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毕业后先是在南龙中学就读的,不到一年,又转去了南龙重点中学。我学习不是很好,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小说上,能转去重点中学是父亲花了些钱的结果。我了解他的心思,就是能让我的学习环境尽可能地好。用心良苦的父亲不知道,南龙重点中学比南龙中学好不了多少,因为像父亲那样的父亲真不少。在这些父亲的共同努力下,造成这学校成了南龙城大多纨绔子弟的聚集地。所以这学校不像重点,当然也不是贵族学校,倒有些像圈养暴发户儿女的地方。
在进来前,我误读了“重点”,因此我对父亲说我没这实力,进去也跟不上,父亲说,不要想太多,也不要给自己压力。只要努力就行了,实力很容易有。
我看父亲这么谆谆善诱,于是又说靠钱打通关系是不对的。
父亲说什么呢?
他说,这是人之常情。说得还很理直气壮!
人之常情?人之常请!人之常情。我细细想着。终于,有一天我还真咂摸透了:原来,我们可以把大众的习非成是归属到人之常情里。
我不喜欢来这学校其实不是它的原因,也不是我正义凛然,而是我在南龙中学有了女朋友。这是我的初恋,正处于热恋中,结果被父亲拆散了,却又不能说,那种不能说的疼好难受!
我的初恋女朋友叫林尚晨,第一次找到她是在图书馆。之所以用“找”作动词而不用“见”是因为我见她第一眼就认为她是我冥冥中遗失的。
当天下午,我托人把她叫到一个奶茶厅。当时,里面有许多同学,糟糕的是当我选了个不错的位置坐下时突然发现英语老师兼班主任吴永康(女)离我很近的坐着,所幸她还没发现我。
由于林尚晨还不认识我,她进入店内很干脆地朝大家喊:“不好意思啊,打搅一下,任安是哪位?”她一喊我急坏了,什么心思都没有,赶紧就从员工通道溜了出来。班主任可是反对早恋的,特别反对。
晚上,吴永康还是把我叫去办公室说了今天的事,谈话中我一直装着没搞清状况,一问一答下来,她把这事圈定为别人对林尚晨恶作剧。然后我摆出无辜受累的表情去教室上自习了。
这事的一个星期后的晚上,我准备在林尚晨回家路上闯进她的世界。那时月黑风高,街灯又好像坏了,总之没亮起来。我躲在暗处边等她的出现脑子里边出现一些怪异的片段:我的出现被误以为是小劫匪来了,另外一个等着表白的人躲在暗处,在我出来后跑了出来。不行,这样他不就相当于英雄救美了吗?
虽然有稀奇古怪的想法,当她经过,我最终还是鼓足勇气出现了。她的表现和正常女生一样,也就是说,她被我吓跑了。不被吓跑还真奇怪了,当时那么黑,突然跑出一个人来,不过幸好没有另一个男子的存在。
经过两次失败后我觉的这事应该快刀斩乱麻。于是,我跑到了她班教室门口。
“林尚晨”我憋足了胆,“请出来一下.”
“什么事,同学?”她跑出来看着我。
我有些慌:“阿……没什么,只是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风儿无声,天地寂寥了良久。
“语不惊人死不休”啊!我对我脱口而出的话纳闷了好些时日,本来我是想让事情这么延续的,先骗她说老师找你,然后在去往老师办公室的途中的草坪停下……
现在,她说:“不行行不?”
我没想过有人回答这个问题时会带征求语气的!不管怎样,她当时的答案是不行,因为她已经有了个肌肉发达的男朋友,并且就在教室里瞪着我——这些我是后来知道的,如果早知道,我也不敢这么做,这正应了古言,无知所以无畏。
结果呢?有什么好结果,出于礼貌,她说做个朋友吧。
事情的转机来得异常地快——这样说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其实,我不应该对接下来的事偷偷地乐,这样很不道德。不过我本来也就一个凡人,道德上有些瑕疵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我还是爽快地笑得了。
大约三个星期后的晚上,我从一个商场里出来往家里赶。不多久,看到前头有对男女。依据背影,我很快识别出女生是林尚晨。我跟在后头——并非有意,我要沿这路回家。他俩先是肩并肩走着,而后男生加快了速度,林尚晨停下了脚步。当时的我仿佛有另一个自己站在她的正对面,看见眼泪从她眼眶中噗噜噜往下掉,怎么努力也停不下来。
“林尚晨。”男生走远后我走过去道,“傻站着做什么?”
“呣?什么事?”
“站着做什么?”
“等朋友。”
“我还以为什么事,站着一动不动。装鬼吓人?”
林尚晨只是呵呵地笑。
“你继续等吧,有事先走。”
彼此挥手说了再见,我继续朝前。如果她哭泣,我可以上前安慰,遗憾的是她没有,除了离开我没能在短时间内想出可以做些什么。我并没走远,我敢肯定那就是个分手的情节。
我从另外一条路绕回去,当我躲在暗处,看到了落得分明的泪水。虽然看到他们分手我很高兴,但是当她落下眼泪,我心疼了。
回到家,我熬夜写了封情书,第二天托人送去。当她展开,会看到:这么大的宇宙,都能在地球的这个洲与你碰头,我有何理由,不当你男朋友?我开口,你摇头。你说你有了某某某,你们说过长相厮守到天长地久。
未能相守,只能怪老天给的缘分不够,怨自己出现在他之后。
空旷的街头,男孩跟你分手,他不想停留,你不想走,我听得见你未出口的祈求,明白你望路灯时的难受。
空旷的街头,你不会一无所有,有个贪心朋友,跟在你身后,想牵你的手,想再次开口。你,是否……
情书托人送过去后的许多个礼拜我都没得到任何形式的回复。我觉得那情书不是问题,有问题问题也不大。虽然现在读起来的确不是很好,但像我这年龄段的别的同学如果能写到我这种水平我崇拜他,特崇拜他。我仔细地想,仔细地反省,我是人品差还是相貌差,或者兼备?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想明白了,我一拍大腿:“得,忘了署名!”
我找到她直接就说:“那封情书是我写的。”林尚晨说:“哦。那封?”我愣了一下,心想,这什么状况!结果她调皮地笑了起来。不久我们就在一起了。
初恋很少成功的,这让我很担心。虽然我话少,但我是有话就藏不住的人,于是我很直接地把这担心告诉了她。
“要不咱俩先分手,待你我都谈了几回恋爱后再交往?”这是林尚晨的办法。我摸着下巴,假装思考。趁她不注意时大声惊呼这主意很不错,吓得她跳出老大一段距离……
随着我的转校,初恋逐渐陷入危机。先我们还会每周在人民公园约好见面,后来人民公园整修了段时间,在这段时间,虽然人民公园脏乱不堪,我们还是没换去别的地方约会,因为我们习惯了这里。再后来,因为作业与写小说占据太多时间的缘故,我也习惯了很长一段时间见她一面。再接着,我们不知不觉就分手了。
以后会不会像林尚晨所说的玩笑那样?有些慌啊!
来了重点中学没多久,我理清楚了“重点”的部分含义,那就是学生口袋里的现金比别校的重点,脑袋比常人重点——从上课老不抬头可看出。
我在新学校的同桌名叫陈一。陈一家比我家有钱,不过,我比他有钱!
我开始的时候好不喜欢陈一,他爱耍酷,会有意将背包里的双节棍露出一点,可我没见过他能潇洒地耍过一回。也爱送人东西,且都是些贵重的,这会让人有低他一等的感觉,所以他的真正好友没几个。我刚过来时他立刻就送了我辆越野自行车。我摆平了心里障碍接受了,我是这么想的:你送别人东西,那叫施舍;送我东西?嚯,你想献媚是不是!
这儿当然也有我欣赏的人,一楼有两个清华北大班,也是靠这两个班这个学校才挂上重点中学的名号。其中一个班里有个叫胡安之的是我欣赏的人物之一,他爱随身携带一部摄影机。学习也很厉害,据说他能猜中老师出的考试题目。
胡安之的学习方法很独特,晚自习他是在图书馆里上的,我的晚自习也在图书馆上。
不知为何,第一次碰到他我就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有天晚上在图书馆我走过去用平和的语调说:“你真是个天才。”
“你在夸我吗?”他露出很生气的表情。
我有些慌,在想刚才自己的口气是不是不对,让他听成了反讽。
“是在夸你啊。”
“分明是在贬低我的勤奋。”胡安之晃晃手中的书露出牙龈狡猾的笑了。我这时才清楚他是个爱开玩笑的人。
“我叫胡安……是任安。我叫任安。”这是我的自我介绍。
我在图书馆上说是上晚自习,其实是在接触各种小说。这是经过我向父亲保准不拉下学习后父亲在校长办公室签字才得以批准的。胡安之得到批准的过程比较简单点。他说:“校长,我要到图书馆上晚自习。”
“为什么。”
“习惯了。”
校长查了下他的成绩,又往他所在的初中打了下电话,然后通过。
胡安之的学习方法十分好,但好不针对所有人。因为很少人能像他那样做到“坐怀不乱”。要知道,图书馆里的书各式各样,找不到一个人钟爱的读物概率很小。有个与他同在一个清华北大班名叫林长生的同学效仿胡安之在图书馆上晚自习,不过那段时间他跟我一样总是看小说,几本小说看完后林长生发现自己的成绩差不多要脱离清华北大班了,在图书馆与清华北大班之间他最终选择了清华北大班,恋恋不舍离开了这个地方。
林长生也是我钦佩的人,这个人很有趣,如果他讨厌某人,就会习惯性地说:“你别说,我真想用王水泼他!”看,这就是读书厉害的人,没读过书或读书不厉害的人——比如我——只知道浓硫酸十分地厉害。
有一回林长生还真配制了些王水,当然不是用来泼人的。他对我说:“信不信,我这东西能把黄金溶解了。”
我对这些不懂,当然说:“不信。”
他叫我下午把黄金带来。
当天下午,我把母亲的结婚戒子骗去,结果还真眼睁睁地看着它消失。
“然后呢?”我说。我以为他能像魔术师那样把东西变没后再变回来,但他只是看着我说:“就这样,你还想看什么然后?”
那天晚上在家吃饭是种煎熬。母亲用筷子点着无名指处的白痕看着我,我假装没看见她这动作。
不久,父亲注意到了,说:“你母亲的戒指呢?”
我说:“啊……做了项科学实验。”
“那戒指呢?”父亲问。
“实验很成功,戒指没了。”
我说这话时回避着父母的眼神。不过,在我家,不高兴的事总会很快过去。你努力挣钱,回报就是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扰。
第二天,父亲抽空买了对新戒指,那成了单的则给了我。
“祝贺实验的成功。”父亲说。当时,我很愧疚,又心惊胆战,也没听出他是抱怨还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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