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仙界之杀手春秋 > 第六章 余捕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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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不名回到了城主府刑名司,还是过着以前的日子,端茶倒水打杂跑腿,两三天出城去看一次老娘的习惯雷打不动,只是似乎是用的时间短了一些,其它的一点也没有改变。

  余不名自己也不在意,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够让他从一个小捕快一举出头的机会。他要当一个好捕快,这不仅是老爹的期望,也是他自己的理想。一直这样下去,那是当不了好捕快的,所以他在等一个机会。

  有一位哲人说过,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余不名就是一个有准备的人,他已经准备了三年了。

  等待的日子不多,机会终于来了。其实这样的机会并不少,只是以前他没有准备好而已,但这次,不一样了。

  捕快是要上街巡逻的。这一天,一个姓吕的捕头手下的两个捕快都休了假,本来一个捕头手下总计才四个捕快,如果少一个,凑合凑合也就是了,这种事情不是没发生过。可同时少了两个,总共只有三个人出去,万一有点什么事情,就有点捉衿见肘,应付不过来了,借调其它小组的人,在这里是很忌讳的,显然不可行。于是,很幸运地,吕捕头去请示了周主事加派人手时,周主事就把在刑名司打杂的余不名给暂时安排在了吕捕头的手下,一起出去巡逻。

  这是余不名当捕快三年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作为捕快执勤巡逻。于是,他很庄严地将自己的捕快服穿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腰牌挂在了腰间很显眼的地方,制式的佩刀挂在了腰间很顺手的地方,手上提着用来随时准备锁拿嫌犯的铁链子。

  “我们巡逻的片,大家都清楚。小鱼是第一次出来,多看着点,多学着点,别给老子丢人。”出了城主府,吕捕头就说道,很显然带一个生瓜蛋的小捕快,心里不痛快。

  “是,吕头儿。”下面的捕快,习惯上称呼捕头为“头儿”,所以余不名也就称呼这位姓吕的捕头为“吕头儿”,这样显得熟捻一些,近乎一些。

  “哼,走吧。”吕捕头很不耐烦地哼了一声,带头走上了今天巡逻的路。在他看来,余不名在刑名司三年,除了打杂,没干过其它的事情,看上去细胳膊细腿地,完全没有一丝捕快该有的壮硕彪悍影子,纯粹属于凑数儿的。

  吕捕头自己倒是完全符合他评判一个捕快的标准,身量高大,体格壮硕,饱满的肌肉象一块块岩石似的要把衣服撑破,满脸的横肉还留着寸许长的络腮胡子,看上去就是那种能够将作奸犯科的凶嫌吓住的彪悍样。难怪他看不上余不名。

  一路的巡逻还算平顺,没碰到什么偷盗打砸的事儿,反倒是吕捕头会不时地带着两个老手下进入一些商铺,余不名则被留下在商铺外,美其名曰随时注意外面街上的动静,出来时吕捕头三人怀里总会显得鼓鼓囊囊地多一些东西,脸上则是一副喜笑颜开的模样。

  余不名不知道他们怀里具体装了什么东西,但知道那一定是商家孝敬的或者是吕捕头等勒索的钱财。这事儿他听说过,只要不是太过分城主府是不会管的,捕快的薪水不高,干得又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儿,这也算是给捕快的福利吧。这也是那些老捕快薪水不高但总有钱赌博或去青楼玩女人的原因。

  对此,余不名只能假装不知道,暂时,他还要在这吕捕头手下混下去呢。

  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吕捕头带着余不名几人进入了一个不算大的酒楼,一个雅间,点的菜倒是非常丰盛,四个人,四凉八热足足点了十二个菜,老板亲自将菜端了上来,摆好盘,亲自敬了几人一杯酒,这才关上雅间的门离开。余不名犹豫了半天要不要吃,要知道这一桌菜看上去就不便宜,自己一个月的薪水不见得够支付这一桌的酒菜钱。最后想了想,看吕捕头几个已经开怀大吃了,还是吃了,吃的非常痛快,有两年没有吃过这么奢侈、丰盛的菜了。酒,余不名倒是没怎么喝,他死去的老爹交代过,酒能助兴亦可乱性,执行公务之时,不得饮酒以免误事。虽然他知道,以他现在的武道修为,区区水酒真跟水没什么两样,但他就是下意识地不想喝。

  吃完后,吕捕头叫来老板,手伸进怀里问老板酒菜多少钱,看来是要掏银子结账。

  胖乎乎的老板连声地推辞,坚决不收,说了一大堆什么捕头大哥辛苦了,为了保卫他们这样的生意人平安做生意大热天还要出来巡逻实在是市民的保护神,这点儿酒饭就当是他这小老百姓请捕头大哥们消消暑,也值不了几个钱等等。

  但余不名分明看到老板眼底的一丝愤怒和无奈。他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不大的酒楼,一个月的纯利也不过就两三个金币,而这一桌酒菜点的很不便宜,差不多就要值两个金币。也就是说,吕捕头带着他们吃一顿,酒楼老板这个月算是白干了。

  吕捕头嘴里客客气气地说着“这怎么好意思”,脚步却已经开始向外走,伸进怀中的手上多了一支纯银的牙签,便走便剔着牙缝里的肉丝菜叶。

  余不名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低下了头,他很怕看到老板的眼睛,感觉自己象是犯了罪一样。

  老板满脸笑容地殷勤地将他们送出了酒楼。

  出了酒楼,前行不远,街旁有座“逢春楼”,乃是临海城有名的青楼,据说里面姑娘个个绝色,就连余不名也听说过这做逢春楼的大名,当然是从老捕快酒酣耳热之际的聊天中。

  “小鱼,你继续巡逻,我们到逢春楼查探查探一个案子的消息。嗯,不要走太远,有事儿立即来这里找我们。机灵点,明白吗?”看着到了逢春楼前,吕捕头眼中闪烁着火辣辣的欲望,想起小牡丹那白皙嫩滑的肌肤柔软妖娆的身段还有床上那令人销魂的滋味,实在是让人欲罢不能,便对余不名交代了几句,反正巡逻吗,就这么会事,谁都知道。

  再说,也要给新人一个单独锻炼的机会,不是吗?

  “饱暖思色(淫)欲!”余不名心中暗暗地腹诽了一句,嘴里却说道:“知道了,吕头儿。”

  说完了便继续往前,眼睛四处看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有没有人正在作奸犯科,好让自己一展身手。

  吕捕头三人,在余不名转头前行时,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了逢春楼之中,去探查小牡丹等人深处的消息了。

  临海城在泰兴郡来说,不算是大城,但街面上的人依旧很多,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

  说穿了也不奇怪,虽说是座新城,但却是靠海的地方,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临海城就是最典型的“靠海吃海”的地方,只要有条船,人只要勤劳一些,随便出海打打渔,这日子就能过的去,再运气好一些,本事大一些,就能够碰到一些稀奇的海货,卖给城主府,没准儿就能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有了钱,这人就要享受,就要逛街,就连大夏天正午灼人的太阳也挡不住人们逛街的热情。

  人多了,是非自然也就多。

  这不,刚巡逻了没多久,余不名就见前面人围成了一圈,人圈里面则传出一阵阵抑扬顿挫的吵骂声。

  没搞清楚情况,也没有去逢春楼找吕捕头的想法,余不名快步走到了人圈外。

  “让一让,让一让。”嘴里喊着,双手轻轻一拨,就从人圈中扒拉出一个口子。被拨开的人相当不爽,嘴里不干不净地就开始要骂人:“我操,是哪个王八蛋推老子……”转头一看是穿着捕快服腰间还挂着腰牌腰刀手上还提着铁链子的捕快,脸色立马就变了,点头哈腰地说着:“原来是捕快大哥,您请,您请!”

  余不名毫不在意地穿过了人墙,进入到了人墙里面。

  吵架的一方是一个肥头大耳光着脑袋敞着怀手里还提着一把剔骨刀身上的衣裳明晃晃全都是油污的大汉,一只手抓着一个瘦小的比成比例的人的领子,怪异的是他满脸的委屈。另一方就是他手上的这个干瘦的人,三十来岁,留着八字胡,衣服倒是干净的绸缎衣服,眼睛滴溜溜地乱转,声音却是比抓着他的大汉高了几个档次,手上提着一块肉。

  “大家评评礼,我到他的摊子上买了块肉,他却说我偷了他的钱,有这样的道理吗?以后谁也别到他那里卖肉,免得被冤枉。”干瘦的人不停地说着,围观的人也附和着他的话,停的指点着这卖肉的大汉。

  “不对,他胡说,那钱就是我的,他趁我转身切肉的时候拿的,是我的,他骗人。”那么高壮的一个大汉,辩解的声音却很小,按身形来说的话,两人应该调个个儿才对。

  两人不停地吵着,围观的人不停地附和着两人的话。

  “怎么会事,怎么会事?”余不名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巡捕出现,围观的人安静了下来,有大胆的人就将情况说了一遍。仔细地听完了情况,余不名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先松开手!”声音不大,却有一股莫名的威慑。

  屠夫犹豫了一下,放开了紧抓着干瘦汉子的手。

  “你,姓什么,叫什么,干什么的?”余不名问那个年轻的脸上还有些稚气的高壮屠夫。

  “小的姓涂,名叫涂三儿,卖肉的。”屠夫回答,声音很低,似乎有些自卑,屠夫在这个世界上地位确实不高,确实也是一个被人看不起的职业。

  “你呢?”

  “小的李虎,做小买卖的。”干瘦汉子回答,声音很大,气儿很足。

  “钱在哪里?”余不名问道。

  “在我这里。”干瘦的李虎回答。

  “拿出来!”余不名继续说道。

  “干什么?这是我的。”李虎眼睛闪烁着,不乐意的说道。

  “那是物证,我不看,怎么知道是谁的。”余不名加重了语气。

  李虎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币,递给了余不名,余不名接过金币,仔细看了一眼,轻轻摩挲了一下,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心里已经有底了。

  “你说这枚金币是你的,一直在你怀里?”眼睛盯着李虎,余不名问道。

  “对。”李虎回答道。

  “你是干什么的?”余不名继续问道。

  “开布庄的。”李虎倒也没有胡说,他确是是开了一个小小的布庄,就在这条街上,围观的人群中还有人认识他。

  余不名又转向屠夫涂三,问道:“你说这枚金币是你的?”

  “是的,捕快大哥。”涂三回答的声音有点小,到眼神很干净。

  “在哪里放着的?”

  “就放在台子上,用剁肉墩子压着的,是压台招财的。”当地生意人有这个风俗,将一枚金币或银币放在生意场合比较隐蔽的地方用重物压起来,取个好口彩,这一点余不名是知道的。

  听完涂三的话,余不名点点头,将手中的金币一抛,准确地落在了屠夫的手中,“好了,你的,还给你,下次小心些。”

  说完之后,余不名手上的铁链子一抖,就落在了李虎的脖子上,“跟我走吧!”

  “凭什么?凭什么跟你走?那是我的钱。你胡乱抓人。”干瘦的李虎一把扯住铁链,脸上神情慌乱,大声地说。

  “就是啊,凭什么说是那屠夫的?”

  “抓人总得有理由吧。”

  围观的人群受到李虎的鼓动,也开始大声指责余不名。

  “理由?好,我给你理由。”余不名指着屠夫手中的金币说道:“那枚金币凑到鼻子上一闻,就有一股腥气,说明经常在有血腥味的地方放置。金币上有油污,很明显,说明经常在手上有油污的人手中把玩。你是开布庄的,手上不可能有油污,你的金币上怎么可能有油污?怎么可能有腥臭味?这个理由,够吗?”

  干瘦汉子一听,便直接瘫软在了地上,这个理由,足够了。

  看到李虎的表现,围观的人也明白了那枚金币到底归谁所有,“啪啪”地鼓起掌来。

  “真厉害!”

  “是啊,很厉害的一个巡捕。”

  “怎么以前没怎么见过?”

  “我认识,我老婆的哥哥的妹妹的丈夫就在城主府刑名司,这个捕快是刑名司打杂的小捕快。”

  ……

  对身后的议论,余不名心里还是有些窃喜的,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提着瘫软的干瘦汉子,从人群让开的缺口中走了出来。依《刑律》,盗窃他人财物不足十个金币者,杖二十,于城主府前广场枷号三日。所以,人,不能轻易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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