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维京之蚩尤王 > 第十二章 一起跳舞的木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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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玛德的行动是必须马上开始的,因为他天黑前必须回来,否则就被主人家视为已经脱逃,那么他就会丧失再次进入小镇的资格,卫兵见到他会毫不犹豫射击的。而且他也不可能有什么交通工具,不提前出发,那来来回回最少几十里山路,跑成死狗也够呛回的来。

  他跟随送行的人群走到镇子东面,装着检拾枯枝柴草的样子,不引人注意的拐进镇旁的灌木丛中,摘下铁链,抢先向东而行。

  是的,特玛德的整个计划就是先行出发,先行到达预设地点埋伏起来,等待这些维京恶少年们自己走过来,再决定袭击方式。

  计划没有变化快,特玛德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前杀手首领,当然知道怎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目标。

  之后,特玛德在向东的山路小径上快速前行了大半个小时,走出去八九里山路,来到一处山脊上停了下来,他四下打量了一下,凭感觉认为这是很好的设伏地点;

  他所在的山脊视界良好,周围几里的山峦丛林中只要有人迹走动,凭借他的专业杀手眼力都可以轻易发觉。远处山峰融化的冰雪蜿蜒而下,在日光掩映下象一条银亮的带子,逐渐加宽加亮延展到近前峰峦形成山涧,最后汇聚成哗哗作响的冰冷溪流,流淌在身后林木森森的谷地里,而眼前这片布满灌木丛林和浅滩碎石的山谷,正是一处方便取水和宿营的好地方,也是维京少年探险队的必经之路。

  特玛德头戴一顶毛片遮额的罩帽,这样在没有护目镜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降低远处冰雪山峰的白色反光,他趴在山脊上手塔凉棚细细观察四周,很快就发现山谷里一处灌木丛下,有着不顺风的微弱颤动和闪光,特玛德立即沉寂无声的趋前移动,慢慢从其后面接近时才发现,原来灌木丛后埋伏着两个插着草叶伪装的维京猎人,正手搭长弓注视着浅滩上饮水的驯鹿群。

  然而流年不吉,他们遇到特玛德就再也没机会捕杀鹿群了,前杀手特玛德潜行上前一个锁喉拧脖,就报销了蹲在稍微靠后面的那位年长猎人,另一个猎人愕然回头的眼睛还没聚焦,也就是还没看清来者何人,胸口就吃了气劲刚足的一脚,被踢出去几米远,脑袋重重磕在山石上,登时脑浆迸裂,死的不能再死了。

  特玛德举手投足间连杀两人却没有半点愧疚,他这是在清场,他不希望现场有任何目击者,其实这两个维京猎人死的也不冤,他们通常也是身兼多种职业,当遇到单身旅者或客商时,他们就会马上转职为抢劫犯,杀人犯,掠得货物时,维京猎人又会是走私者,黑市批发商。

  把两具尸体掩藏好后,特玛德把缴获的武器装备略作整理,这次共得到两把长弓和十五只铁头箭,此外还有两把手斧和一把短刀、一把匕首,都是铁质的。

  维京猎人制作的弓箭很粗糙,特玛德也并不擅长使用弓箭,撇了撇嘴就扔到一边去了;

  有些现代穿越英雄被描写成天生就会使用弓箭,在森林里捡到或造成一把弓箭后,森林就成了超级市场,飞禽走兽蛋鱼蛇,想吃啥动物就来啥动物,想射死哪个哪个就得死,而事实上是,弓箭没有常年的专门训练很难指望有什么命中率,即使在现代社会有直升机援救的情况下,每年还是有不少手持先进设备和工具的现代人猝死在原始森林里,因为在原始森林里,最笨拙最傻缺的就是现代人。

  特玛德来的时候,只带了一把喝汤用的木勺作为主手武器,这时候他选取了一把手斧作为副手武器,另外在脚跟处绑了把匕首备用。捆扎停当后,他就在原地埋伏起来。

  维京猎人选择的地点很好,太阳晒不着风吹的着,还有原先猎人准备的两大葫芦水可以解渴,特玛德就着凉水吃着带来烧鸡烧鸭肉,无所顾忌的‘咚咚’放着响屁,把河滩上饮水的鹿群都惊走了,真心的感觉好开心惬意。

  就这样又过了大半个小时后,头一群,也就是人数最多的一组~十几个维京少年组成的探险队到来了,他们在山谷里浅滩溪流边没多做停留,仅仅把随身的皮囊水袋加满水后就继续出发,什么叫急不可待,这就是急不可待的发财心。

  特玛德握了握手中的木勺没有动,尽管认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少年都曾殴打和售卖他为奴两次,他还是决定这次放过他们这一组人,先专心对付另一组人数较少的,饭要一口口的吃,仇要一点点的报,打上辈子起,他就不缺耐心。

  可是这第二组人他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直到快到中午了,第二群少年~那七八个少年才拖拖拉拉的姗姗来迟。

  ‘太特么蔫了,这群猪货!’特玛德在心里骂道,光是看他们游山玩水兴致勃勃的样子就让他心头火冒,但是他没想到是~这些维京二货少年们洗脸饮水时发现浅滩溪流里有鱼,居然欢呼一声散开了,有拿刀砍木头劈柴生火的,有削树枝作杆子,然后绑上匕首做简易鱼叉的,有的则干脆捡石头支帐篷,看样子今天他们居然打算宿营做饭不走了,要知道现在还没到午饭时间呢!

  “这群吃货!”特玛德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能组在一起冒险了,原来他们都是上一群少年淘汰下来的吃货啦啦队啊,特玛德怒了,本来想马上冲出去,但是细一瞅发现吃货少年们叉鱼手法很纯熟,鱼获颇多,颇为大只,那··那可都是纯野生的冷水细鳞鱼啊···咕噜(吞口水声),放在现代社会可是有钱难买啊···

  于是特玛德又耐心等了一小时,等到叉到的鱼足有二十多斤了,他才兴冲冲的跑出来,手里抄着木勺子,感觉他好像也是来参加夏令营聚餐的队员似的,尽管这位黄皮肤大叔都三十好几岁,足够当这些维京少年的爹了。

  在溪流里叉鱼的是三个维京少年首先发现了他,一开始他们紧张的挺叉戒备,这里猎人的不友善是出名的(经常打劫),待到近前看清他那刻意友善掀露出的八颗标志性黄牙后(早没刷了),都好笑的立起鱼叉,纷纷围拢过来,调侃他这位被卖三次的黄皮地精奴隶;

  “嘿,露牙犬特玛德,你的鼻子挺灵的么,闻着鱼腥味就找过来了,多久没吃到荤腥了?”

  “特玛德,唱首歌听听吧,要不跳个你常跳的地精舞也行,兴许一会少爷们高兴了,多赏你几个鱼头吃吃。”

  特玛德还是那么掀着嘴唇笑着,露着牙齿凑近三个维京少年,就在少年们隐约感到一股冷气侵彻身体而簌然惊惧时,这个高过他们一头的黄皮肤大叔已探手捧住一位叉鱼少年的脑袋,只一旋,就‘喀嚓’一声拧了个三百六十度,紧接着伸手捞过少年将要垂落水中的鱼叉,顺势一推,‘噗嗤!“深深捅穿了对面少年的肚子!

  剩下的那名少年惊悚至极的发声喊,扔了鱼叉就往宿营地跑,特玛德也不追,他脚一勾,从溪水中挑起对面濒死少年抛落水中的鱼叉,潜运内力的一掷!

  这一掷掷的效果很有特点,长长的鱼叉不但飞速穿透逃跑少年的后胸,而且还惯力使他多跑了十几步,最后尸体也没有倒地,因为鱼叉在少年胸前长长穿出的一截~在其栽倒时深深斜插到湿地里,把尸体就那么斜斜撑立在那里。

  惨叫声警醒了宿营地里的其他少年,他们纷纷操持长剑与手斧冲出来,他们还有五个人,但是看到几个同伴的凄惨死状后,立时胆气顿消,只是簇拥在一起相互壮胆,惊惧的睁大眼睛看着逐渐走近的黄皮肤特玛德,这时候,所有关于森林大地精的古老传说在他们脑海中又复苏了记忆,他们依稀记得爷爷们说过,大地精是吃人的。

  特玛德步伐走得很摇荡惬意,有点后世男模步的风骚味道,路过戳立在宿营地边上的那具少年尸体时,他左手一探,把尸体后背的铁质长剑抽了出来,不断反握正握的挥舞把玩着。

  而他的右手,却一直拿着一把木勺,一把从铁匠家里带来的,喝汤吃菜用的硬木勺。

  在他没有拔取铁剑前,他的手里,就这么把玩着一把不起眼的木勺子,但是五个全副武装的少年却没有一个敢上前攻击,甚至一起上也不敢,因为他们只要看到特玛德那呲着黄牙的微笑,就不由得一阵阵的心悸!他们不知道的是,眼前这个人的微笑,日后能让很多强大的北欧领主惊悚,甚至于在后来欧洲大陆上,很多疆域广阔的君王也会在噩梦中被这微笑吓醒。

  特玛德之笑被当做起誓时惩罚背誓的咒语,西方史称~蚩尤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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