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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厚的迷雾淹没了整个森林,所有人顺着木梯,来到陷阱底部,躺在密密麻麻的削尖的木桩间隙中,用干草掩盖住身体,何其远走在最后,收起梯子,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受伤的人太多,逃跑只会被追上,现在唯一的指望是,敌人以为他们趁着浓雾远遁,忽略掉其他的可能性,若是有人关注到这个陷阱,结局可想而知。
听到上面到处是嘈杂的呼喝声,每一声都在牵动人心,或许雄鹿佣兵的下一个决定,会让众人统统去见死神,此刻能够做的事,仅剩下默默对神祈祷。何其远的眼睛看着天空,深邃而神秘的夜空,就像生命的轨迹一样不可捉摸,谁在主宰着一切,他又为什么这样做?如果向那个主宰祈祷,就能改变他的决定吗,若是人人祈祷,主宰又将倾向于谁呢?
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选择,终于让大家暂时躲过了一劫,雄鹿佣兵团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他们带着恼火和愤怒,去追逐“已经逃逸”的敌人,陷阱之上渐渐变得寂静,胖墩感觉到附近没有危险,率先飞出了地洞,运用它神奇的感知力,寻找一条最合适的逃生之路。
远征小队基本上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积蓄,在治愈伤势方面,还好有何其远的金色血液,但在恢复精神力上,没有任何捷径,需要休息一整天的时间。大陆上,只有精灵的魔法装备可以解决精神力的问题,其他的装备,仅仅能够提高魔法的伤害,类似于矮人的符文。何其远已经多次通过魔法镜,想获得精灵的不传之秘,可是保守的精灵根本不理会他的“无理要求”。
行进非常缓慢,除了避开雄鹿的佣兵,还要防止再跌进他们埋设的陷阱,何其远走在前面,用一根长棍探路,受伤的同伴渐渐可以行动,默默地跟随着,他们内心深处都产生了一种对于男孩的依赖感,似乎有他在,一切都可以解决,哪怕危机四伏。
或许是幸运女神的眷顾,之后的几天,雄鹿佣兵团耗费了全团的兵力,竟然没有发现目标,胖墩让众人在刀锋上跳舞,游弋在几个中队的缝隙之间,巧妙地躲避过他们的侦察,终于离开了松果岭,来到了平坦的大道上,翻过松果岭,距离贡兹公国的都城蜡基城,仅有一百八十公里的路程。
大约走了四十几公里,到达了斯坦诺小镇,小队所有人一阵欢呼,战斗之后的他们衣衫破烂,食品匮乏,总算是可以大吃一顿,洗个热水澡了。小镇上最大的旅店叫做繁华人生,名字有点小资的情调,老板是个很讲究的生意人,不光店面整洁,连他的胡须都打理的一丝不苟。看到何其远他们一干人的模样,老板皱起了眉头,尽管何其远拿出了金币,也没有让他笑逐颜开。
“几位尊贵的客人,我认为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你们从哪里来,路上又究竟发生了什么,小店可不想惹麻烦。”肖拉姆坚持道。
“我们从纳奇公国逃难过来,路上遇到了劫匪,才成了这个样子。”何其远答道。
“哦,劫匪?难道是雄鹿佣兵团那伙人,你们居然可以活着走出来?”肖拉姆一副不太相信的样子。
“运气比较好,他们只是抢了我们的钱物和马车,伤了我们几个人而已。“
“那帮畜生!”肖拉姆骂道。
一进旅店,坐在一旁喝酒的两个年轻人就盯上了他们,现在已经站起走了过来,其中一名男子道:“你们遇见雄鹿了吗?有趣有趣,乡下人,我可以让你们喝一杯,跟我们仔细说说你们的遭遇。”
“谢谢了,不过我们现在的情况,显然更希望能洗个澡再睡上一大觉。”何其远打量两个年轻男子,衣着华贵,腰间的装备也并非凡品,看上去像是大贵族的子弟,表情盛气凌人,何教主并不想跟他们产生什么交情。
“真是不识抬举。”另一名女子极为不屑,“请你们喝酒是你们天大的幸运,要不是想打听雄鹿的情况,你们这些贱民,一辈子也别想跟我利昂娜小姐,坐在一个桌子上。”
“我也在想,这件事最好一辈子不要发生。“何其远略略反击了一下,劫后余生,他不想再出现更多的事端。
利昂娜却掏出一张悬赏告示,继续张扬道:“对贵族语出不敬,你考虑过后果吗?何况本小姐还是个五级法师,正要去松果岭,铲除那些为祸多年的佣兵。”
何其远倒是觉得这富家少女虽然讨厌,还算有点正义感,于是道:“铲除雄鹿,就你们两个?”
“当然,蜡基城百年来的天才,对付几个佣兵算什么,瞧瞧那些庸才们,到现在都摆不平一小撮废物强盗。”利昂娜道。
“他们可是有八九百人。”
“蝼蚁再多,也吃不掉大象,这样吧,我原谅你的无礼和无知,再给你们十个金币,只要你们愿意给我们带路,找到那伙混蛋。”
“抱歉,相比金币,我们更喜爱自己的小命。”何其远道,“既然是无所不能的天才,何必让人带路,自己也完全有能力找出雄鹿的老巢。”
“很不错的建议啊!”利昂娜惊喜道,“威利,你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们现在就出发,快去把马匹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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