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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梅后来才知道叶一凡是公司经理岳峰的铁哥们兼战友,他的父亲是市工商局的副局长,在行业内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谓家世显赫。他本人曾经是名牌大学的佼佼者,大学还没毕业,被部队领导看重,选拔进了军校继续深造,本来在部队有很好的发展,但因为父母年迈,一致要求他回到父母身边工作,他是个孝子,母命难为,只好回来了,安排在工商系统,主攻工商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前途不可限量。
叶一凡的办事能力很强,非常讲义气,岳峰对他,很是敬畏三分的。没事的时候,他就爱到岳峰的公司里玩,他是个耐不得寂寞的人,越热闹才越好。熟了,公司的女孩都亲切地叫他“叶哥”,叶一凡也乐得怜香惜玉,谁有难事,他都热心帮忙。女孩子爱美,经常托他在商场买些进价的商品,口红、眉笔什么的,他总会尽力而为,但于晓梅从没有让他帮过什么忙。
其实于晓梅第一次看到叶一凡,就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是那么阳光、自信,那种随意的洒脱和桀骜不驯使她对男孩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她从来不知道,桀骜不驯和书生气质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并存,她不由自主被吸引,于是格外关注他的信息。
真正和叶一凡打交道,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
公司里要给员工换宿舍,岳峰委托叶一凡打听房子,叶一凡很快就办好了,他虽不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但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办事就方便很多。叶一凡通知去打扫新宿舍,适逢办公室事务正忙,岳峰便对叶一凡说:“你周末闲着没事,麻烦你带个人去打扫打扫吧,实在脱不开。人嘛,你点谁是谁。”
岳峰通知于晓梅去打扫宿舍,她很开心地去了,因为要换新宿舍了嘛。那个旧宿舍一到冬天就冷得伸不出手,听说新宿舍有暖气,当然开心了。没想到叶一凡也在,他正戴着报纸叠成的帽子在扫房顶。
于晓梅从没见过叶一凡这个样子,她站在一片狼籍的地板上,强忍内心的激动,“噗嗤”一下笑出声来,说:“没想到平时西装革履的叶哥干起活来竟是有板有眼”。
叶一凡笑着说:“这有啥可笑的,我在部队什么没干过?”
有叶一凡的地方,什么时候都不会冷场。于晓梅虽不爱说话,但是最好的听众,叶一凡讲起部队的趣事,逗得于晓梅哈哈大笑。
窗外的阳光很好,斜斜地从玻璃外面射进来,室内是飞扬的尘土,呛人的空气中也满透出生活的气息。叶一凡看着于晓梅由于暖气而热红的脸和那灿烂的笑,心底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于晓梅偷看叶一凡一眼,他的额头上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干活一丝不苟,没想到这个貌似纨绔子弟的男孩竟是如此地踏实,距离很近,她几乎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汗味,她无端地脸红了,心也跳得格外厉害。
那一天,他们在新宿舍一直忙活到夕阳落下,于晓梅没想到他那么细心,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只让她干些擦桌拖地的轻活。等到他们把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时候,于晓梅竟有了恋恋不舍的感觉,她后悔把房子打扫那么快,她越来越欣赏这个看似纨绔子弟的男孩。
以后的日子,于晓梅对于同事谈论叶一凡的话题更加敏感起来,黑夜里,想起那黑亮的眸子,心里轻轻叹息。不能否认,她喜欢上了叶一凡。这个阳光、自信、对什么都胸有成竹的男孩,给了于晓梅全新的感觉,他就像一轮正午的太阳,耀眼而又温暖,让晓梅想要接近又害怕焚烧。对他,于晓梅有一种近乎崇拜的迷恋,她终于知道,爱上一个人,那种卑微的低到尘埃里的感觉,绝望而又忧伤。
虽然于晓梅不知道叶一凡有没有女朋友,但她清楚的知道,即使他没有女朋友,凭着他的家世和社会地位,是不会让一个打工妹做他的妻子的。对于一个打工妹,梦想和现实的距离是很遥远的,城市张开怀抱接受了他们,但城市人在最深刻的地方又拒绝着他们,这似乎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
有一种心事永不能说出口的,就像河蚌里的沙子,吐不出来,只有自己疗伤。于晓梅是个自卑而有极其自尊的女孩,她断不会去自取其辱,只是那份无言的情愫,让她变得更加沉默,眼神里多了些许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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