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嵩疯了。
胡横带他回了A城,安排他住进了A城最好的精神病院。
看着秦嵩疯疯癫癫的样子,胡横走出病房,狠狠抽了自己两个耳光。
胡横当然没有死在14岁那年,那只是花花对秦嵩的讲述。至于花花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这样告诉他,这点我们后面再讲。
那……胡横又在秦嵩的人生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呢?
这要从他的母亲胡咏兰说起。
先前,我曾提到过胡横对自己母亲胡咏兰的评价——
“我妈是个很傲气的人,她总是端着,包括对我。”
“她也是个很拧巴的人,心里想的,嘴上说的,手上做的,永远都是三个不同的方向。”
确实如此,胡横很了解自己的母亲。
胡咏兰年轻的时候也曾算是个五官明艳大气的骨相美女。
她的眼睛很大,很亮,一眨眼两排浓密的睫毛就像蝴蝶一样翻飞。她还拥有一个高挺又骄傲的鼻梁,这让她的脸不论从什么角度被观赏都别有一番气质。
她非常不爱说话,也不爱交朋友,不论是上学还是工作都没什么社交圈子。
久而久之,身边大部分人都觉得她不合群,他们私下里给她贴上了“古怪”、“傲气”、“不正常”的标签。
很多男人第一次见到胡咏兰都会被她不俗的外貌吸引,但跟她接触几次就都觉得她像个内向的哑巴,从而慢慢削减对她的兴趣。
胡咏兰一直长到24岁都没谈过恋爱,这时她身边很多同龄人的孩子都已经在牙牙学语了。
不过,胡咏兰有一个男性朋友。
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唯一从小相处到大的青梅竹马,唯一能听到她像正常人一样侃侃而谈的人,他的名字叫秦志远。
因为两人的母亲关系很好,所以秦志远和胡咏兰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多年来,他在胡咏兰的生活里担任了多重身份,对胡咏兰而言是很重要的人。
他们从孩童时期开始相处,直到一起变成了少年和少女。自从对“爱情”这件事有了意识后,两人就对彼此萌生了好感。
在25岁那年,胡咏兰正式和秦志远谈起了恋爱。
不过两个人并不是自然而然、心照不宣地走到一起的——胡咏兰太害羞也太被动,她像个娇羞的果仁一样将自己包裹在一层坚硬的壳子里。秦志远软磨硬泡了足足两个多月,胡咏兰才微微点头,同意跟他做恋人。
这件事在秦志远心里埋下了不满的种子。他原以为两个人是郎情妾意、你情我愿,戳破窗户纸就是一句话的事,无须谁对谁表现得太热烈。
结果他从表白心意到确定关系却用了60多天。明明在感情上两人是双向奔赴,在行为上倒显得像是他对胡咏兰一厢情愿一样。
秦志远的朋友屡次拿这件事嘲笑他,说他和胡咏兰就好像一条饥渴的狗追一只害羞的兔子——他们都以为这种青梅竹马的关系,想在一起只需要一封表白心意的情书就足够。
秦志远面对这些调侃并没有说什么,依然用心对待着胡咏兰。
当这段恋爱进行到一年多的时候,按理来说已经可以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两人却迟迟没有向前推进的意思。
为什么呢?
秦志远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他能感受得到,胡咏兰虽然嘴上从不说爱,也不会讲任何甜言蜜语,但她很爱自己。不夸张地说,自己也确实待她很好,甚至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胡咏兰很渴望结婚,所以卡着进度的人不是她。
不是她,那就只能是他自己了。
秦志远开始思考两人这段感情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他感觉和胡咏兰相处很累。
心情平和的时候,她会多跟他说几句话,两人也能正常聊天和谈笑风生,这和别的情侣一样。
可一旦惹到她,让她生气,那麻烦就大了——她会把嘴巴死死地闭上,头像牛犊一样蛮横地扭到一边,连个眼神都不给秦志远。
秦志远这时候就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转着圈地围着她哄、劝、解释、道歉、认错、作保证……
一套流程重复好几次,直到他满头大汗、口干舌燥,胡咏兰才会委屈地投来一个谅解的眼神。
秦志远知道,女孩子需要哄。可是他真切地感受到胡咏兰比这世界上99%的女孩都难哄。
太难哄的性格,就把两个人的地位变成了女王和奴仆。
秦志远经常感觉她一生气自己就成了那个奴仆。更要命的是,她经常生气。
秦志远不怕她生气,就怕她生气还不给个解释。
她可以藏起来,可以从他的世界离家出走,但秦志远只求她躲起来的时候给他留下一点去找她的线索,给他一点台阶。
都说小孩子喜欢玩躲猫猫是渴望被大人找到,可胡咏兰生气时的“躲猫猫”却像是永远不想再被秦志远找到。
后来,秦志远哄累了。有一次他直接把生着闷气的胡咏兰留在了大街上,一个人气冲冲地走回了单位宿舍。
半夜,秦志远被咚咚的砸门声惊醒,他披上一件衣服拉开宿舍的门,看到胡咏兰满脸愤怒地站在门口,怨恨地盯着他的眼睛。
月光下,秦志远看到胡咏兰满脸都是泪痕,两个眉毛之间因为长时间拧着眉头冒出了两道细纹。
他关上宿舍的门走了出去,刚想拉胡咏兰的手,她就又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转身拂袖而去。
这下好了,哄她虽然很累,但不哄她后果似乎更严重。
这样疲劳的关系让秦志远根本不敢想象跟她走入婚姻生活会有多压抑。
秦志远文化程度有限,他不知道该套用哪些词汇去描述胡咏兰的性格,只知道自己真的好压抑、好难受。如果非要让他形容一下胡咏兰,他只能说出一个“犟”字。
但他并不想对胡咏兰提出分手。他们是从小到大的伙伴,青梅竹马——这看起来是最适合结伴踏入婚姻的关系了,周围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秦志远已经快28岁了,这在当时已经算大龄未婚男青年,他实在不想再花费时间和精力从零开始去认识一个陌生的女孩了。
如果跟哪个女孩谈恋爱都需要不停地哄、道歉、解释、认错……他宁愿对方是胡咏兰,起码自己已经知道该怎么讨她开心。
情浓的时候,两人也会依偎在一起聊一点未来的事。胡咏兰最喜欢讨论的话题就是——
“我们来商量一下,以后的孩子取什么名字吧。”
秦志远不觉得这个话题有什么好讨论的。老家人都说越普通的名字越好养活,他觉得到时候挑几个随处可见的字做名字就可以了。
偏偏胡咏兰很喜欢琢磨这件事儿,于是秦志远就陪她一起琢磨。
最后一次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秦志远认真地说:“我喜欢看山,也喜欢爬山。不如我们以后的孩子就用五岳来起名字,大气!”
胡咏兰扒拉着手指头问:“五岳是哪五个?”
秦志远想了想,回答道:“泰山,恒山,嵩山,华山,衡山。”
胡咏兰小声重复了一遍,疑惑地问:“这不才四个吗?”
秦志远:“啊?我明明说了五个。”
胡咏兰提醒他:“恒山你说了两次。”
秦志远笑了:“恒山和衡山是两座山!”
胡咏兰傻傻地眨了眨眼。
秦志远找了根树枝在地上划拉:“你看,分别是这两个字……”
胡咏兰草草瞥了一眼,把头往旁边一扭:“我知道了,你觉得我没文化。”
秦志远赶紧把树枝丢掉,抓住她的肩膀解释:“我没有那个意思!”
如果秦志远一直和胡咏兰将就着过下去,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
可惜命运太顽皮,它给秦志远安排了一段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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