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沉迷 > 第二章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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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土大地何其广袤,名山胜水更是如同星罗棋布点缀其上。前朝诗家有言:“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大抵有过仙人显迹的山水都会格外出名一些。白云山便是其中佼佼。

  据青阳县野史记载,若干年前,白云山本名栖霞山,以山高入云,早晚有彩霞依偎得名。山顶处有一座观霞台,乃是本土豪绅所建,早晚彩霞云集之时,可以凭栏观霞,据说仿若置身仙境,引得无数文人墨客前来览胜,引为一时佳话。

  后来豪绅之子继承家业,娶了一位美丽女子为妻,成就一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可造化弄人,几年后那女子忽然身染重病,不久便撒手人寰。年轻人痛不欲生,遂散尽家财,外出访仙,只求能窥破阴阳,令爱人起死回生。可多年无果之后只能黯然还乡。而此时的他已经是霜染双鬓。

  昔日的豪绅之子在爱人的墓旁结庐而居,以采药为生,只求能够陪着爱人度过余年。

  忽有一日,栖霞山上雷鸣电闪,百兽惊惶出逃。山下人只听得山上轰鸣声不绝于耳,隐约可见豪光冲破天际。自此以后,栖霞山长年有白云笼罩,彩霞环山之景不复再现。山下百姓传说,那豪绅之子的妻子本是天上仙女,为其精诚感动,再次下凡相会,两个人在山里过上了神仙日子。栖霞山也改名白云山。

  山上白云蹊跷诡异,登山之人入之便迷失方向,出云时已在山下,从来无一例外。于是白云山上有仙人的说法愈发真实,无数访仙之人慕名而至。可山上那青白间的一线,仿佛一道边界,划分仙凡。

  光阴流转,白云山山下的村落虽不再坐拥一山资源,可接待往来游客得来的收入倒使得村子愈发生机勃勃。

  距离天降青龙祥瑞已经过去了六年时间。此时正值寒冬,白云山下的客栈里坐的几乎全是村里相亲。没办法,这时节实在没什么游客。吃着早茶,大家伙儿三三两两围坐一周,听中间一个被风雪挡了归途的卖货郎讲山外的“新闻”。

  “要说这段时间江湖上最大的新鲜事儿,莫过于道盟现世收徒。”卖货郎放下手中客栈老板白送的一碗茶水,比了个大拇指。听众们的好奇神情似乎鼓励了他,让他说得更加眉飞色舞:“道盟是什么?别说是你们这些乡间百姓,就是我这个跑江湖的也是头一次听说。这白云山因何闻名?神仙啊!那道盟里边,可全是神仙!咱江湖上的武林门派,练的是武艺,讲的是侠义;人家道盟里的神仙,修的是仙道,干的是斩妖除魔替天行道的行当。没法比啊——”

  “小哥儿,这道盟这么厉害,咋以前从没听说过?是不是吹牛来的啊?”一人问道,引得众人纷纷表示怀疑。卖货郎摆出一副就知道你们这些乡巴佬不相信的神情,道:“没见识了不是?人家神仙门派讲的是隐世修行,求得是个长生不老,不爱掺合凡间的事儿。”

  “那现在为啥又跑出来收徒了啊?”又有人问道。“当然是因为今时不同往日了!那青龙现世——”话没说完,大门嘎然而开,风雪扑门而入,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进得门来。高个儿身影道:“店家,烫一壶酒,上一壶茶——”声音醇和,是个汉子。说着转身把门掩上,取下身上大氅,抖落积雪。

  “店家,烫一壶酒,不用上茶了——”小个子声音清脆,听起来是个小娃娃。他也摘下身上外袍,抖落积雪。众人这才看清这一大一小,眉目有几分相似,倒像是一对父子——那汉子三十岁上下,面色白净,蓄着短须,样貌颇有威严;那小娃娃五六岁的样子,生得粉雕玉琢,浓眉大眼,十分惹人怜爱。

  汉子瞪了那小娃娃一眼,道:“你才几岁,就想学着大人喝酒!”倒也没有再喊店家上茶。小娃娃闻言嘻嘻一笑,道:“父...爹啊,我虽然年纪小,可是我十分仰慕您喝酒时的英姿啊!尤其是想到马上要离开我敬爱的父...亲了,跟着那个不着调的师父修行也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唉,离愁别绪,又怎能不想借酒浇愁呢!再说天这么冷,喝茶哪顶事儿啊——”

  汉子显然对儿子的人小鬼大早已习惯,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兀自寻了座位坐下。围观众人则集体石化,表情惊讶。卖货郎也不好意思在这对显然来历不凡的父子面前继续吹嘘,只是和众人一起埋头喝茶,偶尔偷眼打量这父子两人。

  这一对父子自然就是逍遥王凌春、凌霄父子了。自从小凌霄下生已经过去了六年时间,到了与清玄真人约定的最后期限了。六年来,逍遥王王府乃至皇宫上下都是爱煞也恨煞了这个小王爷。爱他是因为他生得可爱嘴又甜,见人就哥哥姐姐叔叔伯伯一通乱叫,又总能找到你得意的点来夸你;恨他是因为这孩子实在是顽劣不堪,三天不打就敢上房揭瓦,动不动就闹得府里宫里鸡犬不宁,偏偏你又不敢也不舍得打他,于是他更加变本加厉。

  凌春秦婉夫妇对这个儿子充满疼惜,在他们眼里这个孩子虽然有生而知之的天赋异禀,却迷失了前世的记忆,跟别的孩子没有任何不同。尤其是小家伙偶尔面对某句话或者某样事物时会陷入沉思,苦思冥想的样子在知情的夫妇两人眼里格外让人心疼。

  比如每次秦婉称呼凌春为“春哥”时,凌霄都会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

  地位的尊崇和长辈的疼爱给了小凌霄一个十分快乐的童年。起码在外人看来是这样。实际上如果抛开每天晚上都会来纠缠他的那些奇怪的梦不提的话,凌霄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可是凌霄并不是如同外人所见的那样无忧无虑。给他带来压力的除了那些奇怪的梦以及偶尔出现的诡异幻觉之外还有他在襁褓里听到的那个老家伙的一句话:“你将来定然是要到那九霄之上去看一看的,可不要耽于富贵享乐。”

  这句话以及母亲给自己温书时时常流露出的疼惜目光让生而知之的小凌霄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凡以及这不凡所带来的使命。于是他在调皮捣蛋之余每天坚持练习老道士教给自己的炼气法门并且认真对待每一本母亲教给自己的书籍。

  当前些日子父母告知他庆祝完这个生辰就要送他去跟随那个老道士学艺时,小凌霄不哭不闹,认真地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放到道士师父送给自己的法宝香袋里——是的,凌霄已经能够催动这件法宝了,这个小秘密凌霄只告诉了父母——并把之前皇帝伯伯以及其他长辈赏赐的各种小玩意儿装进一个小包袱里交给母亲,留给未来的弟弟妹妹玩耍。

  正如不像外人看来的那样无忧无虑一样,逍遥王世子也不像外人看来的那样顽劣不堪。

  说话间风姿绰约的老板娘已经将烧酒端上桌来。“姐姐你真漂亮。”凌霄语气诚恳。老板娘伸手捏了捏凌霄的小脸,呵呵呵笑着转身离去,临走时在凌春的俊脸上狠狠剜了两眼。

  “唉,我什么时候能长大,看父王这冷面帅哥的模样,完全是师奶杀手啊。咦,师奶杀手是什么...”凌霄心道。一边嘀咕一边提起酒壶,给凌春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凌霄双手举杯,看着凌春,道:“爹,啥也不说了,都在酒里了。”说完一口闷下,接着深呼一口气,眼里泛起水雾。围观群众再次表示接受不能。

  凌春看着自己儿子通红的小脸,心里十分不是滋味。默默喝完一壶酒,掏出块碎银子放到桌上,凌春披上大氅,又给儿子披上外袍,罩上帽子,然后背起昏睡的儿子,推门走进风雪之中。

  行至半山云雾,却见一方大石之上也立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俱都披着厚厚的斗篷。听见身后脚步声响,高个儿身影率先转身,金发碧眼,竟是个冰国帅哥。待打量清凌春模样后,冰国帅哥开口道:“我道是谁,没想到竟是逍遥王大驾光临。”发音带着浓重的冰国腔调,显然汉话并不纯熟。

  凌春也已辨清来人面目,开口也是毫不客气:“克洛斯,你不在你的冰窟窿里老实呆着,跑到我中土来惹是生非!”

  原来,这冰国帅哥本名克洛斯,乃是冰国皇室出身,于冰国第一大宗门冰宫宫主座下学艺,艺成之后投身冰国军中效力,权力不小,实力也是不凡。之前逍遥王凌春出使冰国签订合约时,与此人颇有摩擦。

  凌春的动静惊醒了醉酒的凌霄,迷迷糊糊自父亲肩膀抬起头望去,刚好克洛斯身旁的娇小身影转过身来,四目相对,凌霄如遭雷击,再也挪不开目光。

  那是怎样美丽的一个少女啊!她拥有冰国皇室标志性的金发,雪一样白的肌肤,眉目如画,尤其是碧蓝的双眸,仿佛寒潭般深不见底,又令人忍不住去探索寒潭深处的秘密。虽然窈窕的身段看来要比凌霄大几岁,凌霄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面红耳热,然后——打了个酒嗝。

  凌霄羞愤欲死,却见那少女展颜一笑,皓齿如贝,明眸之中有星辰明灭。于是,凌霄再次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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