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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滴滴答答,好利来饭店今日格外冷清,不知因为下雨天的缘故,还是周末都宁愿赖在床上,也不下来吃饭。
其实就算不是周末,这里的人也不算多,不像街上其他的北方餐馆那样,老乡一唠起来就是唾沫星子满天飞。罗成受不了,所以他吃饭总是来这家人少的客家饭店。
这次也不例外。
罗成和叶银在靠近门口玻璃窗的桌前坐下,点几个小菜,上一瓶啤酒,简简单单,就像两个老朋友重逢,再多就是假了。
老板写完菜单,还用地道的客家话问一句,“还爱麦计毛?”
“不用了,就这样够了”。
“好咧”
罗成斟满两杯酒,白色泡沫差一点溢出塑料杯的边缘,他只会在两种时候喝酒,一是在写不出东西的时候,第二便是在这个时候。
“你知道我不喝酒,为什么还要倒给我”,叶银笑着说道,如果不是穿上这身肃严的警服,笑起来肯定很可爱。
一个在以前连蟑螂老鼠都怕的女生,竟然当上人民警察,世事就这么不可思议。
“哎,不试一下,怎么知道你是真的叶银啊”,罗成苦笑道。
“怎么,怕啦?这个世界可没有送上门的美女”。
“是啊,如果一个人不好好努力,不思进取,想着天上掉馅饼,那么迟早会走错路,掉入万劫不复之地,事业是这样,爱情也是如此,老是一个人闷在小房间里,就算男人看见了,都会被吓跑,找个时候该出去走走,见见美女也好”,罗成看着玻璃窗上的雨珠,缓缓说道。
“呵,还见美女,罗成,你这样的,有女的陪你吃个饭就不错了”,叶银说着,饭菜已经端上来,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罗成忍不住先吃起来了。
叶银嚼一口豆角,接着说道,“对了,你认识杨梦吗?”
罗成微愣,嘴里含着饭菜,摇头道,“不认识”。
叶银凝眉道,“那就怪了,杨梦死了,在她的房里搜出好几封和你的通信”。
听到这句话,罗成差点把自己噎死,硬是咽下那口大饭团,惊讶道,“什么,你说她和我通信?!”
“对啊,不然我怎么找到你住在这里啊,不信你看看”,叶银说着,从黑色公文包里找出四封黄色的信封。
罗成看到信封面上写的“酸醋鱼”,陡然一惊,然而在拆开信封,看到信上的内容后,已经哑然失色。
“酸醋鱼”就是杨梦,杨梦就是“酸醋鱼”,她在写自己的故事?
罗成问道,“你们是什么时候发现她的?”
叶银转转眼珠,想想,道,“一个星期前”。
罗成接着说道,“她死的时候是不是瘦得像……干尸?”
叶银答道,“对,你怎么知道?”
“别问那么多,快跟我来”,罗成起身拉着叶银就往门口走去,走出门口,才冲里头发愣的老板喊了一句,“等崖转来正奔钱”。
罗成顾不上老板有没有听见,就直接拉着叶银往出租屋里赶,因为现在还有一件比吃饭更重要的事。
“天啊,一个多月来,她一直跟你说她自己的故事”,叶银看着手中的信,惊讶地说道,这些信是“酸醋鱼”,也就是杨梦寄给罗成的。
她是罗成的读者,她说她喜欢吃酸醋鱼,所以写信的名字是酸醋鱼,她说要给罗成讲一个恐怖故事,所以她把她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但这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反而更像是现场直播那样,把发生的种种通过书信一点点写给罗成。
罗成现在坐在长椅上,两只手摁住低垂的头,十分懊恼,如果自己聪明一点,那么就会及时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杨梦就不会死。
虽然他是一个写恐怖故事的作家,笔下常常会死好几个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看不得别人死。
看不得别人死,但人总会死,死的不尽相同,有人贪钱而死,有人慕色而死,有人车祸意外而死,也有人喝水被呛死,所谓生死各有天命。叶银在这些年见过很多死人,说不上麻木,至少会冷静很多。
“信上的内容和真实情况基本吻合,杨梦,三十岁,三个月前和她的丈夫刚刚搬进城东华容山的别墅,一个星期前,突然猝死,在死之前,她向我们警方报了警”,叶银收起信封,把它放到一个封口的塑料袋里。
“猝死?不可能,什么样的猝死能让人变成干尸”,罗成把头从手掌边钻出来,反驳道。
叶银叹一声,“查不出原因,医院只说最后死的那一刻是心脏突然停止,也就是我们说的吓死”。
“吓死?”罗成皱紧眉头,“她报警有没说什么?”
“只说了四个字,然后就挂断了”,叶银走到罗成旁边坐下,无奈地说道。
“哪四个字?”罗成凝目道。
“这不是人”。
这不是人?“这”代指的是什么,或者说她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难道是鬼?可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鬼啊,鬼在人的心里。
罗成突然想到什么,抖抖手指,说道,“对,她的丈夫,最大的嫌疑就是他,信上不是说了么,杨梦死之前已经开始怀疑他了,肯定是杨梦发现什么,才惨遭杀害”。
叶银沉思一会,才说道,“她的丈夫叫连祖强,几年前在珠三角经营制药厂,后来成立一个连氏医药研发中心,专门研发新药,他的公司没问题,合法经营,至于他自己,既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作案动机”。
叶银停顿一下,又补充一句,“破案不能瞎猜,讲究证据”。
罗成苦笑道,“在定罪之前,任何可能性的猜想都是合理的”。
叶银无话可说,虽然入职三年来,老警官总是教导什么都要讲证据,用证据说话,但她也无法反驳罗成这种钻研犯罪心理学的怪咖。只好转移话题道,“快到一点了,再不回去,那个老板可能就报警有人吃霸王餐啦”。
罗成表示默许地点点头,两人随即起身出去,锁上门,肩并肩走在短小的楼道上。
可刚一下楼,便看见一辆半身黄泥的警车停在门口,正是叶银的警车,它不是该放在好利来饭店门口么,怎么开到这里来了?
警车驾驶座还有一个男人,男人见到罗成和叶银走下楼,双手重重拍打到方向盘上,仿佛咬牙切齿,立刻从车上下来。
他也是一个警察,黑色的警服,黑色的皮鞋,还有一副黑色的手套,连眉毛都比一般人要黑得多。很明显,他比叶银更像警察,或者他天生就适合做警察。
“赵队……”,叶银刚说出他的名字,便马上被打断了。
“叶银同志,你还有没有组织,有没有纪律,他是本案最大的嫌疑犯,你怎么还在跟他在一起,这很危险”,赵立一边严厉教育着叶银,一边用眼角盯着在旁边的罗成,如果罗成听到这话,有什么异样举动,赵立相信他一只手就可以把罗成拿下,毕竟G市刑警大队队长不是吃素的。
罗成不是没举动,只是在不明不白的对话中,有些愣了,半天才说道,“我是最大的嫌疑犯?”
罗成问这句话时,睁大眼睛看向在一旁的叶银,仿佛在质问叶银是不是有什么瞒着他。
赵立一下把娇小的叶银拉到自己的身后,两只眼睛就像是狼一样,盯着罗成,恶狠狠说道,“是不是你心里最清楚,跟我回局里好好交代”。
罗成默默苦笑,不再说什么,原来自己竟然成为嫌疑人,怪不得自己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还一直有警察守在病床的门口。
原来是这样。
警车在城中村的街道绕了一圈才驶向车流繁多的大道,像是游街示众似的,街上的人纷纷探出头张望,心里寻思又是谁犯事了。
好利来饭店的老板倒是觉得惊奇,刚刚自己不过报警有人吃霸王餐,竟然把人抓走了,心里不免对警察的小题大做有些牢骚,转身已经向客人张着那口大嘴,数落警察干的种种坏事。
客人似乎不怎么乐意听,冷笑道,“这是他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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