹事情的原委,再后一身黑衣暗中保护小梅子。
那夜陆鹤去而复返,在灰烬中又找到那把被烧弯了的剑,那剑曾被二师哥长挂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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