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念力主宰 > 第六章 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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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很小的时候,长辈们就很喜欢在无奈时,感叹到这样一句俗话,“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没有用。”

  其实…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这种观点,如果人生真的是一种先前设定好的模式,那么是否说明这世界本就没有道理而言?你做好事却遭受不公,你做坏事却可以作威作福,善与恶不会有必然的报应,因为都是先天注定的,那究竟是哪位混蛋给我们设定了这样的命运?人们无法看到这种所谓“注定”命运的整体,他们只会看眼前的状况,没有良心的混蛋总会看上去那样光鲜,如果命运注定了你做坏事也不会遭受惩罚,那么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所有人都要奔向罪恶的源泉?这里难道不是人间?是地狱!

  我叫莱萨,我经受住了死亡的考验,此刻的我获得了不可思议的力量,我不清楚我究竟变成了什么,我只是想找到活下去的意义。我坚信着人生在世,你的所作所为都会善恶有报,不是任何一个神佛来给你设定的一生,而是因起心动念,身体力行产生的因果所形成的命运。所以命运本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只是凡人的眼光不够长远,短到只能看见眼前的风光,短到终究只能看到此生,短到将生死划分为最终的结果…

  对于此刻的我来讲,什么都不再了...我曾经所有的爱都不再了...我望着寂静的夜空,繁星璀璨另我陷入了无尽的沉思,召唤着我飞向了那令人神往的星河。

  我高高站立于天际,体会着夜的安宁、星的闪烁。自人类起源以来,大家就在向往着宇宙的奥秘,也许是因为我们也是宇宙起源后的一粒微尘,所以一切思维的根基都与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如今的世界很少有人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毕竟眼前的温饱更容易看到。

  无垠的星河总是这样包围着地球,仿佛给予我们无限开拓的思路,我对如今新生的茫然仿佛都可以在宇宙中得到解答。我穿越了炙热的大气层却毫发无伤,进入浩瀚的宇宙我原来也可以翱翔,完全不需要氧气的供给。

  我站在了普通人不可能靠自身到达的地点,我感觉到自己高高凌驾于凡尘之上。宇宙中真是荒凉冰冷,沉寂到了一种极致,我放眼无数的星体,有种眩目至眩晕的感觉,仿佛思维都要从体内荡出。

  我回望着我所生活的地球,那是晶莹发亮的蓝色球体。我闭上双眼让身体自由的飘荡,我的心绪和思维变的异常开阔,就像心灵与这无尽的宇宙产生了共鸣。

  身躯散发出了耀眼的金色光辉,我感到精神与宇宙通达,不再受到人类生命的限制。我的身体产生了改变,拥有了近两米的强悍身躯,银色的铠甲覆盖而来,一席神圣的红色长袍佩于周身,赤红长靴及手套穿戴整齐,圣洁如雪的披风飞舞开来,银色头盔覆盖住面容,顶额的金色头饰彰显王者威武。

  我睁开了双眼,放射出了湛蓝光芒,四周的空间开始震动,宇宙中的气流都变的可视,我感受到了无限强大的精神力,我可以与宇宙通达,我感到走向了神圣!我发出金色的光辉,照耀了无边无际的星辰。

  原来这宙宇中的一切都与念力息息相关,我即是宇宙起源的因素之一,与其同为一体。仙圣、神佛或魔尊,他们无不是通过超越常人的思维,拥有了强大精神力,所以他们超脱了凡尘,获得无上神力。我感受到了地球中与我同为一脉的神魔们的精神力。我望着变为神圣的自我,感到了一种超脱的轻松,一种觉醒后的平静。

  我飞回了地球,天际万丈光芒洒向大地,照耀着众生,这就是人世的温暖,沐浴着阳光,看着清晨大地上的万物复苏、鸟语花香,心情变的豁然开朗。我飞回了天林盟的老房,隐形着向下飞行,我见到了朋友在院子里打着哈气,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我慢慢的落到院子里,他抬头看着我的方向说到:“回来了,上哪野去了?”

  “这家伙究竟是靠什么看透我的隐形的?”我头脑里对他拥有这样的能力百思不得其解。

  “我去宇宙里野了一圈。”我边回答着他,边落到了院子上。

  我发现了自己的声音也产生了改变,变的异常洪亮清晰,好像在拿着一个高回响麦克风在讲话,回音连我自己都能听见。我褪去了隐形贴着地面悬空的而立。

  “Oh,MYGod!你这形象?难道升仙了?”朋友见到我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我有些自豪的说道:“类似,但还是有本质的不同,这感觉真的很奇妙。”

  朋友左手横放在腹部,右手向侧面伸出,同时右脚向后,做了一个欧洲中世纪的鞠躬后说道:“阿门!”

  “你这礼仪都搞错了,应该划十字架!”我对他说道。

  “你还真以为你是上帝啊!”朋友笑着说道。

  我问道:“你究竟是怎么看见我的?我是隐身状态啊。”

  他摆出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说道:“你飞过的地方有细微的气流和微弱声音,所以我才能发现你,其实我是看不见你真身的。”

  “你这家伙还真是个奇人,拥有这么强的洞察力和反射神经。”我惊讶他竟然敏锐到能发现这些细小变化。

  他得意的笑了笑说道:“耗子腰疼多大个肾!”

  我被他的话逗的发出一连串的笑声,我继续问道:“为什么你见了我的模样异常镇定?之前我把我家邻居都吓坏了,而且我要是出现在人群中一定会造成恐慌。”

  他沉思了一下说道:“可能小说我看的太多了,什么飞天遁地、刀枪不入、魔法乱舞、神圣进化,我都已经司空见惯了。我和你一样,始终相信这世界里存在神奇的力量,所以见了你我也没感到太过吃惊,何况你能活着对于我的喜悦远比吃惊要多。”

  我微笑着说道:“就算是这样你也够淡定的了,一般人都是叶公好龙,平时再有想象力,如果见了真的还是会吓的屁滚尿流的,毕竟用笔来写什么都容易,可以随便幻想自己多么伟大,但是现实中如果实践起来可是看真实能力的,很多人立刻会变成无助的可怜虫。”

  “哦?哈哈哈!”朋友听后爽朗的笑了起来。

  他看着我说到:“我想吃早饭了,你要不要一起吃些?你现在这个模样还需要吃饭吗?”

  我运动念力恢复了正常人的状态说道:“我好像不需要像人类一样食用五谷杂粮了,但是酒我都能喝,吃顿饭算啥。”

  我们两个在院子里摆上了桌子,放了不少早点,但几乎全是快餐类的,方便面、火腿肉、豆制品、咸菜、面包、果酱、香肠。

  我看着一桌子的快餐问道:“你这就一天天这么对付着吃饭啊?”

  他无奈的摇着头说:“我可没有什么加依娜一样的女孩给我一日做三餐啊,我又懒得做饭,这样更方便一些,早就习惯了。”

  我听到了加依娜心里又不禁颤了一下,低下了头。

  朋友发现了我的模样,忙说道:“对不起,我这几年听村里的乡亲总是羡慕的说起你和她当年恩爱的事,所以就脱口而出了。”

  我安慰着自己笑了笑,说道:“没关系的,我好歹还有过曾经爱着我的清纯女孩,比你这家伙幸运多了。”

  朋友佯怒的说道:“你这觉悟一点都没提高啊,只是外表看上去神圣化了,看了我不如你,你就心里平衡了?”

  他说完后我们两个相视而笑,笑声是那样的不羁,仿佛是对过往那些恨海情深的一种释然。小动物们也都开始跑出来望着我俩,仿佛也懂得了我们潇洒的情怀。朋友拿起各种各样的动物食品开始喂小动物们,我也过去帮他,毕竟我已经三年都没照顾过这些小家伙了,要不是朋友帮忙,恐怕它们大多都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谢谢你,很多人自己出事了就把身边的小动物抛弃不管,而你却能为了这些本来不属于你照顾小家伙们常常费心。”我对朋友对它们三年来的照顾和他的那份爱心感动。

  他摸着旁边的小猫的背说着:“住在这里清静多了,你也知道我懒得与世人交往,几句不对我脾气就会上来,但来到了这边就不同了,山清水秀,也没有那么多看不顺眼的不平事,更有这么多小家伙们陪着我,我应该感谢你提供了这样的空间才对。”

  喂完了这些小动物后,我看着桌子上的快餐说道:“你这里就没点绿色食品吗?总吃快餐对健康是不大好的。”

  朋友好像忽然想起来什么一样对我说道:“还真有!你等会啊,我去取。”

  说完后他就跑到后院去了,过了半天端着个小盆回来了,他把盆往桌子上一放,用手指着里面的东西说道:“各种天然种植绿色食品应有尽有,大葱、大蒜、水萝卜、黄瓜、生菜,外加请村里乡亲制作的祖传生大酱,保准你吃掉了舌头。”

  说完他拿起一根大葱蘸了大酱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动作叫一个大气洒脱,看上去比大酒店里那些端着名贵酒水的家伙们有档次多了。我也就“入乡随俗”吃了起来,还真别说,这些湛酱菜吃起来还真有种天然的清新。

  朋友边吃边拿出了一瓶茅台喝了起来,并且要给我倒上。这家伙一大清早就开始喝酒,他拿出的茅台看样子是很贵的那一类酒水,这家伙还真不在喝酒上亏待自己,我表示了自己不习惯一早上就喝酒。他向我问起了当年被枪击的那件事,我慢慢的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向他娓娓道来。

  我们边说边吃,一直到吃完了早饭我的故事也讲完了。这期间他拿了一个小本放在桌边,我说到一些问题时他总是让我慢些讲,然后自己用笔记了下来。一直到我把整件事说完,我问了他究竟记那些干嘛。

  他转了一下手中的笔说道:“当年的事情你都一一的分析了其中的细节吗?”

  我摇摇头说道:“什么细节?还真的没有仔细想过,只是觉得当初好像没有人会帮助我,都在找我做对,而听到你说的加依娜的转变,当年那么单纯的女孩竟然也会被社会所改变。”

  朋友用笔敲了敲小本说道:“其实这一切并不突兀,如果你从最初就发现迹象的话,也许你不至于走到最后的一步,以后看人不要想的太过简单,我知道你本性善良,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你那般单纯。”

  我奇怪的看着好像有很多后话要说的他问道:“什么迹象?你发现了什么吗?”

  他看着本子,一步步的对我说道:“一者警局,从你第一次去报案时他们就没给你任何答复,直到你被枪击,这里很明显是导演上面有人,而且使了钱,所以你所在郊区警局一直不作为;二者加依娜,你可能不喜欢听,但从第一次那个男演员的保镖要打你时她就妥协说可以拍摄那种镜头,能看出你并不是非常了解她,这里一者是为了帮助你,其实二者她或多或少都没你想象的那么强硬,最终她接受了导演的赔偿并且答应回去并不是偶然,想想你要和解前坚定的说要是拍那段镜头绝对不行时,她为什么没有做声?人们都会一点点学着适应社会,显然她可没有你那么强的个性,也没你那么保守;三者你的变化,你平时脑袋里那些奇思怪想显然不是别人说的毫无用处,正是你终日思考着死亡和精神力量这些别人认为是晦气和没有用处的东西帮助了你。举个例子,修净土宗的佛家弟子平日念佛,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练习死亡来临的一刻不会慌乱,从而一心向佛,往生净土。人走向死亡时会因生前的习性和诸多的因缘产生种种的幻象,你因为平时就在思考死亡,所以你不会产生慌乱,因为你相对习惯了那种感觉。不过我那块梵文石牌也帮了你不少的忙,毕竟你的愤怒还是跟随着你。另外你平时的思考其实是对精神力的一种锻炼,人类区别于野兽就是因为在远古时期懂得了运用火,而有了火以后,人就可以避开猛兽,在夜里取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休息,而一旦无事可做,人就会对这世界的一切进入思索,进入一种近似胡思乱想的思维,然而人类的智慧正是来源于这种思维。”

  我听了他头头是道的分析后目瞪口呆,我对着他说道:“你那是什么脑袋啊?简直比我这个当事人还了解情况。”

  他回道:“你的脑袋也不差啊,我和很多人说过类似分析,他们不是听不懂,就是自以为是的一意孤行。能听懂聪明人讲话的人也不会太笨。”

  “你这家伙还真不客气。”我对他说道。

  他看了一眼手表,又看了一眼屋内的电视对我说道:“想不想见见加依娜?一会电视里就有她的节目了。我知道你还在惦记着她,那种感觉我能体会到的,初恋的女人一生都会难以忘记,何况你为了她宁可付出生命,性格清高的你能去爱一个女人这么深,必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你这一类的人一旦爱上谁肯定会倾尽真心的。”

  这家伙简直比我自己还了解我,我对着他问道:“你这家伙难道会读心术不成?”

  他沉思着说道:“说正经的,我以前从不知道你这么有血性,看来女人还真是触发男人勇气的源泉啊。你这么多年来,终于是当了回硬汉。”

  我自嘲着笑到:“我从认识你开始就已经慢慢被血性感染了,我要不是想起你给我灌输的思想还真不一定会和他们动手,但是当了一回硬汉,代价却是失去生命这么严重,我所付出的一切,如今看来好像并不大值得…”

  朋友叹息了一下说道:“无论是否得到了回报,毕竟你曾拥有过勇气,敢于对逆运反抗,这就比苟且一生的人强。”

  我也叹息着说道:“如果命都没了,那要勇气还有什么用呢?”

  他笑着说道:“当然有用,因为你证明了你不是懦夫。”

  我苦笑着说道:“可是人家嘴里最终却传说成我和别人抢女人而死,而且死的很蠢。”

  朋友带着一种不屑的口气说道:“这世界上蠢材太多,他们的眼中别人必须和他们一样蠢,或者还要更蠢,这样才能彰显出他们不是那么白痴。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蠢材,你的所作所为终会得到公正评价。”

  我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你的话总能令我豁然开朗。”

  他充满坚定的说道:“懦夫苟且一生,英雄视死如归,生命和尊严你选择哪种?英雄不是好当的,若真那么容易当,这世上哪还会有这么多不平事?但有代价就同样有收获,你选择了在自己的命运上赌一把,这就比很多苟且了一辈子都没敢对逆运做出反抗的人骄傲,你做的牺牲是否值得这只能问你自己,你现在获得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力量,今后何去何从你又要面临选择了。”

  我也坚定的答道:“或许起初我是为了加依娜,但是我的勇气终究是来源于自己,是为了向一切压迫进行反抗,即便我从未拥有如今的神力,也依然会在生命和尊严间选择后者!”

  朋友拿起酒给我倒了一杯,大笑着说道:“好小子!你终于像个男子汉了!不枉费我花了两万多求来的佛牌。”

  “恩?那块梵文石牌原来是你放的啊,帮了我大忙了!”我惊讶的问道。

  朋友微笑着说道:“除了本大爷还能有谁这么慈悲为怀?”

  我沉思了一下郑重的向朋友说道:“我还一直没有向你说声谢谢,真的是谢谢你!如果没有梵文石牌,也许我将会在死亡的混沌中迷失,能有你这个朋友也许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朋友用拳头点了点我的脸说道:“去你丫的吧,大老爷们别整的这么矫情!朋友当然得出现在关键时刻,我们这一类的人都快绝种了,我可不想同类越来越少。”

  朋友又看了看手表示意我节目开始的时间到了,他调整好频道后电视里出现了歌舞表演,那是熟悉却又陌生的身影---加依娜,她身着金色花纹短上衣,衣袖刺着绣花,下摆蓝白相间多层荷叶边连衣裙,头戴装饰着彩色羽毛的圆顶帽,这是哈萨克女孩的民族服饰,看来她要表演民族舞。

  加依娜开始翩翩起舞,那曼妙的身影犹如彩蝶,那迷人的双眼火热灵动,简直能摄人心魄,令人痴醉,现场的观众发出了尖叫和赞叹,怪不得朋友说她现在成了人们心中的女神,这种魅力简直让人无法抗拒,仿佛隔着屏幕都能将你的心俘获,这真的是诱惑众生啊。

  只是…加依娜如今的气质和当年完全不同了,那张不加粉饰的素雅面容覆盖上了厚厚的彩妆,那纯洁、不带一丝风尘的双眼如今却频频发出火辣的挑逗。

  表演结束后,主持人询问加依娜最新主演电影的事,她对答如流,神态自若,俨然已经是一副大牌明星的派头。最后主持人问到她的恋情问题,从谈话中我得知她有个房地产富商男友,是个拥有四十多亿身家的富二代,从照片上看这个人少说都要三十岁了,长的肥头大耳,眼光无神,简直连普通人的长相都算不上。

  我看着电视中加依娜谈到男友时的甜蜜表情,我的真奇怪她到底是不是在做戏。听着主持人和下面观众的不断祝福,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里堵的厉害,我默默的低下了头不想再去看到、听到这些。

  我苦笑着安慰自己:“女明星都是嫁给富商,这是正常情况,正常…”

  朋友见了我的样子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似乎有些后悔让我看电视了,他叹息着说道:“现实社会就是这样,谁也无法预料几年的时间会改变一个人多少。”

  我深呼吸了一下,调整情绪说道:“我只是觉得有些可笑、可怜,我为她而亡,虽然不是说要她守着思念一生不嫁,但是她嫁给那样的一个家伙,难道真的是因为爱情?这真是一种巨大的讽刺,我真心觉得我曾经的所作毫无意义。”

  朋友拿起酒喝了一口说道:“女人心里想的事永远和男人向往的南辕北辙,女人的青春都是短暂的,再国色天香的美女都会有人老珠黄的一天,事实上越漂亮的女人越害怕见到春华散尽的凄凉场面,心里都会潜藏着恐惧。”

  我插了一句道:“有个爱她一生的男人,见到她永远都像见到她最美丽时一样,陪着她一起变老不就好了?”

  朋友听后冷笑了一下,深沉的说道:“你那可不是她们想到的解决办法,她们认为没有锦衣玉食、没有金钱的装饰,美貌是会快速凋零的。即便有一天真的老去,也可以享受着后半生的荣华富贵,所以变作商人妇才是真正的好办法,而你的办法多半会被认成是幼稚和馊主意。”

  朋友的话令我觉得十分世故但却不知如何反驳,因为我明白只有不成熟和天真的人才会去反驳他的观点,他的每一段分析都让我明白什么是生活的真相。

  我只能叹息着说道:“她们永远不会明白和一个爱她一生的人,彼此相伴的渡过此生远比世间的任何珠宝都珍贵。”

  朋友又喝了口酒说道:“道理总是很简单,但能做到的人却是凤毛麟角,这世间就是有那么多人坚定的认为自己的后半生抱着金银珠宝就不会孤独,只有走到人生尽头时这种人才会发现自己一辈子其实一无所有,一颗心始终是冰冷残缺的。”

  “再给我倒一杯吧。”我向朋友说道。

  朋友直接扔过来一酒瓶,我看了看商标,竟然又是呛喉的威士忌。

  他笑着说道:“你的心情又适合喝它了。”

  我喝了一口酒,整个嗓子都在燃烧,心里的暖意又渐渐升起。

  我苦笑着说道:“我从不知道相爱会变的这么复杂,变的和金钱密不可分,我只想和相爱的人一生相伴,无论贫穷困苦、生死考验,不离不弃。可如今看来,我是搞不懂这些道理了,就让那搞不清的金钱混杂于爱情的关联再也和我无关吧!”

  我猛的一仰而进,将整瓶威士忌全部喝了进去,这次我的整个身体仿佛都在燃烧,眼睛也开始变的模糊。

  我拿起空酒瓶对着天空用尽全力高高的的扔了上去:“再见了!加依娜!”

  酒瓶照着我的脑门直直的落了下来,朋友吃了一惊,急忙用手接住。

  他将酒瓶放到地上说道:“你应该去江边扔,而不是朝着自己的脑袋扔。”

  我对着天空一连串大声的苦笑:“永别了!单纯愚蠢的莱萨!”

  朋友劝我道“不必太过悲伤,能看清世界的真相,总比可悲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

  我仰天长叹道:“难道这就是人生的真相?一片真心在一纸铜臭前变的毫无意味?”

  朋友晃着杯中的酒,用充满了沧桑与神秘的语气说道:人生在世仿如飞蛾扑火,有去无回。情爱婉如流水,尽皆幻象,如若心如金石,方则水火难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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