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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至尊,是慕华现在最大的愿望,面对不朽的传承,惟有成为至尊,才能昭雪冤屈,救回雪儿。只是至尊何其遥远,不要说他这样的大荒少年,这几千万年来,就是诸天万域,也没有听闻至尊出世。
慕华一直都在努力,他要炼出最强体魄,求得质变。
这日正午,慕华正坐在一棵李树下休息。放眼一望,远处走来了一只庞大的队伍,约莫有二百来人,前面几个领头的都骑着天马,中间则是数十辆大车,每辆车都套有一头荒血蛮牛。荒血蛮牛,是大荒野牛的后代被人驯化得到的牛种,每一头都力大无穷,用来负重行走大荒再好不过。原本慕村也有一头荒血蛮牛,不过早已血气枯竭。车队的后面赫然跟着五十多个身穿铠甲,手拿利刃,背负弓箭的汉子。那铠甲是天武银甲,比天枢帝国士兵配备的天武铁甲还要高出一个层次。
显然,这是一支强大的武装商队。他们进入大荒,既为散布在大荒之中的古村和市镇带来外界的商品,又收购村民手中的大荒特产,同时他们自己也会猎捕一些大荒蛮兽。这样的商队在大荒之中并不少见,他们大都属于大荒之外那些巨大的家族。
慕华正在思考怎样避过这支商队。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这里是广袤的大荒,慕华手里又有许多蛮兽皮毛,万一他们见财起意,自己岂不是会横死大荒。之前那些人进入慕村,慕村对他们好酒好肉的款待,而雪儿一出现,他们还不是恩将仇报,不但将雪儿掳走,还打死了慕伯伯。这一切在慕华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对于陌生人他时刻都有防范之心。
这并非猜忌心重,而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必备的心机。
“那位少侠,你怎的一个人在这大荒之中行走,没有旁人相伴吗?”原来天马之上的一个少年已经看到了慕雪,正在向他打招呼呢。“哦,我是这附近村落的猎手,跟随大人们出来打猎,大人们去追捕一头荒原巨象,因为太过危险,所以让我在此等待。”
“荒原巨象?那是好东西啊,待会少侠的村人回来,一定要将那巨象的牙和皮毛卖给我!我是一万里外神侯城吴家的吴通,家父见我已经十七岁了,让我带领商队出来历练。少侠要是能让你的村人将那荒原巨象卖给我,家父一定会夸赞我嘞!少侠何不过来一叙,我吴通最爱结交少侠这样英武的朋友!”
吴通的话倒是不假,慕华在慕村就是少有的神武,一张脸庞好似刀刻斧凿的一般,虽然不白皙,却有一种大荒男儿那说不出的神韵和俊美。再加上连日来烹狮吃虎,体格比之同龄人魁梧太多。
"承蒙公子谬赞,只是我尚不知大人们何时才会回来,万一多时不回,带累公子在这里等待,岂不白白耽误了生意。”
慕华边回应吴通的话,边对惊云使了个眼色,惊云就仍吃着草而没有跟着慕华。与慕华相处多日,惊云乃是有灵性的良驹,一人一马早已心灵相通。慕华自己径直向那商队走去。
既然对方已经发现自己,况且又这样盛情邀请,自己再畏手畏脚就没了道理,大荒男儿,永远不会失了气概!
“少侠这般英武,这样留在大荒岂不埋没了自己,这是我吴家的贵宾令,赠与少侠。少侠若是有意,不如走出大荒,到神侯城成就一番事业。”
神侯城有吴家,赵家,杨家,白家四大家族,其中吴家势力最大。不过最近几年其他三家势力越来越大,吴家家主兼神侯城城主,吴通的父亲吴顺决定在大荒中招募一些勇武的青年,为他们配备武器,想要武装打击另外三家在大荒中的商队。这才有了吴通对慕华的拉拢。
“公子这样盛情,倒让我惭愧了,将来我若走出大荒,必去吴家投名。”慕华伸手接过吴通递来的贵宾令。慕华明白这令必须要接,一是门阀世家的脸面不能不给,二则他也准备先去小些的城池见见世面。
“少侠真是爽快!斌子,拿酒来,我要与少侠痛饮一场!”“是,少主。”吴斌答道。
不一会,一个古朴的雕花酒坛被拿了上来。“少侠,这是神侯城有名的美酒,叫做神仙倒。来来来,我与少侠满饮一杯!”
喝过酒,吴通又在这里等了一个时辰,眼见慕华的村人还没有回来,就把慕华手中的蛮兽皮毛买了过来。“慕华兄,你这些皮毛放在神侯城价值一千两银子,在这大荒本不值这个价,不过我们一见面就相谈甚欢,我就出一千两银子买下这些皮毛。这是一千两银票,可以随时在神侯城汇通钱庄支取!也可在这大荒中与商队直接交易!”
吴通和慕华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相谈之下,早已是称兄道弟。"兄弟如此深情,我慕华来日定然到兄弟门上相报!”
“我吴家的门随时为慕兄敞开,兄弟我要在天黑前赶到五百里外的营地,就不留在这里了,兄弟来日到了神侯城,我再摆上酒菜,请兄弟在城中好好耍耍,我先告辞了!”
“大荒危险,吴兄保重!”
告别了吴通,慕华决定先去神侯城。
天枢帝国通用的钱币乃是白银。此外还有比白银面值更小的铜钱,一千个铜钱可抵一两白银,十两白银值一两黄金。在天枢帝国,十个铜钱就能吃上一碗白面条,三个铜钱就能买一个热乎包子。
慕华虽然打定主意却也没有一路赶往神侯城,依然是走走停停,不紧不慢的在大荒中行走,如此又是几日过去。
午后,慕华正在用两块三百斤的巨石练习臂力,突然一只受惊的狮子飞奔过来,慕华抬头一看,只见前方的树林中溢出耀眼的白光,竟比天上的大日还要炽烈,慕华的眼睛瞬间就淌下了眼泪。
那白光只一闪就又消失了,惊云也是吓的不轻,慕华回身安抚了好一阵子,惊云才平静下来。
又等了两个时辰,天已经渐渐黑了,还不见树林中有什么动静,慕华决定到那里去看看。
密林中,一棵大树下静静躺着一把古剑,这剑只有一尺长,剑身虽然古朴,剑锋却是寒光慑人。
慕华试着去拿那柄剑,怎料手指刚与剑柄接触,就有一道白光掠过,那手指旋即出现一条口子,鲜血流出。慕华的血滴到剑柄上,更炫目的白光爆发而出。
待到慕华再睁开眼睛,地上的古剑竟消失了,那被白光割开的手指也变得完好如初。
怔怔站在那里好长时间,慕华决定先找个地方睡觉。
今晚慕华很幸运,找到了一个猎人废弃的草屋,走进屋中,吃了些烤黄羊肉,慕华依照惯例激发自身气血威慑四周的蛮兽。
异变突生!
慕华的血气竟不受控制的透体而出,将整个草屋照耀的妖艳无比。那气血在草屋中不停旋转了半个时辰,慕华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要炸开了!
血气最后在空中凝聚成了两篇经文!
一篇宛若沟通了大道,承载了上苍的威严!透过那血色经文,有人面狮身的身影与圣灵搏斗,有众多人身狮面的存在面对上苍祭祀,祭品竟是鹏鸟的血肉,穷奇的躯体!无尽的威严弥漫在空中,慕华几乎要跪下了!
另一篇则好似天罚降临,虚空都是沸腾的战意!无数巨猿的形体透过经文来到了现实的世界,有的巨猿在搏杀毕方,有的则徒手撕裂了饕餮!战者的意志,搏杀万物的意念取代了天地的旋律!慕华的血肉都要沸腾了。
这正是慕华梦寐以求得经文,而且一下就有两篇。这经文不是文字,而是一股浩大的意念,凡人也可以参悟!
慕华明白了,这是当日那两大存在血脉中铭刻的经文,而今显化在世间。当日两大存在相争,召唤了漫山遍野的蛮兽,进行惊天动地的搏杀,最终双双身陨,反而让慕华得了一场造化。
经文只显化了一刻钟,慕华的身体慢慢平静下来。
一共两种经文,晦涩的意念慢慢沉淀在慕华的脑海中,化作记忆。
得自金狮的经文乃是来自黄金家族。黄金家族是狮子族的一支,该族后代生来就有九首,后世他们又被称为九头狮子。不过修为低下的生灵只能看到他们的一颗头颅,其他种族除非是至尊,否则看不到九头狮子的第九首。不过九头狮子自身如果境界不够也不能激发九首之力。
这经文乃是上古的九头狮子族至尊九灵圣王开创。九头狮子族得天地青睐,只要了悟自己的第九首,就能对抗至尊,九灵圣王是修出了第十颗头颅的绝世强者,在这条路上更进一步,成就真正的至尊之位,为太古时代极为了得的几位至尊之一!他开创的经文叫作《九灵圣王经》,黄金家族也是他一手开创,从太古时代传承到现在,仍然是狮子一族的象征,为天下狮子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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