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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王晓武喜欢唱歌喜欢到这种偏执的地步——可以上好的重本院校不去,却选了个二本线就可被录取的体育系,目标还是音乐?!
王晓武出身在重庆石柱黄水镇。黄水镇不是在山下一条叫黄水的河流旁依水而建的集镇,而是建在七曜山山顶黄水湖(现在叫月亮湖)旁。往近里说,黄水镇也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不然怎么称它为千年古镇呢?黄水镇所在的山顶丘峦起伏,有数十平方公里,周边群山逶迤,溪水蜿蜒,风景优美。既是千年古镇,周边风景又优美,所以黄水是全国五A级的风景区。由于海拔一千五百多米,夏季凉爽,又是重庆人夏季休闲避暑胜地。
黄水镇不仅风景优美,还是石柱县土家族民歌民谣的集散地——但凡美丽的地方,人们总想用歌声来加以赞美——“土家情歌唱不完”、“太阳出来喜洋洋”……就是这儿的“土特产”——这些歌,别人喜不喜欢没关系,反正这儿的人喜欢。此外,全国各地都有大妈坝坝舞,黄水镇却有个大妈大伯坝坝歌舞团(有段时间叫红歌歌舞团)。——“啰儿……对门那个妹子好乖哟……”……咚咚锵咚咚锵……张麻子乐队主唱兼坝坝歌舞团主唱张麻子或李大姐一领唱,大妈大伯歌舞团就跟着又跳又唱……。
王晓武出身时父母还是农民,他爸爸喜欢武术、妈妈喜欢唱民歌。妈妈还是是坝坝歌舞团成员。他认为妈妈唱歌水平虽然比不上张麻子和李大姐,声音却远胜他们——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好嗓子。
——王晓武成为音乐偏执狂与其民风家风有关。
王晓武的家就在镇外农村,属于郊农,他不到十岁时,黄水镇开始朝旅游方向发展,镇的规模急剧扩大,他家农转非,成了镇里人。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王晓武开始努力、认真地学习唱歌——是很爱好、很自觉的那种认真。他每天必唱,不是那种哼哼两句或者高吼两声就完的唱,而是一首歌接着一首歌地唱。他在黄水之巅对着周围郁郁葱葱的群山高歌,一般的说,他总是跑到镇外老远的山顶对着群山唱歌,他将群山当演出场地,绿树当听众,云雾为布景,风声当欢呼。要对得起听众,他唱歌总是这么想,所以他唱歌总是唱得很认真。
还有就是,王晓武觉得朝着对面的大山——那些“大自然听众”——唱歌那个惬意,那个成就感,仿佛明天就有人请他出山演出,就是那种台上歌手蹦蹦跳跳、台下听众摇烛呐喊的演出;于是自己就成了全国著名的歌星——世界著名歌星他没想过,因为他觉得外语太难了。所以,他唱歌总是唱得很认真。
面对群山唱歌,按道理他应该喜欢唱山歌,比如:土家族山歌——石柱县是土家族自治县,比如:这山没得那山高,那山娇妹捡柴烧,哪年哪月同倒我,柴不弄来水不挑……。
然而他并不喜欢唱山歌,这与他不是土家族而是汉族无关,他从心底里只喜欢唱那种很有气势、很洋派的歌,那种唱起来就想蹦蹦跳跳的流行歌曲。镇里大多数人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因为但凡见过世面的人都不会觉得唱洋歌有什么不好。王晓武的妈妈虽然没见过多大世面,但好嗓音的她也支持儿子唱洋歌。
王晓武不仅喜欢唱洋歌,还很喜欢那种唱起歌来沙声沙气的嗓子,那种仿佛歌手感冒以后还不停地唱了三天三夜的沙嗓子——这是他在看电视听摇滚音乐时被一个外国歌手“蛊惑”了的结果。这是显性的结果,还有个隐性的结果——它将王晓武的音乐爱好从皮肉渗透到心脏去了。
被蛊惑了的王晓武从此不再追求音质的纯度,就是那种像从一根很纯的银管发出来的很纯的、银质般的声音——唱山歌就要求这种纯度;相反,他每天都要嘶吼,目的就是想将嗓子弄得沙沙的——对于这个撕嗓子的事,妈妈与他是有分歧的,反倒是爸爸觉得儿子那样唱也没什么不好,有男子的阳刚气。
王晓武记不清是被哪个沙声沙气的哪国歌手的哪首歌给“蛊惑”的,那个时候他不到十岁,英语水平就是“哈锣”;所以他不认识那个歌手是谁,也不知道歌曲要表达个什么;但他觉得歌手的声音很好听,那种嗓音就像钢火最好的菜刀在沙质最细的磨石上轻来轻去的那种声音,又有点像伤风感冒时嗓子和鼻腔有些恰到好处的不对劲时的那种声音,他觉得那种嗓子特别富有感染力。他觉得自己的看法肯定是正确的,因为那个歌手演唱时,场内的观众听得都像疯了一般。所以他从那个时候起每天都要朝着对面的大山撕喊,喊得沙沙的、哑哑的,那感觉就来了。反正自听了那个歌手的那首歌以后,他就立志成为具有这种磁沙嗓音的歌手。
——王晓武成为音乐偏执狂与被沙嗓子歌手“蛊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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