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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凡走进婚礼大厅的时候,还是恍然如梦的感觉,偷偷用手掐一下自己的胳膊,生疼,一切都是真的,他见到了于晓梅。一石激起千层浪,心中的感觉因为太复杂,反而麻木了。
叶一凡呆若木鸡的跟着同事到签到台签到,去礼台奉上自己的贺礼,他最迫切的事情就是看到晓梅的双眼,所以面对一大群人的寒喧心不在焉、辞不达意,眼睛在人群中四处游弋。
大厅里人们三五成群、喁喁私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于晓梅的影子,曾经无数次在梦里,他再次见到晓梅,但是每一次,晓梅都是背对着他,任凭他声嘶力竭的呼喊也不肯回头看他一眼,难道说今天一切还是如梦中一样?
叶一凡睁大眼睛茫然四顾,心里暗自想着:按理说今天是婚庆公司重要的业务,她应该不会离开现场,如果她离开了,那只能说明她不想见到他。一想到这一点,叶一凡就感觉喉头发紧,婚礼主管看到他急忙迎上来,看到他魂不守舍的样子,一边握手一边打趣的说:“叶处是不是把嫂夫人给弄丢了,左顾右盼的找什么呢?”
叶一凡尴尬的笑笑,也打趣的说:“呵呵,她今天有事没来,今天人很多啊,够你忙的了,你赶紧招呼别人吧,我自己招呼自己好了。”
婚礼主管再次握手,客气的说:“好,自己随意啊,如果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请海涵。”
叶一凡急忙拍拍他的肩膀,爽朗的笑:“不要太客气了,这大喜的日子,大家尽兴就是最好的,理解万岁。”
应付完婚礼主管,叶一凡继续瞪大眼睛寻找晓梅的影子,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但是到处没有晓梅的影子,他有点着急起来,额头上泌出了细细的汗珠。再次遇见她,他感觉就像找回了遗失多年的珍宝,那刻在心中的往事像潮水一样袭来。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于晓梅的,连叶一凡自己也不知道。
相对于晓梅,叶一凡的经历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早年他的父亲是戎马倥偬的将士,走南闯北十几年,他的童年是和母亲在农村度过的,那种散漫到无忧无虑的年华,一直令他十分怀念。
后来父亲转业,他才和母亲一起随父亲来到济南,没想到来济南后的生活成了他叛逆的开始。当时他已经十五岁了,正是敏感的年龄,在农村时,母亲觉得他缺失了父爱,很是惯着他,所以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性格。进城以后,父亲觉得玉不琢,不成器,开始加强管教,这让他十分受不了,加上进城以后因为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同学们看不起他,拿他的乡音取笑他,让他一时无所适从。他变的敏感、易怒,上课搞小动作、打架、斗殴,做过不少坏事,一度成了问题学生,整天闯祸让父母头疼不已。
后来父亲用了激将法,说他天生不是一块读书的料,让他赶紧休学回老家种地好了。没想到这样的激将法激出了他天生好胜的本性,于是学习也成为了争强的一种手段。他是个聪明的人,稍微用点功,学习就很容易上去。
一年过去,他的学习成绩稳稳挺进班里的前十名,同学们不再取笑他,还拥有了不少铁哥们,自信心也开始重建。他慢慢开始溶进了全新的城市生活,一路倒也顺风顺水,由于学习成绩不错,他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了上了有名的电子学院,又从学校直接去了部队。但那种迷茫的少年生活对叶一凡的影响是很大的,他耐不住寂寞,对什么事物都有一种征服的欲wang,慢慢的形成了典型的浪子风格。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格言是:把每一天都当末日来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对于女人,叶一凡并不陌生,从小到大,他知道自己是个很讨女孩子欢心的人,在学校经常会接到女孩子的小纸条,只是经过了那次刻骨铭心的初恋之后,他开始不相信感情,对什么都三分钟热度。他经常和岳峰开玩笑说自己对爱情有了免疫力,岳峰嗤之以鼻,认为他是人在福中不知福,那么多女孩上赶着,还不赶紧选个合适的成家。
成家?叶一凡笑岳峰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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