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诱惑人生 > 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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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那只不保温的暖壶里还有一口水,足可以他刷牙之用。所以赵苛晨赶忙将那口水倒在漱口专用的那只塑料杯里。这是他每早在老家的惯例,也早已形成了雷打不变的习惯,却没想到来到大门口,大门竟然也是反锁着的,竟还有一辆农用三轮车把大门口堵住。“吔!-----刚才我出来的时候怎么没有注意呢?什么时候停进来的,我咋没有听见?”。刚从内心涌出这样一些好奇和疑问,还未等他走近农用三轮车的边上,老远便又闻到了一股腥味。这腥味好像是羊骨碌发出来的一种羊肉的膻气,呛得他赶忙皱一皱鼻子。

  他跑羊皮多年,自然他对羊身上的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然而他今天竟有些犯混,竟辨不清楚了这气味是羊身上的还是别的什么发出的,像羊身上的,又有点不像。“那是什么发出来的呢?”。这疑惑一下扑捉住了他的好奇,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农用三轮的后斗跟前,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破席下面囵囤的‘裸体’。应该是羊骨碌了,他不再怀疑,便蹲在农用三轮的轱辘跟前刷起牙来。

  牙刷在他嘴里或上或下地翻腾着,白沫溢满他一嘴角。他还未来得急挈擦,更没舍得用那可怜的一点漱牙水去冲洗,正房的门吱扭一声开了。老板娘颤着柳蛇腰般腰条一手捂着鼻子边打着哈气走了出来,见他蹲在那辆农用三轮轱辘边刷牙,神色一下紧张。

  “你蹲在那干啥?”。“明知顾问吗!没看见我正在刷牙?”他心里这样回答,当然嘴上却不能这样说了,他赶忙把伸进嘴里的牙刷拔出,赶忙灌口漱牙水唔唔着意识自己的干项。老板娘自然看得一清二楚,然而却不依不饶地摆手让他过去。

  “怎么了?不至于就因此便违规了她的禁地吧?”想归想,堵气归堵气,最终他还是照办了,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她是主他是客。但他还未走近,老板娘携着一股腻歪的女人味一个箭步已贴到了他的耳根,他愣怔了一下,几乎打了个趔趄。他尽力后撤,将脸躲过那股腻歪的女人味。“看你还这样封建,甭怕!我不咋你。知道那农用三轮车上拉的什么吗?”“什么?不是羊骨碌?”“嘁!”老板娘不屑地耸了耸了鼻头,这便她那花狸猫似的瓜子脸便增添了许多抽搐,使她昨天在赵苛晨心目里形成的那个美好的第一印象大大打了折扣。虽在赵苛晨心目中如此这般地形成了不良效果,但对老板娘那不屑的‘嘁’笑里所隐含的东西,还是感到不可抑制的好奇。

  “不是羊骨碌,那是什么?难道我刚才看错了?”想着便有了再去看看去的必要,刚要反身再去看个究竟,却被老板娘一把抓住,那张老脸又凑到他的脖根,那股腻歪的女人味又扑面而来,他说不上地感到了一种干呕。“告诉你吧!那农用三轮车里拉的是一个刚枪毙的通缉犯!”

  “知道那个通缉犯是谁吗?”说到这老板娘停顿了一下,拿眼角的余光乜瞥了一下赵苛晨那幅惊奇的无法再惊奇的面容,然后继续接着说,“那个通缉犯就是前几年我们这闻名遐迩、家喻户晓的偷牛贼——倒秧子,大名杨大勇。不知怎么前几年便消失了好几年,据说是去了阿拉善,而且在一个盐矿当工人,只是因为气不过和人打架出了人命,才被抓起。一审才知道,他便是那个失踪多年,闻名遐迩的偷牛贼——倒秧子。新罪旧罪一起并罚不用多审,便判了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今天五经的时候,他的一个远方二叔用那辆农用三轮拉他来这的。我本不想留,可经不住他那远方二叔的死缠硬磨。自那个时候起我便没合过一会眼,一是害怕,二是那些当钱鬼非要我凑个数完麻将。这会都去睡去了,我还是没法入睡,便起来,没想到你竟在那农用三轮车轱辘旁刷牙。没看见三轮车上的那具死尸吗?”

  赵苛晨着实被旅店老板娘的这番话震惊了。起始因惊奇而睁大的眼睛,现在已大的像个牛铃;而刚才微张的嘴,现在则张成了一个‘啊’字,甚至大的能塞进去一个核桃了。

  “不会吧!刚才我明明看见的是羊骨碌啊?”。他迅然地转身,几乎小跑着又反回那辆农用三轮车后车兜跟前。

  那张破席还在,只是破席下面的‘裸体’确确实实变成了一具人的尸体。尸体僵硬地面朝上卧躺着,席子将头和脸遮住,露着腿下面的一只绿色的军用球鞋。从尸体里散发的那股膻腥味,因为他知道了是一具同类的尸体,不由在他的心里底处竟变成了一种叫人无法抑制的窒息和恐惧。他全身不由自住地颤索着,脸也几乎一下变成了青白,但他却被一种叫不上名来得的东西诱引着,非要揭开那扇席子,看看那扇席子下面的究竟。

  人有时候真是一种无法理解的矛盾体,你越是惧怕,反倒越想揭开谜底看个究竟。赵苛晨当时的心里便是如此,虽然当时被一种无法抑制的恐惧束缚住了全身,他全身抖索着,脸青白的几乎没有了血丝,可还是抖索着一只手朝那扇破席伸了过去。

  赵苛晨几乎是颤跳着一把那张破席撩开,席子下面的死尸霍然映入他的眼帘。他看到的并非他所想像的那么恐惧。那具死尸面目清秀,颜色腊黄,闭着眼像睡着了一般,只是脑门上有一个枣核(hu)似的洞口。洞口处的血迹已经凝滞,深红色、在那张面目清秀颜色腊黄的脸上倒像一处点缀。原来这具死尸竟是如此的年轻,年轻的几乎让赵苛晨暗存妒忌了。再看这死刑犯的着装,绝无一丝零乱,端庄的倒像赶扑一次死的约会。看来这死刑犯早已作好了死的准备,对死早已无所畏惧了。

  赵苛晨敬畏般地将那张席子再一次覆盖住了这死刑犯的全身,扭转身又退回到了旅店老板娘的旁边。“看见了吧?这就是想当年在我们这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倒秧子——杨大勇!今年被枪毙的时候,也仅仅只是二十四岁。具说他想当年的一个厢好还在我们这个旗县,好像还为他生了个小子,今年也有三四岁了吧?”

  说到这老板娘像打了一个饱隔般地作了一下停顿,然后继续叙述,“据说他那个厢好是他从省城代来的,那女的长的挺漂亮,我见过。以前倒秧子活着的时候,曾带她在我这住过旅馆。细眉细眼,水蛇妖的身段,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像在跳舞,从背后一看就知道是个勾引男人的货色。倒秧子和那女的好像是在舞厅认识的,后来在偷情过程中被女人的男人发现了,才不得已跑了出来。来到我们这,倒秧子依然改不了他那惯偷的本性。他是大偷绝非小偷小摸,在城里是偷摩托汽车的,来我们这之后便开始偷起牛偷起羊来。但像他们这些大偷也有他们大偷的规矩,就是审记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教条’,甚至对我们这个小县城的人还很仗义,所以我们这小县城的人没有不说他好的。

  他出事是他带着他那帮和伙在省城卖完偷来的羊,去火车站一个旅馆上嫖时,被警察发现的。那次他的和伙都被逮了只有他跑了。这一跑便是五年,如果不是在阿拉善一个盐厂打死了人,或许他那些惯偷的案子也就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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