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一年跑了208个龙套后她 > 第332章 梦中石

“那是当然。”商叶初微笑道,“谁不想出现在你的笔下呢?”

这世上或许会有完全不在乎钱的作家,但绝不会有完全不在乎读者的作家——哪怕他写的是日记或者遗书。

盛闻之也不例外。

盛闻之翻动着桌上五花八门的纸片,仿佛在翻阅一封封读者来信。时不时拿起一张细看起来,读的时候,兴致优美的嘴唇微微翕动着,那是在默读。

商叶初眯着眼审视着他的表情和动作,心里多了几分把握。

“可惜他们要失望了。”商叶初眼神很冷,脸上却露出遗憾惋惜的神色,“这群大爷大娘们盘算了十天半个月,才凑出这么一堆东西来……”

“嘘!”盛闻之伸出食指,怼到商叶初唇上,是个噤声的手势,“你等我读完。”

商叶初将盛闻之的食指弹开:“这么多信,你要读到什么时候?反正你也不打算写。”

盛闻之很大声地啧了一声。

商叶初可不吃他这套:“你啧啧什么?我还忙着呢,既然你不愿意写姊妹篇补上时长,我总得去想想办法吧?要不然别说你手里这些,连规则杂货店都没法拍了。”

盛闻之将眼睛黏在手中的纸页上,“你们这条老街上有些规矩还是挺有意思的……现在还没开拍,这条街能进吗?我想去看看。”

果然,一个好作家就像一个好厨子,看到质优价廉而未经雕琢的原始食材,不可能不产生烹饪的冲动。

厨瘾大发的盛闻之要比油盐不进的盛闻之好对付许多,商叶初微微扯了扯嘴角:“没必要吧?你又不打算写什么。”

盛闻之卷了卷自己的头发,眉头皱起又松开:“谁说不写就不能看了?难道我出去一趟就非要采风不可?”

石头汤煮沸了。

商叶初耸了耸肩:“好吧,如果你想去,我倒是可以带你去。但逛街得你自己逛,我要去公司汇报剧本的事情。”

盛闻之将茶几上的“读者来信”整齐地码放好,收回牛皮纸袋里,拿着纸袋站起身:“好,那我去换衣服。”

“等等!”

商叶初忽然一把拉住盛闻之的手腕:“你提醒我了!”

“我提醒你什么了?”盛闻之莫名其妙。

商叶初兴奋道:“你写不出一本完整的书,那写些小段子总可以吧?”

“啊?”盛闻之张了张嘴。

商叶初夺过盛闻之手中的纸袋:“你短时间内没法写出一本完整的书,那没头没尾的小段子总容易一点吧?我看你刚刚看得入迷,搞不好街坊们写的这些东西给了你不少灵感。你可以从里面摘出来一些你感兴趣的规则,改写成小故事……”

盛闻之呼吸微微一顿:“你的意思是——”

商叶初竭力按捺住心底的兴奋,晃了晃手中的牛皮纸袋:“电影时长不够,其实也未必非要写个姊妹篇出来凑数。《十日谈》里不是有那种围在一起讲故事的情节吗?我们可以在电影的开端,设置杂货店、书店、甜品店的这些老板围在一起讲故事,讲述最近发生的‘和规则有关’的有趣经历。一群人讲完之后,看向新来的杂货店老板,让新人讲两句。”

商叶初捡起茶几上的剧本,意有所指地晃了晃:“然后,这个新人杂货店主,就可以讲解自己的‘从业经历’了。”

盛闻之似乎觉得有哪里不对:“呃,但是——”

商叶初将牛皮纸袋甩得哗啦哗啦响:“但是什么?这样一来,你也就不用辜负这些叔叔阿姨辈的读者们的希望,每家店都能分到一个雨露均沾的小故事,出现在电影中。而电影时长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你觉得怎么样?”

盛闻之的呼吸急促起来,神色变幻不定。商叶初摆出一副期待的表情盯着他的脸,实则心底已经捏了好几把汗。

盛闻之在原地转了个圈,忽然一把拥抱住商叶初,兴奋道:“小叶子,你真是个天才!”

商叶初被盛闻之这下突然袭击搞得一懵,随即,心里狠狠地松了口气。

成了。

商叶初顺势拥住盛闻之,拍了拍他的背:“还是你那句‘谁说不写就不能看’提醒了我——谁说只有完整的小说才能拍出来?真正的天才是你自己。好了,别腻歪了,快去换衣服。我陪你一起去商业街逛逛。”

盛闻之枕在商叶初肩上兴奋地点了点头,随后拎起那包对他而言相当珍贵的“读者来信”,上了楼。

商叶初目送着盛闻之的背影。待那道高挑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后,商叶初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是我。叶初。”商叶初语速不疾不徐,吐字清晰,“幸福商业街现在怎么样?有人吗?”

“都走了就好。叫公司的人也先撤,对现场进行清退。一个人都不能留。

“在你问为什么的工夫,我想工作已经可以做个开头了。怎么,如果是季总下这条命令,你也要问为什么?

“知道就好。下不为例。”商叶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下午两点之前搞定,没问题吧?”

“好。”

商叶初挂断手机,坐到沙发上,长长吐出一口气来。

石头汤煮成了。

在那个汤石的故事中,商叶初看到的不只是群策群力或者群体贡献,更多的,是一个蚕食鲸吞的过程。

如果那个用石头煮汤的人,最初就列出长长一条清单,告诉村民他要煮汤,那么得到的很可能只有全村人抽来的扫帚。但是一口锅、一锅水、一把盐……这样微小的代价,是人人都付得起的。也就更能让人放松警惕。

时进时退,温水煮青蛙,才能达到最想要的效果。

从最开始,商叶初就没指望让盛闻之再重新写一本书出来。就算盛闻之想写,她也不会同意。那些所谓的“加感情戏”“再开一本姊妹篇”,通通都是烟雾弹,用以掩饰真正的目的——叫盛闻之写出其他店铺的散碎剧情。

古文华早就按照标准商业片的格式,搭好了整部电影的框架。《规则街》,实际上不过是旧酒装了新瓶,用老套的商业爽片模式讲一个和规则有关的故事罢了。剧本有了骨,现在缺乏的只是肉,也就是具体的剧情。

这种精细到个体的情节,恰恰是古文华的创作软肋。他写不出,商叶初也写不出。青凭娱乐养着的那些枪手编剧虽然能写,但总是没有盛闻之的那份灵气和流畅。插在剧本中不伦不类,像电影版的拼夕夕。

唯有盛闻之亲自动笔,才能写出那种融洽的、浑然一体的感觉。但问题来了,怎么才能让盛闻之动笔呢?

贸然闯进盛闻之家里,对他说:“你给我写几个以其他店铺为原型的小段子吧!古文华会把它们加工一番塞进剧情里。哦,你问为什么突然要写这些东西?啊呀,这个你就别问啦……”

只要一想那样的场景,商叶初就不寒而栗,总觉得会血溅三尺。

为此,商叶初苦思数日,才想了这么个办法。

叫盛闻之写一些新的段子——这个要求,其实同样是苛刻的。但和“电影时长不够导致无法开机”“在好好的剧本里加恋爱戏份”或者“重新写一本书”这样严重的事情比起来,似乎也就不算什么了。再加上不存在的步行街读者的期望、一位作家烹饪食材的本能,以及商叶初有意无意的心理暗示和引导,盛闻之这条大鱼,终于半哄半骗地上钩了。

利用一个作家对读者的在意和对写作素材天然的创作欲,来引导盛闻之做一件他根本不喜欢的事情,是否卑鄙呢?

商叶初仰头望向沙发对面的挂钟。指针滴答滴答地跳动着,不为任何人而停驻。

听说汤石的故事是一个古老的寓言。商叶初很喜欢它,她喜欢可以从各个角度解读的故事。更喜欢能为她所用的故事。

盛闻之换好衣服下了楼。他这人衣品与正常男人不同,竟然穿了件骚包的酒红色真丝衬衫,偏偏不显得阴柔违和,反而与他的外表十分协调。

盛闻之一边走一边问道:“商业街现在有人吗?我刚刚换衣服的时候又看了一下街坊们写的来信,有家冰淇淋店的店规很有意思……”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这事是我老板负责的。”商叶初露出无懈可击的微笑,“我听说青凭娱乐给了街坊们停业补偿费,所以有可能大家都走了吧?咱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盛闻之似乎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又振奋起来:“见不到也没什么,以后总会遇见的。只要店不关门就行。”

“店铺不会关门的。公司已经付了租金。”商叶初与盛闻之并排走出家门。

夏日明丽的阳光普照万物,商叶初被明亮的光线刺得眯了眯眼睛。

盛闻之哼起了歌。他还是那么五音不全,仿佛一具人形噪音。

商叶初侧过头,看向盛闻之的侧脸。

感受到商叶初的视线,盛闻之也偏过头:“怎么了?突然这么看我。”

“没什么。”商叶初笑了。

她曾经如此痛恨盛闻之活在玻璃罩子里的样子,但此刻,她忽然同情起了盛闻之的天真。

如果有可能的话,她希望盛闻之永远天真下去,永远活在真空的环境中,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今天对他撒下了怎样的弥天大谎。

可惜了。

这招瞒天过海到底能撑到什么时候,商叶初也不清楚。也许是电影上映后,也许是明天。盛闻之早晚会发现这残酷丑陋的真相,发现自己笔下那些缤纷绮丽的幻梦,被商叶初和古文华一股脑投到锅里,煮成了一锅随处可见的石头汤。

到那时,盛闻之会有什么反应?

商叶初不想知道。她只希望那天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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