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姐早,你在啊?”小关领着刘佳走到了财务室。
说是财务室,其实就比刘佳家里睡觉的小房间大不了多少,一间不足十平方的小屋。
这家名为“卓越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司的所在地,在一处高三十层的商住大楼,当然不是整橦楼,是在其中的一套单元房里。
单元房原本的大厅,现在用半透明的塑料隔板分成了两边。小半边放置着业务员平常办公用的桌椅电脑。公司现在使用这个空间的业务员,包括刘佳这个新来的一共也就两个人。另一个就是小关,即是老板关楚良的儿子关智杰。
而大厅的另一半放了张用合成木板制作的长桌。从桌旁边配套的靠背椅来看,估计一次围坐上十个人是不成问题的。这就是公司的接待室兼会议室,全公司人经常围坐在这里,一起开伙吃顿饭。
单元房是三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的结构。
三个房间最小那间现在用作储藏室,公司的文件档案及一些杂物都放在这里。“卓越”这贸易公司的货物大多堆在市郊那租来的仓库里,办公室里存放的东西倒不多。就这样,最小的房间,反而成了本应最占空间的储藏室。
财务室是三间房里最大的那间。
关老板说自己常在外边跑客户,办公室用得很少,且就算用也只是自己一个人用。就把较大的那间让了出来,由财务及出纳两位女性同胞使用。
至于其余的厨房厕所与阳台?厨房功能上还是原来的那样,没有改动过。在这种同事基本都是自家人的公司里,中午甚至晚上,都不时会自行开伙来一起吃的。
家常便饭比买来的快餐好吃且健康,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了吧。
厕所和阳台用来干什么就不用多说了吧。虽然仔细描写所有用途的话随便多个几千字都没问题,但这么干就太水了,没人会喜欢这么啰嗦的啦。
小关向公司的女出纳介绍了新来的同事:“珍姐,这是我哥们刘佳,从今天起在咱们公司上班。老大,这是公司的出纳珍姐。”
年纪略大几岁的大姐姐主动向半大男孩伸出了右手:“刘佳你好,我是蒙丽珍。”
“叫我小刘就行,我也跟智杰一样叫你‘珍姐’行吗?”刘佳也伸出右手,同时打量着面前这个比自己年纪大不了几岁的异性。
眼前这位女性大约二十五岁左右,大眼睛瓜子脸,脸上画了淡妆。她穿着天蓝色的长袖套裙,过肩的黑发扎成了马尾辫。算上脚上那后跟不算太高的皮鞋,她身高约为一米六五左右。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身材比较瘦。不过在海州生活的女性身材较瘦,是很常见的现象。在城市生活的女性多是这种较瘦的体形,毕竟她们基本用不着干重体力活,所以可以通过节食之类手段降低体重,以显得更为美观。多数人还是喜欢女性的柔弱美啦。
“当然可以,很高兴能有新面孔加入我们的大家庭。”
两人握了握手。
跟留在公司里目前仅有的一名同事打过招呼后,小关又把各个房间的用处,及各种办公器材的位置,一一向刘佳做了简单的说明。接下来再把他领到办公桌处就不再管了,自顾自地看汽车杂志去了。
刘佳很了解自己这发小的脾气,不是天大的事这小子肯定正经不了五分钟。
他可不打算照着小关现在的样子去偷懒。第一天上班啊,没活干就自己找活干,有不懂的就应该向前辈同事请教请教。跟关家人再怎么熟,自己毕竟也是到人家的公司来工作的。自己的脸皮从来都不会厚到“光拿钱不干活,还觉得自己这么干很聪明”那种程度好不好。他的脸皮可是薄得很的。
眼前的公司少东家不靠谱,只好去新认识的那位“珍姐”那儿转转了。
他从饮水机处接了半杯热水,再加进适量的冷水,使水温保持在比人的体温略高的程度。再双手端着水杯送到蒙丽珍面前:
“珍姐你辛苦啦,请喝水。”
他从小就开始在饭店里帮忙,自家饭店的成长伴随着他的成长。虽然有时候会闹性子骄傲一下,但他其实很懂得怎么放下身段求人啦。
“唉呀小刘你太客气了。”蒙丽珍赶快站起,双手接过刘佳送上的水杯:“你有事?”
毕竟是出社会工作了好几年的人啊,要论社会经验她一点都不比刘佳少。她一下子就看出了这小伙子不是平白无故地送水过来。
不过这水不冷不热地,喝着还真挺舒服。
“珍姐你也知道智杰那人啦。”刘佳做了个表示无奈的表情:“我就想问问自己现在该干些什么?”
“关总一不在身边盯着的时候,大少爷多数都这样啦。”蒙丽珍表示理解:“不过现在还真没多少事能让你做啊。嗯.。。要不你先学着怎么发个传真什么的?”
附带一提,她称小关为“大少爷”时的语气中带有讽刺的味道,因为这不是尊称,就是个绰号而已。
她是在卓越工作,为关总工作,可从来都不会认为关总的儿子,天生比自己地位就高啦。
现在王土国的法律定义里,人人都是公民身份,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就连住在首都的皇帝,法律给予他的身份也是公民的一员。皇帝唯一的特权,不过是法律允许这个名誉国家元首的职位,由他们家族世袭而已。
王土国的皇帝同时有着偶像及吉祥物两种身份,无论哪种身份都没有立法权,立法权一直掌握在民选议会那里。皇帝与路边的乞丐的区别,只是在于个人财产多少。我也许不如你有钱有权,但大家都是同一国的公民,国家政策并不会特别重视你,或过度轻视我。
现在可不象几百年前的旧社会时那样,不会因为天生的“出身”,而直接在法律上受到区别对待。无论那“出身”是什么,只要凭着出身不同就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待遇,那无论是哪种“出身”的存在更合理,本质上都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公平”。
最近有件大新闻是这样的。
王土国某位生性多疑的封彊大吏,其违法乱纪的证据被某市井之徒所掌握到了,而这位封彊大吏却只能亲手去灭口。
为什么一位封彊大吏,连在这种时候还舍不得派死士上?难道养着的死士不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派上用场的吗?很简单,现在根本没有死士。
死士都推崇主君滴水之恩自己应当涌泉相报,都是些拥有“君死臣辱”这等高尚精神的人。说白了,那种由少量虐待主义者及多数被虐主义者构成的价值观,在现在这种人人平等的时代,根本不具备成型的条件。
现在是文明社会,早没有封建时代所谓的“君臣”关系了。你有钱,就能雇人为你工作。拿多少钱干多少活,才是这个时代高尚且广为人所接受的正面价值观。
有人会认为,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为什么不雇佣职业杀手?
在一个标榜主流价值观是“民主、法治”的社会里,无论是世袭国家元首,还是路边的环卫工,其公民身份在法律前都是一律平等的。无论谁违法犯罪,就会面临国家暴力机关的严惩。
就连政府官员之间内斗,利用法律作为武器排除异己,都是很平常的。
雇佣职业杀手,等于把自己想要杀害某人的意图提前告诉了外人。而且“买凶”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犯罪,光被证明有这种意图,就足以让那雇主身败名裂。
在法治社会妄想雇佣职业杀手铲除异己,就等于把自己手里那把刀子交给别人。
会有谁敢如此信任这些为了钱连同类也愿意杀的败类?
谁敢保证这些败类不会在下一瞬间,用“买凶”的证据来威胁雇主?这种败类本身就为了钱能无视道德下限,他们会有所谓“信誉”?
况且,就算这把刀子不会当场砍回来,难道人家就不会把证据卖到开更高价的买主?刺杀的目标通常就会是新的好买主呐。
只要没有完全脑残,身为一个民主法治社会里的阴谋家,如果想杀害某人,自己亲自下手其实最可靠。当然了,前提是自己要敢下手。
一旦成功了,事后其实有许多方法足以令一次谋杀,转变成看起来相对能令人民接受的理由。只要阴谋家本身的资源,足以去运作相关的法律程序。
职业杀手这种存在,只会出现在那些兵荒马乱的区域或是时代里。在一个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里的职业杀手?基本不过是个打着那招牌行骗的诈骗犯吧。就算有真的,谁敢用?
另外,还有些现代思想家提出:现在的人不懂得互相尊重对方拥有的身份,这样是不对的,这样的社会道德败坏,还是以前好。以前巴拉巴拉...。。
可是什么叫互相尊重?如果你没有做出值得尊重的行为,凭什么要求我尊重你?某人天生就有值得尊重的身份?!这种价值观本身就有问题好不好?!还以前好,这类所谓现代思想家到底才了解多少历史啊?才懂得多少历史规律啊?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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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内容,应该让读者对刘佳生活的王土国有了初步的了解,让我们把注意转回刘佳那里。
他只花了五分钟左右,就弄懂了那台传真与通话一体的话机的用法。好歹也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这种事情只要不是傻子,就算没说明书,看着按键的标识多按几次就懂了。
然后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块抹布,打算做做清洁什么的。
蒙丽珍发现后笑着制止了他:
“我说小刘,公司每星期都有钟点工来搞卫生,你别抢了人家的饭碗好不好。”
她脸上微笑着,心里却乐得狠了:“这小伙子大概看了哪本求职指南什么的吧?都快把‘我很勤快’四个字写脑门上了。”
“不是啦珍姐。”刘佳向她展示手中那块刚擦过某处死角的脏抹布:“如果没有特地嘱咐,多数清洁工肯定不会仔细去擦那些地方,你看多脏。”
“那随便你喽。”她也不想过多打击年青人的积极性。
话说自己不也是年轻人么?怎么在这个看来只比自己小几岁的半大小子面前,自己会变得这么老气横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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