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伶秀第一次被何彪之外的男人压在身子底下的时候何彪就在屋外。那是子夜时分,四周一片漆黑,排牯佬何彪抱着孩子站在自家茅屋外。听到屋里女人凄咧的叫声,何彪昂起头、张开嘴,只能疯狗一样发出愤怒的喘息声,平素里人五人六的样子没了踪影。开始,秀秀癫狂得像只疯狗,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身上的男人不是自己的男人。何彪一般十天半个月才回来一次,而且每次都是深夜,她总是在抓他咬他踢他发泄完怨恨之后,再把自己柔成一汪水,接纳他的狂野和粗暴。可这回,她照例疯狗一样的发泄不到一半功夫,就听见门外传来另一只疯狗熟悉的呼呼地喘息声,还夹杂着孩子的哭声。秀秀本能惊恐地挣脱,谁知一撮硬查查的胡茬从她的大腿根部、腹部、胸部、脖子、一直扎到了腮帮,黑暗中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秀秀不要怕哦,孩子何彪抱着在外面呢。现在,你是我的,我的女人!你本该就是我的,是我临资口李天晓的女人。
瞬间,秀秀全身软了,像散在地上的一摊稀粥,任对方怎么揉搓都没有反应。李天晓情急之下,一颠一颠地撅着屁股喊着粗话,像牲口一样从头到脚再次啃着舔着身下女人白花花的身子,拼命地作践这软玉般的身躯,好像要把女人蹂躏成无形无骨的稀粥。
真正击垮秀秀,让她放弃反抗的,是李天晓嘴里“临资口”这三个字。那可是她的娘家!把她养得冰清玉洁高人一等,让她出落得百里挑一的风水小镇。
秀秀已经三年没有回娘家了。三年前,她是临资口王大秀才家有名的大小姐。谁知命运阴差阳错,让她鬼使神差地做了江湖客排牯佬何彪的女人。“临资口”三个字从天杀的李天晓嘴里说出来,可以说猛然触痛了她的心。
秀秀刚懂事的时候,母亲告诉她,她出生“三朝”的那天,忽然来了一个化缘老道,不要钱财粮米,只说是佛祖让他来接贵府千金,家人当然不肯,老道再三要求,但又不便道破天机,最后只能摇头失望而去,丢下偈语:乱世红颜,煞气天罡,三世为尊,弃于临资······家里人除了母亲,都没有把它当回事。
其实李天晓说的没错,王伶秀王大小姐和富二代李大公子李天晓是有婚约的。
李天晓的爹是当年临资口首富,有房有地有商铺,临河还有码头有货船,大号李掌柜李大老板,李天晓是当然的富二代。李大掌柜特别有眼光,为了让其后代不仅有房有地,还要有学问、出人头地,他决定要聚一个名门闺秀做自己的儿媳妇。可临资口就那么点大,到哪里去找名门闺秀?比较来比较去,他相中了街口做文墨生意家道殷实的秀才王先生的女儿。王先生的女儿王伶秀生下才两个月,李大掌柜的就让说媒的和送彩礼的同时到达。这其实是蛮横不讲礼数甚至有点欺人太甚了。可一贯知书达理的王先生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摘下眼镜,看着炕头襁褓里的女儿哈哈笑着说:“王伶秀大小姐有福了。”尚在襁褓中的秀秀其实已经成了大人的筹码。
谁又知道,这个比王伶秀大十岁的李掌柜的独子李天晓,是个忤逆子。他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恐吓他爹,要是*他念书他就去死。十五岁那年,他看中了临资口镇西街一个郎中的十七岁女儿,说是她屁股大nai子大腰肢细脖子细,非要他爹把她娶回家里不可。李大掌柜拧不过儿子,全然不顾自己在临资镇颜面扫地。当然也让未来的亲家公秀秀他爹王秀才大大地丢了脸。以至于落魄秀才王先生对天发誓绝不再和有钱无信的人家联姻。
几年之后,一夜之间李家莫名其妙从临资口搬走了。王家大小姐王伶秀出落成大姑娘,每天穿过门前的大街到莫干邨唯一的绸缎庄学刺绣,一路银铃似的莺声燕语、裙袂飘飘一路香风、朱唇玉齿细腰丰臀妩媚至极,让莫干邨的大小伙子乃至于老少爷们直流口水。
这一夜,李天晓是故意要让何彪无地自容,让一个男人看着自己的女人被人家睡却无可奈何,屁都不敢放,这比打他一顿骂他一顿还要解恨(依李天晓的性格,他是要杀了何彪的)。当然,牛高马大的李天晓也让秀秀晕死了一次又一次。之后,大家闺秀王伶秀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在一袋地瓜的支持下,一点点恢复了元气。她不知道地瓜是何彪抢回来的,还是李天晓拿来的。记得那天何彪把孩子撂下被李天晓揪走时,连句话都没来得及说或者不敢说。
吃饱了地瓜,秀秀奶头上有了哄孩子的奶水,眼睛里却也有了水汪汪的泪水,在秋天透明的日光下,泪水和奶水都像钻石上的星星,闪闪烁烁。要是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发生别的事情,秀秀此生也许就只是个奶水合着泪水,在家里窝窝嚷嚷不论咸淡过日子的野女人了。可是老天有时真像一个饥饿时总想作弄奶头的孩子,它再次捉弄了她。何彪被李天晓揪走之后,好一段时间没有回来。
一天夜里,何彪再次回来了。他一向是晚上回来,风风火火粗手粗脚。身子里像装了头骡子。每次不把秀秀骨头弄散架誓不罢休。可这次,他轻手轻脚小心翼翼,轻轻滴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奇怪的纸箱,又轻轻把它放到坑洼不平的草屋里。秀秀正纳闷男人的变化,期待他撕开纸箱封条的时候,匪气十足的何彪却毫无征兆一转身撕开了女人的衣服,把她拖死狗似的拖到炕上,然后就是畜生一般粗野地发泄和肮脏的谩骂,那畜生一样的耸动好几次让她的头撞在土墙上。秀秀感觉到这是男人在报复在用一种无奈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无能,他可怜这个男人。
在昏黄的油灯下,纸箱打开了。竟然是一架梳妆台,上边有个一尺见方的镜子,四周是深棕色的木框儿,下面有两个带着铜环拉手的抽屉。见到梳妆台,秀秀清瘦白净的锁骨抖了一下,天啊,这可是这年头莫干邨最时兴的嫁妆,只有名门望族才有的。这显然不是何彪买的,像他这种牲畜不如的男人,永远不会知道女人还会需要这等东西。只有另一个男人才了解她的需要。想到这一节,就像在那个男人身下听到“临资口”三个字一样,十八岁已经是一个孩子他妈的秀秀立即被一股暖流击溃,对刚才自己男人的粗鲁已经毫不在意,想起另一个男人的健壮和挤压,全身开始酥软起来。她开始努力去回忆那个男人的样子,可那天夜色太黑,除了感觉男人的滚烫和坚硬,她真的什么都没有看清。她没有看清男人的模样,那男人却让她看清了自己的模样。
秀秀映在镜子里的样子简直就是个魔鬼,牛奶一样鲜嫩的肌肤早已不见,刺猬般的头发像屋檐上的雀窝。她已经有三年没有照镜子了。临资口最有派头的大小姐就是这幅模样?秀秀根本不敢相信。那个下午,在彻底否定了镜子里的人就是那个名叫王伶秀的大小姐之后,在一种本能和不甘的驱使下,倔强的王大小姐拖着有气无力的身子,烧了一锅水,站在堂屋,把饭盆当脸盆,舀起木桶里的水,从头淋下去,一遍又一遍。她在清洗自己时,完全忘记了身在何处,看着孩子泥鳅一样玩耍着她溅在地上的泥水,仿佛看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小兽。洗干净身子擦干头,顺手从炕头拿起一块绸布裹住自己丰满白净的身体,秀秀趴到炕上,让依然结实白净的长腿自然舒展着、雪白的圆润的臀部一半裸露一半盖着绣布,小山似的颤抖着,昏天黑地地大哭了一场。
秀秀哭累了,回忆自己十八年来的生活,完全是从美梦到噩梦的兑变。如果说女人被男人睡了就算嫁,那秀秀嫁给何彪时,除了手上的戒指,就只剩那块流有处女红的绸布了。那是一块绣品。秀秀到绸缎庄学刺绣,绣的就是这块布。王伶秀本不喜欢刺绣,那细针一经捏在指尖就指尖冒汗,从私塾出来,爹妈*她学针线活儿时,更多的时候,她跑出来到临资口街上的店铺里闲逛,她有一双街上女人没有的从没包裹过的大脚,甩着这双大脚板子在莫干邨街上扑腾,她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从不爱做针线活的她选择学刺绣,就是向秀才父亲王立本“为终生的食物而劳累”发起反抗。在排牯佬何彪到来之前的所有日子,王伶秀可以说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听两个弟弟早晚在父亲前接受训诫就赶紧逃跑,蓝色大布长袍,包着灯笼一样肥肥的青布裤,颠着一双比三寸金莲大两寸还多的大脚板子,在临资口街上招摇过市。镇上的老人对着她的大脚板子连连叹息,有人说:“王先生疯了,连孩子都不知道怎么宠了。”也有人说:“他哪是才疯,李大掌柜李老板斩断和王家那门亲事那天他就疯了。”
然而,这个被说成疯子的父亲做梦也不曾想到,他推崇新学,思想西化,学会了尊重女儿权利,不剥夺女儿的自由。却无奈交由由一个江湖客排牯佬何彪来剥夺。而且,这渣男剥夺女儿的,不是一时的自由,而是一辈子的自由。
那天傍晚,外面响了几声枪,正在绣庄的王伶秀还没有反映过来,就被人扑倒在地。十六岁的大小姐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叫也不敢叫,哭也不敢哭。稀里糊涂被人用绣布包裹着扶上马,颠簸一路,停下来立刻被人撕掉了全身衣服扔在绣布上,那绣布就铺在野地里,地面并不是十分平坦,几根植物硬茬刺得她腰和大腿好痛,王伶秀来不及顾忌这些,只是让身体尽可能低弯曲,双膝抱在胸前,紧闭着双眼,咬着牙关。她知道自己碰上了坏人,要杀要剐只能由着对方了。二八佳人王伶秀并不知道那人要干什么。来拉扯她的那只手力道很大,她很奇怪,那人没有拉她的手,也没有扯她的腿,那只力道很大皮肤很糙的手直奔胸前,满把满把地抓着握着搓揉着。王伶秀完全没有反应,心里害怕到了极点,只觉得一只耗子七手八脚爬上了她的身,随后,只感觉双腿被什么东西压着,让它不得不伸直不得不分开,之后,一个硬硬的东西尖锐地进入她的身体,好像要把她撕裂开。她的反抗已经是一块巨石下的蚂蚁,毫无意义了。倒是那一汪蓄满春情的泉眼一经打开,似乎是铺天盖地而来······这时她清醒之后无数次的噩梦重现。
后来知道,劫她的这个男人叫何彪,自称江湖客排牯佬,其实就是流匪。躲过一劫的何彪没想到会有意外收获。以前他玩女人,玩完就扔了。这个女孩儿给他特别的感觉,从绣布上的落英与水印看,是个含苞待放的女娃子,从她玲珑剔透的身材来看,不能不说是临资口镇乃至资江流域的头号美人。他庆幸自己好运,寻思着要是回到匪窝,这马背上刚开苞的女人就没他的份儿了。
何彪这样想着,走出了十几里水路,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他的家——沙头。沙头是临资水的一个小镇,在资水上游,沙头属于益阳地界,属于丘陵地带。沙头镇靠山面水,后山有个看山用的窝棚,他特别想家时,曾一个人偷偷回去在这窝棚里住过几个晚上。在那个半山腰的草窝棚子里,何彪用干草当床铺和被子,把王伶秀一次又一次地睡了。在此当中,他倒是不乏温柔,伸着他那馋猫一样的舌头,把这白净丰满颤抖不止的女娃子全身舔了一遍,从她葱嫩的脚趾头一直舔到耳根发际,也把大梦初醒后拼命反抗的小女子抚弄得百依百顺——王伶秀彻底绝望,是在第四天的午后,她一次次逃跑都没有成功,最后,她再也不想跑了。特别是最后一次逃跑,何彪不知从哪里弄来地瓜萝卜让她吃,她坚决不吃,只顾哭泣,无奈中何彪把她抱上竹排,顺流而下,送她回家。可是,快到望见临资口码头的时候,王伶秀改变了主意,在靠近她日思夜想的家的瞬间,她不想看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她已经不再是临资口镇那个骄傲风光的大小姐了。她不能就这么回去,她得想想。
她的临阵迟疑,给了何彪什么样的力量只有天知道。当把她再次搂进草窝棚,何彪竟弃她于不顾,像一堵倾倒的墙似的,咚的一声扑进草堆里嚎啕大哭。王伶秀的临阵迟疑,其中并没有丁点对何彪的温情,何彪误解了。倒是何彪误解之后的嚎啕大哭,让王伶秀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柔弱。王伶秀王大小姐懂事以来,身边的男人,都是女人的天。眼见何彪塌了天似的嚎啕大哭把身下的须草都带哭了,发出唢呐一样呜呜的声音,王伶秀心头的憎恨,顿时像一根折在河里的水草,被一股突来的激流浮动。似乎是为了震慑这根浮动的水草,三天来粒米未进的王大小姐,拿起草堆上的地瓜,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不记得太阳升起又落下有几次。这天,秀秀醒来时。何彪正默默地坐在她身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出神。阳光从窝棚门口溜进来,把他的后背衬出一个亮亮的轮廓。要是扒了他身上脏得冒油的衣裳,要是把他的头发用洋胰子好好洗洗,再刮刮脸,他是一个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的帅小伙,甚至不必秦川差。他长方脸方下巴,额头开阔发际笔直,鼻翼和嘴角间有一条俏皮的纹线,使他看上去不显得那么可恶,甚至有些可爱。可事实证明一切恰好相反,他抢占了她毁坏了她,毁坏了她所有的一切;她的心在发抖。可就在这时,一撂衣裳梦一样出现在她面前。
秀秀眼睛里冒着火、疯狗一样扑向男人,又抓又挠地追问这些衣服哪里来的。
“从你家拿的,俺已经告诉你爹妈,说你答应嫁给俺。”
命运又一次吞噬了王伶秀,她快气疯了,呜哇大哭,拳打脚踢,一声声嘶哑地喊叫:“谁说俺要嫁给你啊?”“俺爹妈怎么能答应俺嫁给你这个混蛋啊?”“那衣裳肯定是你从俺家抢来的!”此时的王大小姐恨不得把眼前这个男人给撕碎了。混蛋的何彪却一动不动,老老实实让她打让她踢,听她疯喊。
喊累了,踢不动了,王伶秀突然松开何彪,转过身,扑向那些衣服。她将衣服一件件塞进包袱,包上那块绣布,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窝棚。何彪没有拦她,任她甩动乱蓬蓬的头发,一颤一颤走下山岗走向码头。就在那颤颤的头发快要消失在谷底的时候,传来了何彪震颤了整个山谷和村庄的一嗓子:“回来——”
王大小姐根本不去理睬,可是当她见到气喘吁吁跑过来的何彪带来的父亲的手书,十六岁的王伶秀惊呆了:“秀秀,永远不要回头,朝前走,跟着他。王立本”王伶秀的第一个孩子是她上山后一年以后出生的,是何彪的二婶上山接的生,她告诉侄媳,何彪上她的娘家根本没有动手抢,而是一五一十地讲了来龙去脉,说自己养不起他们的大小姐,要是他们同意,他马上送回。可是她的父亲王秀才毫无此意,拿起笔写了那封信。可她的母亲看了那封信当场就晕了过去,不久就撒手人寰。二嫂还说了一点,说她家发生的事,尤其是她父亲的做法,在临资口镇乃至整个湘阴已经被传成了笑话。王伶秀听此消息,差一点晕死过去,多亏二婶狠咬她的脚后跟,才把她从黄泉路上唤回来。清醒后的王大小姐看着二婶,说了句透心凉的话:王立本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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