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叩问命运 > 第三章 苦忆与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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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草依旧,绿树坦然。自然的万物枯萎了又兴盛,自顾自的演绎着枯荣的道理。可那逝去的人,还有再生之日吗?就算轮回为真,但那还是不变的灵魂吗?

  无言的伤充斥着慕华的心头,面对这样的遭遇,作为一介凡人,还有什么比眼泪更好的诉说悲痛的方式。

  今年花开复明年,明年花开复谁在?

  雪儿的父亲就这样逝去,那曾经有过的温暖,永远停留在昨日,再不能重来。雪儿被至尊传承掳走,慕华一介凡人,不过百年就会化为尘土,那传承却可以屹立寰宇无尽岁月。那心中的眷恋啊,此生还有相见之日吗?

  慕华将头埋在土里,使劲捶打着地面,有多少泪水流进土里,只有他自己知道。

  入夜。慕华仍旧坐在这里,看着满天的星斗,一阵阵出神。

  慕伯伯不能白死,雪儿也不能这样下落不明!我要找回雪儿,为慕伯伯讨回公道!慕华的心中在呐喊。可是在慕村,永远也不能做成这些。必须要走出慕村,到外面的天地去,成为至尊,才能找回雪儿,昭雪冤仇。

  慕华跑回家中,母亲正就着昏暗的灯火作针线,一定又是一宿没有和眼。多少个这样的夜啊,母亲为这个家倾注了太多心血!父亲坐在床头,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哥哥已经起床,正在准备第二天的柴火。那一次兽潮,村里很多孩子再也没有回来,水生也失去消息。整个村子一片愁云惨淡。慕华的哥哥已经二十岁,也被征发到望枢台上,这才逃过一劫。

  这样一个家,自己若是离开,又有多少重担会压在父亲和哥哥肩头,慕华不敢想象。可是不离开,陈冤就永也不能昭雪,雪儿就真的不能再见了!

  慕华走到父亲跟前。“孩子啊,爸知道你心里有苦,可是能怎么办呢,生活还要继续,咱们的命啊,就是这么一个活法。”“不!爸,我不认命!我要走出慕村学道,为慕伯伯伸冤!”

  那纵横星空的至尊,曾经也是凡夫俗子!我怎么甘心,怎能甘心!慕华在心中呐喊。

  "什么,你要走出慕村,孩子,你要知道,慕村先前走出去的人,再也没有一个回来的啊!外面的世界,那不属于咱们,孩子,你可要想仔细啊!”

  “爸,我已经想好了,我一定要走出慕村,孩儿只是担心孩儿走后父亲和哥哥身上的担子啊!”

  床头的吧嗒吧嗒声更急促了,父亲陷入了沉默中,哥哥向这边望了一眼,又埋下头继续干活,只是那斧子扬起的频率明显慢了许多。慕华也是陷入沉默,母亲则不停抹着眼泪。

  窗外传来鸡啼,天开始放亮了。父亲抬起头,“孩子,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也不好阻止,只是你自己一定要小心,天枢帝国虽然广袤,但大部分地方都是荒野,蛮兽横行,一不小心就会送了性命。你一定要小心,在外面不要牵挂家里,家中有我和你哥哥。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听着父亲的话,慕华心中再度翻腾起来,“那就明早走吧,”慕华怕再耽搁下去,他会失去离开的决心。

  “那让你娘今天多做些烙饼,明天带在身上,你今天收拾一下东西,孩子,外面的世界很危险,你要小心啊!我和你哥哥要去上工了。”

  门外官家的马车已经到了门口,这是负责运载民工的马车队。拉车的乃是天马,一个时辰就可以飞奔五六百里,慕华的父亲和哥哥,就要乘坐这马车到三百里外的工地。慕华出门送走父亲,又回屋帮母亲烧好火,一个人走了出去。

  古村虽然仍旧弥漫着一阵悲伤,却没有改变一直以来的宁静。依稀记得与雪儿在那朵蔷薇下的欢笑,在那颗桑梓下的嬉闹。这脚下的每一寸泥土,都浸有慕华的汗水,这一方土地,承载了他太多的记忆。而今就要离开了,此生只怕再没有回来之日,也许会葬身大荒,也许会身死人手。

  雄关漫道真如铁,前路充满太多未知,可是这条路却必须要走。

  夜色再次来临,一个从慕古大叔家借来的睡袋,一身粗布衣服,一袋烙饼,一把磨得锃亮的柴刀,一个带有锈迹的水壶,一把铁锅和一块火石。这些构成了远行所有的家当。父亲依旧抽着他的大烟锅,母亲正在为慕华往布袋里装烙饼。

  一宿无言。

  当新生的光芒再次照临大地,慕华背起行囊,一起坐上马车,准备先去工地,然后从那里出发,横穿大荒到达天枢城。

  天枢城是天枢帝国的都城,与慕村相隔无尽大荒,就是骑着天马往返,也需要至少一年时间。大荒之中是蛮兽的世界。

  天马飞驰,一会时间就到了三百里外的工地。慕华跳下车,挥手告别父亲和哥哥,转身踏上自己的征程。

  十五岁远走大荒,慕华是慕村踏上这条路的最小者,从此这条路上的欢笑和辛酸,都要由自己来享有和承担。

  大荒中野蛮与美丽并存,有野蛮的凶兽,也有奇异的花草。慕华因受过荒兽宝血洗礼,体质远胜常人,大荒中数米宽的沟壑,横亘的溪流这些常人眼中的天堑,都拦他不住。现在慕华全力一跃,就是十几米远,一口气可以奔出百里!

  不知不觉一个上午已经过去了,慕华估摸着已经走出二百多里。此处依旧在大荒边缘,正午时分,天气尤其燥热。对面的山巅上一条小溪静静的流下,慕华所在的地方是一片不大的草地,几匹野马正在溪边吃草。

  慕华拿出两个烙饼,一边吃着,一边寻思如何才能捉一匹野马代步。要知道大荒何其辽阔,单凭人力,除非是传说中的上仙,否则绝难跨越。

  就着水壶啜了几口水,慕华开始悄悄地向马群接近。慢慢的慕华与马群的距离从三百多米缩短到了不足二十米,慕华两腿一绷,跃到一匹马的背上。在此之前慕华从没有驯过马。慕村虽然有几匹马,不过都是村中长辈驯养的。

  那马吃这一惊,撒开四蹄,嗖的一下跳过小溪,来回狂奔,想要把慕华从背上摔下来。慕华也不知如何驯马,只凭本能抱住马的脖子,以免自己被甩下来。

  不知为何,这马似乎与普通的野马并不一样,骨子里有一种倔强。它已经载着慕华翻山越岭一个下午,跑的足有千里了,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整整一夜,慕华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若非受过宝血洗礼,只怕现在慕华早已跌落马背了。

  到底是慕华气血悠长,第二天早上,那马似乎不再抗争了,承认了慕华这个新主人。慕华纵身跳下马背,抚着马脖子上的髯毛,打量着这匹马。这是一匹小马驹,气力也当真了得,奔走了一天一夜,少说也有两千里,这才一会功夫,就开始平复下来,低头吃着青草。

  真是一匹良驹啊!今后你就叫惊云吧。那马似乎有灵,闻听此言,抬起头一声长嘶,算是回应。

  慕华把惊云带到河边,用水洗了洗惊云那沾满泥土的毛发,又寻了一处肥美的草地,让惊云饱餐一顿。他自己则爬上一棵梅树,摘了一大捧鲜梅子,就着烙饼吃了早饭。

  稍作休息,慕华跳到惊云背上,喊了一声走,惊云扬蹄,向大荒深处绝尘而去。

  一驹花鸟江南画。

  骑在马上,慕华这才有心思仔细瞧瞧大荒的奇异景致。生活还要继续,慕华虽然心里悲伤,却不会再在脸色上表现出来。

  漫漫大荒无岁月。转眼慕华已经在大荒深处了,烙饼也早已吃完。连日来,慕华发现他的血液有一些特殊的能力,每晚休息之前,慕华只要有意让血液一阵沸腾,就会弥散出一种特殊的气息,使得各种猛兽都不敢靠近他。只是慕华也不知道为什么,惊云却不受这血脉之力的影响。

  烙饼早已吃完,慕华已经已经靠野果和捕猎度日很久了。

  今天慕华捕到的是一只豹子,熟练地用柴刀割开豹皮,剔出豹肉在火上一烤,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还很大补。慕华用一只老虎的骨头和经脉为自己打磨了一张劲弓,又用凶兽牙齿打磨了许多箭头,俨然已经是一个驰骋大荒的好猎手!

  这些日子顿顿吃大补之物,慕华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躯体愈发强健起来。慕华甚至觉得以自己的臂力,可以徒手撕虎裂豹!格斗经验也一天比一天多起来,他从一个稚嫩的少年变成了狡诈的猎人。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倘若慕华不走进大荒,怎么能有这样的成就。

  修道对于慕华来说仍旧是很遥远的一件事,慕华没有经文,更无前人指导。不过慕华每天都做高强度的炼体运动,有时候他甚至会和惊云一起在大荒走奔跑,持续百里也不歇息。慕华在心里想,也许将肉身锻炼到极致,自会道法天成吧。

  那千百万年前的先人,不也是在暗夜中开路,前赴后继的向前,才将人族一步步推向绝巅的吗?

  从当日那些到访古村的人口中,慕华知道了在大国师那等上仙之上,还有俯瞰九天十地的至尊。

  至尊之力,抬手之间就能湮灭无尽大荒,使得天宇崩,日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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