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上莫若森的女儿,并将钻石与临别赠言带给她后,安娜苏头也不回地走了。金头发年轻女人掩着面,哭哭啼啼。父亲留下的最后礼物也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她却没空为此而羞愧。懊悔——这是她唯一的念头。父亲被通缉这么多年以来,明知道他就在不远处的林子里住着,可自己也没有提着一篮子他最爱吃的羊角面包,走到树林深处看看寂寞的他。
两位商人被安娜苏叫去的警察解救了出来,他们虽然财产各损失了一半,但总算性命尤安。
对于安娜苏,其中一个商人说:“早知道不该如此信任她,这个睡大马路的野东西。”
另一个仍然只发表了一个字:“呸!”
现在让我们回到故事的开头,安娜苏一个人沿着生锈的铁轨,走向一座她从未去过的城市——维特堡。她除了背在身上的小挎包,包中的一颗钻石之外,唯一的财产便是身上那条黑色长裙。三眼尖嘴鸟在她头顶上来回盘旋,瘦小而狡猾的翅膀在半空中有节奏地拍打,口中焦虑而急速地叫嚷着:快回去,快回去,否则安娜苏会后悔一辈子……
安娜苏的嘴角一扬:“我最后悔的就是第一次见你时,没把你烤来吃了!”
天色不仅迅速黑了下来,还开始落下密集的雨点。又将是一个暴风雨之夜。她踌躇着该去哪里躲雨,可一路上了无人烟,眼前除了铁轨还是望无尽头的铁轨。
一块香蕉皮像子弹一样射中她的脸,安娜苏四下张望,看谁在攻击她。铁轨旁有个巨大的垃圾箱,黑漆漆的,在乌云下更显得阴暗。此时,却有一对白森森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嘿!嘿!”那对眼珠子的主人叫做玛尔斯,冲安娜苏叫了起来。
他今年十八岁,是一个除了会制作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以外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家里太穷,他出来找饭吃,可‘找一份正当职业’这种事情对于一个笨蛋来讲显然非常困难。
他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定、头脑清晰的人,每当又一次失败时,他就会立刻放弃,走向下一个城市。这种垃圾箱就是他旅途中的免费旅馆。
“来这里躲雨。”玛尔斯见安娜苏没有反应地走了过去,急得跳了出来,冲她背后招手:“在这种铁轨边上,每一千米才有一个垃圾箱,我今晚愿意和你分享同一个房间。”
安娜苏回头看见这个和老鼠一样肮脏的男孩,瘦长的身材使他像个稻草人;尤其是四肢,枯柴一般垂向地面,简直完全无法抵抗地心引力,她怀疑他连举起一只手都会花上好几个钟头。
确定他是对自己讲话后,她停住脚步:“你邀请我?”
“是的,与一位小姐共度一晚是我的荣幸。”这个穷小子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绅士礼仪,取下贴着头皮戴的软帽子放在胸口,倒颇有几分架势。
“难道你没读过推理小说吗,不要轻易靠近形迹可疑的人,他们很可能干过坏事,甚至……”安娜苏继续向前行走,把他晾在空寂狭长的铁路旁:“……杀过人!笨蛋!”
玛尔斯看着她黑色的身影毫不困难地融入黑夜中,脸上却浮现出一丝微笑。这个行色匆匆、貌似高傲的女孩很独立——这有些像他;背着不重的行囊,洒脱地云游四海——他也是这种人;最奇特的是,她能一眼看穿他是个笨蛋。
“那么……”他躺在垃圾箱里,睡在一堆柔软的纸屑、泡沫、果皮上,用细长的胳膊伸了个懒腰,就像躺在公主华丽的床上那样惬意:“明天到维特堡见吧!”
很快,他就入睡了。
(十一)、他仍然站在原地,用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露出缺少一颗门牙的大嘴微笑着……这个场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也难以忘记。
宁静而深邃的夜里,能轻易见到远处有一小丝光芒在匀速闪动,像是天上的星星降临地面。其实,这只不过是安娜苏将挎包中的钻石取了出来,靠它璀璨夺目的光芒照亮漆黑的道路。
她于清晨到达维特堡。
维特堡是一座繁忙而富裕的大城市,生活于此的人们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得与优越,哪怕他们其实属于这个城市的最底层。
菲丽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深深为自己的主人——维特堡首富——感到自豪。
“可你只不过是他府上的一个清洁工。”安娜苏面对她的趾高气扬时,一语道破。
菲丽细长的眉毛拧成一团,她真有些生气了:“你这个寡妇一样的丑丫头知道什么!”而后,她连续深呼吸好几口,尝试平息自己的愤怒:“听着,我这是为你的将来着想。与其在街头流浪,不如进入维特堡最受人尊崇的府邸,做一个正派而高尚的清洁工。”
菲丽这是奉命给自己的主人寻找一个新的女工,从前的那位与人结婚,怀上了孩子,再也不能弯下腰擦地板,所以被辞退了。
“这绝对是你人生中产生巨大转折的契机,难道你会放弃掉?”菲丽描述起她的美好未来,仿佛一切已经历历在目:“你将穿上洁白无暇的工作服,带上荷叶边大围裙,头上别着漂亮的小花,在巨大无比的豪华城堡里,用一块柔软得似婴儿屁股的棉布,擦拭神气的金熊雕像,或是优雅的旋梯扶手……”
“我放弃。”
菲丽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看着这个使人反胃的流j□j,大声说:“好吧!既然你是个无可救药的孩子,我就不硬把这种好事塞给你了。”但是她又产生了一个怪念头:即对于自己讨厌的人,并不想立即将他从自己面前赶走,反而觉得应该将他留在身边——菲丽是管理清洁工的总工头,那么总有办法收拾他。
于是菲丽又换上一副勉强的笑容说:“我知道,你之前的人生非常自由,狂野。可是,难道你不想体验一种全新的生活么?这会带给你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感受,新鲜,刺激,像是打开一扇通向未知地点的门。”
安娜苏想了想,认为这个主意其实也不坏,便点点头,答应了。刚一转头,三眼鸟呼地窜了过来,将尖尖的嘴顶住她的鼻子:“回去,回去,否则安娜苏会后悔一辈子……”
“啊哈!你的把戏越来越多了嘛。不错,好样的。”她用手拍拍它的嘴,然后跟着菲丽沿着热闹的街头走向首富的府邸,胜利的菲丽尽最大努力抬头挺胸,脖子伸得比农夫放在笼子里卖的大白鹅还要长。
“当你的身份改变之后,就要记得一切言行举止都要与之匹配,身份决定一切!”菲丽压低声音说,她对于安娜苏那种拖沓的脚步与散漫的身姿非常不满:“作为首富家的清洁工,气质是非常重要的。”
“我倒觉得,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决定了他的身份。”安娜苏说。
菲丽气得抬起头,眼睛直视前方,不再与这个专与她唱反调的讨厌鬼讲话。
来到这全城最豪华最宽大的府邸时,已经是下午了。
安娜苏只看见望不到边的花园——整齐的草坪、白色的大理石天使塑像、水波律动的喷泉、几何形的花圃、还有十几个辛勤劳作的园丁。
“房子呢?”安娜苏问:“难道首富喜欢住帐篷?”
菲丽故意夸张地张开嘴却又停顿下来,矫情地吊了她好一会胃口,这才充满豪情地说:“主人家那无与伦比、叹为观止的城堡需要我们骑马才能到达。我没告诉过你吗?主人拥有的领地足可以建立一个单独的城市了!”
于是她们骑上两匹早已备好的马。
刚要策鞭时,那十几个园丁中的一个向安娜苏跑来。他使劲摇晃着一株刚从灌木上剪下来、长满小叶子的枝条,像是见到自己阔别已久的亲妹妹。
“啊!是他。”安娜苏有些吃惊:“那个铁路上冒昧邀请我避雨的笨家伙。”
玛尔斯——这会已经是维特堡首富家的新园丁——用极大的热情与微笑仰望着坐在马背上的安娜苏。安娜苏这才看清他的脸:黝黑,线条分明,嘴角永远带着友善的微笑,洁白的大门牙少了一颗,剩下一个黑糊糊的小洞。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我是下午到的。”玛尔斯说:“没想到我们都进入同一个地方工作了,这不能说不是缘分。”
安娜苏被那个小黑洞吸引住了,盯住看了半天,仿佛能听见嘶嘶风声呼啸而过。
正在这时,菲丽大叫一声:“滚开些,新园丁,一个外地人刚到本地,就能马上获得如此高贵的工作是你们的荣幸!好了,别再叙述那些卑微的小情意,我们得上路了。”
说完,菲丽骑马向前奔去,安娜苏紧紧跟在她身后,三眼鸟垂头丧气地停靠在她肩膀上,像个抑郁症患者。
半路,她悄悄回头看了看,那家伙仍然站在原地,用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露出缺少一颗门牙的大嘴微笑着,手中拿着那支漂亮的绿色灌木枝条,金色的柔软发丝在风中轻微飘动,这个场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也难以忘记。
(十二)、玛尔斯想,她真的和我太像了,如果能得到她的爱,将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首富的城堡的确大的惊人。年代久远但结实的大石头外表粗糙,堆砌出一个拥有九个塔楼、五个长烟囱、一百六十八间房屋、七个面积不同的大厅、一百二十个厕所的巨型怪物。
怪物的大嘴——就是说城堡的大门——张开来迎接菲丽与安娜苏,铺至两百米以外的超长红地毯就像是怪物又湿又恶心的长舌头,因此越靠近大门,安娜苏越感到自己是在被它一口口吞噬。
等她换上了菲丽所描述过的工作服,从今往后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菲丽等的就是这一天。
每天清晨要四点钟就起床,迟一分钟就会被责骂;所有的房间、每一寸地板、每一根铁柱、数不清的各种装饰品、足可以淹死一船人的书籍……全部都要仔细地擦拭不停,翻来覆去,永不停止。
首富的要求是:任何一个人在这座城堡内呆上三天三夜,也从他身上找不出一颗尘埃。
即便是如此苛刻的要求,安娜苏也从未给过菲丽任何机会。
反而菲丽对于安娜苏的承受力有些惊诧:她仿佛是一个机器制造的人型玩偶,可以永不知疲惫地重复同样的动作。
其实菲丽不知道,她从前是多么机械地向前走着,走着,遇到河流就游泳、遇到高山就攀爬、遇到树林就穿越、遇到人群就转弯。
玛尔斯时常来看她。当他在城堡外三层楼高的大树上修剪时,可以清晰地望到长排窗子里边,无数穿着制服的人们在不停忙碌,其中就有安娜苏小小的身影。
她是那么矮,又是那么瘦,但常年的流浪生活使她眼神变得坚毅,闪烁着野性的光芒。玛尔斯想,她真的和我太像了,如果能得到她的爱,将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于是他决定要得到安娜苏的心。
之前说过了,玛尔斯是一个除了会制作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以外什么都不懂的笨蛋。换言之,他在制作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方面有一些才能。
现在他除了当好一个园丁外,利用所有时间为安娜苏制造礼物。
“唔……女人应该拥有什么呢?”他坐在花园里想:“美丽!”
他摘下一朵最大的向日葵,用一捆枯条围成脑袋那么大的圈,将枯条圈固定在向日葵背后,做成了一顶可以吸收太阳能量的帽子。
他将之前除过的过剩青草收集起来,用纤细灵巧的手指编织成了一件散发着泥土清香的上衣,柔嫩的草抚摩皮肤的感觉定是冰凉的。
他把一个南瓜剖成两半,挖空里边的籽与囊,磨平圆弧形的瓜皮,再穿进几条丝带,就成了一对漂亮的、有甜味的鞋。
他找到一些昆虫,用蜘蛛吐出来的丝线把它们串了起来:两只七星瓢虫就是一副对称的耳环;三十只蚂蚁成了一条精致的项链;还有几只蚱蜢,扭曲身体后别在衣服上将是最独特的胸针。
“女人还应当拥有智慧。”他这样想着。
于是,他又从人工湖中捞起一只大乌龟,刮下龟壳上历经年月、神秘玄幻、图腾般的印记,并研磨成粉,包在一个死去的巨大牡蛎中。他把这个称作“智慧冲剂”,并认为只要安娜苏每日用温开水服下一小勺,就会变得非常聪明。
带着这些礼物,玛尔斯找到安娜苏。
“做我的爱人,好吗?”他诚恳地送上一大堆礼物,说完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黑糊糊的缺门牙显得很刺眼。
“神经病。”安娜苏不屑地转身就走,抱着一大盆脏衣服。
玛尔斯慌张地抬起头,用细长的胳膊拉住她:“为什么要拒绝呢?独自流浪的我们是如此相似——难道你就没有像我那样,期盼一个与自己有着相同经历的爱人吗?”
听到此话,安娜苏用冰冷沉静的眼神注视着他。
三眼鸟站在高高的晾衣绳上,也用冷冰冰的眼神俯视两人。最近它的话越来越少,越来越长时间的沉默。用安娜苏的话来说,它已经从一个抑郁病患者发展为严重性自闭儿童了。
(十三)、不相信自己竟然会这样做,到底是什么可笑的事情触动了我……
安娜苏给玛尔斯讲述了一个故事:
在很久以前,我记不清自己多少岁了,也许是12、也许是13。我背着我的挎包,走在乡下的小路上。那是一个很美的乡村,大山绵延,空气潮湿,浓雾常年萦绕在半空,让人产生走在天上的错觉。
我的包里空无一物,我的步履极其轻盈。在村口的大槐树下,我看见了一个老头,他大约有八十几岁了,蜷缩在树根下,全身布满褶皱,骨头凸出肌肤,长满老年班的头上没有一根头发,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畸形人。
树根下积蓄着一些肮脏的水,我看见他用一片树叶从里面舀水喝,可是水实在太少了,不够滋润他龟裂的嘴唇。
“要是马上就能下一场雨就好了呢。”
我听见他微弱的自言自语,可我决定不去管他,因为我是个身上背负着诅咒的人,如果我让他喝到了水,也许会有什么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
“也许……什么时候就会下雨了吧。”我这样想着,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当天我就住在那座村子里,靠帮小饭馆洗碗作为交换,可以得到一顿晚餐和睡觉的地方。听到饭馆的人说,那老头二十年前从外地来此,再也没离开过。没有亲人,也没有子女,老头就这样一个人生活着。不过奇怪的是,他从不乞讨,而是用自己行将就木的躯干努力寻找着可以延续生命的食物。
饭馆女老板说:“嗨!嗨!我看他就该像个乞丐那样,来我门口溜达一圈,我会把剩饭给他的,瞧那些流浪狗,不也是这样做的么!”
“你到仁慈,可是他难道不该有自己的尊严吗?”一个客人叫喊。
另一个客人也开口了:“如果你既这样同情他的肚子,也同情他的尊严,你就该把他请回你家,当成自家老人一般好好赡养。”
第一个客人有些生气:“呸!算我多话!”
最后女老板叹了一口气:“哎,都独自活了那么久,命大着呢,也许根本不需要我们操心。”大家这才都轻松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上帝赋予人的存在不一定加上了幸福在其身上;而生命中本就没有这项事物的人,偏要去追求什么幸福,只会弄巧成拙。”这时我说。
饭馆的人看着我,大惊小怪地挤眉弄眼:“天哪!这是什么怪论调!”
我微微一笑,一点也不在意。
真的。
一直到了夜里也没能下雨,我睡在饭馆厨房的一角,想起那个老头:
快下雨吧!如果一直这样月朗星稀,只怕他的嘴唇早已裂出鲜血;
不过……
如果真的下雨,他的身体又会浸泡在冰冷的雨水中,老迈的双脚拔不出深陷的泥洼。
我睡在那厨房翻来覆去,无论怎样假设,他都逃不出悲惨的结局;后来我爬起来,找到一根大木勺,从水缸里舀上一大勺清澈见底的泉水,一路奔到村口的大槐树。
太好了,他还在那里,只是晕过去了。
我扶起他的头,将透凉的泉水慢慢灌进他的嘴角。我不相信自己竟然会这样做,到底是什么可笑的事情触动了我:是老头固执的活法,是他掩盖不住的脆弱,还是记忆中那可怜而挂念我的祖父祖母……
来不及想了,泉水一滴一滴进入老头的体内,他睁开了眼。
“你是谁?”他问。
“路……路人甲!”我扔下水勺然后跑开了。
返回到厨房,没过多久就是清晨了。我向饭店女老板告别,背上我的挎包,继续朝前走。
还是会路过村口的大槐树,我远远看去,老头躺在那里,四肢朝天,像极了饿晕的蟑螂。几只凶残的流浪狗在他身边徘徊,森白的尖牙流淌着血液。
这个可怜的老头在我为他送了一口水后,被狗咬死了。
我呆呆地在那里站了很久。陆陆续续,村里也走出一些人来观看,发出长短不一的惊呼或哀叹。
“真可怜啊!”
“不过也算是结束了,这种人生。”
过了一小时,人群就逐渐散去了,连那几只凶手也摇着尾巴继续它们的日子。我坐在那大槐树底下,直到又一个黑夜来临。
“连一个收尸体的人都没有呢……”我站起来:“如果没有遇到我,如果不是我多余的动作,也许他还好好地活在大槐树下;现在如果我将他掩埋,也许他在天上也会继续受苦吧。我这罪恶的、该死的人……最好还是什么都别管了。”
所以我走了,希望他的灵已经得到安息。
(十四)、我相信,那是老人在对你说‘谢谢’吧?因为美丽的事物是用来表达美丽的心情的。
安娜苏讲完故事,看见玛尔斯睁大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她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对啦,诅咒可不是闹着玩的东西啊。”
玛尔斯摇摇头:“让我感到惊讶的不是你或诅咒,而是你提到的村庄。去年我为一个老板采集草药,在山野间行走了许多日子。有一次,来到一个村庄,村门口有一棵大槐树,树根底下长满了奇异的花朵。我兴奋极了,想要将它们全部摘下来,可是当我的手触碰到那嫩绿的叶子,那娇嫩的花朵,我突然呆住了,就像是有人瞬间将身体中的血液抽走了一般,无法行动。”
“那花的颜色很奇妙,是透明的,像薄纱,像蝉翼,像最最纯净的冰晶,现在想起来,它更像一瓢清澈透明的水,凝固到一起,从形状分辨,有郁金香、有蔷薇、有雌菊、有茉莉,对了,似乎还能闻到一阵阵扑鼻而来的花香,总之是曼妙了。”
“如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地方,我相信,那是老人在对你说‘谢谢’吧?因为美丽的事物是用来表达美丽的心情的。”
“你说的真是那个地方么?他……他在用这种方式向我……道谢?他不怪我?”
“这可不敢讲,我想有必要去确定一下吧。”
“恩,我明天就去。”
“我陪你。”
“不需要,你将是我的累赘。”
“我陪你。”
“我很讨厌你。和讨厌的人呆久多一秒钟都很痛苦。”
但玛尔斯却这样说:“还是让我陪你吧。在童话里,可怜的公主或王子往往在得到真爱时,诅咒就被破除了。所以……”他露出大笑脸,丝毫不介意自己缺少一颗门牙:“让我们相爱吧,你一定可以从那个讨厌的诅咒中得救的!”
安娜苏看着这个笨蛋,纯粹的笨蛋,绝对的笨蛋,一时之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沉默……
还是沉默……
这种事情可以做到吗?
然而,安娜苏真的开始考虑尝试向命运反抗了。
她和这个发誓要爱她直到生命尽头的笨蛋一起出发,离开维特堡,当然我们可以想象菲丽的表情,以及她抓着自己的双颊,夸张地喊:“放弃至尊无上的清洁工与园丁工作,返回那种比狗还不如的流浪生活中去,你们简直疯了……疯了……”
“呵呵!呵呵!”
“哦!”
他们的回答过于简短,以至于让菲丽感到一丝莫名的羞辱,她愤恨地转身离去,朝着她的宫殿。因为面对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来讲,她实在是无法战胜。
(十五)、他知道野外生存的技巧,知道维持体力的诀窍,甚至知道如何在漆黑的深夜搠溪或攀岩……他是世界上你所能想象出最最坚强的男人。
三眼鸟是在一个清晨离去的,连招呼都没打,就像一团雾气被风吹散,就像顺水飘走的草筐。安娜苏不得不承认,她是有些伤心的。不过没时间沉浸在悲伤中,她就得振作起来,开始人生中最有意思的旅程了。不再漫无目的,不再只和鸟相依。
这两个长久以来孤独行走着的旅人如今结伴而行,凭据记忆,找寻那希望之花。安娜苏第一次开始奢望,或许她从此不必再伪装自我、逃离现场,或是假装清高,她将和其他任何人一样,有权利去欣赏、去喜欢、去爱。那样的话,这诅咒,是不是就算解除了?
如我们所知,玛尔斯在认识安娜苏之前,已经凭借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流浪了许多年。他知道野外生存的技巧,知道维持体力的诀窍,甚至知道如何在漆黑的深夜搠溪或攀岩。总之,他是世界上你所能想象出最最坚强的男人。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清晨,他的右眼被一只迷途的蜜蜂叮了。安娜苏用宽阔的叶子沾上啄木鸟的粪便,帮他把右眼包扎起来。
“你还好吧?”安娜苏问,喉咙哽了一下,像是被一小口水呛住。
“我好得很,只是无法一眼扫到右后方45度以内的风景了而已。不过,让我们继续走吧,冬日即将来临,会让花朵全部凋零的。”玛尔斯精神抖擞地说。
他们走进了大山,这是一条怎样的路啊,崎岖,坎坷。有时宽阔得你看不到边,有时又狭窄得要侧身钻出,还有的时候,你必须紧紧抓着古老的蔓藤,小心翼翼地从几近垂直的山坡上饶过。如果脚下没踩住突出的坚固石头,就会看见那松动的土块骨碌碌掉下悬崖,粉身碎骨。
安娜苏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只大鹰的鸟蛋会落下去。
那是一个夜晚,峡谷很空旷,他俩爬上一株老树睡觉,却不甚将树杈上的巨大鹰巢碰翻,巢中鹰蛋砸了个粉碎。夜巡的大鹰妈妈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怒火攻心的她奋力从天空中俯冲下来,抓住玛尔斯的一只手臂,将他带上高空。
大鹰抓着那可怜男孩飞到峡谷的另一头,安娜苏光着脚丫在锋利的石尖上奔跑。
“快放手!快放下他!”她大喊着,尖利的声线被高高的峡谷阻挡。
她觉得害怕极了。
怕的不是凶残的大鹰,而是此刻心里源源不断流溢而出、无法抑制的担忧与恐惧。她担心着玛尔斯——要知道这才是对玛尔斯最大的威胁所在。
后来大鹰把玛尔斯抛在峡谷上游的沙石滩上,浓稠的血液透过细小的碎石涌往小溪。当安娜苏赶来时,发现他的左手臂不见了。
随后的旅程危机四伏,不知道大自然何时开始隐藏了各种杀手。
有一天早上,从草地上醒来,安娜苏发现巨大的黑蚂蚁爬满玛尔斯整条右腿,硬生生地将那已经断开来的庞然大物搬回了巢穴。
因此在横渡宽阔的河流时,他们不得不抱着一根枯木,因为男主角断手断脚,已经无法游泳了。一条小鱼趁人不注意,偷偷溜进他的嘴里。这温热滑腻的小东西在玛尔斯先生的肚子里自在地游荡,于下一个黑夜来临之前,将他肚子里的内脏吃光,并从屁股洞里游了出去。
玛尔斯现在尽量不说话,否则他的声音听上去会像一支破口琴从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传来。虽然仍然有骨头,可上半身却难以支撑过久的行走。
安娜苏现在只好用绳子将他全身牢牢绑住,另一头压在自己消瘦的肩膀上,拖着他努力朝前走,任凭血迹将走过的道路画出一条红线。
朝阳撒落大地,金光在远处勾勒出一棵大槐树的状貌。
(十六)、“你说你并不爱我。然而,我可没那么容易上当!”
两人来到村口。
这雾气缭绕的天,还有弯曲绵延的小路,一如往常地质朴,一如一直在等待着某人到来。安娜苏与玛尔斯同时辨认出这棵大槐树正是他们曾经路过的风景。
玛尔斯不愧为世界上最坚强的男人,虽然已经奄奄一息,仍然敞开缺了一颗门牙的大嘴朝安娜苏微笑。
可他们并没有看到树下的花,那儿只有一片黑色的泥土。
“安娜苏……安娜苏……”
玛尔斯尝试着与她说话,可她默默地垂下脑袋,被风吹乱的头发遮挡了双眼,叫人无法确定她的情绪。
“安娜苏啊,我想……是不是我们中的哪一个记错地方了?”他现在已经完全做不到吐齿清楚,要听明白他的话,比听懂一只猪的嚎叫还要困难,但他仍然努力地说着,希望可以安慰到这个可怜的女人:“要不然……就是天气太冷了,花朵凋零,要等到明年春天才会开放呢。对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唔……”她沉默了很久,才轻轻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无论如何,谢谢你……”
玛尔斯听到她第一次温和而真诚地向自己道谢,一股小小的欢乐发了疯似的在他空荡荡的躯体里乱窜。现在,他没有了右眼,没有了左手,只剩下一条腿,内脏全部被鱼吃光了,仅剩的几根未被白蚁啃食的骨骼不足以支撑自己高挑的身材。
“安……安娜苏……”他微笑着,向自己喜欢的女人说出最后的告白:“在童话里,可怜的公主或王子往往在得到真爱时,诅咒就被破除了,我一直很相信这个。不过……不过我们失败了,我想告诉你真正的原因……那就是……就是……”
安娜苏忙跪在玛尔斯身边,凑近去听他那逐渐消逝的声音:“……我其实并不爱你……”
这姑娘睁大了眼睛,万分迷惑,玛尔斯用尽最后的力气,把自己那缺了一颗门牙的嘴撅得高高的,印在了安娜苏的额头上:“所以……你要继续活着,为了等待你的真爱……那个……那个真正可以解救你的人……”
额头上的温度就像烈日那样焦灼了安娜苏的心,可霎时间,这火热的唇立刻降到冰点。
玛尔斯死了。
这个自由而欢快的家伙,像个熟睡的婴儿一样,倒在初冬硬实的大地上。安娜苏脱下自己整整穿了六年的黑裙子,盖在他身上,然后在这株大树底下坐到天黑。其间,她想起了那个曾在树下生活的老头,想起了通缉犯莫若森,想起了被抛遗弃在路边的仙人掌,还有仍然在小镇上安居乐业的祖父母,噢!忘不了的还有爱着自己的克雷格、小个子父亲……她还想好好的回忆一下裁缝母亲,可是究竟还是想不出个名堂,后来也就罢了。
这一夜是寒冷而温暖的。
风从安娜苏身上呼呼刮过,薄内衣下的肌肤颤抖不止,但心很温暖,因为她的心脏正紧紧贴在玛尔斯的怀里。
黎明来了,几个手拿大斧头、推着木板车的农夫朝树下走来。
“这是谁?”
“不认识。”
其中一个红脸短腿的粗鲁地将安娜苏推醒:“嗨!嗨!睡美人,该起床了。”
安娜苏抬起头,因为光线的反差而一时睁不开眼:“怎么?”
“如果你认为我们闲到打搅别人睡觉,那可就错了。”红脸短腿说:“是这样的,村里今年收成不大好,有智慧的老人提出,可以把这棵大槐树砍了卖掉,钱平分给大伙,这个冬天就能好过些。所以……”他晃了晃手里的大斧头:“请带着你的王子让开些吧。”
安娜苏揉了揉眼睛,站了起来,正准备拖着尸体离去时,突然,她发现一个令人头皮发麻的场景:一朵花。一朵奇异的小花,从黑黑的硬泥土里钻了出来,就在玛尔斯尸体旁边。
就像他曾描绘过的那样:薄薄的,透明的,从形状上看,它是矮牵牛,但又散发出水仙的香气,未完全绽放的花瓣拢成一个小喇叭,正一点一点向外扩张,仿佛极力向人们宣布它的存在。
“是真的!”安娜苏跳了起来,身上的内衣差点因此而脱落。那几个农夫尴尬而奇怪地注视着她,而她则一个个轮流亲吻了这些人。
“他说的都是真的!是真的!是真的……”这女孩活了十五年,第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何为欢乐:“砍了大树?那可不行!”她将手伸进自己的黑裙子,掏啊掏啊:“这个给你们!”
农夫们这时更加惊讶了。
乞丐般的女孩手里竟然拿出一颗钻石——又大又亮,切割成梨形的钻石。钻石的光芒像星辰般耀眼,刺破乡村的雾霭。
“给我们?”红脸短腿代表大家,不敢相信地问。
“是的。”安娜苏叉着腰,像个女王般笑了:“这棵树我买了。作为它的主人,我要它永远伫立在这里,不能砍掉。”
农夫们拿着钻石高兴地走了,一路都在激烈地探讨这颗钻石的价钱,以及如何给全村人分配的问题。
看他们离去,大树的新主人撑了一个懒腰,然后在树下为玛尔斯挖了一个坟墓——泥土下面,她还发现了另外一些白骨,应当是那个老爷爷的遗体。尸体掩埋好了,她又用已经磨得尖锐的指甲挖开树皮,就像啄木鸟在树干上所做的那样,直到弄出一个大洞。挖出来的残余物都掉在树根下了,但树皮并没有完全断掉,而是像一扇门那样吊在那儿。
“简直太合适了。”安娜苏说着,一只脚跨进了那个树洞。她小小的身子完美地嵌入了这株大槐树的怀抱,就好像一颗钻石完美地嵌入了结婚戒指。最后,在关那扇门之前,她最后一次眺望了四周,这世界多么可爱,但总在人们转身之后扮鬼脸。
“你说你并不爱我。”她对着树下埋葬玛尔斯的地方,自言自语地说:“然而,我可没那么容易上当!”
说完,她就关上了树皮门,从此再也没有出来过,她柔软青春的躯体成为了树干的一部分。
村子里的人得到钻石后,遵守承诺,精心照料着大树以及树下的花朵——那些只有魔鬼才能创造出来的花朵,在每年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会像奇迹一样开放。然后微风带着花香,沿着安娜苏曾经走过的路程,一遍一遍地吹送、来来回回地吟唱。
(十七)、聒咕!聒咕!
很多很多年之后,有一只三眼鸟闻着花香飞到这株大树上。它已经很老了,额头上长出银灰色的羽毛,长长的嘴也不如从前坚硬。它在大树枝桠间筑了一个新的巢,从此在这里定居下来。
它不为人们作预言已经很久了。
“聒咕!聒咕!在我年轻时,只想一心证明自己的视力,所以我跟着她东南西北四处游荡。”它的声音像漏风的手风琴那样颤抖而不确定,但平缓的语调给人以安慰:“后来,我发现她即便明知道前方会发生什么,也丝毫不会停下脚步。那种飞蛾般的勇气连我也无法继续旁观。我曾经预见过她的许多苦难,但我想,还有一些东西,是我的眼睛永远都无法看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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