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孤云 > 第四章 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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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种常见的心态,让人觉得既无聊又好笑,不过很多人却有无法不被这样的想法所控制的事实,陈云自己也有,不止一次。

  

  “那吴老师和你说了些什么?”

  

  “还不都那样,就你说的那些,差球不多。”“那你还要死要活的,有什么意思?”陈云当然知道同样的话从不同人的嘴里说出来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我就是,……”刘征语塞了,低下头看着英语书上的单词:“我就是不爽……,不甘心……”陈云大致能够理解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每一个青春启蒙期的少男都有过这样的感觉。或多或少,这是一个极其自私,强烈的占有欲,几乎不能够被任何东西减缓,很强烈,很强烈。从心里,并且很快扩散到生理的状态,他是一种占有欲望的畸形发展,是对情欲,未知世界强烈渴望和追求,这是一种夹杂着探索精神和侥幸冒险心理以及对迷雾和幻想的冲动判断。陈云回想起自己的那几次经历,既兴奋不已又心有余悸。“我理解你的心情,你现在算是好的状态了吧?你知道该怎么做,只是缺乏勇气和动力,这和没有方向相比,是极大的进步了……”“我知道,只是的确很困难,感觉很难受……”刘征低着头,上翻着眼球看向黑板,那样子仿佛是承受着重压的力哥寻找着终点一样,那种心脏剧烈的跳动和全身的反应,没有任何人能够忘记。现在刘征的心也剧烈的跳动着,陈云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这样悸动停下来。后面的故事就变成所有关于高中生爱情故事的范本模样。两个骚年互相谈论着自己暗恋的对象,然后沉浸在享受谈论的过程中,什么运动裤,发型,味道,文具,一切的一切,能够联系或者不能够联系在一起的内容,都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些不擅长运动的**男们凑在一起如同志般的亲密无间,那必定是结合成了一个阵线联盟。不管对象是否相同,他们都乐在其中,陈云想到这里,不禁震了一震,还好自己没有这么高的品位,不然的话就要加入他们这种痴狂的队伍中去……总之,他和李小龙相互竞争着,当然,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在自我制造的幻想空间里,还有那些不知道姓名的其他对手们,他们绞尽脑汁,奇招频出,都想,不知道是占据,还是控制,还是怎么个形容方法,就是让心中的女神不被其他的人玷污,或者影响,或者抢走……无处安放的青春,无处发泄的荷尔蒙,满腔沸腾的热血,难以言表的悸动,却又寂寞孤独无助……这真特么是人间地狱……放下了酒杯,陈云回到了这个午后依然阳光灿烂的学校,他记不清同学和老师是怎么散去的,同学们三三两两的结伴成行,在变化不大的母校校园里漫无目的的游荡着。那些一醉方休的男同志们横七竖八的睡在学生时代长期光顾的小餐馆里,陈云坐的中巴车在这有些暖和的山谷间穿行,不时吹过一阵冷风,让人感觉到这是年前的冬日,空气混浊的车体在泥泞的土路上摇晃着,陈云感觉自己五内翻腾,还好自己没喝多少,同学们的印象里陈云都是不怎么喝酒的,他宁愿喝凉白开。坐在他身边的是芳,当他准备回学校的时候,向她提议说一起走,毕竟绝大多数路程都是顺路的。要说陈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只有天边的某个弱智才相信,大学生啊!芳啊!难道不是喜欢的人?要说芳就这样爽快的答应了也只有静静来,轻轻走,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那个谁才相信。他以为芳就会随便找个借口敷衍过去,然后一溜烟的消失不见。她那结实圆润的小腿,定会在这个时候翻得飞快……“好啊!刚刚聚餐的时候你就一个劲的喝酒吹牛,想和你聊聊都没机会,正好回去路上说说话。你知道我最不喜欢无聊寂寞了……”是的。你就是个每天都要人陪的公主,公主病是大S的病原体吗?不是,就是你,你高中搞过多少**?有过多少男朋友到底喜欢过谁?他们都是你纯纯的真爱?还是你寂寞无聊时候的伴侣?陈云的脑袋里默念了八百多个问号,又夹杂着一百多个惊叹号,但这都抵不过这么短时间里闪过的一千多个符号里一直出现这的芳的名字,这感觉像看什么广告或者名画,符号是画作,而芳的一切就是画布,就是底板……不是说他没有被杀得如刘征般遍体鳞伤满目疮痍的困扰吗?可是为毛还有这些无聊滑稽的画布和底板的存在?他转过头去面对公交车的通道,对着自己说:这故事可不那么简单……高中时代的陈云,一直不怎么说话。其实他性格一直比较沉默,有理科生的气质,却自以为有着文科生的涵养和内容。他时而艰难,时而轻松的控制着自己,要知道,他要面对的欲望和**也不少,并不是他少年老成什么的虾扯蛋,而是他的那些事业有成的叔叔阿姨姑姑阿伯都曾经苦口婆心的给他讲道理,说事实,让他好好读书,好好学习,就像这片土地延续千年的传统一样,寒窗苦读,枕戈待旦,闻鸡起舞,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考取那薄薄一纸功名,衣锦还乡,平平淡淡,稳稳当当的过他一生。甚至就算安安静静的做学问,搞科研,都也不错。所以他还蛮自以为是的能够笑看红尘的蛋定,不过是他的亲人们言传身教,给他做预习的结果,要不然铁定和小伙伴们一样,认栽。不过不只是女人能够招蜂引蝶,男人有的时候也不好独善其身,或许传统的教育倒没有注意到这些,亲戚朋友们也不认为陈云有这样的能力——一个安安静静,普普通通的高中男孩,能惹来人么麻烦?可是芳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嘴里油腻,要换萝卜青菜。陈云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芳是在高一楼的一楼走道上,这个皮肤粉嫩的少女满心欢喜的雀跃在楼梯上,这是一栋专门提供给高一新生的教学楼,新建不久,离学校大门最近,不过要出大门还得穿过三栋初中楼,可能校长不想让孩子们有一入校门深似海,从此凡间是路人的感觉。她一闪而过,连眼睛都没有向土土的陈云看上一眼,这个穿着老旧运动套装的孩子,有着最广大的一个特点,那就是普通。不过她给他的第一印象也不那么强烈,他唯一注意到的是她的头发像街霸里的春丽那样扎成两个大球,说实话,就算对于见过很多夸张造型的游戏迷陈云来说也不是一个容易接受的画面,不过,仅此而已……再见,已是高二同学。实际上陈云花了将近半学期的时间才认清楚所有的同学,他最终还是决定读文科班,可能对于数学没有什么信心,而为了大学,自己的选择还是必须功利一些。被分到的班里有七十多个学生,但是只有十六个男同学,其中当然就包括刘征,“布鲁斯.李”姜浩,陈浩南与山鸡。还有那个除了耿直一无是处的谭毅仁,他们都住在同一个寝室,所以要认识并不难,不过陈云也没有为认女同学感到头疼,他觉得认不认识都无所谓了,他并不担心低头不见抬头见却叫不出别人名字的尴尬,陈云是市中心来的,他自然要过一段时间才知道这个城乡结合部的女学生们和男同学的交流没有他自己认为的那么多。真正让陈云和芳说上话的事是班级调换座位,为何要按照这么复杂的规则调换座位,陈云一直不是很理解,这里边可能掺杂着一些精神学或者心理学或者社会学或者反正不是这时候的自己能够理解的道理。事实上直到这个故事结束的时候陈云依然不能说出来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只是比较确定自己应该大概的懂得了什么意思,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概念。芳上课很少认真听课,虽然聪明,但还不至于天才的地步,所以成绩的确不怎么样,不过她毫不在意,在陈云高中的那个时代,不以读书为目的的小孩其实并没有现在这么多。芳算是一个。勉强的做作业,应付老师,然后把时间花在玩,漂亮衣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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