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风流妙厨 > 137 来友谊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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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太子”能听懂刘佳话里的“无所谓”,也能听懂“昨天跟你打了一回”,更能听懂“别出人命”。其余内容无论听不听得懂,对他而言已经不太重要啦,关健部分能听懂就好。

  

      在昨天上午那场“决斗”以后,爱德华-休斯对刘佳的胆量和力气可是真心服了。他听出贵宾话里的意思,马上表示:

  

      “我不能..与我佩服的男子汉..再..生死..之战。”

  

      这话的用词及语序虽然不太正确,但他这句话倒说得相当流利。这已是“黑太子”陛下在“上国”官话方面口语能力的极限了,他接下来的话又变得象之前那样:

  

      “我们..点..什么..即止。”

  

      刘佳点了点头:

  

      “点到即止!那就是友谊赛啦。”

  

      他查觉到对方在王土官话方面的口头交流能力不太好,所以他已开始刻意少说废话了。

  

      爱德华-休斯接下来结结巴巴地说了好长一段话,刘佳耐着性子听对方把话说完。他觉得对方这个人还挺“正派”,似乎是个可以结交的好汉子,又顾及对方是“小凯丽的堂兄”,他觉得自己作为凯丽-休斯的异姓兄长,也应该尽量与休斯家的成员好好相处。

  

      王土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刘佳这重视亲情的人身上开花结果,就形成了他目前这种表现。

  

      “黑太子”爱德华-休斯话说了挺久,但这是因为口语表达能力不佳导致的“结巴”,话里要表达的内容其实并不多。他的话内容基本就是“他认为自己按真正的实战规则肯定打不过贵宾,因为实战规则都是一击分胜负生死,他认为贵宾赤手空拳时,战斗力与如同他着甲并使用武器时相等。”

  

      他话里所谓的“贵宾”,自然是指他的效忠对象,也就是他那公主堂妹从王土国带来的同行者刘佳。

  

      耐着性子听“小凯丽的堂兄”说完这么一番话以后,刘佳向对方竖了竖大拇指:

  

      “友谊赛很好,反正是打来玩。谁输谁赢不要紧,关键是够过瘾!”

  

      为了令对方容易听懂,他不但减少“废话”数量,还刻意放慢语速,同时认真将每一字每一词的发音尽量纠正得一清二楚。

  

      于是两人做出约定,共同认可“绝不故意击打要害”。商量好以后爱德华-休斯便打算去取兵器,刘佳忽然想起一件事。马上“喂--”了一声,将“小凯丽的堂兄”给喝住。

  

      “喂”这种呼喊可相当不礼貌。刘佳他是根本没想便脱口而出。

  

      明知道这种方式不礼貌,但爱德华-休斯还是一听即停。他对这位贵宾已感到“心悦诚服”,即便刘佳的说话方式更不礼貌些,这位尼德兰骑士也不会感到反感。

  

      刘佳以前看过一部尼德兰电影,他对片子里那两个尼德兰壮汉的打斗方式颇感兴趣。将“小凯丽的堂兄”给叫住以后,他便向爱德华-休斯提出,说要“以硬汉子的方式”空手先打一次。

  

      他说的打斗方式到底是什么?两人面对面近距离站好,轮流你来我往用拳头互殴,就是所谓“硬汉子的打架”啦。

  

      两人用国际共通的方式。即“包剪锤”沟通了一番,最终结果是由刘佳先出拳。他左拳用了大约五成力度,一拳打在爱德华-休斯的脸上。“黑太子”陛下被这一拳打退了半步,站稳后便一记右直拳打在刘佳的胸口。

  

      摊开手掌象征“包”,竖起食中两指象征“剪”,握拳象征“锤”。其中各种相克的道理,无论王土国还是尼德兰这边都被认可。

  

      被重拳正面击中的刘佳向对手竖起了大拇指:

  

      “你这身力气也很大!”

  

      然后以七成力度打出同样一记右直拳。爱德华-休斯这回没用身体强自承受。而是一拳朝着对手击来的拳头打了过去。

  

      两人的拳头“砰”地撞在一起,然后各自退了一步。

  

      你来我往地来回互殴数拳以后,“黑太子”陛下赶紧举手投降。尼德兰骑士的锻练方式主要针对各式冷兵器,几乎从不刻意锻练自己的拳头。他对贵宾的重拳感到畏惧,他此刻只觉得自己的指骨欲裂,可不敢再进行这种“硬汉子的打斗”。

  

      “这么快就支持不住了?”

  

      对于这么快便住了手。刘佳可是不太满意。但这次可是友谊赛来着,虽说他觉得“男子汉的友谊可以打出来”,但他也明白“应该见好就收”,所以只好接受这个结果。

  

      见自己真心服了的对象表示同意,爱德华-休斯马上走到一边放松身体,以缓解之前被痛殴后的痛楚感。他可不是什么软弱的人,刚才可是实在再无法忍受。都快连站都站不稳了才投降。

  

      趁着“小凯丽堂兄”在休息的空当,刘佳好奇地拿起别的事物来赏玩。这所谓“别的事物”是爱德华-休斯之前用来锻练的工具,即放在这平地一带的几件冷兵器。

  

      他首先拿起一根两米多长的木棍,爱德华-休斯刚才就是用这根长棍击打健仆手里的盾牌。这木棍入手质感坚硬且富有弹性,刘佳握着棍子中段部位,随便舞了几个棍花便觉得无趣,嘀咕了一声“太轻”以后便将长棍放下。

  

      一根木棍而已,纵然材质真心不错,也不可能有多少新鲜感啦。尤其在他这类“冷兵器外行人”眼里更甚。

  

      他放下长棍后拿起约半米长的木剑,他觉得这柄剑上的笼状护手怪得来挺有趣。侍立在旁边的某个尼德兰健仆一见这情况,便马上将手中盾牌递给贵宾。对方虽然没说话,但刘佳从对方的举动中,明显能看出“这剑要配盾用”的意思。

  

      未经长期训练的人,是很难两手同时各用一款武器的。尤其象“短剑配盾”这类组合,除非懂得其中的应用窍门,否则两手各持一种武器只能让自己手忙脚乱。

  

      刘佳右手持短剑,左手持巨木盾,学着不知从哪里看来的“防守后反击”动作,乱手乱脚地胡闹了一番,失去新鲜感后便将剑盾都放开了。

  

      与传统认知里的“剑攻盾守”观念不同。盾牌其实是一种集进攻及防守为一体的兵器。盾牌除了能阻挡外来攻击以外,其本身的重量,配合各种撞击姿势,能有效破坏敌人的防御动作。

  

      当对手的防御架势被盾牌破坏掉,再用短剑攻击对手,才是正经的“短剑配盾”组合用法。

  

      刘佳放下剑盾后拿起的,是“小凯丽堂兄”的佩剑。即那柄正刺立在地面上的双手剑。这可是柄真家伙,不是只能用来锻炼的道具。

  

      这柄长约一米四的“双手剑”。在尼德兰这边被称为“巨剑”,其重量将近四千克,剑身的双刃并不非常锋利。

  

      对这类重兵器而言,其自重才是最强杀伤力所在,前边那尖锐的剑尖倒可有可无。与这种重兵器作战,其对手有甲无甲区别都不太大,但非力气过人者,在实战里可无法使用这类重武器。原因无他,想亲身体验的人。可以找片类似重量的铁板舞舞看。

  

      至于刘佳?象他这种“天生神力”的家伙,居然还嫌这“巨剑”的重量太轻呢。他一手拿着双手剑挥舞了几下,一下不慎便劈到地面上去了。

  

      他小声嘀咕着:

  

      “重倒不重,怎么就是收不住那势道呢?”

  

      这可不是由于他力气不够,只是他在这方面经验不足,不熟悉这件兵器的重心罢。他现在是抱着玩乐心态在体验这些兵器,如果真心抱着实战心态?他当然不会如此不慎啦。

  

      见贵宾似乎对这几件兵器感兴趣。爱德华-休斯便表示:

  

      “砍空气..浪费..时间..我们穿..盔甲,拿这些..对打”。

  

      “拿这些来对打?”

  

      刘佳说着忍不住又看了看身边那些武器:

  

      “那倒的确要穿盔甲,可你这里有合我身材的盔甲咩?”

  

      昨天的“决斗”,以及过去的经历,都告诉他“不穿护具对武器很危险”。在他的认知里头,现代已不再具备实战价值的盔甲除了用作装饰。也只能象在这种情况下当护具用啦。

  

      虽然各自的态度各有不同,但刘佳和爱德华-休斯其实都是“接近实战的运动家”。

  

      大至听懂对方话里意思的“黑太子”陛下再次鞠躬:

  

      “请交给我处理。”

  

      这句话的确是真心话不假,但具体细节倒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他只需向仆人下达命令即可。

  

      刚才作为爱德华-休斯陪练的四名健仆一番忙碌后,时间往后推移了约十五分钟,现在已快到上午十点了。

  

      仆人们很快便送来两副全身盔甲,两副盔甲上都用油漆涂抹着风格不一的纹章。此外还有数件风格各异的兵器。刘佳一眼便看中其中一副盔甲,因为上边绘着个貌似紧握拳头的纹章。

  

      刘佳指着这副盔甲向爱德华-休斯提问:

  

      “这是你的?”

  

      “黑太子”陛下摇摇头,拿起另一副铠甲上的头盔:

  

      “这是我的。”

  

      这头盔形状很象张大嘴的熊,对应其“血盘大口”的部位,正好就是头盔那可开可闭的面罩。

  

      在健仆们的帮助下,刘佳和爱德华-休斯两人都穿好整套全身盔甲。穿自己认知里的“护具”时,刘佳小声发了几次牢骚:

  

      “这东西里面还有一层啊,热死了。”

  

      这全身盔甲外层是约半毫米厚的弹簧钢板,内层衬里是一层牛皮裹着棉布的软材质,其总重量比传统工艺那类略轻,但也超过六十公斤了。头盔是直接戴上的,但为了避免铠甲与身体之间过度摩擦,穿着除头盔以外的全身甲,得先贴身穿件貌似长袖棉袄的薄棉布衣。

  

      在今天这种气温之下,穿了这么一身打扮,连体质怕冷不怕热的刘佳,穿好“衣服”以后便已开始觉得混身发热。但为了打斗过程中的安全,不穿可不行呀。

  

      他忍不住开始安慰自己了:

  

      “热归热,倒不算太重,我国以前那种鱼鳞甲透气性肯定比这东西好。”

  

      他其实知道这钢板甲的防御性能远胜鱼鳞甲,这会儿只是觉得气闷所以牢骚多罢了,毕竟他在这方面算是“外行人”嘛,没有重实用而轻舒适的观念嘛。

  

      至于板甲和鱼鳞甲哪种穿起来更透气?他其实也就是在瞎猜罢。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他,哪里可能有机会穿到正规的古代鱼鳞甲,顶多是在旅游景区穿件外表近似的东西来拍拍照片罢。

  

      着甲完毕以后,爱德华-休斯向刘佳提问,看贵宾想先体验哪种兵器。刘佳马上表示“这种大剑”,他昨天亲身体验过这种兵器,自然对这东西最感兴趣。

  

      “黑太子”陛下自然是用他自己的佩剑,刘佳用那柄剑则是仆人刚送来的。爱德华-休斯原本表示可以将自己的佩剑让给贵宾用,刘佳却认为自己反正没练过,用哪把剑都一回事。

  

      看着贵宾手持“巨剑”挥舞的姿态,“黑太子”陛下顿时感到些许“不知所措”。哪有这样把双手剑当成单手剑挥的啊?!

  

      正如刘佳之前所说,他的确没练过这方面的技术。他平常拿惯的刀具只有一种,就是菜刀。菜刀切割物体的手法,与这种双手剑的技法可相差极远。菜刀主要靠腕力,切割时是用手臂来发力。而双手剑却是依靠自重及惯性,挥舞时却是要用腰腹部来发力。

  

      要是空手打拳,刘佳当然懂得用腰力。要是抱着实战心态,他多认真挥舞几次,便能查觉这双手剑的特性。可他这会儿抱着玩乐心态,难免就会有些不慎啦。

  

      第一回合的体验在一瞬间便结束了。两人几乎同时举剑劈出,有认真出手的爱德华-休斯当然胜过“在玩的人”。“黑太子”的佩剑劈在另一柄双手剑,即刘佳手中剑的剑脊上,硬重重地将刘佳那柄剑给拦腰劈断了。

  

      当然啦,凭“黑太子”佩剑的锋刃角度,说“砸断”其实更为合适。爱德华-休斯当然也认可这次不是正经较量,他这一剑纯粹就是出于习惯。(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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