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风流妙厨 > 138 国际地位影响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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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惯同种动作的人,即便日常生活也不易改变,这是“肌肉记忆”的优点,同时也是缺点。复制网址访问http://%77%77%77%2e%76%6f%64%74%77%2e%63%6f%6d

  

      “一下就断了?换棍子来玩玩吧。”

  

      刘佳说着将手中断剑随意丢开,这剑在空中飞出一条弧线,过了好一阵子才落到远处的地上。

  

      依照贵宾吩咐的“黑太子”先一手捡起根长木棍,然后用双手将长棍奉给贵宾。刘佳从“小凯丽堂兄”手中接过棍以后,掂了两下又小声嘀咕“太轻”。

  

      这时候附近的仆人越聚越多,貌似这会儿有空的仆人都凑过来了。一想到“哪里都少不了围观群众”这茬,刘佳马上学着某电影里看来的动作摆了个架势,转了两个他自己觉得帅气的棍花。

  

      目前没事做的仆人凑过来看热闹是一回事,却没人敢欢呼或喝倒彩之类,这里毕竟是休斯家的城堡嘛,与一般街头发生的冲突不一样啦。

  

      第二回合的体验比之前那次漫长一些,总共持续了将近两分钟。趁着贵宾架势动作逐渐散乱,“黑太子”手中长棍在某次两棍撞击时,便贴着贵宾手中棍顺势直砸而下。

  

      如爱德华-休斯预料的一样,贵宾果然下意识害怕手指被砸伤,所以马上松了手。他倒没想到刘佳会直接将棍丢掉。

  

      看到这状况的“黑太子”不禁心想:

  

      “这人与昨天有很大差别,人还是同一个人,但心意肯定不同,公主陛下说的话非常正确,上国人的心意果然复杂。”

  

      他想到的那位“公主陛下”,自然是他的效忠对象,尼德兰王国的天才小公主凯丽-休斯。

  

      刘佳其实绝不至于如此“胆小”,他这会儿的心态更象是在玩,而非与人生死相搏,所以才如此轻易放弃战斗。

  

      在现在这种心态下,他与人动手时。甚至还有闲心顾忌自己身上的伤口,会担心动作幅度太大是否能影响到伤口。要是真心与人拼命的时候?比如昨晚他与人动手的时候?他才不会想到这些多余的事情。

  

      同样一个人,在不同的心态下,往往表现根本就不象同样一个人,这就是人类的复杂之处了。常年言行如一说着简单,知易行难啊!

  

      刚结束这“第二回合”,刘佳马上开始脱起衣服来。刚才约两分钟左右的打斗。已令他无法再忍耐身上这炽热难受的感觉。刚才穿上这副全身盔甲时,可是在两名健仆的帮助下才完成。纵然他身体柔韧性再好,也够不着自己背后那些连接甲片的皮带及金属铆钉,背后没人帮忙可没法子正经着甲。

  

      “天生神力”的他,其手上的力气,尤其是十指的力气特别惊人。热得实在受不了的他刚摘掉头盔,便开始用手指抠断铠甲正面部位上的皮带。

  

      铆钉也抗不住他的力气,很快便一并被他硬弄断了。

  

      他很快便脱光了膀子,腰带以下倒是没动。男性感到燥热难当时通常都这样,衣服随便就脱掉。裤子却轻易动不得。

  

      闷热加上连续两次落败,令他之前的玩心消退了不少。他现在这做派要是用他老家的方言,即海州方言来说,就是有点“发濛狰”了,这话意思与“发飙”极其相似。

  

      第三回合的武器体验还没开始便结束了,因为刘佳认为自己无法同时灵活运用剑与盾的组合。他的确知道武器在实战里的重要程度不假,但向来自认“强者”的他。与人动手时一向不喜欢用武器,对于这种借助外力的事他可是真心不习惯。

  

      在刘佳的认知里,他觉得只有凭自己的拳脚胜过对手,才是真正的强者所为。有这种想法的原因,其实就是他的性情现在还没真正成熟,在“面子”和“利益”的选择前。他现在更加重视“面子”。

  

      有史以来,“男子汉”们为了“面子”这意气之争,可以犯下旁人眼中相当白痴的错误。光是在打斗的领域里,这类“白痴”例子已数不胜数。

  

      在刘佳喜欢的江湖好汉故事里,名为江湖好汉,实则匪徒的人们经常会在不公平的前提下与对手较量。而在真正的史实中,这类好“面子”的好汉往往死得最快。

  

      在真正的战场杀敌观念里。所谓“面子”简直就象是狗叉一般。

  

      嫌热而脱光膀子的刘佳,忽然听到一阵阵隐隐约约的对话声。对话是附近的“围观群众”,即休斯家城堡这些仆人所说。这些人的对话大多用尼德兰语,音量又偏低,他听着总觉得有苍蝇在身边“嗡嗡”地飞,隐约觉得有人在说他坏话。

  

      他注意到其中那些女仆人的表情以后,依然认为被讨论的对象是他本人,但却不是坏话,而是好话来着。查觉到这一点,令他意识里那些许不快随即烟消云散。他马上学着某些明星艺人的作派,开始向那些女仆挥手微笑起来。如此一来,第三回合更没有继续打下去的必要啦。

  

      自他脱光膀子以后,他上半身那浅黄近白的肤色,引来“围观群众”里许多尼德兰女仆的好评。

  

      本文之前曾多次提过,有个用在刘佳身上的称呼,是“白脸壮汉”四字。人的脸部常年没衣物掩盖,脸色其实远比身体其余部位的肤色更深。被说成“白脸”的刘佳,上半身的肤色可比脸色“白净”得多。

  

      这“白净”当然是按王土国人的标准,王土国人都长着一身黄皮肤,再白净也不至于象尼德兰白肤人那般。刘佳这身健康的白净肤色,在王土国男性中也算罕见,倒是与石瑞娟这类王土国南方土著女性,还有凯丽-休斯这类混血儿基本雷同。

  

      刘佳的五官长相勉强还算斯文,除非他自己刻意装出一副凶相,否则见到他的人肯定不会有“粗豪”之类的印象。而这身象征“上国人”身份的黄皮肤,加上“肤色白净象征社层次不低”,再加上刘佳这类相貌五官的王土国男性,最受尼德兰女性欢迎了。

  

      如果不是这身包含诸多意味的好皮相,凯丽-休斯这尼德兰公主也不可能看上刘佳嘛。相处多了才能了解内心世界,但起初的印象还是得看外表啦。

  

      虽说对不起某些长相平平但拥有美好内心的人,但这个世界还是得看脸啦。

  

      尼德兰王国这边人种肤色主要分为两种,其中大多是白肤。黑肤相对罕见,两种肤色对应人种之间极少通婚。凯丽-休斯是尼德兰白肤人与王土国人的混血儿,这种特例不在正常范围之内。

  

      尼德兰白肤人的肤色,其实只是比王土国人那种黄肤白净得多,并非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雪白”。只有爱德华-休斯这类白化病患者,才会长着一身“雪白”,说难听点就是“死灰”色的皮肤。

  

      白化病患者的肤色可谓毫无血色。简直就象死人的肤色一般。这种其实也是特例,同样不在正常范围之内。

  

      在这里稍微说说尼德兰人的审美观。生活在弱势文化范围的人。无论其肤色人种如何,都易受到强势文化的影响。由于王土国数千年来一直占据着“上国”的地位,尼德兰人的审美观里,早认为最好看的肤色等于传统王土国人那身黄肤。

  

      尼德兰人认为:黄皮肤上国人里肤色越白净,便代表其常年生活条件越好,从某种角度而言这观点没错。总之尼德兰人最喜欢“浅黄近白”的上国肤色。

  

      但由于生活条件一直相当恶劣,尼德兰人非常不喜欢那类只有长相好看的“上国”文弱书生。尼德兰人最喜欢的上国人类型,是肤色白净长相不丑且体格极其强壮的上国汉子。除肤色及长相以外,体毛密度及体形那是雄性气息越重越好。

  

      尼德兰这边最近正流行一种肤色。他们称之为“淡铜色”,是一种比刘佳肤色略深的肤色。有条件的尼德兰白肤人,会特意用阳光浴方式,或干脆用紫外线灯,将自己的皮肤弄成这种“淡淡的古铜色”。颜色可千万不能太黑,弄得象黑肤人那样就过分了。

  

      人的审美观向来如此,大体条件变化一向不大。但具体细节却总是要有些新鲜感啦。

  

      说了一阵子异常不流利的“上国”官话,爱德华-休斯实在耐受不住这种“不吐不快”的憋曲感觉。他往正在进行围观的仆人群中看了几眼,然后向其中某个仆人招了招手,嘴里大声说了句:

  

      “尤!”

  

      刘佳倒是懂得这句尼德兰语的意思,象这类“你”啊“我”啊之类最简单最常用的尼德兰语,他最近在与凯丽-休斯打交道时。早就印象深刻了。

  

      他用疑惑目光看着“小凯丽堂兄”的举动,却没马上说出自己的疑问。因为他知道对方接下来肯定会有所表示,自己不必多此一举。

  

      这女仆刚走过来了几步,“黑太子”陛下已“叽哩咕噜”说了好长一串尼德兰语。他平常倒不是个啰嗦的人,只是刚才说“上国”官话时让他感到憋得慌,这会儿能流利说话,内容自然比平常习惯更多些。

  

      了解主人的需要以后。尼德兰女仆先深深地向“来自上国的男贵宾”,即刘佳鞠了一躬:

  

      “尊贵的客人,陛下让我来为他提供翻译服务。”

  

      这尼德兰女仆的用词习惯虽有些怪,但她至少能说一口相当流利的王土官话。这几乎达到“同步翻译”的外语水准,在尼德兰仆人里可算是相当罕见了。至少爱德华-休斯那几个陪练的健仆就没这能耐,这些健仆说“上国”官话的水准不比“黑太子”好多少。

  

      刘佳笑着向女仆说道:

  

      “早这样多好,刚才不光你们这位陛下说得辛苦,我也听得难受啊。”

  

      尼德兰女仆没说话,在这种时候这种职责下,她不能表达任何个人意见。

  

      爱德华-休斯严肃地说了几句老家方言,即尼德兰语,临时被拉来当翻译的女仆凑到贵宾身边小声说:

  

      “陛下说他能听懂您的话,请您别讲太快就行了,他只是说不好。”

  

      为什么要凑过来小声说话?与这女仆原本想要做出的某些举止有关。不过刘佳不喜欢在他自己浑身臭汗时有异性靠近,这女仆要做的动作恰好被他一下闪过。

  

      没查觉到女仆意图的他看向爱德华-休斯:

  

      “刚才那么慢还不行?”

  

      在“同步翻译”的帮助下,两个国籍不同的青壮闲聊了一阵子。他们扯了好些“男子汉之间的话题”,谈得相当投机,两人很快就把对方当成朋友了。

  

      爱德华-休斯忽然表示他有一件得自“上国”的宝物,说要拿来与新认识的朋友欣赏。

  

      刘佳马上好奇心大起:

  

      “什么稀罕宝贝?”

  

      “黑太子”陛下嘴里嘣出“榄斯”这个尼德兰词,作为“同步翻译”的尼德兰女仆则用“上国”官话说是“骑士的长枪”。“同步翻译”的窍门,向来不必将原话百分百转述,关键是意会呀。

  

      听到这句话以后,刘佳对这“榄斯”感到颇为好奇。“长枪”这玩意儿他在电视和电影里见多了,真家伙倒是从没见过,如他这类性情好斗的人,对闻名已久但从没体验过的兵器不好奇才怪。

  

      见“上国”贵宾愿意欣赏自己的收藏品,“黑太子”爱德华-休斯马上命人准备马车。两个青壮及女仆翻译一同乘上马车,前往昨天上午曾去过的地方--休斯家城堡里的比武场。

  

      抵达目的地以后,两个年轻人在“同步翻译”的帮助下,以散步的速度往某处走去。爱德华-休斯那四名陪练健仆步子则快得多,健仆要去的地方,与那两位“主人”打算去的地方在同一处,是比武场旁边那间大理石平房。

  

      这大理石平房里面能“恒温”兼“恒湿”,里面存放着各式冷武器,都是贵族们用来决斗的武器。其中有半数以上都是爱德华-休斯本人的收藏品,对这位“黑太子”陛下而言,收藏这一目的并不影响日常使用,武器用后做好保养手续即可。(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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