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儿咬咬唇,她要将命运拨回原来的位置,在从知晓的未来中,走出她自己的一条活路,便是真答应二公子,也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终身听命。
她要复仇,要看着害她一生,让她家破人亡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婉儿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瞧着沈墨卿,嘲笑般的说道:“跟着你?笑话……你不过是个让王爷驱逐出去的落魄公子,你不能给婉儿任何东西,而王爷能给婉儿想要的富贵,权利,和让人羡慕的地位。”
“婉儿曾经说过,忠诚是最廉价的东西。”她转过身,不想再看沈墨卿探究的目光,朝山下走去。
此时的阳光并不十分的刺眼,婉儿却感觉眼睛有些刺痛,忍不住揉了揉,山下的路,这般熟悉,几个月来,不知走了多少次,身后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她,她一直都未再次转身,身后的人也未开口说话。
乱葬岗上一片沉寂。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斜倚在青石上的少年站起身,看着天际那一抹瑰丽的晚霞,落日的余晖洒在这片清寂的坟场,阴影斑驳稀疏。
他像是自言自语,望着天际轻声道:“你又何必非要如此选择,其实……我们都一样。”
他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便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的思想,他的梦想,在旁人眼中通通变得不可理喻,便宜老爹便是其中一个,除了母亲,那个温柔婉约的女子。
将所有的母爱给他,不管他从小惊诧的举动,奇怪的话语,总是护着他的母亲。
他原本是孤儿,父母早在十多岁的时候便出了车祸离世,他寄宿在舅舅家中,受尽舅母的冷眼长大,终于凭着刻苦和天赋考上重点大学,读了心目中最爱的商业,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成了商业当中的精英,出人头地,衣锦还乡。
谁能料到老天竟给他开了玩笑,还不到二十八岁,居然查出了癌症晚期,他不愿生命的最后在满眼白色,满鼻药味的医院渡过,剩余的生命,他拿这些年存的钱捐了一半给慈善基金,拿着另外一半走遍天下,最后存在的意识是他倒在了去进藏的路上。
呼啸的120在耳边响起,嘈杂的脚步声,叫喊声。
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和满屋子的贺喜之声。
“恭喜夫人生了个小少爷。”
“恭喜王爷,贺喜王爷,再添儿子。”
……
一闭眼一睁眼,他从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变成了小婴儿。
从初时的不适应到甘之若饴,他很是过了几年快乐幸福的童年,原本打算在这个世界,做一个闲散小王孙,没事做做生意,说不定也能打下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可惜后来他发现便宜老爹的心思,在暗中进行的布置,他知道老爹不甘心,在老爹的心目中,远在上京的那把椅子本来属于他。
原本的愿望成了镜中花水中月,老爹总有一天会动手,只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他不愿当皇帝的儿子,那样仇家太多,连手足都无法亲近,更不愿成了法场中让斩头的对象,阴谋政变更是要掀起多少血雨腥风。
他想过的是安适闲散的日子,他想保护这个家,不要成了皇权当中畸形的存在。
为了这个愿望,他正在努力,一切道理,都不足拳头大,他必须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成长的更加强大,至少有能力影响黎国的根基,有能力在最坏的那一天到来之时,有谈判的资本。
他何尝不是一个挣扎着,希望摆脱桎梏的人。
那离去的身影,又何尝不是?
他看得出来,她和蓉娣不同。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毒医圣手不会勉强他,他也不会勉强这个叫婉儿的小姑娘,人各有志,希望将来她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根本没有想到,婉儿身上背着血海深仇,更没有想到,婉儿深恨着和硕王沈温,她做的打算竟是比他还要疯狂几许,以己之力,以掌握未来的能力,让和硕王爷沈温在阴谋篡位的行动中彻底败亡,让其背上百年叛贼的骂名,遗臭万年。
就是因为这个打算,这样的选择,婉儿并不想跟沈墨卿有太多的牵连,她怕在相处一段时日,她会心软会下不了手,所以,她选择在这个时候离开。
漫天的晚霞,映红了大半的天际,秋风送爽,咸阳城中的民居中燃起袅袅的炊烟,不时有香味儿飘出来,满溢着新鲜的空气。
孩子们快乐的在街边做游戏,唱着童谣。
茶馆酒肆当中,闲聊的人们,脸上带着富足的笑容。
谁都不知道,兵戈将起的未来会在什么时候到来。
十日之后,一骑飞马疾驰如咸阳城,风尘仆仆的男人进了和硕王爷的书房。
当天夜里。
在一处密室当中,婉儿坐在石凳上,将木棍放在唇间咬住,对着身边的老妪点点头,这老妪手中拿着一根银针,看起来是经过特殊处理的,针尖处闪着青色的光。
和硕王爷沈温站在一边,负手而立,他瞧着正在进行的场面,也不由微微有些色变。
老妪是江湖中人,善与乔装,一手针法更是天下无敌,她正拿着银针,小心翼翼的蘸上锦盒当中的青料,这青料是宫中出品,端的是厉害,平常的水根本无法洗掉,常用来烙印在犯事的皇亲国戚上,以示惩罚。
婉儿伸出小胳膊,搁在特殊搭设的木架子上。
雪白的胳膊上露出一枚月牙形的胎记。
老妪便在这月牙形的胎记上,一针一针蘸着青料,像是在画纸上作画一般,如果是婉儿胳膊上的这个胎记是弯月,那王府中嫡长女胳膊上的便是满月。
婉儿死死的咬住木棒,冷汗直冒,她撇过头,不去看老妪的手,那种钻心的疼痛,简直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她都已经忘记,当年是如何过了这一关。
也正是这一关,不知吓昏了多少如她一般的女孩儿,才有了她的机会。
老妪细致而又耐心的做着,不时会拿起帕子,轻轻的吸掉针口渗出的血珠,免得破坏了青料的颜色,她做的很慢,她的每一针都需要极其完美,不容有失。
和硕王沈温看了片刻,他眉头紧紧的拧在一起,转身出了密室。
整个过程足足持续了三个时辰,到最后婉儿的胳膊都已经木掉了,反而那种锥心的疼痛少了许多。
老妪满意的瞧着自己的作品:“行了,可以了。”她有些佩服眼前这个小丫头,居然能忍住这样的疼痛,还不叫出一声,这样的酷刑怕便是军中的勇士,也要锥的昏过去。
“记得,一个月之内,这里不要沾水,要不然会影响颜色的深度。”老妪收拾了东西,出了密室,她准备拿了这笔丰厚的酬劳,便出海去远洋那边游玩,她早对那边的油彩感兴趣。
整个密室当中,就剩下婉儿一个人。
和硕王沈温并不想这件事情让太多人知道。
她歇息了许久,终于感觉力气恢复了些,慢慢地将胳膊从架子上移下来,沉重的好似不是自己的,长长的吁了口气,将卷起来的袖子放下来。
三日之后。
从府中的后门,在茫茫的夜色中,一辆普通的马车驶出,避开行人,静悄悄地出了咸阳城。
金陵王府。
金陵在黎国的南方,靠着长江,气候温暖,城中小桥流水,雕廊画壁,街上竟是铺着青石板,街两旁繁华的店铺前,一棵棵茂盛的柳树随风轻摆,于无言当中道尽了江南小镇的婉约。
金陵是出了名的水镇,一条小河从城中流过,河中不时有漂亮的画舫游过,画舫上常常会站着一些漂亮的姑娘,兴奋地瞧着两旁街道,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
这些姑娘家都是金陵城中世家大族,或是官府中的女眷,平日里并不出门,只是每逢初一十五,便邀在一起,划了自家的画舫出来,瞧瞧金陵的景致,看看那河道两旁街道上出游的才子贵公。
这真是金陵所独有。
乃自金陵王府中的王雪怡所开始,说起这王雪怡并非王府当家人王逸之之女,乃是他的侄女,亲弟王行之独女,说来也怪,这王府人丁兴旺,在这金陵中乃是大族,偏偏儿子孙子众多,这女儿家却是极少,除了远方的家里有一两个女儿,这王府中,王逸之几年前嫡长女走失之后,在无女儿出生,对这位一直住在府中的侄女,奉若明珠,尤其是王逸之的正妻吕氏,自从亲生女儿走失,几年来从未放弃过寻找,全无消息,将所有的感情都投在这侄女的身上。
说来也是,这王雪怡自幼身受百般宠爱,却没有养成骄纵跋扈的性子,全赖王逸之从小便令其到家中族学中启蒙,大了一些,更是在家中开了私塾,专门教这个侄女。
王雪怡自小聪慧过人,才得兼备,在这金陵中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又读了书,开了眼,不甘光呆在府中,做那深闺女子,遂在八岁的时候,便做了惊动金陵的事来。
不知她如何说动了王逸之,每月的初一十五,这位王府的掌上明珠便会乘着府中画舫,游于内河之中,小小年纪,窈窕动人,眉眼间略有傲骨,最喜站在画舫船头,望着河边风景,吟诗作对,笑向那游河的众人,才名清冷之名传遍金陵,不知有多少人家盼着其长大。
今日便是十月初一,金陵城更是比往日热闹几分。
一辆普通的马车,不知载着谁家的小姐,风尘仆仆的驶进金陵城门。
车帘不断涌入的人潮之声,叫卖东西的声音。
婉儿靠着车壁,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赶了这么久的路,终于到了。
她掀开布帘一角,朝外面望去,熟悉的街道,陌生的脸庞,属于金陵人特有的懒散,拖着步子,摇着折扇的,大多扮着书生模样,着儒服,偶尔也有打着江南水墨画伞的女儿家,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一手执着团扇,不时传出银铃般的笑声。
“金陵!”婉儿握住拳头,她在重生后的今天,终于又回到这个曾占据了她大多数回忆的地方。
提前三个月来到这里,不知会发生一些什么不同的事情。
她要面对的,又是否还是当年的那个金陵最大豪门王府?
若是她提前进入王府之中,是否能够留住王逸之的正妻,吕氏的一条性命,让自己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而非前世之中处处被动挨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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