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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程宓出院。
叶少校心疼她心疼得紧,可心里又急,生怕已经变成粘人麦芽糖的小蜜糖还会因种种意外离开自己,于是一出院就开车左拐买了戒指订了婚,牢牢套好了,接她回叶家别墅,军令一下,在自己回来之前不准出别墅半步,饮食起居有周姨全权负责,等自己回来之时就是他们婚礼之日。安排好一切这才放心,不是他杞人忧天,而是心脏实在已经脆弱得伤不起。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中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叶少校开始像指挥战争一样运筹帷幄,凭一己之力排除万难,回到上海软硬兼施说服叶父叶母,叶父叶母想起他刚死的亲弟弟,夫妻俩年纪大了,仅剩下这一个儿子,自然纵容了许多,加之叶堇默在父母面前大力宣扬程宓替他挡子弹的伟大英雄事迹,要是没有她叶家就断子绝孙了,叶父叶母终于答应婚礼。
然后他再回到H市,随便找了几个人,讲了几句话为程宓的养父刘华强伸冤翻案,送刘华强到刘家时顺便和程宓的养父养母养妹商量好,届时就请他们以程宓的娘家人去上海参加婚礼。
然后自己就立马回了别墅去见被豢养多日的程宓,开门的时候叶少校竟感觉到了一种古时军人征战归家,见到经年未见的妻子时的那种激动。这才一个星期啊,自己居然就已经是多年未见的感觉了,那么之前的好几年,他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呢?
程宓正在后花园里和月饼玩得开心,丝毫注意不到进了门以后马上让周姨噤声,近乎无声靠近的他。现在如果这只咬着飞盘高高跃起的肥狗也可以算作是一抹风景,那么就是程宓站在地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叶堇默在门后看程宓。
叶堇默看不下去了,爱的人就近在咫尺,傻子才会只是用眼睛看。他轻手轻脚地推开玻璃门,解除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层分隔,还好月饼正玩飞盘玩得不亦乐乎,没有不识好歹地过来坏了主人的好事,很乖,待会儿赏它吃骨头。
程宓正好接过月饼叼回来的飞盘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被谁给蒙住了眼,她当下的第一反应就是……完了,别墅里进贼了。
周姨肯定是已经被弄晕了,叶堇默又不知道归期是什么时候,要是他在的话,肯定十几个小毛贼都跟玩似的啊,可是他不在,说不定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唉,一个家没个男人就是不行啊。这富人区的保安是摆设吗?上次被言少熙他们黑道的人劫走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连贼骨头都进得来,以后自己算是对这里有阴影了。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女人被逼急的时候也是很可怕的,程宓想起手里还捏着个逗狗的飞盘,对方好像也没拿什么凶器对着她,于是反手一个飞盘就正好砸到了“贼骨头”的肩上。震得手发麻,飞盘应声而碎,好一身肌肉,看来还是个练过的。
她知道这种级别的杀伤力对练家子来说几乎为零,只不过自己白白报销一个飞盘。有点纠结地抬起脑袋,表情便突然一下子变得很僵硬。
“你,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叶少校无语地说,他居然被一个占满月饼口水和牙印的飞盘给打了,而且还是结结实实正中的那种,简直太丢脸了。以后和别的军官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要是谈论起平生受过的武器伤害,别人都是高大上的刀剑枪炮,可他是一个狗用飞盘……想想就感觉再也不会爱了。他从前一直以为自己的小蜜糖是单纯可爱的,六年前开始见识到了她的勇敢坚强,现在,直到他的肩膀中了一盘,终于还见识到了她的剽悍,上帝保佑,不要让他再见到其他的面了。
这个时候见到自己心爱的飞盘意外阵亡了的月饼凄凄惨惨戚戚地跑过来,虽然主人回来了它很开心,可是,它的飞盘……
叶堇默踢开了本来还想赏骨头,现在却睁着一双无辜委屈的大眼睛看他让他很烦的月饼,无奈月饼仗着实打实的体重不肯轻易被踢走,赖在原地守着它的飞盘尸体。叶少校也懒得顾它,心里憋了许久的躁动早就忍不住,就在它的头顶上一把抱住了程宓,月饼只觉得天一下子黑了。
“阿宓,你说,一见面就给我这么大份礼,我该怎么回报你呢,嗯?”他下巴抵着程宓的脑袋,声音听上去无比地深沉有磁性,尤其是最后一个语气词用的,程宓简直快要滩在他怀里了。
她被两条有力的手臂紧紧地箍在一个熟悉的怀里,嗅着熟悉的味道,GIORGIOARMANIGUI贵族清新香水雪松香型,怎么刚刚就没感觉出来呢?不过,也不能怪她,那种情况下谁还有思考能力嘛。
“我……那你就陪我一起看月饼钻圈吧,我刚教的。”
程宓自以为找了一个很好的回礼方式,没想到话音刚落就被叶少校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说:“月饼表演不了。”
“为什么?”程宓疑惑。
“因为它死了。”
“……”
只见叶堇默随手做了一个枪的形状,朝着月饼“啪”了一下,原本还在悲伤地试图用口水粘好飞盘的月饼就立即慢慢地,不情不愿地翻了个身,挑了个干净且不压住飞盘的地方直挺挺地躺在了下去。
呃,这个技能,为什么她不知道?
“……好吧,你直接说你想怎么样吧。”程宓看开了,跟腹黑比?呵,她连他的狗都比不过。月饼,你这样以后咱俩还能在一起愉快地玩耍吗?
叶少校笑了笑,从休闲西装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深红色的细绒布撒过金粉,盒身绑着一条金色的丝带。然后,修长的手打开盒子,在月饼腾开的地方单膝跪地,两只手拿着盒子,递到她的面前:
“阿宓,嫁给我吧。”
阳光毫无阻拦地从外界往玻璃花园里洒下,钻石耀眼夺目,每一个角度都能光芒万丈,就算是在白天也璀璨得像一颗夜明珠。可是,就算其他的一切都可以变得暗淡,也比不过他的那两只眼睛,如同黑夜里最亮的两颗星,不仅会让人入迷,而且是那么坚定,如北极星一般永远为她指引方向,让她哪怕走丢了那么多年,也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这句话本来很多年前我就要对你说,可是却到现在才说,希望不会太晚。”他的声音如大提琴般诱人,语气里又有一种特有的坚持肯定,眼中盛满了情光,嘴角勾起的弧度恰到好处,“阿宓,对不起,让你在外面颠沛流离了那么久,现在,回家吧,我会用我的生命保护你。”
回家吧,阿宓。
六年了,没有家的生活,像是一个流浪者,又像是一片浮萍,所以她用表面的热情渴望感情,用内心的冷漠保护自己。但是,并没有因此寻觅到什么,直到遇见他,是初识?是重逢?这都不重要了,他们的缘分岂是一世可以说完的,修得今生的缘,需是多少个前世才能修成。她就在他的灵魂里,怎么离得开?他,便是她的家。
回家吧,你回来,不管多大风多大雨,他来接你,
一只手捂着脸哭泣,另一只手被抬起,套上了戒指,微凉的触感缓缓滑过手指。最后,一个吻轻柔地落在手背上,温暖的,又是滚烫的,像一个烙印,宣誓,宓已归家。
一个月之后,叶堇默和程宓在上海市举行令人瞩目的浩大婚礼,在叶氏集团大少爷和军政少校双重身份的光环下,叶少校的婚礼自然是政界商界,名流名人纷纷来齐,已然汇集了上海市乃至全国的所有高端人士。
叶父叶母从容应对,只是女方那里只来了父亲和妹妹,孟梅临时说身体不舒服,叶堇默和程宓都知道是她觉得尴尬,其实刘家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居然是破产的集团千金时都有些尴尬,只不过孟梅大概是还记得泼她的那杯水所以更加尴尬,他们也不好强求。
婚礼一切事宜都由男方负责,程宓作为新娘子婚前却也不轻松,亲自给刘华强和刘之忻买了衣服,恶补高端人士的礼仪,到了婚礼那天只要永远只用“对”“是”“好”“嗯”“呵呵”回答,万不得已说话时每句话不超过三个字,才终于没有拆了这场婚礼的台。
婚礼上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场景自不必细说。到处都是“我家公司去年盈利不好,才赚了两个多点亿,现在生意不好做啊”、“上个月去迪拜谈石油生意的时候,王子邀请我去他家玩,他家那几头狮子老虎我看着好,也买了几只,不过国内不能养,现在只好养在那边的别墅里专门找个人管着”等等看似随意其实刀光剑影的对话。
主持人讲完了开场白和互问愿不愿意的话,轮到新人互换戒指。叶堇默替程宓套上专门定制,全球唯一的钻戒,抬起她的手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眼角含笑含情。程宓今天穿的婚纱也是独家定制的,欧洲的顶级团队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手工缝制,不仅布料上乘,而且胸口,腰间,裙身上所有的点缀全是真正的施华洛世奇水晶,抹胸收腰百褶,平常而不平庸。精致的妆容美丽又清透,整个人就像一个橱窗里的芭比娃娃。她尤其喜欢的是这双十五公分的水晶鞋,她只要微微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叶堇默了,再也不是从前悲催的仰头。
然后是程宓给叶堇默戴上戒指,当然也是用的他的钱。
最后主持人说:“现在,新郎可以亲吻他的新娘了。”
台下是来宾送去给这对相识了几乎二旬的新人最美好的祝福。
程宓羞涩地低下了头,虽然不是没亲过,而且在医院那次还是自己主动,可现在毕竟是在众人面前,她不可能做到坦荡荡。
像叶少校就很坦荡荡了,揽过她的肩,甚至还勾起她的下巴,一低头就凑了上去,满脸享受,像是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存在。
他会不会亲的也太久了?程宓开始想,不过慢慢地也已被感染得忘情,当你全心全意爱着一个人的时候,的确是会注意不到别的任何人的。
十八年的相识,六年的爱恨痴缠,没有人能说清值不值得,只知爱情,是不讲付出与回报的。爱着你已经是一种习惯,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是我深埋在心底,沉默昔年的秘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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