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只准你作弊?不准我耍赖?”
刀收回去,高逡整个人向前压,带动着酒德麻衣整个人向后退去,终于顶在墙上,他用手撑住墙壁,两人的距离只在咫尺之间。
感受着高逡的呼吸,酒德麻衣脸上顿时满是绯红之色,本来身高就比面前的男孩子低了一头,现在似乎气势上又矮了一截。
“干什么干什么干什么!”
酒德麻衣红着脸推高逡,可惜凭她的力量实在不够,后者纹丝不动。
“凑太近了啊小男孩,你知不知道这样子很危险啊!”
“我知道啊,可惜,”高逡又向前凑近了一些,几乎要贴在一起了,“我这个人就喜欢在危险边缘左右横跳,你说怎么办?”
“我不管怎么办,赶快让开,你知不知道我们还是敌人!”
“按照约定,你输了,我想做什么做什么。”
“我说的是输了我就离开。”
“我也没答应啊,还记得我说什么吗?”
高逡用手勾起面前这个女人的一缕头发,看着女人迅速变成要爆炸的样子,觉得非常有趣。
“‘试一试’,陪你玩玩而已,我就没觉得你能赢。”
“喂!说话不算话你觉得自己很有礼貌吗!”
“都是敌人了还讲礼貌,你以为我是弱智吗?”
“……”
酒德麻衣一时之间真被高逡整沉默了。
两人之间都没说话,高逡轻笑了一声,正打算收回手臂,脸色却突然难看起来——空气中热量暴涨,他连呼吸都困难。
“发生什么了?”
酒德麻衣抬起头左右看,她也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
高逡不发一语,一个横抱把酒德麻衣抱起来,刹那全开,向着教堂的另一侧猛然狂奔。
几乎只在他们离开的瞬间,炽热的风穿过墙壁,明亮到发白的火焰烧穿屏障,哪怕是及时闭上了眼,这样的高温火光仍然把他们的眼睛照得剧痛,鼻子里也充满了浓郁的灼烧味。
一瞬间,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墙的另一边穿过,随身携带着比高逡最后一刀强出百倍的压迫感,让人惊悸得喘不过气来。
压迫感转瞬即逝,高逡想要大口喘息,但是失败了,连空气都变成了撒哈拉的夏天。
“发生什么了?”酒德麻衣从高逡身下翻出来,警惕的盯着四周。
“我怎么知道,不是你同伴搞出来的事情?”
黑暗中,高逡一张帅脸此刻只有一个灰头土脸可以形容,剧烈的爆炸不会因为他长得好看就特意避开,倒是酒德麻衣因为他的原因,也就身上沾了一点灰土。
但是教堂几乎报废了。
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怪物展示了他恐怖的破坏力,教堂中的所有物体都被超级高温的烈焰灼烧到报废,一排排长椅在火中化作两截,满地都是还在燃烧的木炭——这些座椅可不是什么便宜货,它们的年纪甚至比高逡还老。
“你们学院里面这是养了什么怪物?喷火龙吗?我是不是需要一个大师球作为增援?”
酒德麻衣忍不住吐槽,太热了,她穿的又相当贴身,此刻真感觉自己像是被火烤着的地瓜。
“别问我,我不知道,和我无关。”高逡果断的否认三连。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酒德麻衣从地上一个昏倒的人员怀里掏出一根照明棒,点燃,整座教堂被光明笼罩。
“居然有这种好东西,你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
高逡蹲下来研究被高温灼烧的地面,他不是侦探但也不是瞎子,出于卡塞尔学院的优秀教育,他能看出一些基础的东西。
“看看这个脚印,多高的温度才能造成这样的破坏?”
两人仔细的观察地面的痕迹,一行深入地面的脚印,直接踩穿了教堂的地板,能从中看到灰白色的水泥。
“我看不懂,我的侦查成绩一般。”
看到酒德麻衣询问的眼神,他很自然的承认了自己这方面实在算不上行家。
人又不是神,怎么可能方方面都懂?
“男人不能说不行。”酒德麻衣伸出脚试了试,“大概一米六高一点点,步距只有我的三分之二。”
“那这么说的话,你腿应该比我短。”高逡也试了试,“步距只有我的一半。”
“这么喜欢比较,你一定是金牛座吧?”
酒德麻衣皮笑肉不笑,如果不是打不赢,她一定要给高逡一个教训。
“不好意思,狮子座。”
高逡循着那些脚印方向走去,一路走到了教堂的大门处。
对方每走一步都会有这么明显的印记,在龙族第一部中显然只有发狂的康斯坦丁能做到,但是在看到的第一眼,还是忍不住发出一声巨大的“卧槽!”
“一天到晚瞎叫唤什么?娘们唧唧的——卧槽!”
酒德麻衣冷笑一声,还没吐槽完,紧随在高逡身后走到门口的她也被面前的这一幕吓得爆粗口。
一个人型的怪物,身披鳞甲,巨大的双翼之上燃烧着几乎发白的火焰,每一秒都向外喷发着火焰,他走过的路甚至变成了一条散发着焦糊味的火道。
“你不也一样吗……”
高逡抓住门框,上面残留的火花让他有短暂的烧灼感,但这也提醒他:这不是梦。
“这还算是地球上的生物吗?这是漫画里的恶灵骑士吧?”
冷汗浸透了麻衣的内衣,她擦了擦头上的汗,分不清是恐惧还是炽热,取出手机。
“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出大事了——等我打个电话。”
教学楼后的小巷,路明非和芬格尔躲在一处没人的地方,在他们的背后,还有一个穿着黑色作战服的年轻男孩。
他是老唐,路明非的朋友,与此同时,也是刚刚入侵的13号。
“有时候命运真是奇妙。”路明非幽幽的叹了口气。
他自由一日的时候就是躲在这里,没想到时间还没过多久呢,又躲在这里了。
“确实奇妙,没想到能在这个地方见到自家兄弟。”
老唐是个华人,一脸喜相的华人,在美国长大,曾经为了帮助路明非出国游学远隔重洋在视频里教了路明非半个月的英语,两人天天都要打几个小时的电话,还在一起打星际争霸,几乎可以说是生死兄弟了。
“少扯淡了,为什么你会入侵我们学院啊!”
芬格尔夹在中间,他回头眼神紧紧盯着老唐,似乎随时要喷发出火焰,心中痛苦不已。
他不是心疼学院,他心疼的是自己的钱,好不容易靠着路明非3E考试赚了一笔钱,买点夜宵,没想到路明非这突然冒出来的好兄弟老唐是个饿犬,见面知道都是朋友,把他那点小吃狠狠一顿造。
他吃下去的每一口哪里是什么食物啊,那明明是芬格尔的命啊!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明非。”老唐有些口齿不清,顿了顿,他嘴里吐出一根鸡腿骨,“我是一名赏金猎人,专门负责在全球完成各种任务,别人付钱,我们做事。”
“电影里印第安纳·琼斯那种?”路明非有点印象,他看过电影。
“没这么厉害,我在我们行业水平说不上好,绝大多数时候任务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给大佬当保镖。”
“那为什么不是大部分时候当保安,偶尔也在网上接任务当保姆呢?”
“呃……赏金猎人说起来比较酷。”老唐满脸尴尬。
“我觉得保安也很酷,至少保安包吃住。”芬格尔的怨气简直能从声音里榨出汁来。
“行了行了行了暂时停一停。”
路明非赶忙从中叫停。
“你们有没有那种感觉,就是……越来越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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