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江湖不古 > 第五十七章 森林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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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百半百,早已是知命的人了,却还是放不下那些早就应该放下的事情,执念之深令我自己的感到有些愧对人生,可又有什么办法,人活一世,总是会有些瞬间,不放手就不会也不该放手,为了些什么早已经不重要了,本心如斯,何所适?何所从?————阮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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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里无事可干的老许活像一株向日葵,搬着一个躺椅,哪里有阳光就把椅子定居到哪里。总是跟着太阳走,可不就是向日葵嘛,而且还是一朵极其会享受的向日葵。除了不会从太阳那里获得些赖以生存的物资,老许和向日葵的界限可并不是那么的明显。

  这点看来老许还是有些老人们该有了老态,懂得享受,知道跟着太阳走了。不管是谁,到最终都得是与光同尘,化为无尽宇宙中的一抔灰烬,散落在无垠的虚空之中。老许或许只是比别人多走了几步,距离那个定界也愈发的含糊,或许已经要到了,又或是没到,但总归还是要到的,时间只是早晚,不分前后。

  也许正是知道了自己和很多人殊途同归的结局,和老许一样的很多老人才会越发珍视生活中的点滴,想要让自己在人世的最后时光飞逝得再慢一些,再慢一些。享受成了他们使劲儿拖拽这部分时间的唯一手段,想要让自己最终能在安乐的享受中归尘,哭着来,盘归着是不是总归也得变个样回去?生死关谁都要走,能做的了无遗憾不只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门处世哲学。

  老许喜欢晒太阳,如果这点就算完事了,那就是对老许的夸赞了。人这一老,就爱唠叨,因为不是每一个老人都能找到些什么事使得他们不去回忆自己的过往的。至少老许肯定是没有的,七十来岁的老许绝对的优势就在于年龄,那些当年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大多都死在了战场,剩下的小部分也没有谁撑的比老许时间长。除去老许本人的实力外,应该将老许的处事哲学和态度也提上按程来。老许会享受,懂得怎么去享受,排除他的味觉和口齿含糊之外,他应当属于那一类相当惬意的小老头了。

  跟着太阳走遍司马府,这是老许冬天闲余时光最爱干的事情。美其名曰“巡府”,这个“巡府”和官场的那个巡抚还是有些类似的,都是在奔波,当然,前者的巡更多的还是主动的接受阳光的普照,后者则是归因于生活的压迫了,态度也差点多。怎么去舒坦的晒太阳这可是门学问,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老许这么惬意的日子。要是他自己搬个凳子来回的挪地方,那可就没有什么享受的概念了,那纯粹就是在折腾自个,屁股还没捂热乎就得挪窝了。但老许从来就不是一个自己找不自在的老头,因为他会指挥别人来干这件事情,司马桓是肯定是不行的,怎么说那也是他老许的上司,一朝人臣一朝君,乱不得一丝一毫,那余下的别人哪个敢不从?

  艳楠在家的时候,这项工程就是艳楠洪云两兄弟的活。艳楠还好些,让搬凳子的时候最起码火气不大,虽说不情愿的成分居多吧,但好赖还能有个笑脸,这点让老许很欣慰很欣慰,每次喊艳楠搬凳子的时候也是特别勤快,生怕他的这张向日葵老脸晒不到应有的阳光,舒展不开。但要是艳楠不在家了,老许的日子就不是那么惬意了,想让楚丫头搬吧,觉得不怎么靠谱,那时的小丫头长得还没凳子高,怎么搬?所以他只得把目光转向蹲在地上玩蚂蚁的洪云。这小子个头不大,但力气绝对不是虚的,有的是力气。别说一把椅子,就是再来一百把,依然问题不大。但最大的问题就是这傻小子不好驾驭,一不小心就火了,整的老许是叹息连连。

  洪云的玩兴只要一起来,被别人打扰了,会很生气很生气,艳楠当然不在此列。洪云选择的蚂蚁窝也是有讲究的,那必然是蚁窝边上土砾最多的窝,他也不怎么爱动弹,只是盯着一只蚂蚁看啊看的,不知疲倦。一般来说,蚁窝大的地方,阳光自然充足。所以每到冬天的时候,总能看到一副和谐的画面,地下蹲着一个衣裳单薄的孩子,手指不断地移动着指着地上的大蚂蚁,不亦乐乎。他的身后有着一个摇着躺椅闭目养神的老人,摇椅压着地上没有融化的雪的声音吱呀吱呀,好像在诉说着些什么,生活的乐趣?抑或是人生的美好?

  不久,这幅画面就会被打破,老许感觉到太阳走开了。就直起身子,拍拍洪云的肩膀,示意他该换地方了,言外之意就是让洪云搬凳子了。玩的兴起的洪云怎么可能不生气,怒目而视,盯着老许的眼神都是恶狠狠的。回头再看一眼自己的蚂蚁,早不知道是哪只了,转而将怒火转嫁给老许。站起来,一脚就将老许和椅子踢倒阳光充足的地方上。简单、粗暴、直接。

  老许被一脚踢的七荤八素的,旋转着旋转着就落到地方了,每次还能不翻。不得不佩服这爷两的配合还真是神乎其技,这要是搁在大马路上卖艺,保不齐能赢得多少喝彩,得到多少的小费。

  落地后的老许也不生气,人老了除了爱唠叨,脾气好像也被时光给磨的平平的,少见愠色。继续躺下后的老许嘴里不住的念叨着些什么,絮絮叨叨的,从不停歇,也听不大清他说些什么。大概是在痛批司马洪云小朋友的不孝了。至于为什么总能落得这么准,当然还是两人的共同配合了,洪云出力,老许把握发向,一老一少,配合的天衣无缝,淋漓尽致。当然老许的成分还是因为被动的接受,洪云的就有些不上派了。

  将椅子停住的老许继续闭目养神着,椅子给雪地一个压力,发出类似踩雪的声音,铮铮之声不绝于耳。司马府人少地多,扫雪根本就扫不过来,后来司马桓说不扫雪还是很不错的,管这叫自然之美,是佛家的信念。

  生活中最大的幸福就是坚信有人爱我们。(Thesupremehappinessofliveistheconvictionthatweareloved.---VictorHugo维克多雨果)老许总是觉得自己被老天爷眷顾着,索性这些年活得都还不错,哪怕是会有那么些瞬间,让他产生生不逢时的念头,但回过头来再细细一想,还总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滋味,喜怒参半,福祸双倚。能活着就比什么都要强,不去计较些什么身外之物了,感觉还是相当的不错。

  人一老,就容易回忆自己曾经的种种。倘若年轻的时候不做的轰轰烈烈些,到老了就当真只能望洋兴叹,为时晚矣。这点老许始终如一地认同着,他当时它这话的感觉是觉得很有道理,说不上哪里好,但总觉得能直击他的内心深处,用老许的话来说,那就是“抓心挠肺的感觉”,用文学些的话来说,我们管那叫“同感”,现在的老许再仔细回味一下,觉得还真是大有道理啊。一般来说,正常人回忆自己的曾经,都会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参杂在其中,很多人不了解那些情感意味着什么,但一辈子走了足够长的老许知道,那叫“伤时感今”,词是他一次偶然的机会从别人口中听来的,还真是,想啊想的,就是说不出来,难以言喻,唯有遐想。

  老许的凳子摇晃声,夹杂着雪花被压实的声音,穿过了很长一段安静平凡的日子,悠悠哉哉地走过了平淡的年华。

  如今的老许,人更老了,口齿愈发不灵了,但享受却在与日俱增。同时晒太阳的老传统也始终不曾抛弃,每到天朗气清的日子,你总能看到蹒跚的老许将手背在身后,迈着小碎步往他的目的地挪移,而给他搬椅子这个光荣的责任就落到了司马府的两个丫头身上了。楚鸾伶那时候小,老许觉得她或许是搬不动椅子的,现在看来怎么都得能搬动了吧。爱幼咱先不谈,尊老得有吧。于是楚鸾伶就这么被逼着尊老了,至于楚鸾伶本人是怎么想的,就不是那么重要了,而且她也说不过老许,人老了不只是阅历多了,脸皮什么的自然差不了。因为老许动辄就拿艳楠和楚鸾伶比较,拿捏的分寸也是相当的精确,总想着和艳楠看齐的楚鸾伶能不照办?至于左轻灵、老许有点是办法让她听话,小吃货天生就带着点呆萌,只要有什么好吃的一诱惑,完了,就什么都肯干了。而且老许还发现左轻灵好像空有一身的衍气,却并不怎么会使用,即便是她也是结府境,可老许自信小丫头绝对走不过他的两个回合,甚至连司马桓都能让她吃瘪。甚至是实力不如她的司马洪云也要比她强不少。

  这丫头的实力更多的好像是天生就具有的基础就高,所以才能有这么高的境界。进而老许也总是好奇左轻灵的父亲境界到底有多高,同时也总是不时地指点她些必要的东西,好在小丫头也挺好学,学得还不错,爱吃是爱吃,但总的来说小丫头是真的不容易。和洪云同样的年纪,她的遭遇也是相当不平。司马府本来就人少,多几个人还是不错的,特别是这种小丫头们,可比洪云那种闷葫芦有意思多了。

  司马府在来了左轻灵之后,还专门雇用了个厨师,负责几人的饮食。这厨师姓王,叫什么老许也没记住,总管人家叫小王小王的,在外面别人管他叫老王的王云涛在老许面前也就只得是小王的份了。王云涛是北邺本地人,在一家小饭馆做厨师,司马桓曾经去过那家小饭馆几次,总爱吃的一道溜土豆丝就是出自老王手,这也是司马桓专门去雇用他的原因。

  说起老王,还真是有点命运弄人的感觉。小时候的王云涛曾经有一个宏大的愿望,那就是在别人上班的时候他闲着,别人闲着的时候他上班,而且他上班还要让别人拍手叫好。你说好好的一个志向最后他妈的怎么就干成一个厨师了。不过细细一想,还真别说,愿望和现实真是契合度高的怕人,虽然有些尴尬,但总的还是对应着他王云涛的梦想。好在老王是个乐天安命的人,也没做什么反抗,就这么安安静静得被生活强奸了。虽然没有什么快感,但总是有些小激动,尤其是在他得知司马桓要雇用他的时候,那时候的王云涛可真是受宠若惊,猛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生怕自己是在做梦。

  鄄坂如今军权最大、资历最老的将军去找他,他没有不去的理由。司马桓也很善解人意,让老王只在饭点来司马府就好,既不耽误他继续在那家饭馆做厨师,也能给他捞点外快,钱虽然不及他在小饭馆挣得多,但老王也很珍惜,能和司马桓扯上点关系他可是有着莫大点荣幸。甚至那家小饭馆听闻了此事后,还给老王加了不少薪资,想让他好好得给司马府点众人做饭,以那边为主。能北邺城最权大的府邸扯上关系,那家小饭馆也觉得得好好珍惜才是,好在小饭馆和司马府的距离很近,也就两条街的距离,几步远,老王也很乐意干这份差事。

  老王也是来到了司马府,才知道司马府真是够清贫的,诺的的一处宅子,现在加上他也就是四个人,还有一个孩子是隔壁楚尚书的闺女。至于他想看的司马桓大将军,还不知道在哪里。如今府内就是他、左轻灵、楚鸾伶外加一个还在晒太阳的老许,这家人的大人是真牛,司马桓不说,那绝对是军界的大佬,说一不二。就连那个总晒太阳的老许都牛的一塌糊涂,老王是看到好多穿着铠甲的将军们来司马府的时候,跟老许都是毕恭毕敬的,一副乖宝宝样子。老王心中也总是揣度老许是不是也是从军界退役下来的大佬,不然怎么能让那么多将军们服气。反倒是他没觉得老许有什么霸气之流的东西,也就是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老头。

  老王将饭菜扣好,就去叫老许。至于那个女娃娃,她一会自然会来的,哪次都差不离,倒是老许一旦不叫估计都能忘记吃饭。

  老王老远就看到了摇晃着都老许,轻声提醒道:“许叔。吃饭了。”

  半晌,老许才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看到老王,才道:哟,小王啊。今儿个来这么早?”说完就从椅子上起来。

  老王指了指天上的太阳,道:“许叔,不早了,都快正午了。”

  老许也没抬头,只是淡定的哦了一声,就背着手,蹒跚的朝着厨房走去,步子迈的很缓,腰也弯了不少,雪被踩的吱吱哑哑的响,也是快到了厨房了雪才依稀变淡。他因为固化的特殊性,其实没有老年人独有的一些疾病,身子健壮着呢,只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显得有一些老人该有的风范。这也是他能这么大的年纪还能上战场的原因之一了,用司马桓的话来说,老许那就是“上马可战,下马下蛋”,这话俗归俗,但形容老许还是相当贴切,上马可战不用说,他在克伦城外可是能以一挑二的,至于司马桓口中的那个下蛋,就是说老许总爱晒太阳的习惯了,可不就是和要下蛋的母鸡一样嘛。

  盯着脚下的雪,二人走了小一会,老许突然转头对身后的老王道:“哎,小王,我记得你不是有个儿子在参军嘛。”

  一说起自己的儿子,老王顿时来了兴致,脸上的笑意都快堆到爆,搓了搓有些发冷的双手,道:“是啊,听说他都调到斥候部队了,叫什么‘锦字营’,别人说那是王牌部队啊,这小子也争气,我这当爹的也听着舒坦。”

  “锦字营啊,那可是我创建的呐,都成王牌了啊。”老许意兴阑珊道,沧桑之感溢于言表。

  这下轮到老王惊讶了,他知道眼前的老许不简单,可没想到竟然这么的高,真不愧是司马府的人啊,一个比一个厉害啊,接着他又恭声问道:“许叔,听人说斥候那里挺容易死人的,是这么回事吗?”

  “嗯,是这么回事。”老许也不藏着掖着,直言不讳。

  “啊?真是啊。”老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现在更关心的还是儿子到底能不能活着回来过年。

  老许也没有劝慰什么,只是问道:“小王,你儿子叫啥?”

  老王悠悠颤颤地道:“他叫王灵泽。灵芝的灵,恩泽的泽。”

  “王灵泽,王灵泽?这名我听过,前两天我好带着他去了趟北匈呐,活着呐,你就别操心了,春节该准备什么都别差,红红火火地等着你儿子回来吧。”

  “嗳。”老王乐呵呵的应承着,只要儿子还活着,就什么都好。

  这顿饭吃到是乐呵呵的,尤其是老王,甚至还多吃了好几个馒头,人逢喜事精神爽,吃饭也得劲。

  而在灰烬森林的司马艳楠们,吃的也没差到哪去,因为他们吃到了肉了。

  出了青云府的一众人,依然是用藤蔓下的崖壁,踩到实地的众人很快就碰到了食物,在他们的眼前有着一条河,宽百余米,深度不好探测,水质是最为普通的水,是从旁边山峰上的积雪化来的,河呈南北流向,水质清澈,河中有着不少的鱼,个头还不小。起先孙旭去叉鱼的时候,总是叉不准,十次有九次能叉歪。还是艳楠教他叉的时候叉的高一些,他才找准了位置。

  甚至龙宝宝都要比孙旭抓的准,这小玩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竟然能吐电,蓝色的闪电。还是谢老说那是蓝锋霸王龙的手段,总能瞄准水下的鱼,凡是被它电到的鱼无不是从水底浮了上来,眼见是没了气息。

  看的孙旭是一阵的无奈,人比龙,气死人啊。

  其实也不怪他,他对于水里的水面折射知识了解的几乎为零,要不是艳楠告诉他的话,还指不定他能差多少呢。

  而蓝锋霸王龙属于那一类食物链的顶端,生来就具有一些来自灵魂深处的传承,它们懂得怎么去生存,自然也能学到一些人类积累了很多年才能明白的东西。

  这龙崽子同样在学会了吃熟肉之后,就不爱沾生肉,但凡叼来的鱼都被它放到了艳楠的身边。看的艳楠是一阵的失神,他已经能猜到龙的智慧应该不低,可没想到会这么的生猛。自从龙宝宝吃过了艳楠做出来的熟食之后,但凡抓到些个什么食物,也总会大献殷勤的送到艳楠的身边。艳楠心中一阵的无奈,感情这小崽子将自己当成了厨师了啊。

  而且龙宝宝还很没有骨气的会讨好艳楠,全然没有一点龙该有的气魄,在食物面前,龙宝宝或许觉得那些属于自己的尊严是次要的,抑或是它压根就没有学到那部分东西。时间长了,艳楠发觉龙宝宝好像有一些变重了,不想以前抱着那么轻柔了,在以前,艳楠一只胳膊夹着龙宝宝虽然有些吃力,但总归还是能夹得住。可在前几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艳楠试着去夹了一把龙宝宝,结果硬是没夹住,摔得龙宝宝七晕八素的。

  此时的森林中,除去正在野炊的众人,别的还都是那么的正常,正常的有一丝的诡异。任何的衍兽都没有前来攻击他们即便是远远地看见了他们,只要他们不进入一个范围,衍兽们都是偃旗息鼓的,从不曾主动靠近他们。

  下了悬崖的他们本来是想着去捉几个灵参的,起码那些个小玩意也算是大补之物,即便是看着也是相当的养眼。谁能想到白白胖胖的小孩子竟然是灵参。

  灵参的作用很多,最广为人知的作用就是续命。通过字面意思就能看出灵参的功效可是相当的强悍的,能为人续命。但也仅仅是续命,它再厉害也只是延缓了趋势,却也不会夺天开地。灵参能给人提供大量的药力,能让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充满生机,不管是什么样的病症,但凡吃一点灵参,都能呈现诡异的生机,但也只是一段时间而已,不可能做到根治。传言传说中年岁过千的灵参是能有别的功效的,至于什么样的功效,也没有人明确知道。

  在他们出来青云府后的第三天,在他们行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件让他们极为震撼的场景。

  那是一只垂老的衍兽,本体为狮子,至于是哪个种,因为光线的缘故,他们看得并不是太清楚。在他的身边,有着一大群的衍兽围着它,俯首帖耳,仿佛是在为老狮子送行一般。它们的实力也是斑驳不齐的,有垒壁境的,有汐流境的,甚至也有好几只的结府境。但它们无不是贴着地面,朝着老狮子的方向跪拜,像是在朝拜帝王一般。想来那只狮子应该是这片土地的老大了,它身边的是它的小弟了。

  艳楠的好奇心让他想探看一下老狮子到底是怎么了,无形的精气朝着那个方向探去。如今的精气的范围能够探测到五百米的范围,比以前的五十米要强大了很多很多。而且要是艳楠想朝着一个方向探去,甚至还能单方面的延伸长度。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那只垂老的狮子竟然是狮子类中能够排到前三的“紫绒王狮”,一类也属于食物链尖端的强悍存在。

  紫绒王狮的全身上下有着细微的紫色绒毛,而且那些紫色绒毛的位置也是决定着他们的潜力。紫色绒毛越靠近头部,紫绒王狮的实力一般来说也是极强的。艳楠看到的紫绒王狮的绒毛是在额头的正中央,是紫绒王狮中最为强悍的存在。可现在它却已经处在了垂死的边缘,但艳楠看它的生命迹象更多是被外物吸收一般,它本身的身体还是很健壮的。它的实力早已经看不出来了,不断流逝的生命力让它的实力外现的很少很少,艳楠根本看不出来它在巅峰的时刻到底是什么样的实力。

  这些还不是让艳楠最为惊讶的,更为神奇的事情是在那只紫绒王狮的额头附近,艳楠能分明的感觉到其中插着一个半个巴掌大的手符,艳楠能看到的也只是露在外面的部分,那也足有半个巴掌那么大。

  艳楠猜想那只紫绒王狮的生命力好像就是被那块手符吸收掉了,当他把自己看到的情形告诉众人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吸了一口冷气。实力强悍的一塌糊涂的紫绒王狮竟然会被一块小小的手符弄得不成人样,他们更多的是好奇那究竟是一块什么样的手符,能让紫绒王狮如此颓废。

  一行人也没有想着要去拿走那块手符,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那只紫绒王狮的周围可是有着不下十只结府境的衍兽的存在,还不包括那些垒壁境和汐流境的衍兽。他们实力再强,可也撑不住那么多的衍兽的冲击。

  想着安安静静的离开的众人却突然发现兽潮中依稀有几只衍兽朝着他们的方向怒号着,听到这声嚎叫的艳楠大叫不好,赶忙让众人准备跑路。

  那一声怒号发出后没多久,更多的衍兽齐齐向他们的方向看去,接着他们就齐齐的朝着艳楠他们所在的方向冲来,速度之快,看的众人一阵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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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我喜欢了很久的一个姑娘的生日,在这里祝她生日快乐吧,如今看来,真是有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慨,即便是开口了也不好使哟。真是越长大越难开口,那份可爱的纯真或许早就是时间洪流中的狗屎了,踩不得,闻不得,唯有化为养分滋养着些什么,还是不知道是属于谁家的花朵,人生哟,多期盼噢。

  考试在这周的周天,考完后慢慢恢复更新吧!就这样了。

  (未完待续。如果你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收藏,给我投推荐票。你的支持,就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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