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黄昏录 > 第十七章 挚友痴情

?等到泠皓和云梓辰到达长安,已是半个多月后的事情了。

  

  抵达长安的当夜,泠皓就病倒了。不病才怪,遇袭那天晚上的箭伤一直就没有上过药,只是用布条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不知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伤口竟然已经化脓。云梓辰也不是个会照顾人的人,舟车劳顿中,他竟然不知道泠皓受了伤。

  

  总而言之,这两个人一路上过的相当狼狈。

  

  云家没有在长安的房产,云梓辰就暂时借住在泠皓家。

  

  泠皓的父亲是当朝左司徒,正一品的文职,专管人事以及官员任免。昼王朝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江山,向来重武轻文,所以同品级的的武官大多比文官显赫。不过正一品终究是正一品,在长安一提江南泠家,无人不啧啧称奇。

  

  泠家有两样东西在长安是极其出名的。一是房子,泠涅在初来长安的时候花了大价钱在太平街买了这栋宅邸,又雇人在院子当中挖了个大池子,从城外河里引来水源,种上从杭州迢迢捎来的莲花和慈竹。如今五年已过,院子中已然有了一片翠绿的竹林,池中更是粉荷飘香,幽幽的能传出几里。

  

  许多邻里街坊或是王公大臣都找泠涅要了藕段来种,但能够真正养好的并不多。泠府不仅院子宽敞,屋子也不小,平时空了不少房间。逢到六月武举或者九月文举的时候,泠司徒就会把空屋子收拾出来招待那些应试的举子们。

  

  泠家第二有名的便是他家的公子泠皓了。长安远于西北,本地人大多生得高大粗犷,再加上尚武的风气,在大街上放眼一望,全是膀大腰圆的壮汉。而自幼被西湖边上水土养出来的泠皓,在杭州已将算是十分标志的人了,平时还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走在路上显眼得很。

  

  五年前泠家刚搬来长安,泠皓只是在家附近随便逛了一圈,就看呆了一街的人。当天传闻说有人在大街上目击了一名红衣仙女,疑似瑞兆,天地这是派仙女下凡来保佑长安啊!第二天,有人看到这位红衣仙女进了泠司徒家的门,一手拿着烧鸡一手拎着一壶酒。难道是泠家的下人?天哪!泠大人也太霸气了吧,丫鬟都用这样的美女,那他老婆得漂亮成什么样啊!第三天。靠,那家伙怎么是男的!

  

  第三天,把家中上下收拾得差不多的泠涅带着家人,按照长安当地的风俗一家家的拜访邻居。太平街紧邻皇城,住的都是些高官巨贾。然后泠涅一脸和蔼地向众人介绍:“来,皓儿,这位是王将军——王将军,这位是小犬,皓。”自此之后,泠皓艳名远扬。

  

  但泠皓的性格并不像外表那样柔弱。泠涅在教育孩子上是下过很大功夫的。从咿呀学语之时,泠皓便开始诵读诗文;三岁被送去拜师习武,擅长使剑和长枪,轻功更是独步天下。衣衫下看似消瘦单薄的肩膀,实则隐藏着结实的肌肉和铮铮铁骨。如今年纪渐长,原本柔和清秀的眉宇间也慢慢的有了矫健和英气,去年刚刚及冠,不知有多少女子想他想得黯然憔悴。

  

  云梓辰到长安的第二天,泠皓本应尽一下地主之仪,带他四处转转的,可那位地主还在床上发着烧呢。

  

  云梓辰本来是主动提出要留在泠府照顾泠皓的,可即使他有那心,泠皓也没那胆子,那家伙照顾人的水平简直是令人发指。赶忙派了个小厮让他带云梓辰出去,走得越远越好,天黑前千万别回来。

  

  云梓辰当然不会听话,随便找了个理由把小厮诳走,自己则在泠府里闲逛。他从不会走马观花地赏景,每看到一处令他欣赏的景致,他都会停驻很久地去细致而仔细地观看,记住每一个细节。因此,光这个宅子就够他看两三天的了。

  

  江南已进了初夏,长安却依旧乍暖还寒,院中碧绿的荷塘盈盈泛着波光,而荷花连叶子还没有长齐,模糊的影子映在水面上时,有些别有韵味的萧索。他心头一动,忽然就很想把这景色画下来。

  

  大门方向忽然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显得很急促,探头一看,见一个年轻人黑着脸跑了进来,一脸焦急,甚至没有注意到荷塘边上的云梓辰。年轻人轻车熟路的直奔泠皓的房间而去。

  

  “谁呢?泠兄还发着烧,我是拦好,还是不拦好……”想着悄悄地跟了过去。

  

  房门虚掩着,从门缝望进去:泠皓半坐在床上,倚着后面的三四个垫子,气色比早上好了不少,双颊因发烧而泛红,但嘴唇却惨白,年轻人背对着门坐在床沿上,双手握着泠皓的双手,看不到正脸。

  

  “扬州来的人说,在半个月前,有一人杀了在大运河两岸流窜的水匪,还在现场发现了一件他当时所穿的红衣,那个人,是你不是?”年轻人的语气笃定而关切。

  

  “其实也没什么,那帮人劫了我坐的船,不出手不行。”

  

  “伤就是在那时留下的吗?还疼不疼?”

  

  “没什么事了,真麻烦你特地过来看我,这离军营挺远的,跑过来很累吧……““发烧了还没事!”声音中满是痛惜,“你每次一动起手来就不管不顾,非得把对手杀光才罢休,也不知道给自己留退路,没事儿的逞什么——谁!”。

  

  “崇爵,别偷听了,进来吧。”

  

  云梓辰立即推门而入,年轻人有些尴尬的放开泠皓的手,站起身来,看起来相当的不高兴。这时候,云梓辰才发现,年轻人并不是因为心情不好才黑着张脸,而是,他的脸本来就这么黑……

  

  “你来得正好,这位就是李垣祠,我跟你提过的,和我一同夺魁的武状元。”

  

  三年前武举,云梓辰略有耳闻,那天泠皓和李垣祠武艺各有千秋打得平分秋色,难坏了监场的考官们,两人也是互相推让这状元的头衔,谁也不肯占半分便宜。后来还是皇帝一纸诏书特下,命二人同为武状元,此后二人情同手足,一时传为佳话。

  

  “垣祠,这位是我在学堂读书时的师弟。”

  

  “在下云梓辰,字崇爵,江西南昌人。”

  

  “李垣祠,福建闽清人。”

  

  闽南?云梓辰挑了挑眉毛。眼前的男人没有束冠,一头略泛褐色的头发鬈曲着,用牛筋绳子系了个高马尾;面目长得很有立体感,眉骨突出,眼眶微凹,腮上的肌肉紧实,很像是从西域一带跋涉千里而来的异域人,带着狂野而神秘的感觉;眼珠也不是南方人常见的深棕或浅黑。并且他发现李垣祠看人的方式很让人不舒服,感觉是故意低着头,然后用一只眼睛从侧下方瞟过去,眼神像山鹰一样锐利。云梓辰对此很不爽,虽然后来泠皓告诉他那是常年练习射箭所导致的。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粗犷的南方人,泠兄,你确定他只有二十吗?我怎么觉得他像你父亲?”

  

  泠皓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怎么说话的!”云梓辰撇撇嘴,没有还口。

  

  李垣祠也反唇相讥:“从福建再向南走,人长的都是这样的,怎么,你不知道吗?”

  

  “怎么不知道!我连广州府的人都见过,没一个人长成你这样的。”

  

  “废话!天下长得和我一样的人当然就只有我李垣祠一个!”

  

  “两位要是还想吵就请出去吧,我还要养病呢。”眼见着着两位一见面就吵架,泠皓又气又笑,连忙劝架,“崇爵,垣祠的祖上说不定是从西北迁到闽南去的呢,再说咱们那里不也有人长得有些像胡人吗?”

  

  李垣祠一怔,泠皓递了个眼神过去,后者立刻会意:“刚……确实是我过激了,贤弟海涵。”说着向云梓辰拱了拱手。

  

  云梓辰自然没看到那些猫腻,只道是泠皓给他们台阶下,又觉得道歉太丢面子,只向泠皓微微点头,就匆匆离开了房间。

  

  突如而来的静寂让李垣祠措手不及,手心沁出了丝丝冷汗。

  

  “垣祠,你别看崇爵这么高的个子,他其实才十六岁。而且性子太好强,不要和他较真。”泠皓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你也知道,在皇城脚下,能信得过的就只有几个儿时的好友了。以他的功夫,今年名列三甲没什么问题。咱也到了成家的年纪,不得不为以后打算打算了,还有家庭的事……呵,其实我也很想知道呢。你一直说自己是闽南人,可怎么看都不像。如果你不愿意说……不愿意说就算了吧,我只是随便问问的。”

  

  李垣祠转回头去,看到泠皓并没有看向自己,而是低垂着头看向双手。两只手还保持着被李垣祠握着的姿势,厚厚的被子一直盖到胸口,露出只穿了素色亵衣的胳膊,雪白的俏脸上还挂着病态。

  

  一阵懊悔涌上来,他还病着,强撑了和自己说话,怎么能就当着他的面发火呢?

  

  又在床沿坐下来,左手重新覆上了泠皓交扣的十指,右手捋了捋他两鬓散下来的黑发。“其实你说得也没错,我母亲是突厥人,我比较像她。”对不起,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真相的,但现在,抱歉了。

  

  泠皓睁大了眼睛:“你母亲是突厥人?那前年的时候我们在张掖……”

  

  “嗯,其实我母亲和她的家人早没了联系,可我家还是因为包藏突厥人,全部被抓了起来。我当时在外地,所以躲过一劫。后来就一直没有找到他们,应该都已经不在了。”

  

  鸿审十三年到二十一年,大昼与突厥战火灼天,在大昼的国土内,突厥人几乎被赶尽杀绝,边外也是所剩无几,最后一支正式的突厥军队在两年前被泠皓等人消灭在张掖城门下。而昼王朝同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名的将领死伤无数,皇族更是身先士卒,等到战争结束后,只剩下四人,其余的全部战死杀场,包括鸿审帝的所有儿子。自此,突厥几乎成了昼王朝的禁忌话题。

  

  “对不起,我——”

  

  “不必道歉,都怪我一直没解释清楚。”李垣祠笑了笑,温柔的望向他,“你休息吧,我先回去了。能赶得上武举的日子吗?”

  

  泠皓抬起头来,李垣祠的身上还浮着许多尘土,应该是早上刚接到消息就马上赶过来的,不觉有些感动。“不用那么久,我还等着为你束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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