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梁山不老 > 第84章 潭州有奇闻

一路无事,蒋敬便向五人说起潭州的一些往事。
  北宋诗人张祁曾写过一首《渡湘江》,里面有“长沙十万户,游女似京都”之句。可见当时的北宋湖南治所潭州(长沙)已有繁华气象。北宋地理学名着《元丰九域志》里曾列举宋代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六处,潭州就位列其中。在北宋时期,以湖南的地理条件,潭州是无法进入国家级的核心城市群的,最多只能算是区域中心城市。政治中心在北方河南的汴京,经济带则以运河沿岸为主。偏居长江中游以南区域的湖南,既不靠近政治中心,又与最重要的经济带不搭界。朝廷对于湖南区域的治理,大多是以安抚稳定为主。简而言之,只要不出事,就没你什么事。虽然历史上曾有过汉时的兴盛,然而自汉之后,湖南逐渐沉寂,成为历代的贬谪之地。唐时诗人杜甫路过湖南,就写过“湖南清绝地,万古一长嗟”的诗句,足可见当时湖南的清冷。虽然历代诗词中多有吟咏潇湘的名作,但潇湘作为一种美好的意境,是偏冷色调的。被贬永州的柳宗元,一句“独钓寒江雪”就冷彻了千古,偏远孤冷几乎成了湖南的代名词。
  然而,金、辽的侵掠,让一切开始改变。地理空间的压缩,让大量的资源涌入狭窄的空间。长沙城市的规模也因此扩大,其城垣直至清末也没有超过。城内已打破坊市界限,商业繁荣,人口稠密,已蔚然而为“湖湘一大都会”。那时的潭州,规模不小。它包括了后世的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南、益阳、娄底等地。金、辽的侵掠,还改变了湖南在军事上的战略地位,使其成为极为重要的战略腹地。北宋后期,潭州即为沿江六大帅府之一。当时的洞庭湖,是一个巨大的天然地理障碍,整个湖南相对是一个四围闭塞的地区。但是,到了宋朝,这个时期状况就开始改变了。大唐变小宋,北方有湖北屏障,金辽的骑兵很难真正进入这个腹地,湖南地位突出了。
  潭州有“岭南一都会,西南更上游”的称谓。与北方各地的联系主要是水路。湖南各地把物资先集中于潭州发运,沿湘江北上,至岳州(岳阳),入洞庭湖,联结两浙、四川。或从长沙溯江而上,经衡阳、永州,过“使北水南合,北舟逾岭”的灵渠直达岭南。如此一来,湖南已从当年的偏远南方成为连接东西、纵横南北的战略纵深要地、一线城市。宋时的城市因为商品贸易的繁荣,呈现出崭新的气象。传统的前朝后市的城市格局被打破,封闭的坊市空间由竞相而起的瓦肆、寺庙、祠宇、草市、园池、酒店、茶坊所替代。原属于汉唐百姓里坊的坡子街,出现高规格的官修饮水涵渠,就是这种变革的标志。
  宋朝的繁华,要从“摆摊经济”说起。它是一项由朝廷直接提倡的经济活动,朝廷不但鼓励百姓积极从事商贸,同时还为那些商贩适当免除徭役。从北宋奇书《东京梦华录》中的描述可以看出,东京汴梁城已经具备相当完善的商业集市,所有生活生产物品,应有尽有。当时的史书上,宋仁宗康定年间,仁宗皇帝巡幸出游,“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就是说因为汴梁城地摊太多了,仁宗只能单行通过。
  两宋时期的商贸集市,更重要的是不仅白天可以开市,晚上都可以继续做买卖。随着开放集市的初步成功,夜市最终变成二十四小时营业。宋代长沙不仅依然是南方着名的米市、茶市,更是发展起了农业和手工业,粮食生产更是居全国前列。湖南“地之所产,米最盛,民计种食之外,余米尽以贸易”。在一众“爆款”商品之中,长沙茶叶也备受推崇,宋代士大夫爱它的精致研制与高端品位,将其作为珍品大加赞赏:“长沙造茶品极精致。工直(值)之厚,轻重等白金。士大夫家多有之,置几案间,以相夸侈。”乐史《太平寰宇记潭州》也印证了这一事实:长沙之南楠,其树如棠,楠采其芽谓之茶。湘人以四月摘杨桐,捣其汁,伴半而蒸,尤宜暑月饮之。“潭邵之间有渠江,中有茶而多毒蛇、猛兽,乡人每年来额不过十六七斤,其色如铁,而芳香异常,烹之无滓也除了茶叶,宋代长沙农业的“爆品”还有粳稻、桑、麻等。王存《元丰九域志》中的记载显示,大量的麻纺、丝织品被作为湖南各州的“土贡。宋代湖南墓葬出土的衣物,也有大量丝、麻织品。穿戴之外,湖南柑橘也十分之突出,长沙湘江中的橘洲以“上多美橘”而得名,每到秋季,柑橘满街,清香扑鼻。还有那些街坊里竞相而起的茶坊、园池、瓦肆与酒店,能想到是怎样一番盛景。
  蒋敬的这些介绍只是说到北宋。
  其实湖南的重要性,还在南宋之后。当然,这是后话,但后话也是话。
  从历任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的任命中也可见一斑。知潭州就是潭州知府,也称潭州太守。荆湖南路安抚使兼管潭、衡、道、永、邵、郴、全七个州的军事,是整个湖南地区的军政一把手。朝廷派往湖南的一把手知潭州兼湖南路安抚使李纲及之后南宋初的岳飞、刘锜都是重量级的大人物。能在湖南担任这个职务的,似乎必须是文武全才。岳飞的文采自不必说,李纲有《梁溪全集》一百八十卷流传于世。刘锜虽是武将出身,却也写出了《清溪诗集》。他们之后的辛弃疾、朱熹、周必大、张孝祥、真德秀、文天祥、李芾相继担任过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的职务。

  这都是潭州成为战略腹地的重要依据。当然,前面说了,这是后话。那么,我们再说说“前话”。
  讲完潭州的前世今生,蒋敬说,提到潭州,你就绕不开我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岳麓书院(湖南大学的前身)。北宋开宝九年(976),潭州太守朱洞在唐末五代(约958年)智睿等二僧办学的遗址上,即岳麓山下的抱黄洞附近正式创办岳麓书院。书院之名始闻于天下,有“潇湘洙泗”之誉。嗣后,弦歌不绝,桃李满天下。北宋大中祥符(1008-1017)年间,岳麓书院进入了北宋的鼎盛时期。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宋真宗亲自召见山长周式,对周式兴学颇为嘉许,亲书“岳麓书院”匾额。在周式执掌下,岳麓书院的从学人数和院舍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培养出了一批如吴猎、赵方、游九言、陈琦等经世之才的优秀学生。遂成为天下四大书院之一。关于“四大书院”说法较多,但唯有岳麓书院为诸家共推,出现在多个版本,反映了古之学者对岳麓书院的推崇。
  讲完潭州的岳麓书院,蒋敬又讲到了一件发生在潭州的“珍珠案”。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初,广州商人戢舜中携带珍珠五斤,前往北方地区贩卖。途经潭州时,不幸暴病身亡。其携带的珍珠被当地官府发现后,因这些珍珠的税票不知所踪,官员便以偷税漏税为由,将珍珠予以没收。随后,时任潭州知州任颛、湖南转运判官李章等官员,擅自将价值三千余贯的珍珠,作价四百余贯贱卖,并由他们自己买下。不久,商人戢舜中的儿子戢子乔来潭州寻父。得知父亲已病逝,所带珍珠被当地官员贱卖,戢子乔十分气愤,于是将此事上告朝廷。朝廷命湖南提刑司派人调查此案。可负责办理此案的官员经过一番调查后,深感棘手。因为涉案官员中有些人背景深厚,如湖南转运判官李章,是当朝宰相陈执中的女婿,另一名涉案官员蓝惟永,则是朝廷内都知之子。所以,湖南提刑司的办案官员希望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这事后来被监察御史赵拚知道了。赵拚是与人称“包青天”的包拯齐名的正直官员,人称“铁面御史”。据说戏曲中“包青天”形象的原型,一半是“黑脸”包拯,另一半是“铁面”赵拚。当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赵拚写了一个《奏状乞勘鞠潭州官员分买客人珠子》的奏折,要求皇帝委派专人督办此案,以维护法纪。因没收商人珍珠属于财政方面的案件,宋仁宗于是让掌管度支、户部、盐铁的三司使王拱辰督办此案。没想到王拱辰不仅不彻查此案,反而将从涉案官员手中收缴的珍珠,交给内供奉廖浩然,送入宫中留用。由于作为关键证物的珍珠缺失,无法核定珍珠的价值,也就无法给涉案官员定罪。这样一来,案子只能不了了之。显然,王拱辰是想包庇涉案人员,从而讨好宰相和内都知(内都知  ,官名,中书省属官,掌教授中书学生,并参与朝政、军务及礼仪制度的讨论,奉命出使,还随军出征,参议军事)。因此,至和二年(1055年)  五月十二日,  赵拚又写了一个《奏状乞取问王拱辰进纳赃珠》的奏折,弹劾三司使王拱辰罔顾事实,徇私枉法。其实,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关键是涉案官员朝中有人,导致迟迟不能结案。在赵拚的一再坚持下,宋仁宗不得不让审刑院再审此案。最后,涉案官员和包庇犯王拱辰,全部受到了降职处理。
  潭州“珍珠腐败案”,后来经常被当作反腐成功案例而大受好评。由于监察御史赵拚在该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许多人认为北宋的监察体制卓有成效,事实上并非如此。表面上,涉案官员和包庇犯都受到了处理,但实际上处罚都很轻,而且后来大都又得到了升迁。如原潭州知州任颛,降职后第二年就复为龙图阁直学士,晚年以太子宾客致仕。包庇犯王拱辰被降职之后,宋仁宗对他仍然宠信有加。相反,赵拚弹劾王拱辰不到一个月,宋仁宗就想另外给他安排重要职位,引起了御史们的强烈不满。由此可见,监察御史作为古代行政体制的监督者,作用是有限的。即便是“铁面御史”赵拚,在皇权下反腐,始终是一个困局。
  一路无事,有掌故做伴,便不觉得无聊。蒋敬做事,是有些与众不同,不然,何以入得智多星吴用的法眼?
  说到潭州“珍珠案”,惹得黄钺兴起,也讲了一件往事。说事在北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潭州有位农家少女阿云,由于父亲早逝,生活本就捉襟见肘,谁想母亲也病逝了,阿云是人生一下子跌入最低谷。于是,族人做主,阿云便被许给了一户韦姓人家,双方已经完成了定亲程序,只等着迎娶过门了。然而,阿云这位未婚夫长相却奇丑无比,比李逵有过之无不及,少女怀春,但不怀丑!阿云怎能满意?但婚期已定,她也无可奈何。为了摆脱这桩婚姻,阿云趁未婚夫熟睡之际,用刀连砍十多刀,但不知是力气太小还是太过紧张,结果造成“十余创,不能杀”,只是“断其一指”。眼看未婚夫疼醒,阿云连忙逃走,而其未婚夫则报了官。

  此案审理过程并不复杂,阿云很快便被作为怀疑对象被带上公堂,阿云也不等官府用刑,便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如实招供。于是,知县便按照宋律,以“谋杀亲夫”之罪判处死刑,并结案上报。谁知时任潭州知州的许遵接到上报后,却认为阿云与韦某订婚时,正为其母服丧期间,因而这桩婚姻按律是违法的,因此不能按照谋杀亲夫的重罪论处,而应该以普通谋杀罪定罪,因杀人未死,故而可以免去一死。
  案件呈送大理寺后,大理寺却推翻了知州许遵的判决,而以“违律为婚,谋杀亲夫”为名判处绞刑,而审刑院也同意大理寺的判决。知州许遵不服,再次上奏认为:阿云在被官府传唤时,刚开始接受询问,便将案件经过全部交代,因此应该认定其有“自首”情节,按照‘案问欲举’条例,应该对其减二等论罪。宋神宗见双方意见不一,于是将该案移交刑部审理。刑部官员认为知州许遵为阿云开脱的理由十分荒唐,大理寺的审判是符合律法规定的,因而再度拟定死刑,并回奏神宗。而宋神宗却觉得阿云怪可怜的,法理不外乎人情,因而特意下诏,允许其纳财赎罪。
  此案过后不久,知州许遵升任大理寺卿,然而御史台的官员却上书弹劾许遵,认为许遵在阿云案中“议法不当”,根本不应该担任大理寺卿。许遵则反驳道,“刑部和大理寺对阿云案的判决本就不对,阿云之罪完全符合宽免罪行的条件,如果按照大理寺的判决,就会彻底杜绝犯人自首的渠道,也违反了‘罪疑惟轻’的古训。”
  御史台官员得知许遵的言论后,再度指责许遵“妄法”,并请朝廷将案件发给翰林学士们讨论。宋神宗于是便将此案移交给翰林学士司马光和王安石共同讨论。然而,王安石和司马光在了解了案件经过之后,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司马光依据《宋刑统》“(杀人时)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之条例,认为阿云不能算作自首,因而支持刑部的死罪判罚;王安石则依据当年七月宋神宗的诏令“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认为阿云完全符合自首情节,因而支持许遵的减罪判罚。
  王安石和司马光相持不下,只得各自上奏。宋神宗见双方始终无法达成统一,于是下令朝臣公议,结果翰林学士吕公着、韩维、知制诰钱公辅等人皆支持王安石的意见,而御史台、刑部官员则支持司马光的意见。一时间“廷论纷然”,“反覆论难,久之不决”。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其实已经超出了案件本身的讨论范围,变成了慎刑派和重刑派之争。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宋太宗赵光义均认为应该“用重典以救时弊”,因而推崇重刑治国,各级官员在执行法律时,多以从严、从重、从快为标准。因此,《宋刑统》虽基本沿用《唐律》,但在执行力度上,却要严厉的多,这是符合北宋初年天下大势的。而随着政治社会的逐步稳定,重刑治国思想显然不再符合社会发展,因而很多大臣便希望将“罪疑惟轻”当成断狱和立法的普遍准则,而不再是法外施恩的临时举措,因而形成了慎刑派。而重刑派则认为应该遵从祖训和旧例,对犯罪行为保持严惩态势,从而保证威慑效果。
  而“登州阿云案”恰好发生在律法从严到宽的关键转折阶段,双方自然据理力争。然而,朝臣虽然争执不下,但宋神宗却是支持慎刑派的,毕竟“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的诏书就是他自己下的,因而王安石的意见最终被采纳,皇帝下敕令“以王安石意见为准”。同时,大理寺、审刑院和刑部审理阿云案的官员则全部因为“检法失当”而获罪。但即使作出“终审判决”的是皇帝本人,仍有朝臣不服,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人继续上奏,坚持认为许遵等人意见不公。宋神宗于是令王安石和王师元等人反复辩论,双方依然相持不下,“与唐介等数争议于帝前”。因唐介已经是参知政事,由于他的加入,导致争论的规模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吕诲上书“请中书、枢密院合议”。然而,合议的结果却是中书宰相“陈升之、韩绛议与安石略同”,吕公弼也表态支持王安石。但枢密院文彦博则支持司马光,双方还是分为两派,寸步不让。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提拔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准备推行变法,不愿再在阿云案上僵持下去,于是在该年二月下诏“从今以后,凡是因谋杀而致人受伤的,如果自首或者按问欲举的,就上奏朝廷,由皇帝决断”,打算用和稀泥的方法了结此案。然而,面对皇帝的圣旨,刑部官员刘述、丁枫认为诏书不够明确,不能发表。于是神宗干脆重新下诏“以后碰到这类案子,按去年七月的诏书意见处理”,也就是按照王安石的意见执行,并将前一封诏书收回。然而,刘述等人依旧反对,并要求将前一封诏书交由中书省和枢密院合议。此时,由于王安石变法已经开始,变法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这些人自然而然的便站到了王安石的对立面。于是,“阿云案”又被卷入了新旧党争之中。对于守旧派来说,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手段,全力打压变法派。这些人根本不去关心案件本身,只要是王安石支持的他们就反对,只要是王安石反对的他们就支持。同年八月,由于朝臣围绕阿云案仍争论不休,甚至发展为党争趋势。为尽快了结此案,宋神宗再度下诏,“以后此类案子,还是按今年二月诏书办理”,同时将刘述等人贬职,司马光上奏力争,神宗不予理会。
  于是,历时两年之久,阿云案至此终于迎来了一个结果:由于阿云的婚姻不合法,因而阿云最终被判流放,而流放的阿云又很快遇到大赦,因而很快恢复了自由身,得以重新嫁人生子。那么,此案至此就彻底了结了吗?并没有!就在此案结案十六年后,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年仅九岁的宋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再度为相,旧党重新控制朝廷。于是,司马光重提此案,同年十月,宋哲宗下诏,“强盗按问欲举自首者,不用减等”,此案竟然再度出现反转。据野史记载,在司马光重新出任宰相后,已经嫁人生子的阿云再度被判死刑,最终被处死。
  黄钺讲完,众人陷入沉默。黄钺忍不住自己感叹道:“潭州卧虎藏龙,一介女流竟能搅动朝廷十六年,的确算一件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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