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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故事第二卷结束以后,到本故事第三卷正式开始以前,发生了好多值得一提的事情。{首发}其中最值得披露的事情,与志爷及潘思冬这对养父女有关。
在本故事的第十九天深夜至第二十天凌晨这段时间,潘思冬与小关这对“冤家”,进行了一场危险驾驶技术方面的比试,结果潘思冬败给了小关。潘思冬那辆“战神”在比试结束以后还着了火。
要不是小关当时舍命相救,即便“战神”起火后没有爆炸,当时因为自暴自弃,而留在车内放弃求生的潘思冬,也很可能会被车内的浓烟给熏死。
当时小关将潘思冬从“战神”里硬拖出来以后,便与潘思冬一起逃到旁边不远处。至于当时正在着火的“战神”?起火后不久便有官差赶到现场,官差们自然是第一时间赶着灭火啦。
刚在青云山上飙过车的两个年轻人,当时自然是惊魂未定。等这两人的心情平复下来,正打算离开现场的时候,却不由得他们说走就走了。
由于事故双方都没擅自离开,当时在场的官差也没太难为这两个年轻人。他们开来一辆巡逻车,用车将这两名肇事者拉了回衙门。
小关与潘思冬被官差带去的衙门,主要负责维持青云山一带的生活秩序。两人在衙门里头,被当天负责值夜班的捕头狠狠地批评并教育了一通,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双双走出这衙门的大门。
两人私下飙车并造成交通事故一事,到这里自然还没完。但由于这两人事故后表现还算老实,所以官府那边并没将两人关起来,而是让两个年轻人各自回家,在家里等待事故的处理结果。
小关与刘佳一样,从小都是个颇为喜欢惹事的人,他出入衙门的次数自然比潘思冬要多。衙门里的捕头一说可以让他回家,小关便象个没事人一般走出办公室外。他可没急着离开衙门,因为他还有话要对潘思冬说。
潘思冬这会儿也在小关刚才呆过的办公室里。由于起火的那辆车是由她所驾驶,捕头大人对她进行的批评教育,自然要比小关多些。
虽说事情发生在夜里,但衙门办事的效率却也不低。等两个年轻人一前一后走出衙门大门的时候,天色才微微开始发亮。
至于他们俩各自的座驾?目前被衙门暂时扣下了,得等到事故处理结果出来以后,他们才能去领回自己的座驾。在这里附带一提:肇事车辆一旦被官府扣下,车主可是得付保管费给官府的。
这会儿已快到早上六点钟,阳光已开始从海州市区上空撒落下来。非阴雨天的一大早就出太阳,是海州夏季的常见气象状况。
天亮得早,在海州生活的人们,起床上班的时间也相对其他季节要早些。这个钟点在衙门外的街道上,已有好些销售早点的铺子开始营业了。
小关盯着潘思冬看了好久,忽然没头没脑地向“假小子”问了这么一句:
“你饿不饿?”
他没等潘思冬回答,便主动替对方做出决定:
“我可饿了,跟我一起去吃顿早餐吧?”
虽然他这句话是在向潘思冬提问,可他并没等到对方回答,便自顾自地往某个早点铺走了过去。
潘思冬一直沉默不语,一言不发地跟在小关后边,两人往同一个早点铺走了过去。
两人在早点铺里随便买了些早餐,有蒸卷米粉、油条和豆浆之类。蒸卷米粉是只有海州才有的本地特色早餐,豆浆和油条虽不是海州特产,但目前也是海州最常见的早点了。
嘴里不停的吃喝,并没能令小关老老实实保持沉默。他一边大吃大嚼,一边唾沫星子乱喷地对潘思冬劝说着什么。这种明显属于“粗鲁”的举动被潘思冬看在眼里,“假小子”她却没有丝毫反感表示。
两人吃完早餐以后便分道扬镖。小关赶着到老街找“老大”刘佳说事情,因为小关暂时还不想让自己的父母得知与这次飙车有关的事,所以他要找刘佳去“沟通”。而潘思冬么,她吃过早餐以后便去到附近的公交车站,去找能让她坐到海州市拘押所的某路公交车。
刚才在吃早餐的时候,小关向潘思冬提出建议,或说是要求,让这“假小子”到官府去自首。小关当时很明确地表示,他说自己虽然已与潘思冬了断掉之前那次恩怨,但官府那里却不可能如此随便了事。
他有个已经当上正式巡检的兄弟,即张辉,所以小关对官府里某些行事方式倒是清楚得很。
小关觉得潘思冬与其等到官差来抓人,还不如直接先到官府去自首。因为这样反而能争取一次“认罪态度表现良好”的评价,至少比被官差逮捕要多些优待。
潘思冬是个性情直白的人。她没管小关这算是“建议”还是“要求”,她现在只觉得自己既然已答应对方“输家要听赢家的话”,自从走出衙门以后,她便没反对小关“安排”的意思。
在向官府自首以前,潘思冬打算先见自己的养父,即志爷一面。因为她对于市井间当前那些传言,即那些关于自己养父的那些评价,即所谓“志爷的真面目”,还处于半信半疑的状态。她现在甚至有这种打算:即便养父真有什么事瞒着她,她也要为自己的养父承担一部分罪名。
直到目前为止,志爷自潘思冬小时候起便刻意进行的“教育”,其结果依然在这个头脑简单的“假小子”身上存在着。
自从被志爷收养以后这么多年来,潘思冬几乎没再搭过公交车。她连续倒错了好几趟车,才找到前往海州市拘押所的正确路线。要不是因为她所前往的方向是“离开市中心”,在现在这上班高峰期时段,她在路上估计还会塞好久的车来着。
每天的一大早,大量人流便会从城市周边地区,即生活成本相对低廉的地方涌往城市中心区域,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工作营生,这便形成了所谓的“上班高峰期”。等到了白天工作结束以后,这些人便又纷纷开始往周边地区的住所返回去,这便形成了所谓的“下班高峰期”。往往经济状况越是发达的大城市,一天两个“交通高峰期”车辆堵塞的状况,往往便越明显。
赶到拘押所以后,潘思冬马上往守门的官差提出,说她是志爷的养女,要见自己养父一面。如果她是“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亲人,守门官差估计还得考虑一阵“她想见谁来着?”。可她一说出“志爷”这两个字,这位负责守门的年长官差,便马上想到了合适的处理结果。
虽说志爷是全王土国广为人知的名人,但这也不代表他在拘押所里能有什么特权。
如果是媒体记者,即便志爷自己想见,拘押所方面也不会允许这次会面,因为王法不允许这种事情。但当来访者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时,拘押所却必须允许这类会面,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自己想不想见家属而已。
对于志爷正被关在自己供职的拘押所里,而且目前正处于哪种“管理模式”,这位守门老官差倒也清楚得很。正因为这样,他一听潘思冬说到“志爷”两字,便马上采取了合适的应对方式。
守门官差先让潘思冬做了登记,然后便将她来访申请提交到给所里的上级。等所长大人批准以后,还得经过志爷本人同意,这次来访才能够真正开始。
在这段等待过程中,守门官差见潘思冬两手空空,还好心地提醒了这“假小子”几句。潘思冬这才想到“该给爸爸带点礼物”,然后赶紧到附近的水果店买了两串香蕉来。
她并不清楚养父到底喜欢些什么,买香蕉当探望礼物,其实是她被某水果店里商贩劝说的结果。说实话,探望拘押所里的“犯罪嫌疑人”,送香蕉当礼物不太合适,应该换成牙膏牙刷之类生活用品。拿香蕉到动物园里看猴子还差不多。
只不过么,这毕竟只是来自商贩的建议。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人家商贩才不管什么“合适”与否呢。假如当时有人提出质疑?商贩肯定会以“带香蕉看病人可以为什么进所里不行”之类的理由来反驳。
离拘押所大约半小时步行路程的“附近”一带,便是一片居民区,潘思冬就是在这一带买的香蕉。等她提着两大串香蕉回到拘押所大门前,刚才递交上去的来访申请已得到批复,且重新发了回来。
当这“假小子”走进拘押所大门的时候,时间才刚过当天上午十点钟。
从之前的大门,到接下来的会面室之间,有一段步行五分钟左右即可完成的路程。这段路从一开始在“室外”,渐渐地变成了“室内”。
第一处“室内”并不是会面室,而是对来访者及其随身物品进行检查的区域。在这里,一名中年女性官差对潘思冬做了一番检查,结果自然是认定“没携带违禁品”,然后便表示可将访客放行。
潘思冬延着走廊往前走了一分钟左右,便来到了真正的会面室。
拘押所里的会面室分为两种。一种是大会面室,同时能让复数名“犯罪嫌疑人”会见来访者,而另一种则是潘思冬目前走进的这房间。
潘思冬走进了一间小会面室。这种会面室每间约占地约五十平方米左右,里面装饰异常简单,除了固定在地面上的一桌两椅,以及监控摄像头以外,没有任何多余摆设。
与饭店里的“小包间”总比“大厅”档次高一样,并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能在这小会面室里与来访者见面。多数情况下,是拘押所方出于对某个“嫌疑人”的优待。或者当某“嫌疑人”有话不方便让别的“嫌疑人”听去时,对话基本也会被安排到这种小会面室里。
至于说这小会面室里有监控摄像头?大会面室里同样也有这些设备!拘押所方不时刻监视着会面室里的人,谁知道“犯罪嫌疑人”及来访者会搞出什么花样?!
潘思冬一走到小会面室的门前,已透过钢化玻璃门看到自己养父的身影。志爷几乎也在同时看到他自己的养女,马上微笑着向自己的养女挥手示意。
原本按照惯例,“犯罪嫌疑人”在会见来访者时,由于当时是一种“易产生意外情况”的状态,“犯罪嫌疑人”身上总要系着手脚镣铐之类。但由于志爷进了这拘押所后一直表现得很老实,加上他又是全王土国闻名的老艺术家,综合年龄及表现等因素,所以本该系在他身上的手脚镣铐,现在被官差们给“优待”掉了。
当潘思冬走进会面室时,里面除了有她的养父在,还有两名负责看守的官差。这都是拘押所里的惯例,纵然“犯罪嫌疑人”表现良好,但谨慎总没坏处嘛。可以“优待”的都是小细节,大规矩可不能动!
志爷坐在一张浇铸在地面的金属靠背椅上,他才刚向自己的养女挥过手,等潘思冬快走到他对面那张金属靠背椅处,他却再次向养女微笑挥手:
“来了啊,坐吧。”
他给旁人的感觉,简直就象是在他家里一样。
潘思冬按照养父的吩咐坐下。在她眼前的养父,与她自己上次见到对方时,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区别,与她之前的想象完全不同。
原本在她的想象里:养父这会儿不是面黄肌瘦就是垂头丧气,总之不是现在这副德行。现在如果不看周围的环境,潘思冬真会以为自己到了养父的家里。
要真到了她养父家里?鬼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
“爸爸..”
养女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养父给打断:
“你终于舍得来见我了?”
志爷脸上的慈祥神情倒是没变。但不知为什么,一听到养父这句话以外,潘思冬总觉得对方那副“慈父笑容”在她眼里看起来,总觉得有些诡异。
她随口应了句“你还好吧?”,同时开始盘算:接下来该如何开口。她倒是有心想替养父承担某些罪名,但眼下这场合即便头脑简单如她,也知道自己不太好把这种话说出口。
在潘思冬现在看来,这里毕竟是官府的地盘。她自己愿意为养父承担罪责是一回事,但旁边就有官差在监视,她怎么才好开口与养父商量这些事呢?
“假小子”她倒是忽略了旁边墙上那个监控摄像头,她更不知道这摄像头还附带录音功能。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敢向养父提及这些事情。
先前被潘思冬带来当礼物的香蕉,正装在一个棕色的纸袋里。志爷似乎是到这时候才注意到桌上的纸袋:
“这是给我带来的?里面是啥?”
养女没说话,而是伸手将纸袋往养父那边推去。
这会面室里的桌子不宽,但长度却不短。父女两人之间隔着一段距离。而潘思冬这么一推,装着香蕉的纸袋,还没被她推到两人之间的桌面正中部位。志爷现在自然够不着。
海州的商贩几乎都习惯用塑料袋装商品,极少会用纸袋这种相对“环保”的容器。除了某些对“环保”特别讲究的商贩或消费者,可没多少人愿意用这种毫不实用的容器。
话说回来,制作纸袋同样需要用到植物纤维,需要植物纤维就要砍树。说实话,纸袋和塑料袋到底哪种更“环保”?还真难下结论来着。
志爷够不着纸袋,却也没有特意站起去拿,反而特慈祥地向养女提问:
“你给爸爸带了什么来啊?”
潘思冬似乎是犹豫了片刻,才细声细气地应了句“..香蕉”。
她说出这回答的同时站起,准备将纸袋拿到养父面前。
“香蕉?”志爷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
“你把这里当成动物园倒没错,但这香蕉算是怎么回事?你把爸爸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了吗?”
潘思冬“我..”了一声,还没等她想出该如何回答,志爷便笑着抢过了话茬: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你别忘了爸爸是做哪一行的人嘛。”
养父说罢这句话,还扭过头向旁边两名官差打起招呼:
“我有些私话想跟女儿说,能不能麻烦两位回避一下?”
从两名官差的态度看来,他们并不反对志爷与来访家属说什么“私话”。但从这两名官差的行为看来,他们现在并没有回避的打算。
这也是人之常情啦。他们被安排在这小会面室里的职责,除了主要为了监视“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言行以外,还有维持这会面室里一切秩序的职责。虽说极罕见,但“犯罪嫌疑人”劫持自己家属,或是与家属里应外合,然后意图外逃的先例,在王土国过去也曾经有过。
“不回避啊?”志爷的语气听起来颇为失望。
他向潘思冬招招手:
“阿冬你凑过来一点,别让闲人随便听到爸爸的精妙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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