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闭着眼,身体的其他感官格外敏锐。
木梳轻柔滑过,未曾有半点不适,干燥温暖的大手托着她长长的秀发,一下又一下的梳着,耐心十足。
叶蓁蓁偷偷睁开眼,朦胧的铜镜里倒映着崔维桢的面容,向来冷冽的脸部线条镀上温柔的色调,目光专注且柔情,像一道绚丽的烟火般在烙印在她心底。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他的掌中珠。
很快,她就顾不上煽情了,在梳头环节表现得游刃有余的崔维桢,在开始扎鬓时,终于出了差错——
别看他往常也是自个儿束发,勉强比其他四体不勤只待下人伺候的公子哥儿强,但也仅仅是束发冠发的难度罢了,多年的习惯下来根本不算什么难度。
但换成女子发髻就不同了,叶蓁蓁这种动手达人都搞不定古代女子发髻,更别说崔维桢这个大男人了。
只见铜镜里的崔维桢,像是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似的笨手笨脚,僵硬又笨拙地梳起浓密的长发,然后堆叠成某种诡异的形状。
叶蓁蓁:“……”
她直直地盯着脑袋上的一坨,由于某个强迫症的缘故,看不出半点毛躁支棱的催发,光滑油亮,在清晨光线的柔和下,锃锃锃地发着光。
魔镜,魔镜,叫你一声懒羊羊,你敢应吗?
叶蓁蓁许久没有说话,只顾盯着镜子较劲,平静的面容仿佛风干的土地寸寸皲裂,似乎还能看清眼底的崩溃和绝望——是的,崔维桢都看出来了。
他一时忐忑,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故作平静地问道,“我觉得这发型挺好的,你觉得呢?”
叶蓁蓁回头,哀怨地看着他,“敢问崔状元,这发型有什么说法?”
崔维桢一本正经地说道,“此乃灵宝髻,灵敏于心,珍宝于世,固吾所爱也。”
叶蓁蓁:“……”
我信你个大头鬼哦!
明明是失败的灵蛇髻和元宝髻的结合体,最后成为懒羊羊的粑粑头,居然给她胡诌个灵宝髻,这人怕不是假的吧?
为了糊弄人,连平日里吝于开口的甜言蜜语都张口就来,节操何在?
她是那种色令智昏的昏君吗?
叶蓁蓁此时全然忘记自己方才“烽火戏诸侯”的昏君志向,此时表现得像个铁面无私、不慕男色的正直女帝,郑重其事地开口道,“秀恩爱分得快,你对我的心意我已经知晓,没必要宣告于世,咱们低调点,另外换个发型吧。或者,让玉秀进来代劳也是可以的。”
她才不要顶着个天仙粑粑去参加聚会!
还要脸呢!
看着就差没把嫌弃写在脸上的某人,崔维桢嘴角一抽,实在不忍心自己辛辛苦苦的成果就此作废,又是一番垂死挣扎地争辩道,“我觉得挺好看的。”
叶蓁蓁盯着他,企图从他脸上发现半点违心的痕迹,结果,她非常绝望地发现,人家说的是真心话。
——这是什么直男审美?
以前没发现他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啊?以前那些备受京城女眷追捧的首饰、衣裳设计也不是假的,是什么让他的审美变得如此丧心病狂?
难道是因为爱吗?
因为爱屋及乌,所以觉得她脑袋顶着一坨粑粑都是好看的?
想到这种可能,叶蓁蓁非但不觉得荣幸,而是生生打了个寒颤,用着一言难尽地眼神看着眼前的男人,艰难地说道,“我觉得,我的发型还能再抢救一下,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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