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常万钱的发家史 > 第一章 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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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俗称钱。不知道是哪个满肚子往外喷才华的高人想出来的,一问世便称霸天下。至今其地位仍坚如磐石,无人能撼动其霸主的地位!

  

  所以,常万钱这个名字绝对够霸气。只可惜了这么霸气的名字却是一个一身俗气的人所有!所以说,好名字都让狗给起了!常万钱是一个侦探,只是有一点不尽人意,这个侦探不是公家的。不是公家的,自然就是私人的,原来就是所谓的私家侦探!

  

  农历六月的天是热的,齐江市的六月无疑是更热的。常万钱的忍耐限度是常超越常人,只是当这忍耐限度无法超越四十一度高温时,常万钱不得不忍痛买了一台二手空调。当刑侦队的朱副队长走进常万钱租来的办公、家居兼娱乐三位一体的廉租房时,常万钱正在满头大汗的修那台刚买回来的二手空调。

  

  “哟,朱队。坐坐坐,上坐。”常万钱一看到朱副队长,赶紧陪笑着拉出办公桌后面那张陈旧的老板椅。倒茶,敬烟,搬过一个圆凳坐到朱副队长旁边,才得空用手抹一把脸上的汗水。这可是衣食父母,常万钱丝毫不敢怠慢。

  

  朱副队长随手拿起桌上几张旧报纸扇着,看也不看常万钱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小子,要不是找东西有一手,谁他妈愿意来你这个鬼地方。”

  

  “是是是是,朱队高义。这几年多夸朱队照顾,兄弟我感激不尽。”说着摸出半包大中华塞进朱副队长的上衣口袋,脸上讨好的笑着,心里直抽抽。那半包中华烟可是用来撑场面用的,可惜了!

  

  “切”朱副队长不屑冷笑一声,拿眼飘了常万钱一眼,掏出中华烟扔了回去。阴阳怪气的说道:“行了,瞧你这德行。找只狗,找到了给三万。”朱副队长说着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扔过去,看也不看常万钱一眼,站起身施施然出了屋子。常万钱赶忙起身相送,嘴里不忘客气道:“这就走啊朱队,四方楼喝一杯么,我请。”

  

  “别他妈假惺惺,还四方楼。”朱副队长头也不回上了警车,不忘扔出一句“真他妈热。”

  

  看着警车远去,常万钱仍然一副恭喜发财的笑容,嘴里嘀咕一句:“我插了你妹的,什么玩意。”返回屋子喜滋滋捡起地上的半包中华烟,摸出一颗点上,才有空捡起那张照片,照片上好象残留着一大块血迹,常万钱并未在意。

  

  “这他妈是狼还是狗,该不会是传说中的狼狗吧。”常万钱嘀咕着,翻看一下照片背面的资料。随意的扔到办公桌上,继续摆弄那台半死不活的空调。因为他知道,如果今天不修好这台空调,说不定今晚就给这天气热死,这种死法,到目前为止他还是难以接受!

  

  天桥下,常万钱睁开眼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凌晨四点半,已经陆续有人卷起凉席走了。昨天最终没能把空调修好,实在困得不行,只好带上凉席睡到东湖的天桥脚下!边往回走,边寻思着,还是赶紧找到那条狼狗吧,这样也就有钱买个新的空调了。

  

  正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常万钱的才就是找东西。不说整个庆江都知道,至少在东城区小有名声。就连东城白毛哥那条堪比狗链的金项链丢了,也是常万钱找回来的。在没有收白毛哥赏金的情况下,当然主要是不敢收,白毛哥对常万钱还是很讲义气的。

  

  狗一般是不会走丢的,更何况是狼狗,更不要说价值三万的狼狗。常万钱不知道这只狗为什么会值三万,至少常万钱觉得如果是自己丢了,想必不会有人出三万块钱找他的。当然,这不是他关心的问题,他现在关心的是怎么样才能找到那条狗。狗走过的地方一般都会留下记号,走到那里它的尿就会撒到那里。所以常万钱就觉得找到它也不是很难,因为常万钱有着比狗还要发达的嗅觉。当然,嗅觉只是常万钱向外打的广告,事实上也就耐心点,细心点,再加上一点点运气而已。

  

  从枫江小区出来一直沿着常万钱自认为的线索找去,出了市区一直走到一条山路。常万钱惊疑不定的用手电照着半山腰上的一群建筑,因为那里是齐江殡仪馆!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正是一天里最凉爽的时候,也是人最困乏的时间,更是一天里阴气最重的时候。从枫江小区走到这里,怎么也得有十几里的路程,一路找找停停,没有超越常人的忍耐力是做不到的。常万钱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整,明天再继续找那三万块。托着疲倦的双腿走向路边,在路边的一块岩石上坐下来。喝一口水,摸出烟点上,脑子里刹时间一陈迷离。常万钱知道这是太累,大脑对尼古丁的刺激反应过大,静静地享受腾云驾雾的感觉。

  

  没来由的忽然感觉混身不自在,慢慢睁开微眯的双眼,小心亦亦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没有完全回头身后,眼角的余光先是扫到两个绿油油的亮光。身体本能的站起来,转身面对那两个亮点。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是整个人已经恐惧得混身颤动。想跑,才感觉到两只脚无法移动半步,仿佛被什么东西施定身法。这一猜想让常万钱心理承受刹那间到了极限。只觉得口干舌燥,一粒粒的汗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身体里爆出来,整个人感觉一陈陈虚脱。

  

  大约过了十几秒时间,常万钱才勉强恢复一点理智,模糊的看到五六米远的那两个亮点应该是某种动物的两只眼睛。哆嗦着打开手电,还没看清那是什么,就觉得一团黑影扑向自己。恐惧到极点的常万钱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发泄般一陈大吼,弯腰起跳用右肩顶向那团黑影。砰的一声,两个影子在半空中相撞。常万钱被撞翻在地,胡乱的手脚并用弹簧似得从地上弹起来。眼睛四处寻找那团黑影,正看到那团黑影从地上翻身起来。

  

  常万钱喘息着盯着那团黑影,这时候才确定它是一只狗或者狼什么的,更或者那是一只狼狗。理智的恢复,让常万钱的大脑瞬时爆出好个猜想。那只常万钱猜测中的犬科类动物似乎没有料到这个人类会有如此激烈的反抗,一时间似乎被常万钱气势所慑,只是静静地在那里摆出一随时准备攻击的架势。

  

  暂时的平分秋色让常万钱有了思索的时间,越想常万钱的眼睛越来越亮,这时候的常万钱已经从恐惧当中走出来。反而心中陈陈狂喜,差点就忍不住仰天大笑。因为常万钱看着眼前那只狗(常万钱现在认定那就是一只狗)渐渐变成钱,整整三万哪。所以说祸兮福相寄,此时的常万钱分明就觉得自己已经因祸得福。

  

  忘却危险的常万钱忘情地走向那三万块钱。狗无声无息的蹿向常万钱,吸取了上一次教训,这一次攻向常万钱的下三路。一陈撕心裂肺的痛传来,大叫着甩着咬在大腿上狗,再次感觉到害怕。明显感觉到腿上少了一块肉才把狗甩开,现在的常万钱已经顾不得三万钱了,就是三十万,常万钱也不多看一眼。慌不择路的向前奔驰而去,速度比狗竟然毫不逊色!只是耐力有限,不到十秒就再次被狗追上。

  

  常万钱这次学乖了,机灵地一脚踢中狗头,不顾战果继续玩命的向前疾驰而去。

  

  双方缠绵着一路翻滚向前,让人惊奇的是狗居然一声未吠,果然是不叫的狗才咬人!两扇敞开的大门出现在眼前,幽暗的灯光透射出陈陈阴森。常万钱毫不迟疑的奔向大门,眼光扫到大门边花坛上一只拖把。一脚踩到花坛上,两手紧抓拖把,奋力跃起三百六十度转身,拖把狠狠抽向那三万块钱!

  

  这么高难度动作,本来以常万钱的运动水平,做一千次也未必会有一次见成功。说是这么说,就象彩票一样,概率虽然很低,不可否认总有人中奖。常万钱的这个高难度动作就很幸运地中了奖,拖把不偏不倚抽到狗的身上。嗷呜嗷呜嗷呜,一陈痛苦的嘶叫,今晚是这只狗第一次发出如此高分贝的声音。只是在地上几个翻滚,又如一支离弦之箭射向常万钱。

  

  常万钱痛苦的呻吟一声,拖把打横化解狗的攻势,转身继续亡命奔逃。只是胸中感到陈陈悲凉,边跑着边不禁悲愤嘶喊着:“我他妈跟你有杀父之仇,还是有夺妻之恨哪。用得着对我这么不离不弃嘛。”

  

  狗自然听不懂常万钱的话,只是不停地忘情扑向常万钱,狗眼里闪烁着无尽地杀意。

  

  寂静的走廊亮着几盏灰暗的灯,常万钱弯腰双手扶在膝盖上大声喘着气,狗趴在十米远的地上伸长舌头不停地喘息。双方静静地对峙,似乎到了决一胜负的时刻。

  

  “呵,呵呵呵。你终究只是一只狗而已!”常万钱嘲笑着说完,一闪身进了左手间屋子,砰一声关上门。分明听到门外呼啸而来的狗,狗爪挠在门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常万钱靠着门滑坐在地上,摸出一颗烟塞到嘴里,掏出打火机的手抖个不停,点了几次终于点着。深深吸一口,才觉得心跳慢慢平稳下来。闭上眼睛,就这样静静地坐在黑暗中。此时的常万钱已经没有力气思考,只知道现在是安全的,不再担心外面那只疯狗的追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几分钟。常万钱慢慢睁开眼睛,挣扎着起身,摸索着周围环境。似乎摸到一个开关,心里一喜,想也未想按了下去。日光灯闪了闪后亮了,常万钱长长吁了口气,打量起整间屋子。看到屋子中间一张小床上躺着一个人,常万钱的心忽然突突突乱跳。

  

  深夜,半山腰,殡仪馆里一间小屋。常万钱有理由相信,躺在床上的那位必然是死了的!床很小,小得就象是加长版的长凳。

  

  “果然是福兮祸所依。”常万钱想哭,却不敢发了声音,脸上的表情极其复杂,复杂到扭曲!似乎很恐惧,又似乎很愤怒,又象是说不尽的委屈。

  

  常万钱一动不动站在墙角,和躺在床上那位就这样僵持着。深夜里轻微一声响动,都让常万钱惊恐不已,只是在心里祈祷快点天亮。只是想到门外那只狗,又让常万钱嘴角直抽搐。

  

  过了许久,这次真是过了好久,并不是常万钱的错觉。常万钱觉得两只脚似乎已经跟身体分家了,靠在墙角滑坐在地上,把脸埋在膝盖中间低声啜泣。衣服和裤子已经变成一条一条,脸上被狗爪抓伤的地方火辣辣的痛,全身上下到处是摔伤和擦伤,最严重的是大腿外侧被咬掉拳头大面积的一块肉,到现在血还在不停地往外渗。

  

  良久,啜泣的声音变得低不可闻,就这样缩在墙的常万钱似乎睡过去。不知道忽然被他想到什么,猛然间抬起头,一脸的决绝。脸上的表情变得狰狞可怖,慢慢直起身来。不想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刚站起来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蹒跚着坚定的走向那具尸体,就好象常万钱自己在走向死亡。

  

  走到小床边上,常万钱才看清这是一具女尸。半边脸已经被烧得毁容,另半边脸白得让常万钱不敢直视。大致还可以分辨出死者的年龄,大概二十出头的模样。露在外面的手脚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烧伤,寿衣也只是简单的套在原来的衣服外面,原来的衣服应该是被烧得破烂了,从露出来的地方可以看出来。

  

  常万钱过来看死尸,并不是要做什么。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怕她,为了证明自己有勇气面对当下的处境。盯着女尸看了足有一分钟,脸上挤出一丝嘲弄的冷笑。死人而已,有什么好怕的,比起外面那只狗的凶残,这具死尸应该算是和气得狠了。

  

  常万钱用超越常人的忍耐限度面对当前处境,自以为这样就战胜了心理的恐惧。整个人象暴风雨中的摇曳的小树,全身发抖。

  

  既然战胜这具女尸,就该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墙角。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一抬脚,没成想站不稳,整个人撞向小床。砰砰啪啪一陈响,小床被撞翻,尸体一个翻身趴在地上。常万钱目瞪口呆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尸体心头涌起陈陈苦涩。

  

  门外在撞翻尸体一瞬间,传来疯狂的狗吠声,狗爪不停的挠在门上,发出陈陈刺耳的声音。

  

  常万钱充耳不闻,感觉自己已经麻木,今晚的遭遇实在是考验他的精神极限。面无表情爬起来,混混沌沌扶起那张小床,面不改色地抱向那具女尸,试图将女尸搬回到小床上。

  

  只是常万钱一晚上的折腾已经是精疲力尽,哪还有力气搬得动尸体。常万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尸体搬回去,只是出于一种本能,就好象撞到别人要说声‘对不起’一样,只是下意识觉得应该这么做。

  

  从某种意义来说现在的常万钱就象一具行尸走肉,因为他已经没有能力思考。门外的狗叫声已经停止他都没有注意到。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今晚的一切已经超出他的承受能力。

  

  他也没有注意到,他怀里的那具女尸是软的!

  

  当那具女尸躺回到那张小床时,常万钱整个人就靠在床沿,连他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活着。除了费力的呼吸,其他都似乎没有了。

  

  当常万钱明确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声音几不可闻,但常万钱越来越明确自己听到。呼吸声,不是自己的。常万钱的眼睛越睁越大,神情越来越古怪。挣扎着站起身来,看向那具女尸。

  

  常万钱有一种冲动,有种杀死这具女尸的冲动。这种想法听起来很可笑,但常万钱确确实实有这种冲动!呼吸声来自这具尸体,常万钱很确定。因为不止是呼吸声,常万钱分明能看到尸体微微起伏的胸膛。

  

  常万钱跌跌撞撞的打开门,连滚带爬往外而去。

  

  没有狗,透过走廊能看到外面围墙。天亮了,估计今天的天气会更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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