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尘世豪情 > 第四十章 疯狂的一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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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走你们走,反正我是不会陪你们探险的,我要回车里呆着。”说完,我径直掉头往车里走去。

  火叔的挑衅虽然让我有点气不过,但狼这个敏感的字眼还真让我胆怯了。小时候看电视,经常在中央频道的《动物世界》里看见狼捕食的画面。

  狼首先是及其残忍凶猛的动物。如果说单个的狼还能用敏捷的伸手与其周旋的话,那一群狼绝对是无法招架的。恰恰正是这一点,狼就是群居动物。猎食的时候总是群起而攻之,最让人惊闻的是,它们有着堪比人类的进攻路线和守职纪律,防不胜防。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怕狼。无由来的害怕,它们那双绿幽幽的双眼之中隐藏着我不敢直视的残忍。

  拔开腿还没开始迈步呢,身前不远处的越野车先我一部动了。车轮缓缓的向前移动,大概走了十多米,开始加速。只听见“嗡嗡”几声油门轰鸣,越野车如脱缰的野马撒欢,狂奔嘶啸,径直朝着那条不知名的大河猛冲过去。

  说那迟,那时快。

  在离河岸不到两米的地方,前方驾驶室的车窗内嗖的一下飞出一个人影,人影飞出在地上打滚的时候越野车径直冲进河内。大河很宽,所以很深。所以越野车冲进去还来不及挣扎就慢慢开始往下沉。几秒钟的功夫,没入不见。只有湖面那一圈圈由内往外散开的涟漪见证着所有的发生。

  越野车没了,人影站起身,扑打几下灰尘,迈着矫健的步伐往回走。

  我日,天杀的老家伙,死雷。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间。佛曰“刹那,即永恒。”

  所以,我永恒的失去了白色奇瑞越野车。它“生前”之时被人牵着鼻子走,但愿“死后”能安息。

  我在心里为它默哀,同时也为我自己默哀。

  我终于想起吃饭的时候为什么雷叔会说要抓紧时间了,我恨我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多留一个心眼问一句,早知道如此,锅盔也是能接受的啊。还有那个万恶的神,老子平时天天祈祷你下钞票雨的时候你说你大姨妈来了请假旷工,刚才心里就那么无声的祈祷了一秒钟你都上班了,你他妈跟我有仇吗?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我想说的是,那是他妈的放屁。蜀道再难都有路,我们倒好,哪里叫行路,根本是去开路。

  如果不是叔叔们准备充分,这开路的工作还真没法完成。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谁说的,我想问谁说的?他去过吗,他爬过山吗》如果没有,让我来告诉他,山不在高,没树则名。

  上山路,难的不仅仅没路,也难在怎样保护好自己不被杂乱的枝桠划伤。

  过程不多说,说完全是泪。

  一行人在覆盖茂密植被的上山路艰难前行。山真的不高,说起喜马拉雅山它要叫祖宗。但是我敢说,这绝对是喜马拉雅山最优秀的子孙,同样桀骜难驯。

  到山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时分。在深山中,这个时候山里的雾气开始弥漫,整片植被都被雾气笼罩。雾气带来的,不旦旦是能见度急剧缩短,更要命的是气温骤冷。

  如果不是提前准备了强手电,如果不是进山之前换了特质防寒服,如果没有如果。

  好吧,我想说的不是如果,而是我现在真的很累,很累很累。刚到山顶,我一屁股就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太受罪了,浑身都疼,全身乏力。在上山路上的时候,身体发热,汗水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内衣黏的难受,整个后背冷飕飕的。

  叔叔们的情况明显要比我好的太多,虽然他们也在调整休息,但没有坐着,而是站着。呼吸还算均匀。

  休息了大概五分钟。

  “行了,走吧。”雷叔重新背上行囊。

  “什么?还要走?让我死在这儿吧。”听见雷叔的话,我作死狗瘫了下去。

  “你不走啊,行,等着母狼啊。”风叔经过身边的时候踢了我一脚,头也不回的走了。

  “……”

  上山难,下山更难。

  上山难是因为要徒步,下山难是源于坐“飞机。”

  所以上山需要几个小时,下山只需要几分钟。

  如果你运气好,脚底一滑,就能得到山神免费馈赠的机票直达终点。

  下山的心酸,同样是泪(累)。与上山相比,下山多了一字。多出的一字,是血。所以提及上山是泪(累),下山就是血泪。

  下到山脚下,又是两小时过。虽然时间比上山要短,但是情况比上山更加复杂。索性,从天擦黑的一路走来,并没有遇见狼群之类的猛兽。

  也算是不幸中的自我安慰。

  下山后,路开始平缓。虽然平路野草丛生,杳无人迹踏足,相比上下上的苦头,这算是蜜糖。

  麻木的跟着叔叔们的足迹,双腿犹如千斤之重。在我自己都不认为还能坚持下去的时候,最前方的雷叔说“加把劲,马上到了。”

  于是我灌了千斤重的铅,被雷叔悄悄漏掉了九百斤。雷叔没有骗人,目的地是到了。还是他妈的一块草坪地,大小跟来时的草坪地相差无几。也就是说,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就他妈为了从一块草坪地走到另一块草坪地搭帐篷过夜。

  来不及多想,也没有精力细想。帐篷刚打好,我一头栽了进去……

  我敢说,我从来都没有谁的这么香,这么沉。

  短短的一夜,像是睡过一个世纪。

  我是被饿醒的,只是我很疑惑,醒来的时候,为什么还是四周漆黑一片。除了帐篷内的微弱灯光。

  “醒了啊。吃点东西吧。”电叔递过来几个锅盔,一瓶水。

  我接过电叔递的锅盔就开始狼吞虎咽。锅盔是干粮,只要是被人充当为干粮储存的食物都不会有美味一说。

  我用现在的感受告诉你,其实你错了。美不美味,在关键的时刻不是凭舌的味觉,而是凭胃的触觉。

  这锅盔,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

  “电叔,我记得我睡了很长的时间啊,怎么现在天还没亮?”我咀嚼着锅盔,含糊不清的说道。

  “不是没亮,是已经黑了。”

  “哦,我感觉也是。这一觉真爽。”说完,囫囵咽下嘴中的食物,拧开瓶盖,咕隆咕隆开始喝水。

  “爽吧。那行,赶紧收拾一下,准备启程。”电叔“慈祥”的望着我。

  “噗……咳咳……”

  正大口喝水呢,电叔冷不防的冒出一句话惊人的话,差点没让我被水呛得背过气。一口喷出嘴里剩余的水,走岔流进支气管的水让我不停咳嗽。

  见我呛水咳嗽,电叔赶紧上前帮我顺背“没事吧?”“你说你这孩子,想要赶路的急切心情我理解,用得着这么兴奋么?”

  “兴奋?????”

  电叔不说还好,我的原意让这老家伙到嘴里逛一圈,就变味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傻还是拿我寻开心呢。这老家伙一说完,我咳嗽的更加厉害。

  抗议掷地有声,效果忽略不计。

  似乎从当日驶出生活多年的县城开始,我不再是他们眼中的小王子,也不再拥有赖皮的权利。我只是他们的狗腿子,有的也是乞求的态度。不,有时连乞求都算不上。

  刚翻过了几座山

  有越过了几条河

  崎岖坎坷怎么他就这么多

  我:俺晓天去也

  去你个山更险来水更恶

  难也遇过苦也吃过

  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不错,这首歌是《西游记》里的片头曲,是唐僧一行人西天取经的写照。同时,也是我们一行人接下来四天三夜的写照。

  唐僧作为西天取经一行人中唯一的高富帅待遇就是好。赶路骑白龙马,饿了有人帮化缘,渴了有人递水喝。长夜漫漫,旅途寂寞,时不时还走点桃花运。身边随时有一大帮呼来喝去的本领高强的徒弟。

  人家观世音想的就是周到。作为国有企业的老总,对待唯一的高富帅高管待遇就是好。

  想到这里我就是一肚子火气,他妈的老子现在也在取经路上呢,同样是取经,干嘛不给老子点甜头尝尝,不说能有唐僧那么好命,唯一的小白作为大家的马鞍被雷叔这个刽子手亲手埋葬了,咱就求你一点,能不能别老是让我在晚上的时候赶路,注意,是晚上。我晓天不说帅得一塌糊涂,也算是杂草中长势最好的那一棵吧,也算是一表人才吧。不就是皮肤没唐僧的白嘛,我说这都什么年代了,现在小白脸都叫病态,小麦色才是王道,好歹也让我们这些纯正小麦色的肌肉猛男给你换换味,不怕吹大发了,就哥这相貌,这肤色,这身材,这技术,绝对是新时代女性的首选口味,包你吃了一回想二回,吃了三回想四回。

  越想心里越不平衡,心里不平衡也就容易做傻事。这不,我现在就做着呢吗。

  刚翻过另一座山,走在杂草丛生的草地中,心里想着唐僧和我在取经路上截然不同的待遇,头脑一发热,干了生平最惊天动地的蠢事。也怪我嘴贱,在一次喝醉酒的过程中,无意间就把这事给徐梦萱说了,徐梦萱当时笑的那叫一个痛哭流涕,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这样的捧腹猛笑也害的我余后整整一生都没能在自己女人面前抬起头来。当然,这是后话。

  走着走着突然一个急停,单手叉腰,一只手举着强电光射入天空之中,抬头扯开架势开始骂道“你他妈睁大你的桃花眼看看,哥哪点比不上那个小白脸了。那小白脸赶路取经的时候你他妈天天上班呵护备至的,轮到老子赶路取经了,你他妈天天借口来大姨妈。我艹你妈的,你还真把国企公司当你私人用啊,惹急了老子,老子撂挑子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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