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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和通才的定义想必很多人都知道,两者的区分店就在于:天才能把某一方面做的出神入化,神鬼难辨。通才则是样样精通,不会有瘸腿也不会拔尖。到底哪种才才是好的?这个真的没有必要去讨论,通才是把很多的精力集中于一个方面,他和她所展现出来的光环的一面遮盖了他和她不足的一面,只要那种光环足以掩盖不足,那就很好。通才的发展是均衡式的,所以并不会让人看到他们的缺陷。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加倾向于让通才守家,而用天才扩张,一圆一尖,破敌于无形无影,能把人用到这个程度,想来我也算是个天才了吧!哈哈……!——————艾晁士(那个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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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阳大陆原历一千五百百三十一年,十二月初七,大雪。
大雪,在这一天,雪量会很大。古语云:“大者,盛也,至此而雪盛也”。到了这个时段,雪往往下得大、范围也广。
整个大陆都开始了纷纷大雪,雪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在之前的一百五十一年里,因为讴丹这个怪胎的存在,大雪的时候并不会出现二十四节气的现象,偶尔有那么一两次,大家也见怪不怪。
当然知情的人并不会这么认为,就像鄄坂的皇帝普元王释端,和鄄坂的国师“两片嘴”阮戎本就不会。
北邺皇宫。御书房。
站在窗前望着窗外大雪纷飞的王释端感慨颇深,双手背在身后,沉声道:“瑞雪兆丰年,好大一场雪。”
在他的身后,有个坐在椅子上的老人附声道:“是啊,都过去了啊。”言语中有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
普元站着,老人确是坐着,可见老人的身份之崇高,他的身份也是呼之欲出,他就是鄄坂的帝师阮戎本。一个和张栾仆一样传奇的人物,如果说张栾仆成就了拓跋胡,那阮戎本就是成就王玉名的那个谋士。“两片嘴”是他的称号,此人言语功夫极为厉害,能准确把握人心,几句话就能让人神魂颠倒,是属于那类该死而死不了的老江湖。鄄坂这些年的很多的政策就是出自此人之手,再经过两代皇帝传递给国民。
两朝皇帝对于别的人可以完全不上心,但对于这个给帝国付出了最多的老人可谓是极尽尊荣。老人也一心为在为帝国谋事,无半点的贰心。军人的战场是要动及刀子,红刀子是胜者的荣耀,躺下的人将无刀可握。文人们的刀子却是谁都可以握,而且是人人一把,只要谋事到极致,哪怕是他们死了,他们的刀子也将熠熠生辉。假如北匈的顶梁柱拓拔雄倒了,北匈不会散,但是张栾仆走了,也就能保北匈十年不散,再多的他也就无力从心。
王释端的思绪不知道已经飘到了哪里,他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不平静的伤感,许久,才淡淡的说道:“大雪也该是大血的时候。”说完,推开窗,推落了落在窗棱上的雪花,寒风迎面扑来,吹起了他那刺眼的白发,他却不为所动,弯腰吹开了新落的积雪。
老人在感到寒风入体后,提手紧了紧自己的领子,道:“大雪大血雪大仇,人军人骏骋大北。”
放下推窗的手,王释端伸开双臂,任凭寒风带着雪花落到他的脸上,继而化为滴滴细珠,没有刻意去拂去那些水珠,王释端笑着道:“好大一场血。”
北匈的地理位置就决定了他的日子好过不了,哪怕是在正常的日子里,北匈的冬天也不会好过,北匈属于游牧民族,不会有种粮食的习惯,没到了冬天,北匈的日子将会很难熬,他们过得不好了,就会想着抢,他的老邻居鄄坂也就好不了。
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匈的穷山恶水不仅出刁民,还出悍将。跨马可战,卸甲可耕说的就会凶悍的北匈人。北匈的环境决定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将是那一小撮被环境筛选下来的悍民,也就决定这一小撮人是决然不可能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受尽了老天的折磨,更加渴望自由,远要比一般人强盛。可自由的前提是一个自由的肚皮,饿着肚子狂奔的那不是自由,是饿傻了的神经病。
每到这个时候,就是鄄坂和北匈开战的时间,两家仿佛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以命换命,以死相搏。和守在鄄坂的南线的徐号哉不同,北线的士兵要更加的骁勇,也更为的灵活。不过这两者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比较的方式是不对的。徐号哉不用费心防御南诸的侵略,毕竟南诸可是远比鄄坂要来的自在,没到了吃饱的撑的去骚扰人家。可北匈的兄弟们就不一样了,他们饿啊,饿的他们不得不不在老邻居的家中蹭饭吃。
也不能怪北匈人懒惰,他们的一年四季的前三个季度也是很勤快的,勤快地喂马放羊,成群结对的马群和羊群不同于杵着不动的粮食,它们可是有腿的,还是四条,那么大的草原跑起来可是相当的野,但别看它们能跑,但也总会被悍民们捉住。撒野跑的羊和马的肉也是相当的不错,肥而不腻,少油多红,所以北匈人的身形也是更加的结实,少有那种臃肿的身材。
有人说北匈人吃羊肉喝马奶不好吗?为什么非得和鄄坂拼个你死我活的?其实这也真不能怪人家北匈人,马是宝贝,哪能随便就拿来吃,那可是代步工具,战争良品,又扯到了战争上。羊是可以吃,但北匈人的饭量大,一个成人一般情况下吃一只羊是一点问题没有,时间短了还好,能勒紧裤腰带挺挺,可这时间一长羊都吃没了,拿什么养家。不知道听谁说的一个笑话,说北匈人在冬天挤羊奶的时候,在木桶中放一个木棍,等挤完奶了,使劲拍几下木桶,拉着木棍就能把羊奶拉出来,提着木桶,扛着羊奶就回家了。乍听感觉是个笑话,可等细细想一下那个场景,就能发现,北匈的冬天是真的冷,没有一点水分,全他娘的是大冰碴子。
况且任谁吃一个冬天的羊肉,喝一个冬天的羊奶,谁能不恶心,况且北匈人可是经常不够吃,根本就到不了那种恶心的地步。要让北匈人选择的话,他们可是更加倾向于那种嚼着软软的,香香的大米饭,还有那个看着就诱人的大白馒头。
总的说来,鄄坂北匈的大战无可避免,这点大家都知道。
两军交战,什么最先开始,很多人认为是粮草。其实这是兵法,并不是现实,如果两军交战都是先准备粮草,那被对方抢了怎么办?所以兵法只是构建一个大的平台,并不是事无巨细的都写出来。
交战最先行的是斥候,化用兵法的一句话就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想要掌握战场的主动,信息必不可少,一步先步步先,一步险步步险。
在鄄坂和北匈的交接处,两房都会派出最灵活,最机动的探子。而且军队的高手一般都会集中在斥候队伍中,就像老许就是从斥候起身的。
北邺的位置是在崎阳和豪山的包围之中,并不是直面北匈。所以主战场并不会波及北邺,在豪山和崎阳长达两万公里的战线上,会在哪里先开始,谁都说不好。
崎阳枢,枢裕长府。
一位身着狮子补,头戴镂花珊瑚顶的正二品大员双手背在身后,探身询问一位浑身邋遢,嘴角紧抿,正在专注看着沙盘的中年男子道:“老闻,怎么样?能看出来北鞑子会从哪里开攻吗?”
闻姓男子头也不抬道:“现在还不知道,咱们的斥候还没有回来,可我从历年的攻击地点来看,他们好像并没有什么规律啊。你看啊,前十年中,仅仅有两次在咱们崎阳,其他的都在豪山,不排除他们这是想拿软柿子捏啊。”闻姓男子指着沙盘意味深长道。
那名二品大员就乐了,嗤笑道:“这帮鞑子的脑子啊,就是水做的,战场的先机是瞬息万变,哪有什么软硬之分,那要不是爷们的裤裆和娘们的胸脯?况且咱们是会动的,谁说咱们崎阳不会救援的?”
鄄坂的官员都是如此,即便是文人,也是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俗不可耐,这名文官的话语间可是没有一点文官的气质,活脱脱的一个野流氓。
闻姓男子突然转过头来,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那名二品大员,看的他是一阵的不解,闻姓男子说道:“我说庞德山啊,你他娘的还是个文人?那个什么软柿子可是老子说的,谁他妈说那是北鞑子说的,你是不是骂老子呢?”
庞德山,崎阳的枢裕长,正二品男子,被一个闻姓男子骂的是一阵的红脸,那名闻姓男子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崎阳的驻地将军闻福民,一个能干到北匈腹地的猛人。
“别啊,哪能老闻,看你说的,哥们这不是骂鞑子嘛,哪能骂自己兄弟呢?”庞德山悻悻道。
闻福民白了他一眼,继续道:“况且北匈的老不死‘半寸肠’不还活着吗?谁知道他个老小子要干什么玩意?”
“是啊,张栾仆这不死,就是个害啊,这老家伙现在有六十了吧?”庞德山猜测道。
闻福民把视线从沙盘上转开,看向窗外的大雪,叹息道:“有了,六十五了。和咱们帝师差不了几岁,他可是还能活些年呢!”
庞德山也看着窗外的大雪,正色道:“还真别说,着老东西是真厉害啊,连我都不得不服气。”
闻福民不屑一顾道:“你算个鸟,连盖老那一辈的人都得服气,你啊,差远了。”
庞德山也不恼,苦笑道:“是啊,老东西可真是越活越精明了啊,那出神入化的招数还真是厉害啊。”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神奇,当对手高到一个程度,那投来的可就都是羡慕的眼光,而不会有嫉妒。
陵带,靠近北匈的一个山包上,一群鄄坂斥候正趴在山包上查探周围的敌军动向。
一个年纪稍小的斥候问旁边正趴在地上听马蹄声的领队庭郎道:“郎长,咱们这是要干什么呢?”
庭郎微微一笑道:“送死。”
“啊?郎长,你可别吓我啊,我还有娘要养呢,不能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的。”年纪稍小的斥候明显的身形都颤抖了一下,他知道做斥候会死,可是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来送死吧?
小斥候前面趴着的老斥候弯过头来,笑着道:“小王,别听他放屁,他那是吓唬你呢。咱们这是来探测敌情的,怎么可能送死呢?他尽他妈扯屁。”
小斥候不放心的向庭郎探去询问的目光,他想从这名庭郎的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
庭郎看着王姓斥候稚嫩的脸庞,他可是真的认为自己是来送死的。那种徘回于生死之间的紧迫感才是刺激他有着活下去的动力,用他以前的庭郎的话来说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当时还像眼前这个叫王灵泽一样那么稚嫩,更多的看的来干什么?可等到他看到他的庭郎倒在了鞑子的马矛下,他才真正的理解了庭郎的话,那不是笑话,是一种对于战争的呕弃,一种看破红尘般的无奈。
他不想王灵泽没有奋斗目标,肯定的点了一下头,当他看到王灵泽瞬间如释重负的表情,就觉得自己应当给他些警钟,于是板着脸道:“咱们这次是有着任务在身的,完成不了就不能回去,所以有着必死的决心,才能真正的做好,你明白吗?”
王灵泽笑嘻嘻地保证道:“回禀郎长,明白。”
鄄坂的斥候队伍一般是十五人一小队,这当然是最小的划分。这十五人中的领队就是庭郎,还有一个副领队,刚才那名弯头回话的男子就是王灵泽这小队的副领队。斥候不同于别的兵种,重注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但凡能进斥候的兵那可都是相当的牛叉,王灵泽因为是第一次面对这种生死大战,心中的那份紧凑感就愈发的明显。
四队斥候又组成一个伍,共计六十人。有一个伍长,一个副伍长。王灵泽他们就是被伍长派出来探测这一个地区的敌情,至于是什么军情就不是王灵泽可以知道的,当然他可是知道这个规矩,所以并未出声询问。
“来了。”庭郎提醒身边的战友道。
十五人的身体瞬间就绷紧,右手都摸向左手边的强弩,准备给敌方来个突袭。
斥候作为战争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死人最多的一部分,他们的军饷是最高的,铠甲是最好的,战马是最肥的,武器是最先进的,刀刃是最闪亮的。
就像这队小斥候,他们的强弩可是鄄坂最近才改进的,可以让一个人操纵的枪弩,威力要远比一般的弩大,射程也更加远,体积也稍显瘦薄,当然最为高级的是不用次次更换弓箭,这才是枪弩受人欢迎的原因。他们那的枪弩可以让他们不用次次的换箭,一次可以用三十次,那可是相当不容易的改进,至少现在北匈是决然不知道的。
来人是一对北匈的斥候,人数在二十五人,人跨一匹马,身着轻甲,背上背着劲弓,后背上还背着一个箭筒,弓箭数在多少王灵泽他们看的不是很清楚,他们的左手边挎着圆月弯刀,呈弧线形,在马肚子上还捆缚着长长的马矛。马的四蹄上都绑着布条,是用来尽量隔绝马踏地面的声音的。
斥候庭郎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道:“一会鞑子进入射程后,都给我使劲的发射一轮,最好瞄准脑袋,这样收的快些,别省箭,都记住了没。”
得到众人的肯定回复后,他要把目光移向了快近射程的北匈斥候,心中不免有些感慨,这还真是命数啊,两家这么换来换去的还真是乐此不疲,那可是鲜活的人命啊,这也算缘分?那得是几辈子倒得大霉?
这个大雪日,不知道会有多少的人会被穿颅而过?不知道会有多少的大血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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