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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出租屋已经被警方封锁,于建忠又没有手续,他不能再次进入现场,只能在外面转一转,这样子不过是对他自己急迫心情的一种安慰,其实对于破案根本就于是无补。
走到门前,于建忠顿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阴森,一种恐怖的气氛弥漫在出租屋的四周。空气中似乎有一种浓浓的血腥味在飘浮着,一股一股的时断时续……
于建忠停下脚步,抬头往空中看了看,蓝天上除了飘动着一条青烟之外,其他的什么都看不到,似乎连一只飞鸟都没有。
“于队,有什么情况吗?”杨薇见于建忠的表情有些不对,就问了他一句。
“好像有股鲜血的味道?”
“不会吧?我怎么没有闻到。”
于建忠没有回答,而是往刚才那条狗的方向走过去,杨薇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好的他的身后跟着。大约走了有五十米远,那条狗站在一个院子的大门口又大叫起来。于建忠依旧冲着这条狗走过去。那条狗一见到于建忠过来,又不叫了,而且掉头回到院子里。
于建忠站在院子的大门口停住,往院子里张望了一下,之间一个人正在杀着几只羊。有两条已经剥开了皮,露着血淋淋的羊肉吊在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上。杀羊的人看到有警察站在门外看他,有些紧张地对于建忠说道:“我是在杀羊。”
于建忠笑了笑,诙谐地说道:“我也没有说你杀人呢。”
“警察同志,你请进。”那个杀羊的人一听到于建忠的话,也嘿嘿的笑了几声。
“你杀这么多的羊是准备卖羊肉吗?”
“嗯,赚两个小钱。”
那条狗在三米开外虎视眈眈的瞪着于建忠,大概是狗仗人势,这个畜生似乎这时的底气也足了一些,尾巴也不再夹起来了。
“你是批发还是零售?”
“批发零售都行。你是要买点羊肉?”
“不是,我想问你一些事情,不会耽误你太长时间的。”
“你问吧,只要是知道的我都会告诉你。”
“前面那家住的新疆人你认识吗?”
“你是说长毛吗?我认识,但我跟他没什么联系,就是有时候他会在我这儿买头羊。这个事已经有警察问过我了。”
“你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的,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那些新疆人好像一下子就都走了,忽然一个都看不着了。但是我听人说他们在市场上抢手机,被警察都抓走了。大概这个长毛也被抓了,你可以去看守所找一下,看他在不在。”
“你最后一次看见长毛是在什么时候?”
“前一个星期吧,他拉了很多的东西,开着一辆车农民车走的。”
“是搬家吗?”
“不像,没拉家具。”
“看清他拉的什么东西了吗?”
“有的没有看清,就看清有几箱矿泉水。”
“这就是你最后一次看见他吗?”
“嗯。”
“那就是说他走了有一个星期了?”
“嗯,不对,前五天的下午,我听见了汽车的声音,但我只顾着干活,没有出去看,大约在傍晚的时候那辆农民车就开走了。”
“你确定是他?”
“不确定,我没有出去看,但我确定是他的那辆农民车,不知道是不是他开的。”
“怎么能确定就是他的车?”
“这里一般都没有其他的车来,另外以前那辆车他经常开回来,那声音我一听就能听出来。”
“你说那辆车是傍晚开走的,能知道准确的时间吗?”
“好像是五点多,就在响枪之前不长时间。”
“是响枪那天?”
“对,对。他开走不久之后,那边就噼噼啪啪的响起枪声了。听见枪响之后,我跑出来看看,但已经看不到那辆车了。”
“你说的那辆车是什么颜色的,什么品牌的?”
“淡黄色,是美国的那个雪弗兰单排坐的那种。”
“车牌号记住了吗?”
“这个我真没记住。”
“好好想想。”
“真没记住,我就从来没看过他的车牌号。”
“他在这里住了多久了?”
“二年多。”
“有没有看见他有什么犯法的事情?”
“没有,没有,如果有我不早就报告了吗,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他在这里从来不跟邻居接触,回来基本上不出屋,很守本分,没发现有什么问题。难道不成他犯什么大事了?”杀羊的人有些抑或地看着于建忠。
“该你知道的会让你知道,现在你不需要知道这些,以后你就会知道的。”
“是,是,我懂。”
“这些情况你没有跟问你的警察讲吗?”
“他也没问我这些。”
“他都没你什么了?”
“就问我认不认识那个新疆人,什么时候住在这里的,经常都接触什么人,平时都干些什么。就这些,问完就走了。”
“小杨,回去查一下看看是谁排查的,你指导他一下,这么重要的情况都遗漏了。”于建忠对在一边做记录的杨薇说道。
“是。”
“耽误你时间了,谢谢。我给你留个电话,要是想起什么情况就马上给我打电话。”于建忠又对那个杀羊的说。
“不谢,不谢,应该的。”
杨薇似懂非懂的看着于建忠,一句话也没说,跟着他往回走。回到警车上,杨薇还有点愣神。
“开车啊。”
“好的。于队,你刚才说什么重要的情况啊?”
“一个星期前长毛就搬走了,那时侯我们还没有采取什么行动。说明他没有离开我市,他没有必要逃走,只是换了地方,那人看见有几箱矿泉水,说明他有一个隐蔽的地方,可能是不方便购买食物,或者他在隐蔽处不想出来。”
“这怎么重要啊,还是大海捞针。”
“不能这么说。”
“首先可以确定他还在我市。其次,他的特征非常明显,在有人的地方肯定不能落脚,只要他露头就隐藏不住,所以,他肯定不会在市区或者村庄里居住,那么他能隐藏在哪里呢?”
“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山里。”
“对。还有,假如他真的是在五天前那场械斗的时间段离开的,那个漏网的疑犯王德武就很有可能跟着他一起走了。”
“不会吧?李德贵不是交代说长毛他们不认识吗?”
“那为什么我们的人到的时候,只有他不见了?难道是钻天入地了?查查监控,看一下那个时间段案发现场附近是否有农民车出现。”
“好的。”
“我们要尽快找到那辆农民车,这辆车是最主要的线索,但是负责排查的警员却没有将情况反馈回来,贻误了战机。”
“是的。”
“不用追究责任了,谁都不是故意的,我们尽量弥补吧。”
“好的。”
“我先跟局长汇报情况,你去安排人手负责追查那辆车。”
“是。”
于建忠将排查情况跟段局做了详细的汇报,他还是建议封锁山区的所有出口,并调集警力对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但领导自有领导们的统筹安排,他们对与破案有一套自己的思维逻辑,下面的情况汇报犯肯定要听,该排查的也要排查,该做的事情也都会安排人去做,只是决策上的事情大家要研究决定。对于于建忠汇报的情况,大家觉得证据还不是十分的充分,如果调集警力搜山,万一不见疑犯的踪影,搞这么大的动静谁都承担不了这个责任。最后决定在主要的出山路口设卡盘查,在山路上设立巡逻队,不定期的巡逻。
其实在警察内部,这个案子的压力还是非常大的,毕竟这也是惊天的人物,所以领导们对相关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小心翼翼的。领导们的这个决定让于建忠的心里有一点不大舒服,很明显领导对他的能力还是有些怀疑的,所以才不十分相信他的判断。既然这样,于建忠这个小警察也只能服从领导的命令,不能擅作主张。
既然阿布杜拉·库尔班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那么那辆雪弗兰农民车个就是一个关键的线索,虽然没有清晰的影像资料,也得顺着这条线先查下去,哪怕从车辆的档案库中一个一个的对比,也要把这辆车给找出来。
监视系统肯定是要先查看的。但是,矿区的监控探头死角太多,在主要布控的地区还真的没有发现什么雪弗兰农民车。警队的弟兄们只能到车管所去调查车辆档案,一辆一辆的查找。好在这种车型在本市并不算多,只不过也就四百多台,再去掉其他颜色的不会超过二百台。
于建忠有些郁闷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排查的事自有警队的弟兄们盯着,他正好可以趁着这段时间细细的考虑一下该怎么找到阿布杜拉·库尔班。这几天忙的思路有点乱,他坐在椅子上仔细思考了一阵,站起身找出了最近收集的所有的关于阿布杜拉·库尔班的资料,认真的研究起来。
时间不知不觉就已近接近了中午吃饭的时间,于建忠便打算吃过午饭之后再到矿上去一趟,他的心里老是觉得矿上有他要找的东西,至于是什么,在什么地方他却不能确定。似乎冥冥之中就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他。当然,于建忠破案并不相信什么运气之类的事情,他只靠脚踏实地的亲力亲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去办,绝不凭主观臆断。这因为是这样,所以他才能很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几乎没有出过任何的差错。
于建忠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刑警,他尽职尽则地面对自己的工作,不像以往那些介绍优秀警察的作品,好像优秀的警察都是完人似的,就像那个王立军之流,什么这英雄那英雄的,结果揭穿本来面目,竟然是那个狗屁样,让大家心寒不已。于建忠不是那样的警察,他侦破技术一流,不会投机取巧,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陷害无辜,他逻辑思维敏捷,让许多罪犯胆寒,而且是心服口服,甚至是对他产生一种敬畏,从而连带着对他所从事的警察职业的一种敬畏。而不像有的警察那样,是对警察职业的惧怕,才会惧怕那个警察。如果他们有朝一日不做警察了,大家恨不得喝血食肉而后快。他遵守警察的原则,在办案时不会使用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所以,那些疑犯往往喜欢与他作朋友。
平时,在食堂吃过午饭,于建忠都要回到办公室待一会儿,思考一下工作上的事情,检查一下有没有什么纰漏。今天则不然,他打破了以往的习惯,吃完饭就马上开车往矿区的方向开去。因为没有具体的工作安排,他便没有带其他的警员一起去。
在警方为了阿布杜拉·库尔班忙的不亦乐乎的时候,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也在抓紧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于建忠推断的真是没错,在那些新疆人被抓起来之后,他便四处打听他们的情况,这些人都是他这几年新发展的组织成员,是他的资本,他不能轻易的就失去他们。后来知道警方将他们移送了检察机关批捕,他便决定铤而走险,尽全力把他们救出来。
阿布杜拉·库尔班忙的计划就是先在M市制造混乱,制造几起公共汽车爆炸案,然后再炸一处银行,趁着警察全都忙乎这几起爆炸案的时候,他就去炸开看守所,大干一场,将他的那些手下救出来。他觉得这就是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当然,这个计划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没有告诉其他的人。
阿布杜拉·库尔班在碉堡的四周各处查看了一下,回来后看着地保眼底闪过一丝淡淡地嘲讽,其实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把地保当成是组织的人,阿布杜拉·库尔班早就在心里打好了注意,在制造混乱的时候,把地保抛出去,拿他当诱饵,把警方的侦查重点引到地保的身上,然后他趁乱再把这个可恶碍眼的家伙弄死于。等警察发现上当时,一切都已经晚了。那么,他就能大功告成了。
阿布杜拉·库尔班认为自己计划的十分的周密,根据他以往作案的经验,他不相信能有哪个警察会有那么高的智商,有能力当场就识破他的诡计。等他们揭开案件真相的时候,他和他的那些恐怖组织成员早已溜之乎也了。
像阿布杜拉·库尔班这种自命不凡的家伙,总是以为自己就是真正高明的犯罪天才,他把犯罪看成是一种艺术,而他就是艺术家。对于他这种犯罪大师,普通人是不可能揣摩出他的心思的。他的乐趣是看着警察用笨拙的思维试图去解开一个又一个的谜团,但总是比他的犯罪行动慢半拍,所以真正完美的罪犯是没人可以破获的!这种夜郎自大的家伙也是海猫不知道潮水,他简直是太不了解中国警察的厉害了,别说是他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恐怖分子,就是拉登那样级别的来到中国,也是分分钟就搞定的事。
在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超人,那都是最软弱的人头脑里幻想出来的怪物,他们在幻化中把自己打扮成超人,天真的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会像英雄般拯救世界,惩恶扬善,然后干各种坏事无所不尽其能,还虚假的像电视里的英雄一样说着那些“邪不压正”之类的慷慨激昂的话。阿布杜拉·库尔班正是这样一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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