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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现实版消失的她3当搬来救兵之后,5位渔夫都下水帮忙搜救了,而他依旧懒得下水。
甚至一整天下来,他的脚都没湿,仿佛水下的女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
这哪是什么恩爱的情侣?
简直是连陌生人都不如!
第五:就是警方在水底找到的脚蹼,上面有被利器割开的痕迹。
检方认为这是洪书宣提前做的手脚。
外表虽然看不出伤痕,但是在水下使劲摆动之后,就会断裂。
而石清菊作为潜水新手,失去一只脚蹼,很可能会失去平衡,行动能力大受影响,惊慌失措下酿成悲剧。
第六:便是前面所说的洪书宣急于索要保险赔偿金,“骗保”意图过于明显。
除此以上这些,还有诸多其他线索。
比如潜水当天是工作日,那个水域没有其他人;
而洪书宣选择的潜水水域,是在两个岛屿之间,水深且有暗流,并不适合新手潜水;
检方认为这都是洪书宣故意为之,他预先设定了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
他口口声声说是去采珊瑚,可石清菊下水时并没有带手套。
两个手套都在洪书宣那里,显然他就不是冲着采珊瑚而去的。
而且自始至终,他从未流露过悲伤的神情,他所谓的深爱石清菊就是彻彻底底的谎言。
检方前后一共列举了16项间接证据,这些组合起来,基本可以认定洪书宣就是策划这起事件的凶手。
面对证据,洪书宣并不在意,他解释道:
“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下水搜救,是因为没有看到有气泡浮上来。
于是断定女友是遭遇了鲨鱼袭击,下去也没用;
当渔民来了后,他又认为渔民经验丰富,自己就更没有必要下水了”。
至于为何买高额的保险,将保险的受益人设为他的妈妈,他也强行解释:
买保险不是正常行为吗?
想给自己一份保障而已,他正准备跟石清菊结婚,将受益人设为他妈没什么不妥啊?
后来他又说,石清菊其实没有遇难,而是离开了当地,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总之在法庭上,洪书宣坚决否认对他的一切指控。
可面对检方的准备充分的证据,他的狡辩实在略显单薄。
经过为期13天的审理,数十名证人出庭作证后,最终7人的陪审团在商议了2个小时之后,一致做出有罪的判决。
负责此案的穆雷·巴特罗斯法官愤怒地表示:
“你杀害了这个年轻的女孩,她唯一的过错是不幸地爱上了你,并将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给了你;
而你为了钱财将她无情杀害,这显然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罪行,被掩饰成一场意外;
你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得非常冷血。
现在,你要为你可怕的行为付出代价。”
随后,法官正式宣布洪书宣的谋杀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绞刑。
到此为止,这起轰动一时,也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史上首起没有遗体的案件,终于有了明确的结果。
石清菊从认识洪书宣到遇害,仅3个多月时间。
这段时间里,洪书宣一点都没有闲着,忙着买保险并接连策划了2次谋杀。
检方认为,或许从他主动搭讪那一刻开始,他脑海里就已经有了骗保的计划。
他盯上石清菊,也仅仅是认为对方年轻、单纯、没见过什么世面、好骗而已。
洪书宣被判处死刑之后,被关在樟宜监狱,而他好像并未表露出伤心害怕之态。
因为他依旧坚信,虽然被判绞刑,但是并不会被执行。
而且他认为判决不公,开始向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上诉。
他觉得自己之所以被判有罪,主要是因为巴特罗斯法官对他有偏见。
否则仅靠间接证据,没有充分的理由判他绞刑。
为了脱罪,他甚至声称自己有精神病。
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1965年8月9日,也就是洪书宣被判刑约3个月后,新加坡迎来了其命运的转折。
从马来西亚联邦独立了出来,成立新加坡共和国。
当然这并没有影响洪书宣的命运,他的上诉被联邦法院驳回。
因为法院认为,他非但没病智商还很高,判决公正,他罪有应得。
不死心的他随后又向英国的枢密院上诉,不出意外地又被驳回了。
当然了这还没完,在洪书宣的家人和朋友的操作之下,他们集齐了3000人签名的宽大请愿书。
并呈送给当时新加坡的首任总统尤索夫·伊萨,企图让总统行使特赦权,改判洪书宣为终身监禁。
不过该请愿书又又被驳回了。
直到此时,黔驴技穷的洪书宣意识到自己真的会死,终于绷不住了。
他开始忏悔、内疚,并皈依了基督教,企图得到上帝的宽恕。
1967年2月6日,洪书宣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在黎明时分被执行了绞刑。
2年零10个月之后,新加坡废除了陪审团制度。
这起案件也成为了新加坡历史上最后有陪审团参与的审判之一。
虽然这起案件已过去多年,但因为其特殊性,让其成为了新马两地司法界的经典案例,也是法律专业学生研究的常规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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