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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的舞者
一
夜的微风从远方吹过来,夹带着三月某些植物初露的芬芳,吹过这个汉水流域之畔的小城市,吹过这个城市一隅的这条小巷以及巷子两侧的每一栋房子的橱窗和门廊。方小雅在人群里缓慢地行走,目光游移不定,时而驻足观望路过的每间发廊,时而留意迎面而来的某个女孩。夜色可以掩盖很多真实的东西,幽暗里,她寻找着,但不愿让身边的路人发觉到她这种奇怪的举动。某一时刻,她恰好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家发廊,一个女孩推开玻璃门走了出来,门内粉红的灯光映衬着她的身体,修长而窈窕。女孩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低领毛衣,下身是黑色的超短裙,黑色的袜裤,高跟鞋。一阵微风吹过,她那烫成大波浪卷的垂肩长发飘了起来,显露出一张姣好清秀的脸。
方小雅看着女孩,当那女孩也望向她的时候,方小雅朝她微微一笑,女孩怔了一怔,但却没有回应什么表情,视而不见一样。女孩头顶上方‘梦蝴蝶’的招牌撒下的霓虹正好照耀着她。眼前的景象着实让她感到某种恍惚。就是这个女孩了,她虽然不是从天而降,确是从千万人之中骤然而现。路人似乎谁也不会注意到这奇怪的一幕,没有很多情节、没有很多内容的一幕。当女孩刚要走动的时刻,方小雅举起手朝她摇了摇,示意女孩不要走,接着又摇了摇手,女孩这才会过意了向这边走过来。那短裙随着身体的摆动而飘逸,若是没有丝袜的遮羞,那隐藏的重点部位将会由于裙子泛起的波澜而什么光乍泄。那双高跟鞋在水泥路面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方小雅等女孩走过来,开口说,“我们可以说说话吗?美女。”
“说话?”
“是,找你说话。”
“你要找我吗?”女孩用疑问的口吻说着。
“是,我找你有一点点事情。”方小雅看着她,她在光晕里,纵是没有霓裳霞帔,却是有着青丝粉黛。此刻要去认识这个女孩,一个谜一样的少女,且不需要管她是从哪里来——她可以是从书里描绘的黄金屋里翩然而致;可以是聊斋里的白狐幻化而现;也可以是她的父母一夜媾和而结晶出来的容貌。都无关紧要了,因为她是从那个招牌下走出的。“我可以认识你吗?”
“有事情?我不认识你?——”女孩欲言又止。
“不认识我没关系。”方小雅放低声音继续说,“你是在梦蝴蝶上班是吗?”
女孩沉默了一会,然后点点头。方小雅望望这条狭长的巷子,它有着一个名称——龚家巷,除了这个城市的居民似乎没有外人会注意。巷子南北朝向,紧密相连的房屋高矮不一,样式各异,有几十年历史的低矮的砖瓦房屋,也有新建的高层楼房。它只缩写着这个城市某段变迁的记忆,至于起源于何时,就不得而知了——三国时期刘备被封为宜城亭侯的时候,它是否存在着?这里就不追溯历史的渊源了——它犹如大千世界里的一粒微尘,飘忽的无声无息,存在着但无足挂齿。但是现在,它热闹非凡,满是尘埃的破落的路面上,行人熙熙攘攘。这巷子里,在很久以前诞生了很多小旅馆和所谓的美容美发的发廊,现在依旧是。就是这样市井的气息吸引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在此汇聚。摩托和自行车发出的声响,人潮涌动的杂音,旅馆前讨价还价的叫嚣还有那些发廊里传出的年轻女孩子的莺声燕语,相互交织,仿佛末日来临前的聚会狂欢。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招牌在夜空下争奇斗艳般地闪烁着,行走于其下的人们犹如变成深海里会发光的鱼群。
方小雅舒了一口气,跟预料的是一个样。这就可以单刀直入地说明有些事情了。“你愿意和我出去一会儿吗?到外面去上班,也不算是去上班,是陪我出去见一个朋友。”
“外面?”女孩局促不安地说着,“我不出去的。”
“你不愿意出去陪一个客人吗?”方小雅为了打破眼前的尴尬局面,笑了起来,“不要担心的,也不要你做什么。就是陪着我去吃个晚饭,到那里见我的一个朋友。。”
“我不想出去的。”
“你是害怕还是——”方小雅小心地试探着。
女孩看着方小雅,眼神里都是疑惑和审视。“我不想到外面去,会不安全。”
“没有不安全,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的那位朋友,温文尔雅。他不是需要你现在想的那个事情,他需要一个可以陪他说话的人,明白了吗?”
女孩睁大了眼睛,充满了忐忑的质疑。光洁的小脸蛋上眉头微微蹙了一下。这个模样,甚是惹人怜爱。方小雅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小巧的嘴巴,明亮的眼眸,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脸蛋在霓虹里静静呈现着变幻的色彩,这是自然的神秘酝酿出的少女特有的曼妙。多么稚气的女孩,豆蔻年华,连阴郁的神态都显现的清新脱俗。“不要把小脸蛋崩的那么紧,会不好看的。”
“我还是没有明白你要做什么,我要走了。”女孩低着头小声地说着。
方小雅呵呵笑着,“你还在怀疑我是吗?我就说句最简单的,我的那个朋友,是一个有身份的老板,他现在心情不好,我就带着我的好朋友去一起陪他吃吃饭,说说话。就是这么简单。当然,我会付给你钱。如果在见到我的朋友以后,你要是想走随时都可以走,我不拦你。”
女孩咬着嘴唇。“我想想。”
上天怎么就给了她这样好的五官——鼻子、眼睛、嘴巴在她的脸蛋上巧妙的搭配。世间每个女孩子都拥有的五官,可到了她这里,却有区别于任何一个如恒河沙数中的女孩子的五官搭配。现在,她落入了风尘,可仿佛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落入了风尘。她还没有风花雪月场合下培养出来的放荡和轻佻。方小雅想了想说,“现在我给你五百,你看可以吗?”
女孩没有回答,像是在做着某种心理斗争。
“先给你五百。时间是从九点到十一点就可以了。如果吃完了饭你想回来,我再给你一百作为路费,你看可以吗?”
“这么多啊。”
“如果你想更多的,我也会给你。当然要看你怎么做了。”方小雅凭着某些经验诱导着。有时候,经验比那些啰里啰嗦的废话更具有穿透性。当然,首先就是要掌握一个人的心理,猜测她的心思。
“要是你说的是真的,我可以考虑去——”
“没有谁会骗你的,再说,能够骗你什么呢?”
“也是,我也没有什么好骗的。”女孩笑了起来,似乎已经放松了警惕。当她意识到没有什么危险存在的时候,警惕就是多余的东西了。况且还有一笔不错的收入在等着收入囊中呢。
“你多大了?”
“二十岁了。”女孩小声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红。”
“不是这个。我要知道你的真名字。”
女孩望了望方小雅,说,“我叫林静。”
“好,我叫方小雅,记住了吗?比你大两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可以叫我姐姐。你现在就去换套衣服。这套衣服很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在男人面前,轻易到手的东西,是拽不住男人的。”
“好吧。”
风吹动林静的秀发,她抬手捋捋。一条白色的手链在手腕上滑动。这小东西一眼就能够分辨出事廉价的地摊货,佩戴这种小饰品的女孩,不是因为囊中羞涩就是缺乏鉴赏力,不过,这个热情是好的,至少还有对美好事物的期待。林静转身走了,方小雅瞧着她摇曳的背影,经过一片昏暗,经过一片光亮,最后进了那扇玻璃门。女孩进去后玻璃门自动关上,那上面有一幅磨砂美图,是一位曲线婀娜的女子形象坐在高脚玻璃杯里,发丝低垂,短裙似乎刚与杯口齐。柔和的光线把这样的图案渲染的风情万种,煞是蛊惑,有多少男人路过这里而不会被唤起天马行空般的遐想呢?那里面还坐着几个女孩子,双腿微微张开,那姿势仿佛做好了随时迎接男人的准备——在那男女之间没有硝烟的战场上。
林静换了一套褐色的棉质长裙,也卸了眼影和脂粉。青春逼人,就是这样,素面朝天都足够骄傲的。方小雅从包里掏出了五百,塞到了林静的手里,说,“你不涂点口红吗?”
“不用。这样会不方便。”
“哦,知道了。”方小雅会心地笑了,这个很好琢理解的。“是怕给别人带来不方便吧。”
“是,因为他们都要回家,万一沾点口红或是香水什么的——”女孩眨着眼睛说。
“那些小鸟们消遣完了就得乖乖地回到它们的巢穴。多好笑的一件事情。”
她们走边聊着,出了小巷,然后是穿过马路。彩色方砖铺就的人行道,反射着微光。高大的建筑物外景灯明耀璀璨,给它本身装扮出梦幻的色彩,在夜的洋面上漂浮,犹如是人间的诺亚方舟,载着人的奇思妙想和胆大妄为。一束束探照灯的光束在高空里游移,将夜空分割成明暗交替的一片片。夜晚的城市若是没有了这些灯光将会是那么黯然失色,此刻正是因为这五彩斑斓的光芒装扮出的美妙,从而昭示着这方天地多么像人类居住的伊甸园:光明、安宁与祥和。街边摆出了很多摊位,卖衣服的,卖饰品的,卖小玩具的,琳琅满目。林静去挑选一些小饰品,耳环戒指什么的,笑意盈盈,好像这些东西给她可以带来无穷的快乐和满足。
“走吧,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也不值一分钱。戴着也会辜负了你的漂亮脸蛋。”
“我就是喜欢看。”
“看这些东西我还觉得浪费眼神呢。女人要是不努力,就只能是有穿不完的地摊货和逛不完的菜市场。把它当作是你人生的第一定律记着。我曾经也是你这样,懵懵懂懂的,以为什么都是美好的。后来,我就发现,这个时代,也是兵荒马乱的,什么都留不住,什么都不是永远属于自己的。”
“小雅姐,我没有很高的想法。”
“那你听我说就可以了,姐该教你的都会教你。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脸蛋去换取你最想要的东西。人生如戏,所以更要靠演技。我们是女人,最好的技巧就是要学会演戏,在男人面前表演。”
“等一会,见了那个人,我应该怎么做了呢?是要我像上班一样吗?”林静挽着方小雅,插了一句话。
“不可以那样,更不可以暴露你的身份。你现在只是我的一个好姐妹。在接触的过程中,你可以适当地,适当地表示一点点暧昧,当然,你要观察他的动向,不要太放肆,不要太直白了。”
“就是让我勾引他是吗?”
“也不是这么有意的挑逗和勾引。你恋爱过没有?巧妙地接近,巧妙地表白你的心思,直到让对方可以明白你的意思。敲开一扇门,你可以用很多办法,但是不要直接去推开,明白了吗?”
“喔,明白了。”林静笑了,“有时要假装正经,有时要假装不正经。是这样吗?”
“是这样。我们在吃饭的时候,我会出去的,你就陪着他,由陌生到亲密,这个过程中如果他流露了想追求你的意思,你就半推半就地答应。如果他没有表示什么,就要再找机会。现在他只是一只野兔,你是猎人。所以在吃饭时,你要他多喝些酒,知道吗,借着酒醉,你可以稍微胡来。我想他不会拒绝的。”
林静侧过头,说,“这是要我当他的情人吗?”
“好像是有一点点,你可以这样理解。”方小雅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表达了。“简单说,我现在喜欢那个人,你见面了以后也喜欢那个人,所以你就努力去追求那个人。可是我和你是好朋友,在你和他成了情人的时候,我就和你和那个人闹起了矛盾,然后,我很生气地离开你们。这样明白了吗?”
“我好像明白了。要是我做了那个以后呢,你还要我做别的吗?会不会——”林静有些忧戚的神色了。
“你可以在他睡觉的时候拍几张照片,是你和他的合影。”
“我不敢了,小雅姐。”
“放心,只照上身,合影的亲密照。。”
“这不会是陷阱吧,我害怕了。”
“你不要害怕,与你无关的,我就是拿了照片,也没有多少用处的,只是当做你们在一起的证据,而我最多就是和他闹闹别扭,从此以后我就不在理他了。”
“你是想要我帮你甩掉他吧。”
“对,就是这样。”
“那他有老婆吗?”
“好像有,但是不会闹到他老婆那里。”
“小雅姐,我好像明白了,你要我勾引他,然后,你得到证据就可以威胁他是吗?”
“没有那么严重,我只是想要我自己可以安静地离开。”方小雅不愿意说的太多了,权且是一个交易,只要用谎言蒙蔽敷衍一下就好了。“我不喜欢那个人,所以我要离开,可是离开也要有个理由,好让他认为是亏欠了我。而你是我的朋友,所以你和他在一起了,这是最好的理由,他会愧疚的。至于我走以后,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做主,我不再干涉了。那个人很有钱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哄骗到很多钱,当然,这就要你自己会做了。”
“好吧,等一会看。”
走到了市中心的广场,里面是拥挤的人潮。在偏僻的一角,夜市的烧烤摊忙碌着,油烟和食物的香味把这氤氲出俗世的快活。可是这样的快活,只有羡慕的份儿了。方小雅停下脚步,仰望夜空,夜空里有几点星光,它们看上去是那么孤零零。寥落的光辉,似有比哀愁更悠长的东西,在夜空里轻轻地滑翔。也许正是有了它们,才抚慰了夜的荒芜,并给予某些惨淡生存着的人们,编织起一丝丝幻象。遥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一个声音,她自言自语地说着,“古老的希腊神话里有个传说:女妖美杜莎,喜欢用最好的歌声吸引茫茫大海上的水手。现在,我也真想这么做。”
手机响了,方小雅接了电话。“喂,程哥,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小雅。”
“我在广场散步呢,和一个好姐妹在一起。”
“嗯,我现在在等你了,你过来吧。”
“好的,我很快就到了。”
方小雅挂了电话,带着林静去往那里。是一家西餐厅,程明宇热情洋溢地等待着。他三十多岁,有些发福的身材,衣着光鲜得体。举止言谈间透露着人生的阅历和涵养。在幽雅的环境里,方小雅介绍了他们。程明宇开了一瓶红酒,“来,初次见面,我们一起干一杯。”
“谢谢,程哥。”林静温婉地说。
“今天,你就代我多陪陪程哥。我身体实在是不舒服,喝不了酒。还有,你不是说一直想见见程哥吗,现在你可要多表示啦。”
“我会的,小雅姐。天天听你说起程哥,我都羡慕嫉妒恨了。”林静笑颜如花地说着打圆场的话语。
在欢快的气氛里,他们喝着酒。言谈间,程明宇时时看着方小雅,方小雅摇晃着手里装满酒的杯子,观看灯光通过酒水的色彩。林静很殷勤地给程明宇斟酒。
“小雅,你今天怎么不开心的样子。”程明宇举起酒杯,“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这段时间太忙了,没有时间去看你。”
“我哪里能天天开心呢。”
“我这不是刚回来就来见你了嘛,不要生气,不要怪我。”程明宇声情并茂地说着。
“没有怪你,只是这几天我身体不好,所以心情也不好。”方小雅应付着,这个时候,要不露声色,不露破绽,以免引起他的怀疑。“还好,这些时间有我这个好姐妹天天陪着我。”
“来,感谢你,林静。”
“这杯酒我都不想喝的,谁让你不好好对我姐姐了。”林静故作一种嗔怪的语气说。
“好,好,对不起。我自己罚一杯。”
林静喝了酒,面若桃花。方小雅看到了她的快乐,看到了她那清晰的尚没有泯灭的纯真,是风尘不曾侵蚀的东西——欲望的烈火还没有被点燃之前,纯真就通过那弯弯的眼眸释放出来。一刻之前,她还出现在烟花柳巷;一刻之后,她就登上了大雅之堂。一刻之前,她还是涂脂搽粉;一刻之后,她就像清水芙蓉。
“姐姐,我们也敬酒吧。都已经向你道歉了,你就原谅他啊。”林静柔柔地说。
“好,我们三人一醉方休。”程明宇满面春风。
方小雅借故去了洗手间。在镜子前,她看到自己一张疲惫的脸,一张化了妆的脸,虽然也是青春正盛,却好像早被岁月给腐蚀的残缺不全了,犹如一具风化的沙雕,随时就会散架。拧开水龙头,激烈的水冲过手心,有让人全身震颤的力量在传递。想要抓住些什么,可是什么都抓不住。程明宇,一个模糊的影子,该说结束的时候了。陪了他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除了得到一些物质和金钱,什么都没有。说来也奇怪,从前有过的好多的惶惑和不安全感都是因为有了这些物质基础反而踏实了许多,仿佛是给生活安放了很多保险似的。钱这个字眼,有时候就是人生里的一个紧箍咒,应该说是可以解开紧箍咒的咒语,有点儿神奇,也有些可恶。可是也逃避不了这个东西啦。程明宇,这会儿是否已经有了醉意,是否已经入了局呢。她想,希望可以水到渠成,希望——
迷雾笼罩的地方,
星光黯淡,
抬起手来,
指着一颗星星,
好用来辨别我要去的方向。
潦草地相聚,又潦草地告别。终究是要曲终人散的一场宴会。现在,游戏已经快结束了。方小雅回到座位时,看到他们喝的很愉快。她决定找个理由先走了,这个时候,半醉半醒之间,什么事情都可以模棱两可的。给程明宇倒满了酒,“我要出去一会,头很痛。你们慢慢吃吧。”
“我们一起走,小雅。”程明宇关切地说。
“不用。我只要休息一会儿。再说这满桌的美酒还没有喝完,我的小姐妹也还没有喝尽兴。”
“姐姐,你等会儿还来吗,我呀,都快喝醉了。”林静有些醉意了,说起话来也如气吹兰。
“你这么聪明伶俐的小可爱,是要你代我陪程哥,不是要你自己喝醉的。”方小雅搂着林静的脖子,“你呀,总是把天真写在脸上。吃完饭了就让程哥送你回去,知道吗?不要一个人到街上走,不安全的。”
“好,姐姐,都听你的。”
程明宇便不在推辞了。有佳人相伴,他也会觉得酒是千杯少。方小雅走出了餐厅,说不上是高兴,也说不上是悲伤——已经麻木不仁了,迟钝的身体仅仅是还有呼吸而已。现在赶紧回去,回到那空荡荡的房子里去,那里才是属于她的。一辆的士放慢速度,按了一声喇叭,她抬手招停了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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