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苏菲骑着一匹驴子来了。
她把一头棕色的头发盘得高高的,墨绿色的无领长裙让她显得很瘦。事实上她也从未胖过,这倒是让她姐姐——沃伦先生的老婆一直羡慕的。
她带着父母捎来的几窝蔬菜、一篮子鸡蛋、还有一大块黄黄的奶酪。
她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骄傲的姑娘。
当姐姐说要为她置办一件真正的结婚礼服时,也只是牵了牵嘴角,勉强表达了谢意。姐姐叹了一口气,就不再说什么了。她早就该料到,苏菲怎么可能安心地走进礼堂呢。
那些莫名其妙的田园派诗人,写着鬼话连篇的东西,却偏偏让妹妹着迷不已。小说中描写的充满了狡诈、欺骗与泡沫的城市生活,妹妹是那么向往。
对她来说,出嫁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有时候我们分不清楚雨水还是泪水,就会一并抹去;可是现在,美妙的幻想与残酷的现实,苏菲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共存。
她选择现实。
这是为了家人,不是为自己而做出的决定。
再孤傲的人毕竟也是社会性动物。
“苏菲姨妈,我现在能吃一小片奶酪吗?”八岁的拉瑞问,他盯着桌上那块黄澄澄、散发着绵羊奶香的大家伙已经好一阵子了。
“好啊,亲爱的,我来帮你切……”
可没等苏菲说完,沃伦先生就粗暴地阻止了她:“现在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孩子可不是随时可以喂养的小鸡。”
拉瑞瘪着嘴跑开了,苏菲气呼呼地看着姐夫。
“有必要这么小气吗,他是你的儿子。”
“说对了小姐,正是因为他是我的儿子,而不是别的其他什么商人、政府官员、贵族的儿子,所以才不能为所欲为。”
苏菲对这一自暴自弃、苦大仇深的腔调很不感冒。虽然理想主义已经在她灵魂中开始崩溃,但她认为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还是应该对生活充满希望。
而像姐夫沃伦先生如此懦弱与爱逃避的男人,她无从欣赏。
所以她只坐了一小会,告诉姐姐已经确定好的结婚地点与时间,便骑上驴子回家了,连晚饭都没吃。
夜深人静的时分,沃伦抗上铁锹又出发了。
他才不会为苏菲这种人而烦恼呢,她讲的都是一套一套的理论,毫无实际意义。
而今天晚上他要变聪明一点,既不去拥挤的公共墓地,也不去豪华的私家墓园。
什么人无欲无求,死得一干二净,不会有那么多牢骚呢?
他想到了一种人——这种人埋葬在教堂附近的山坡上。就像生前与世人格格不入一般,他们死后也要独寻风景,不进世俗的墓地。
这种人叫做苦行僧。
很快就要进入初冬了吧,小风刮得树叶飕飕作响。
时间这种东西平时好像不存在似的,温和地隐藏在生活里;某一天,你突然在乎起来,才发现它是多么残酷。
它残酷地在脸上刻下岁月的划痕,残酷地染白人们的双鬓,残酷地把一具青春健美的躯体变为腐朽之身;当你准备叹一口气,接受目前的处境时,它又会用些小伎俩,把过去时光的剖面切成碎片,揉进你眼睛里面,让你泪眼迷蒙,不愿再睁开回到现在。
所以沃伦先生总是感觉被玩弄了。但被谁玩弄,如何玩弄,他说不上来。
也许他也应该抛妻弃子,脱掉衣服,带上大麻,做个云游四方的苦行僧,用苦行解除他身上的镣铐,这些看不见的镣铐把他束缚在这个现实世界上。他应该做个真正的精神探索者,和社会及一切物质享受断绝联系,如隐士般孤立。
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他已经失去了追求终极真理的自由。不过所幸他现在“探索”到了一个真正苦行僧的坟墓。
“有什么区别么?他们在生前也等于死了,活死人。”在挖掘这个小小的,没有任何标志与装饰的土坟时,沃伦先生这样想:“我又算什么?已经死去的活人?呵呵。”
“湿婆神保佑!”坟墓中的尸体坐了起来。
他并没有睡在棺材里,而是被一块草席简单地包裹了起来,所以沃伦先生的铁锹很快就弄疼了他。
但出于苦行僧的自尊,他忍住了。
“以我头顶神圣的帝卡(一种粘土,米粉等的混合物,象征着神的眷顾)发问,你这位灰头土脸的先生来到我坟前是想做什么呢?”苦行僧问。
沃伦先生想了一下,刚想回答,突然回忆起前两夜遇到的那两个可怜的灵魂。他渴望眼前这位不要再添什么乱子,只管以平和的语调邀请自己躺下,便撒了个不大不小的谎。
沃伦先生:“是啊,在北风刚刚刮过大地的时候,我顶着夜霜的寒冷来到您这儿是做什么来了?大师啊,我是来朝拜您的。苦行僧多令人敬佩。你们颐指气使,颜如贵族,胸怀智慧,充满自信。你们的眼中有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魔力,这可不是幻想。当你们把身体的某一部分扭成结,或是把脚盘在头上倒立的时候,你们身上的魅力如电流般四射,即使是在人群之中你也能轻易发现,这是一个高贵的苦行僧。”
苦行僧听了这话,浑身动了动,有些不自在。
沃伦先生心想,我的奉承可起作用了不是,我只要继续这么说下去,保管他会高高兴兴地答应我的小小要求。
“所以啊,我的大师,请允许我这世俗之人来到您的坟中,沾染一点圣洁之光,用它来照亮我身,使我看清自己这一世的罪孽吧。”
沃伦先生说完,静静等待着回答。他低下脑袋,不敢抬头看苦行僧那混浊而充血的眼睛,以及饱受烟熏的皮肤。
“哈哈……哈哈……”苦行僧看着沃伦的样子大笑起来,消瘦的尸骨恍如落叶,根本看不出一丝超凡脱俗的意境:“可亲的好人,瞧你把我说成了个什么样。”
接着,苦行僧抓起身边的木杖——那是他做苦行修炼时一直随身携带的器物——狠狠朝自己脑袋上打去,力道大得快要将整个骨架敲碎了。
“可是你太抬举我了,只有湿婆神知道,我这负疚之身连恒河之水也洗不清,圣地瓦拉纳西的大火也烧不烬。”
风不知何时已经停止了,黑雾在他们头上盘旋,山坡上寂静无声。
在沃伦先生交织着惊诧与失望的眼神中,苦行僧把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
“萨拉斯瓦蒂节举行三天,是为了庆祝印度教中伟大的毁灭者与创造者,打破一切拘束的苦行者,狂热、任性、充满矛盾的疯子——湿婆神的生日。在这三天里,无数朝圣者像候鸟一般,跋涉万里来到尼泊尔,云集在最神圣的庙宇——帕苏帕提拿寺。”
“我从印度北部的MadhyaPradesh,顺着喜马拉雅山山脚下的蜿蜒的小道一路步行。在漫长的征途中,我靠它来计算时间——看,古代智慧的苦行僧发明的‘影子钟’。”
苦行僧举起手中的木杖,好让沃伦先生瞧个清楚。
这条八角型的木杖半截打了一个孔,插着一支短木钉,杖身上刻有刻度。每当想要知道时间时,只要把木杖上的绳子一提,让木杖垂直向下,太阳光照到木钉上,木钉的影子又投射到木杖上,根据影子的长短,就知道具体时间了。
“记得那天,灼热的太阳将木钉的影子刚好投射到正午的刻度。”苦行僧又开始说了:“我到达了加德满都——那儿已经聚集了成千上万,各不相同的苦行僧。我遇到一群Aghoris,他们是令人恐惧的苦行僧——手持铃铛和野猪牙,念着咒语,满嘴污言秽语,用人的头骨为酒器饮酒,甚至有传言他们会吃人肉。”
“一个围着面纱的少女走了过来,她玲珑的身体在阳光中摇曳生姿。她的出现使那群吸食大麻过量的Aghoris躁动起来,其中有个画了第三只眼的站了起来,用拙劣的舞蹈向她靠拢,其他人也挨了过去。那少女觉得不对劲,想转身逃跑,但没能逃脱这群男性力量崇拜者的魔爪。”
“在神木桫椤底下,这群沉迷幻境的自残者把她奸污了,他们一边狂欢,一边还高叫着‘永恒的宇宙之舞将夜间出没的巫婆降伏’。你能想象吗,我就站在旁边,可是我用木杖与破布遮掩住我的脸,双腿在巍巍发抖。那面纱底下哭泣的女孩我认识,是一个善良卖艺人的女儿,不是什么巫婆。渴得要死的我在半路遇到他们父女,她帮我买了半个大西瓜,还唱着好听的歌曲为我驱赶旅途的疲劳。”
“‘喂,你也来呀,让你的身体引领着你,让事情自然而然地发生。’一个Aghoris叫我,他们华丽的舞蹈正进行到j□j,绽开的意识四处飞翔,我害怕这群疯子,怕得要命,我遵从他们的指令,与他们一同进入这爆炸的快感中。那个女孩扭动的身躯使我毕生难忘,她认出我来了!她认出我来了!”
“我凝固在那一永恒的瞬间,却再也无法感到宽慰。随后,我拿起木杖就逃跑了。一路向西,离开尼泊尔,离开亚洲,离开那片使我蒙羞的土壤。不知多少年过去了,我来到这片山坡上,看到遥远国度崇尚的基督教堂像黑洞一样树立在我眼前,一阵腿软之后,我倒了下去,便再也没起来。”
“基督教的僧人——也就是你们所称的牧师将我就地埋葬了,我那罪恶的灵魂却时常幻想漂泊回东方。湿婆神用高山上的舞蹈驱逐无明带来的黑暗,让人们得以解脱,超越尘世。而我却因为懦弱,跟随着魔道的狂喜教徒玷污了这一精神。我的罪孽无法洗净,印度洋中没有我的安息之地。”
对于这些神秘的东方人与东方宗教,沃伦先生只能把它当作一个故事来听。他一边礼貌性地点点头,一边在心里为第二天的生计而烦恼。
夜晚又要结束了,苦行僧的灵魂此时像发狂般迎着朝阳起舞,嘴里高唱着奇怪的颂词:
我没有任何形相,也无幻想,
我是无所不在,
我存在于每一处,
我超越此感官,
我非救赎,
亦非知识的对象,
我是永恒的喜乐和知觉,
我是湿婆神!我是湿婆神!
踏着这歌声与舞蹈,沃伦先生也抗起铁锹走下山坡,朝着苦行僧相反的方向。那可怜的教徒之魂已经疯了,而他还要继续生活下去。
连续几个夜晚,沃伦先生感到十分疲惫。
对于坟墓里的生活,他算是有些领教了。
既然并没有让人安心的黑暗生活,不如好好的对着太阳微笑。
他打定主意,除了干好地里的农活外,还要去邻镇找些兼职工作。裁鞋子皮料、帮铁匠生火、夏季为前来避暑的有钱人照顾马匹什么的,哪怕从未干过,学学也就会了。
这穷人家的生活也不全是悲苦啊,过几天不就是妻妹苏菲的婚礼了吗,看那年轻漂亮的姑娘穿上老婆亲手缝制的白色礼服,手捧鲜花嫁出去,岂不是让人高兴的事儿么。
还有儿子和女儿,他们说什么也得继续读书,现在节衣缩食尽管痛苦,但会给他们的将来带来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改变啊。
沃伦先生越想越兴奋,不禁抓着铁锹在下山的小道上轻快地蹦了起来。他与苦行僧渐行渐远的背影相映成趣。
一个勤劳的农妇抱着木桶,沿着田坎要去山下的河边洗衣服。她看到晨曦中沃伦先生的身影,笑了出来。
“多么可爱的家伙啊,原神保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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