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6/17
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一个浪漫的人,但却很少敢大胆去做一些事情;不过在昨天晚上和飘飘一起吃完饭回来的路上我还真的买了我平生的第一支玫瑰,深红色的,五元钱;当然,我知道她是不会要的,事实上她也确实没有要。我生命的第一支玫瑰,我想,当然不能就这样不正式地送出!
当时是下午四点钟的样子,我正在教室构建我的线性代数知识网络,飘飘给我发来了短信,说是暑假要去广州实习,叫我陪她去订购火车票。我是个讲究现实的人,凡事都要将其利与害权衡一番,“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所以我回她短信说,除非愿意请我吃饭,不然打死都不去;没想到这家伙还真爽快地答应了,果真是“人之将走,其言也善”。在阴谋得逞之后,我收拾起书包就出了教室;自上次叫她帮我买复习资料以来,这之间我们还没有见过面。
“你应该知道,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谋财害命!”为了说明我复习的努力,我一见到她就开始发难。
“那你也应该知道,一个美女只身去火车站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护花使者是不行的啊;虽然你弱不禁风,不过也聊胜于无嘛,呵呵,不然我才不会出此下策呢……”被她反咬了一口!
“为什么伤心的老是我!警告你啊,这是我最后一次做好人啦。”看在她刚才答应请我吃饭的份上,我且不以一眚掩大德。
火车站的人确实很多,在售票厅排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拿到火车票,之后我们回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小西餐厅吃晚饭,吃饭的时候飘飘老是提出各种话题说个不停,我则只顾着自己吃,根本不回应一下;“拜托,你有点情调好不好,只想着吃东西也不聊聊天”,看来我吃饭的“专一”被她发现了。“吃人嘴短嘛,呵呵……”我想,既然是她请我,我当然不能喧宾夺主啦;不过说实话,自考研以来,我确实已经有了吃饭时不说话的习惯。等我吃完的时候,我发现飘飘瞪着那那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在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样子。如此凌厉的眼神,难不成她有什么企图?我一想到此,马上就说“你别想赖账啊,我今天是没带钱包的,只带了一个书包而已,不信你可以搜身”,说完我就站起来伸直了两手;“小人之心!你下巴有颗饭粒。”我汗……真是颜面尽失。
终于说到到重点了!在回学校的路上,有一卖花的小姑娘看到我们走来就“缠着”我要买她的花,看来她当我和飘飘是情侣了,尽管我们走路的时候衣服都没碰着一下。不过我还真被她缠烦了,却又不好意思表现出来——总不能对一个小孩子发火嘛,于是就要了一支玫瑰。飘飘只在旁边一直笑,这家伙对我的痛苦从来都只会幸灾乐祸。
送飘飘到她宿舍楼下,我笑着对她说“我要去上自习了,这花你要不要呢?”她笑答说“就一朵,我才不要呢。”“还想要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吗,自作多情,当我在向你求婚啊……”于是我将那支拿在手上的玫瑰放到了书包里面,她笑一笑,说了些感谢我陪她去火车站的话就回宿舍去了。
这一次,轮到我自作多情了。因为到了自习室复习的我,总忍不住看一会儿书就又将手伸到书包里摸一下那支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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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买那支玫瑰完全是因为那个卖花小姑娘的死缠烂打!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让玫瑰花这种东西在我考研的日子里出现,更何况是飘飘。对我来说,飘飘只是我的一个“哥们”而已,因为大学,所以能够相识,因为老乡,所以意气相投。虽然说并非一定得是情侣才可以送花,但我以为,我的第一次恋爱都不曾有过玫瑰,那么我的第一支玫瑰就应该送给和我再恋爱的人,而飘飘,似乎不太可能。
在排队买火车票的时候,飘飘问我暑假怎么混,我说当然是留在学校坚持我的复习啦;虽然我也想回家过一下安逸的日子,但对一个考研的人来说,这种事情总是身不由己。飘飘说她要去广州的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实习一个月,她自己已经和那边联系好了;我“教导”她说去了那边要好好工作,别老想着我,回来时记着多带点好吃的东西就行;她笑道要不要给我带几盒“脑白金”补充营养……
我是一个木讷寡言的人,许多人都是这么评价我的,或许天蝎座的人就是如此吧。然而,和飘飘在一起时,我却能和她说很多话,也许这不完全因为是老乡的原因;有时我也曾大胆地想,如果有一个能和她像飘飘这样随意说笑的女朋友该有多好,只是这种想法会马上被自己否定,也许是因为曾经爱情的失败,让我在心底对任何爱情的想法都筑起了一道防线,我想,我所要珍惜的,只是存在于我和飘飘之间的那种出于友情的轻松感觉罢了。
那支玫瑰我没敢将其带回宿舍去,因为怕室友们对我“严刑逼供”,在晚自习后我将它插在了教室顶楼天台的栏杆上,当然,没有人看到。尽管我回到宿舍后仍在想着这件事,但我想之所以这支玫瑰会一直萦绕在心,只是因为它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支”,而这一切,都与爱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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